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三期
2004年 June 7日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三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新聞局浪子回頭,公共化千金不換
∮媒改社聲明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新聞局提案將提台、華視官股捐給公視基金會新聞稿
∮本週媒大事
∮媒來稿
從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之爭談迴路收歸國有之必要
┌────《2004/6/6第二百零三期》─────┐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新聞局浪子回頭 公共化千金不換
二零零四年六月,台灣傳播史將如何記下這個月?眼見廣
電三法於去年底新修之後,新聞局改正黨政軍介入媒體經
營現象的期限將至,各相關單位在歡慶數位化就要帶領台
灣走向新視界之際、卻若有似無迴避廣電媒體結構改革進
程。甫上任的新聞局長林佳龍,在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時,
則適時宣告了「具有民營化活力的公共化方案」做為政策
方向,這不但是對飽受媒介過度商業化之苦的廣大公民的
善意回應,也意味著台灣在文化立國的方向上,踏出了至
要的一步!
只是回首過去,雖踏出這一步,卻可惜無端走了許多冤枉
路。而新聞局的立場,也實在歷經許多轉折──除了主張
過「一公一民」,曾往不排除兩私」方向偏移也是事實。
則以上倡議,除了與陳總統《傳播政策白皮書》中「無線
廣電資源公共化」的初衷均有違背,在改革過程中,甚至
還有官員誇大「公共化」後數位化的相關費用、意圖阻撓
媒體結構改革的進程。兩相對照,林局長近日的一番談話
,於是益顯珍貴。質此,我們願意給予高度肯定!
不過,正如同其他歷史性的進步決策總不免先招致批評,
「公共化」才可喜地出現在報端,反對的聲音,卻也幾乎
是反射地響起。就教育委員會的狀況看來,不少委員便質
疑,比方--「公共化」後數位化、集團化的相關經費,
是否即意味「增加國家財政負擔」?以國家力量推動「公
共化」媒體改造,是否即等於「國有化」而「違反自由經
濟」?而「公共化」後,相關人事派任,如何免於酬庸、
形同「特定政黨化」?這些質疑,在其他國家的公共電視
發展過程也曾經面臨,並且也提供了相關的因應方案,台
灣如何從這些經驗中汲取養份,加速媒體改革的動力,相
信是朝野及社會有志於媒體改革人士,之後所應致力的目
標與挑戰。
因此,媒體改革的路上,委員們若願意比九五年「黨政軍
三退」運動走得更遠,同時省思當前媒介過度商業化的問
題,相信他們都有超越新古典「自由放任」簡單思維的潛
力,並從而更認同「公共化」非但是「政府推動數位化與
文化立國的有效公共投資」、也是「減少當前商業媒體外
部不利益的良策」,並且,只要法規妥為設計,公共電視
除了更能保持中立與專業,公集團彼此分工又競爭的特性
,亦將對既存之有/無線商業線體,形成良性刺激。
然而儘管新聞局做出修正、決心貫徹傳播政策白皮書中「
無線廣電資源公共化」的初衷,不過由於深知「革命之路
長且遠」,對新聞局浪子回頭的誠意,我們感佩、卻不天
真。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未來政府要
如何堅持千金不換的理想、逐步落實公共化的目標,還需
要全民以最高標準檢視!而傳學鬥除了將繼續關注公共化
政策及執行的各面向,更將對保守政經勢力的集結與反撲
嚴陣以待。公共化的路上,也歡迎你與我們鬥陣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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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針對新聞局提案將提台、華視官股捐給公視基金會新聞稿
針對報紙報導新聞局有關台、華視朝公共化方向處理,並
規劃成立公共廣電集團,長期推動媒體改革的「媒體改造
學社」表示,肯定新聞局這個規劃方向,但強調最終的執
行才是台灣媒體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希望這不是一個「
有頭無尾」的政策。媒改社呼籲,政府一定要提出更詳細
完整的規劃,以及落實公共廣電集團的時間表和步驟。
媒改社召集人,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管中祥指出,如果報
載新聞局的公共化方案規劃屬實,那麼與最近來民間媒體
改革團體所主張的「廣電媒體朝向公共集團發展、提升媒
體公共服務功能,進而帶動媒體環境良性循環」的方向,
相當一致,媒改社對此表示肯定,因為政府終於聽到民眾
對媒體表現的不滿,以及對於改革媒體的急切期盼,並準
備在正確的方向上跨出重要的一步。媒改社也認為,讓無
線電視公共化來提供更多元和豐富的文化資訊服務,符合
游錫方方土院長所倡導的「文化立國」方針。
不過,管中祥也強調,要落實這個改革方向,尚有許多細
節和配套措施需要考慮,而政府的決心也將是台灣媒體改
革是否能成功的關鍵。媒改社認為,新聞局所提分階段將
華視、台視股份轉移給公共電視基金會的做法,只是建立
公共廣電集團的過渡性做法,如果沒有明確目標、整體政
策規劃、預算經費支援,不但無法落實建立公共廣電集團
理想,改善媒體環境,反而可能拖累現有規模相對較小的
公共電視基金會,反而為媒體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媒改社認為,為落實建立公共廣電集團,以下幾點應特別注意:
一、股權轉移只是建立公共集團的第一個步驟,不應讓公
共電視基金會只是以控股公司的身份經營華視、台視,而
應以擴大規模之單一董事會,統籌經營管理一個整合的公
共廣電集團為目標。
二、新聞局和行政院必須訂定明確公共化時間表,執行期
間所需經費,政府也需編列特別預算協助完成。
三、行政院應成立獨立公正之「無線電視公共化執行暨釋
股監督委員會」,訂立無線電視台轉換為公共電視台所需
之作業程序與辦法。委員中應具有法律、會計、管理、傳
播、藝文專長人士,以及公視、台視、華視員工,監督股
權釋出與轉換,並執行公共化目標。
四、轉型過渡時期之官派台、華視董事及經理人必須是能
夠執行公共化、成立公共廣電集團之目標,並具有專業能
力和公共服務概念的人選,否則不應派任。
五、華視、台視雖轉型為可播放廣告之公共電視,但廣告
只是擴大財源的方法,未來節目內容和經營方針仍應以公
共服務而非營利為最高宗旨。
媒體改造學社目前正進行「推動公共廣電集團」的網路連
署與專業傳播教師連署活動,已獲得超過三千人的連署支
持。媒改社也將持續監督政府無線電視改革的進程和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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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處理台視、華視「一公一民」方向出現重大轉變!
新聞局長林佳龍6月5日透露,為了結合數位化趨勢、提升
無線電視台競爭力,他將向游揆報告,希望政府買下台、
華視民股後,將股權捐贈給公視基金會,在明年底之前由
公視董事會統籌營運公視、台視、華視、客家電視台、宏
觀衛視、原住民電視台等六家電視台,形成符合公共利益
與競爭力的「公共媒體集團」。
小編媒批:傳學鬥一直以來堅持的媒體公共化,終於即將
來到,但仍有立委懷疑政府可以介入公視運作,其實不然
,翻開公視法十三條其中談到董事是必須經由立法院同意
,所以立法院就可以行使同意權,政府又如何能介入運作
呢?
2.國民黨考慮以包裹方式,出售中視、中影、中廣與中央
日報等旗下媒體事業體,雖然還沒有特定買主,國民黨發
言人認為這次不是單獨拍賣中視,而是拍賣擁有中視、中
廣、中影等股分的華夏控股公司,而國民黨只是「間接」
擁有中視等媒體,而未實際參與經營。
小編媒批:國民黨發言人可能搞不清楚狀況,因為不管是
中廣或是中視,皆是屬於全體國民的廣播頻譜公共財,是
不能買賣的!所以以前國民黨因為是一黨獨大所佔有的媒
體資源,如今因為要黨政軍退出媒體,但國民黨卻直接把
這資源讓給了財團,也充飽了自己的黨庫,可是對於我們
大眾的媒體環境卻有如推入火坑。
3.富邦金控共同執行長蔡明忠6月3日證實,富邦將與韓國
電視購物業者合資成立新的購物頻道,初期投資金額 4億
元,預計明年初正式進入市場。蔡明忠非常看好電視購物
市場的發展潛力。他說,台灣的電視購物市場規模應該不
只東森所講的三、五百億元而已,以韓國來看,規模至少
上千億元,顯示台灣仍有相當發展潛力。
小編媒批:目前的數位電視商機,也將因應頻道的大幅擴
增,會出現更多的購物頻道,更多的房地產、更多賣藥、
消費購物的頻道,如果頻道的增加,只是滿足這些財團的
獲利評估,對於我們觀眾卻仍是遙控器按到手酸,卻也是
好節目一個也難尋,還不如直接關機算了。
4.電視媒體從6月1日起正式邁入第三波數位革命時代!包
括台視、華視、民視、中視、公視等無線電視台,播送的
節目訊號將從類比訊號,進入類比與數位同步傳送階段,
未來只要加裝數位機上盒,家中不需要接有線電視,就可
以終身免付費接收到14個頻道的各類型節目(但是各台進
度延宕,現在改成七月上旬正式開播)。
小編媒批:還記得剛進入有線電視的時候,也是相當多的
聲音認為藉由二次媒介革命,有線電視可以落實社區意識
,頻道的增加使的而更多元,這些口號是不是跟現在的數
位口號很相近,真是看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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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之爭談迴路收歸國有之必要
古文秋/ 中正電傳所研究生
從4月份學生建言總統,要求中華電信ADSL降價及開放
用戶迴路起,後者就已成為各界普遍關注之焦點,尤其
在中央下令交通部與中華電信,必需在六月前提出完善
的解決方案後,眼看期限將至,用戶迴路的租金如何訂
定,更引發各界熱烈討論。其中工商時報於日前社論中
談及用戶迴路應採用的合理計價方式中,提到「訂定用
戶迴路之租金,必須以整體經濟利益為考量」,並建議
用戶迴路之計價應採「逐線檢視原則」。
這裡所說的整體利益,是指電信用戶、中華電信,及民
營固網業者利益之總合,且文中進一步論及「中華電信
的利益即是國家的財政收入利益,因為中華電信是國營
事業,盈餘歸國庫所有,若虧損則由全民補貼」,故按
照此思維定價,該文主張合理的用戶迴路租金應是「中
華電信讓出該條用戶迴路所損失的利潤,加上中華電信
提供此條用戶線給新業者使用的成本」,且認為在這樣
的定價原則下,中華電信會較有開放誘因,而民營業者
也得以獲利,電信用戶的選擇也較多元且因而能享受到
更便宜的資費,是整體利益的極大化。
上述的考量與做法於目前實屬正確且合理,但隨著中華
電信民營化之日的逼近,其說法與主張便會遭受質疑。
因為在既有網路的頻寬限制下,開放用戶迴路、擴大網
路使用後,勢必增加用戶迴路的維護成本,而只要中華
電信一民營化,用戶迴路則屬中華電信私有,政府無法
對其行使控制(即便仍有一定的官股存在,但民營企業
必須透過營利數字對股東負責是舉世不變的鐵律),那
麼在商業逐利邏輯下,中華電信隨時可主張因維護成本
堆高而必需提高用戶迴路租金(或者可索性推說虧損,
而不再進行網路更新或建置),相對也就會提高終端用
戶使用費,如此一來不僅原有的國庫利益隨中華電信民
營化而不再,固網業者的利益也因而受到波及,當然勢
力最為薄弱的電信用戶利益也就無力保全了,故上述所
謂的顧及整體利益的做法,便會演變成全盤皆輸的局面
。
其實,之所以會造成開放用戶迴路之爭,主要是新進業
者在最後一哩上佈置不力,未能善盡應建置用戶迴路之
義務,而電信總局始終未徹底對其執行懲罰亦是幫兇,
甚至政府還曾於去年興起再投入600億公共建設支出來
建置第二條通信管道,以求為新進業者解套!不過就當
前?扶植新電信業者所採行的不對稱管制而言,開放既
有用戶迴路對加速競爭雖較可行,但在新業者吸脂及檢
現成的心態不變下,長期以降,這樣的做法不只違背電
信開放時的初衷(如增加用戶迴路的選擇、降低用戶的
使用成本…),且在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無疑會犧牲掉
社會總體的利益。
市場自由競爭與私有化的前提,主要是藉由資源的有效
利用以使全民得利,若其結果不但不能達到公平競爭,
反而傷害全民福祉時,那麼就必需及時懸崖勒馬且思索
可能的修正方向。故筆者認為當務之急,除了現階段擬
定合理的用戶迴路租用費外,更必需嚴肅思考將用戶迴
路收歸國有及其配套措施(如由專責單位管理,委以中
華電信或其他業者負責維護)的可能,因為不僅不能將
原本利用人民納稅錢興建起來的現有中華電信用戶迴路
開放私有,反而更應該將其回歸國有,且加以管制、有
效利用,才能真正達到上述所說的利益極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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