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二期
2004年 May 31日(Monday)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二期
《本周內容》
∮媒宣傳
傳學鬥外部讀書會
--《解構好萊塢,開拓新視界》
∮編輯室報告
媒體公共化答客問
∮傳學鬥讀書會
再思考當前台灣電影工業的政治經濟分析
∮本週媒大事
∮媒轉載
六四前夕,中國假藉間諜罪名壓迫民運人士
--譴責中國對楊建利博士進行違法判決
∮媒活動
去國‧汶化‧華文祭:2005年華文文化研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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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傳學鬥第一場讀書會成功落幕,感謝讀者們熱烈討論,提
供我們理論外不同的實務觀點,也讓我們看到台灣電影工
作者所面臨的艱辛環境,以及因應策略。
為因應讀者需求,延續討論氣氛,傳學鬥特加開一場讀書
會於六月五日舉行,歡迎趕緊報名參加。
┌────《2004/05/31第二百零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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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學鬥外部讀書會
--《解構好萊塢,開拓新視界》
走過了千禧年,目前的台灣社會裡電影早已成為人們日常
生活的重要部分。那麼大家都看什麼電影呢?路上的行人
大概都會說是好萊塢電影。作為一種符號,好萊塢不僅是
地名,且是電影工業的代名詞,進一步說,它根本就和華
爾街、五角大廈等成為美國國力的象徵。然而回顧廿世紀
的電影發展史,好萊塢的霸業並非一蹴可幾、自然天成,
國家勢力的強力介入更是關鍵。
「全球好萊塢」一書,以各種角度反省為何現今的世界各
地都是好萊塢電影的天下,其中包括了為虎作倀的著作財
產權以及專利權的控制,還有與各國合作共同製作電影,
以及起用各國的演員,當然更重要的是好萊塢幾乎控制了
全世界的發行與映演的通道。
本書的譯者馮建三教授在書本的附錄,也檢討了我們的影
劇新聞的浮濫,而影劇新聞當中又更充斥著好萊塢的各式
各樣的報導,這些現象充分反映影劇新聞的從業人員也是
好萊塢的幫兇,並且也為我們日漸萎縮的台灣國片發出不
平之鳴。
如果你對台灣的電影環境有些許關心,希望替台灣的電影
在好萊塢無所不在的漫天大網中開闢些許逃逸空間,歡迎
您加我們,一同解構好萊塢神話。
時間:六月五日(六),下午五點半。
讀本:《全球好萊塢》,馮建三譯,巨流出版。第五六章。
地點:人性空間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七號。(公館有兩間,別跑錯了)
參加資格:條件不拘。
報名信箱:scstw2003@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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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化答客問(第二回)
解答四)公視經費太多,會成為政府負擔?
新聞局官員說公共化將使政府每年支出四十億到六十億,
是誤導視聽的說法,目前內湖公視一台一年營運預算總額
僅十億,就算乘以三倍也不過三十億;更何況目前相互競
爭的台視華視,一年廣告營收合計有七十、八十億的規模
,若日後公共化集團成立擴大營運規模,使資源整併並清
算重覆投資,台華視皆可自足,不勞政府編列數十億預算
支應。
公共化的步驟,首先是分年編列預算買回民股。目前台視
與華視的最大股東,均是官股(台視四成,華視七成),
在董事會決議買回民股自有正當性,如何如怯懦的新聞局
所言「買回民股違憲」?若以台華視獲利最佳時期的優厚
條件計算,買回民股所需約八十億台幣,可分年編列,逐
步增加官股成數,達成公共化目標。何況目前台華視營運
績效遜於往年,收購民股的八十億是預算上限,實際支出
應遠少於此。若再考慮合併後重疊資源清算所得,又再更
少。
實際情形,是政府不為,而非不能。與他國如英德法日韓
澳美比較,台灣政府在媒體上的公共投資最少,甚至比人
口土地都小於台灣的香港還少,足見我們政府在預算配用
上的眼光短淺與偏私,已與先進國家的作法逆反。台灣的
媒體生態糟到谷底,問題在於私營媒體太多而公共媒體太
少。若要撥亂反正,應增加公共投資,而非出賣台視華視
加重問題。
解答五)數位化跟公共化有衝突嗎?
數位化跟公共化並沒有衝突,在民主國家的法治上,無線
電波與發射網路屬於公共資源(換句話說,指的就是四家
無線電視台),不應由非特許的私人所擁有;即或私有化
,也要由市場價值公開標售,限定經營年限才能符合社會
公義,這是數位時代匯流的共識。但是,這些無線電視台
已是威權時代的產物,本就不應該是屬於黨政軍的所有物
,如今有改變的契機,我們更覺得也不該拱手讓給財團,
想想曾任東森媒體集團的王令麟董事長曾說(商業週刊,
854期,2004, April),「媒體要的是什麼?刺激辛辣,
不然沒有人看。」「不要跟我講你的專業,Show Me the
Money!」等等,這正好顯示出財團對於媒體的看法。想
想看,在還沒有數位化的時候,我們的電視環境就因為頻
道太多,商業電視媒體過多,而趨於辛辣刺激,同時許多
調查顯示民眾越來越討厭看電視節目,所以我們還需要在
數位的頻道來臨時,繼續讓財團來蹂躪我們嗎?
公共化,指的是讓這些原本屬於我們的頻道再度回到我們
的手上,透過並依照公共電視的制度設計,讓黨政軍商對
於媒體的干預減到最低,而我們也可以看到公共電視在這
四年來,每年表現越來越好,而商業電視卻因為競爭而趨
惡質。而在數位化的未來,可以想見的是頻道比現在更多
,通路增加可是內容卻一樣貧乏,因此各家商業電視台為
了自己生存,更容易追逐收視率,相反的,公共電視不以
市場導向製作節目,往往可以擺脫這種惡質競爭,在這種
眾多頻道裡面反而可以與商業電視集團有了良性競爭,但
重點是公共電視也是需要有一個規模經濟,不然以目前只
有一個內湖公共電視跟其他商業電視集團相比,真的無法
發揮良性循環,簡直就是杯水車薪。公共化本來就是把原
本屬於全體國民的無線頻譜還給全體國民,但新聞局反說
「公共化」需求不應「佔用」台華視頻譜,此一顛倒事非
的說法,令人不齒新聞局的講法!面對未來電視頻道爆炸
與商業資本氾濫,民主社會急需保留一塊電視文化綠地,
不受金錢價值所侷限、不受政治人物口水的荼毒,使之盡
情發揮創意服務公益。這也正是公共化的重要目標之一。
解答六)公共電視如何保持中立?
我們可以透過跟公視法一樣的制度規範,達到跟公共電視
一樣的中立與服務全提國民的效果,而我們可以透過以下
的公共電視法,裡面說的相當清楚(第十三條)。公視基
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
產生之: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
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以
及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
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董事中屬同一
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
參與政黨活動。而且在第十四條中更明確說明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得擔任董事:公職人員。(但公立各級學校及
學術研究機構之教學及研究人員,不在此限)、政黨黨務
工作人員、非本國籍者等等。更直接在法條中也說明公共
電視是屬於全體國民,例如在(第十一條)公共電視屬於
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並遵守下列之
原則:完整提供資訊,公平服務公眾,不以營利為目的。
提供公眾適當使用電臺之機會,尤應保障弱勢團體之權益
。提供或贊助各種類別之民俗、藝文創作及發表機會,以
維護文化之均衡發展。介紹新知及觀念。節目之製播,應
維護人性尊嚴;符合自由、民主、法治之憲法基本精神;
保持多元性、客觀性、公平性及兼顧族群之均衡性。未來
依白皮書成立公廣電集團,若能比照現行公視精神,中立
與否將同樣不是問題。
解答七)多家公共電視能為你多做什麼?
你累了嗎?你看煩了台灣霹靂火、食字路口、2100全民開
講嗎?是不是覺得遙控器轉來轉去都看不到好看的電視?
現今媒體競爭導致廣告收入降低,因此多以成本低廉但是
符合大眾口味的節目為製作目標,並以此藉口為節目品質
低劣開脫,我們沒有其他選擇了嗎?只能在爛蘋果中挑顆
還沒完全腐爛的。
還記得公視人間四月天與韓劇藍色生死戀,這些都是由當
地公共電視台所製播的。為什麼公視能提供這樣的品質服
務呢?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利益極大化的思考,才能製作
符合闔家觀賞又兼具品質的好節目,同時也可以提供更多
元深入的文化認識,如客家文化、原住民文化、關心不同
階層、地區的社區發展,而非是膚淺提供片面的訊息(食
物好吃、表演文化),讓文化的種子能在生活中扎根產生
,我們可以成為主動的閱聽人,而非被視為廣告商眼中的
肥肉與電視台認為的白痴觀眾。
多家公共電視更可以凝聚資源製作許多叫好又叫座的節目
內容,台灣是個充滿多元文化的島嶼,應該讓這塊土地的
豐富內涵被呈現,增進各個族群的了解,提供弱勢發聲的
管道,一個公共媒體平台的建立,讓我們享受生活最直接
的平等,我們不用忍受轉遙控器的痛苦、族群對立的夢饜
、暴力色情的節目品質,讓我們台灣這個社會除了商業文
化之外,也存在公民文化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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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本:當前台灣電影工業的政治經濟分析(1989-1993),魏玓撰。
再思考當前台灣電影工業的政治經濟分析
魏玓概述台灣電影工業發展如下圖:
娛樂性港/美片的充斥市場->港/美片主導市場品味->
台產娛樂片比不上港/美片而票房不佳->片商減少本地製
作而加強發行或投資港/美片->港/美片充斥市場->
港/美片繼續主導市場品味->本地製作水準因資源減少繼
續降低而票房不佳-本地影片數量繼續減少
魏玓本文主要針對台灣電影業在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一些
極為特殊的現象進行分析。首先是1970年代中期以降,台灣
電影業在生產方面普遍蕭條,而至今更為嚴重。再者則是部
份本地電影在國際影展卻普遍獲得好評。魏玓嘗試從國家電
影政策與電影市場動態這兩個層次進行的影響切入,以分析
當今台灣電影工業的樣貌。
在魏玓的研究中指出,台灣電影工業生產自1989-1993持續
迅速下滑,而票房收入也極差,市場為美國以及香港的影片
所瓜分。美片之所以佔據台灣電影市場有其歷史結構,自國
府播遷來台,日本結束殖民之後,基於冷戰結構之下美、日
、台三者的合作關係,當台灣映演業有需求時(所謂映演業
的「需求」,因為國府將其視為特種營業,因此科以娛樂稅
、營業稅等,負擔頗重,日後造成黑道以及少數台灣本地財
團把持),而日本剛逢戰敗無力提供,此時美片正好能夠將
其本土電影業在戰前面臨大蕭條所囤積的片子傾銷至台,此
後,美片一直在台灣電影市場有一半以上的佔有率。港片則
因為文化語言的接近,以及早年國府的補助(結匯優惠措施
,視為國片而不加管制),配合自身於1970年代,大英帝國
殖民政府自由放任經濟政策的引領下,具備進步的電影技術
以及熟悉資本主義電影產業運作模式後,隨即以娛樂片攻佔
當時的台灣市場,台灣電影因為國府文藝政策以及電檢制度
的壓抑,致使台產電影(閩南語片以及歌仔戲電影)無法朝
向規模經濟,而在1970年代形成以愛情文藝以及政令宣傳為
主的台灣電影市場,而政令宣傳與民眾休閒娛樂的意向有所
背離,而偏向娛樂特質的電影與香港並無二致,甚或多有香
港演員與創作者加入其中。
這樣的趨勢延伸到80年代,隨著台灣的資本化,社會上的貧
富差距逐漸拉開,形成「藝術電影團體」的小眾市場,而70
年代大量出國學習電影理論的留學生歸國,形成文化評論人
的中介機制,並以「新電影」為場域向老式保守的電影評論
者與民營業者挑戰;另外「電影圖書館」在1979年成立,大
量引介國外經典藝術電影與電影理論;最後則是大型觀摩影
展的出現,促使了「台灣新電影」的誕生。
魏玓認為,新電影與上述台灣電影朝向娛樂化的現象,是台
灣在納入資本主義國際分工時,半便垂資本主義國家所展現
的文化依賴特徵,也就是「對世界體系價值觀的編入(articulation)
所生產出來的精英文化經驗,以及草根社會價值體系脫落
(dis- articulation)」的兩層化發展。所謂藝術電影在
國際的揚名可能只是符合了國際藝術電影標準對於「東方」
、「中國」的刻板印像;另外這些藝術電影因為小眾而且缺
乏教育系統或是其他媒介的文化涵養,因此離根式的發展往
往讓這類型的電影創作者在國內的觀眾只能維持非常非常小
的規模,反觀國外的小眾人數眾多,相較之下歐美便成為這
些影片的主要放映地,也造成一種創作者自其原本的文化環
境疏離的現象。
台灣電影的雙元發展在新科技的推波助瀾下影響了台灣在1990
年代初急速發展的有線電視。挾科技之所賜,有線電視的展
演通道大量增加,並且造成大量媒體產業的資本投入,但是
在內容上卻以電影舊片以及色情電影為主,除了顯示電影業
文化工業之首,主導其他傳播通道的內容提供之外,國家角
色的放任與無能,作實本地-外國電影製作-發行商一魚多吃
、一顆樹拔多層皮,坑殺閱聽人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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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進黨中央質疑國民黨準備「包裹拍賣」華夏投資公司
,意圖脫產;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強調,處理華夏公
司的中視、中廣等資產,是依廣電法規定,政黨必需在二
年內出脫媒體事業。國民黨正在循正常的拍賣程序,處理
華夏公司資產,是正常的商業行為。
小編媒批:等等,國民黨旗下的中廣土地資產是當年接收
日據時代的日本放送協會而來,屬於國家資產,是國民黨
的不當黨產,應該歸還國家,國民黨至今都沒有提出擁有
仁愛路中廣大樓的土地由來,卻又急著拋售中廣股份,等
於是把公共財產私人化。我們應該強調要求國民黨將黨產
「國家的歸國家」「人民的歸人民」。
2.某情色網站日前以大一女學生「妮妮」為號召,打著要
比宣宣還紅的旗幟,推出「小妮子日記」,業者堅稱確為
某校大一女生,校方為維護校譽展開「尋人任務」,經查
「並無此人」。
小編媒批:許多廣電新聞媒體,未經查證就大幅報導,使
得校方名譽受損。如果台灣的新聞媒體為了收視率考量,
而不善盡查證功夫,那麼新聞與八卦的界限,實在讓人不
知如何區分。
3.華視員工日前連署一份聲明,內容強調未來的經營者應
「堅持專業,不問立場」領導華視,在昨天傍晚5點鐘左
右,已經有400 位員工簽名支持聲明內容。華視一級主管
,包括協理李泰臨、新聞部經理潘祖蔭、業務部經理鄧長
富、工會常務理事蔡立沂等發表聲明,內容強調新的經營
團隊應堅持維護媒體、客觀、公正的經營理念。
小編媒批:華視員工的專業自主與自覺,另人感佩,但是
如果未來華視走向商營的話,相信政治勢力仍有可能透過
財團而進駐,藉時華視員工想必需要花費更多力氣抵抗,
倘若走向公共化,公視與新聞工作人員簽定編輯室公約,
強調專業自主性的保障,相信更能符合華視員工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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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前夕
中國假藉間諜罪名壓迫民運人士
~譴責中國對楊建利博士進行違法判決~
在「六四事件」十五週年紀念前夕,正當中國海外民運人
士發起「回國權利運動」之際,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針對
曾參與六四的民運人士楊建利博士,以偷越國境及台灣間
諜兩項罪名判刑五年。
楊建利,身兼柏克萊大學數學博士與哈佛大學政治經濟學
博士,一九八九年因返國為天安門抗議人士贈送海外捐款
,而被中共列為黑名單,自此流亡海外。在哈佛大學擔任
研究員的楊建利,堅持不改中國國籍,在海外繼續倡導中
國民主運動,並擔任「美國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主席,每
年針對民主議題舉辦多場研討會。為了爭取並實踐<世界
人權宣言>所保障的返鄉權,並實際了解中國的社會運動
發展,楊建利于二00二年四月十九日持他人護照進入中
國,並於四月廿八日在昆明被公安逮捕。
針對楊建利博士被判刑一案,本會根據國際人權公約之原
則,對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違反人權所進行之違法判決發
出譴責:
一、以偷越國境之名阻礙人民返鄉權利:
反鄉權是公民權利的基礎。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
條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都保明文保障
:「任何人進入其本國的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已
簽署此公約的中國卻公然違反公約所保障的返鄉權,禁止
楊建利返鄉於先,逮捕入罪於後。
二、拘押期間侵害人權:
依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第九條:「…任何因刑事指
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應被迅速帶見審判官或被釋放。」
然而,楊建利博士自二00二年四月廿八日被捕,並未依
人權保障原則迅速提審,直至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才被
提起公訴,遭拘留時間超過一年,期間不僅未主動聯繫其
家人,甚至阻撓楊妻傅湘女士返國探視及律師接見的權利
。針對此點,楊建利博士曾在獄中以絕食抗議國家及司法
體系侵害其人權的作法。
三、未經公開審判與辯論、羅織間諜罪名:
依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條:「人人於其權利與義務受
判定時及被刑事控告時,有權享受獨立無私法庭之絕對平
等不偏且公開之聽審。」然而,中國政府近年來動輒將其
國內的民運人士以台灣間諜之名羅織入罪,一則以此做為
規避公開審判的藉口,二則企圖藉此打壓民主運動的正當
性,三則強化其國內敵視台灣政府的印象。針對楊建利博
士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因涉及國家秘密」而拒
絕公開審判的要求,並在缺乏具有證據力之事物、物證之
情形下,僅以模糊的字眼(接受台灣「某」間諜組織資助)
、不名身份的人氏(台灣派駐美國的間諜)便羅織罪名,
不無有構陷入罪之嫌。
各國的民主運動端賴許多人民堅持人權理念、爭取公義而
達成,在台灣的民主運動史上,亦有過去海外民主運動者
勇敢突破黑名單的限制,回到國內為民主奮鬥,才有今日
的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雖已簽署<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
>,卻公然違反公約所明文保障的人權內容,侵害楊建利
博士的返鄉權,並阻礙其接受公開公平審判之權利,本會
予以最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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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絡人:張斐嵐 23639787; 0955-23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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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研究學會年會 徵稿啟事
去國 ‧ 汶化 ‧ 華文祭: 2005 年華文文化研究會議
會議日期: 2005 年 1 月 8 、 9 日(星期六、日)
主辦單位: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中華民國文化研究學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