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June的文章彙整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六期

2004年 June 28日(Monday)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六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公共化答客問第三輯
∮本週媒大事
∮傳學鬥論壇
1.電信市場開放不知為何而戰?
2.自由主義下的台灣媒體與教育環境
∮媒來稿
1.大陸官方限制美片進口的政策意涵
2.客觀的迷思-從廣電法論中廣換照一審未過的觀點
3.談網際權力與民主

┌────《2004/6/28第二百零六期》─────┐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公共化答客問第三輯

「做對的事,還請堅持!」,新聞局踏出了正確的第一步
!提出使台華視更符合公共利益的無線電視公共化方案。
傳學鬥肯定新聞局這個規劃方向,但強調最終的執行與否
才是台灣媒體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希望這是一個「貫徹
始終」的政策。傳學鬥將不定期開闢「台華視公共化答客
問」專欄,為各位介紹公共化的論述基礎。此外,傳學鬥
公共化陣地戰線(http://nccu.edu.tw/92451001/)
,歡迎鬥陣來討論與連署。(連署網址http://twmedia.org)

解答十)公共電視會不會變成國有電視台?

這個問題突顯了在台灣「國有化」與「公共化」兩者之間
的關係有待釐清;在2001年,當無盟(現在重組為媒改社
)藉由「菜店查某」事件(2001年12月11日立法委員林重
謨在立法院的國是論壇以「菜店查某」,指責陳文茜以立
委身份在媒體對總統以及總統夫人開罵,猶如妓女批評社
會上的色情風氣;而陳文茜則在13日聲明如果總統允諾讓
黨政軍退出媒體,將立即辭去主持工作),在報端的論壇
展開論述空間時,中國時報的記者林淑玲以及聯合報記者
王麗美卻對「公共化」有另類的定義,前者除了宣告「公
共化議題已死」之外,也投書聯合報的論壇,認為「公共
化」與「國營化」等同,而且充滿道德危機;後者則認為
「公共化」與「綠化」無異。

將公共電視與政府電視、國家電視混為一談,其實是台灣
過去的媒體發展在黨國體制之下所順應而生的歷史結果,
當時的歷史定義之下的「公共」電視並不具有民主參與的
想像,更多的則是父權教化,而這也與當時的政治體制有
關。如今勢異時移,民主體制逐漸成形,同時內湖公視也
提供了諸多的寶貴經驗可供參考。透過公視法的訂定,目
前內湖的公視的運作財源主要由政府捐贈成立公視基金會
,而捐贈的過程則由立法院審議,雖然目前台灣的立院運
作不盡理想,然而這或許牽涉到另一個改革議題,至少目
前內湖公視的財源,符合以民主制度的建立,而獲得獨立
運作空間的民主價值;相關說明有以下幾點。

1.內湖公視模式,以公共電視法(http://www.pts.org.tw/~web01/PTS/pts_law.htm)
作為基準,致使政治/政黨力的角逐因有立法院的中介,
可以透明化,達到社會監督的作用。

2.目前內湖公視的董事會運作置於公視基金會之下,其中
董事長由董事會成員(社會賢達經推舉由立法院決議任命
)經由民主程序選出,並由董事會任派總經理經營公視;
未來則可改良現有模式,列舉積極標準,依據電視公司的
職能及節目類型,分別敦聘董事數人,並可考慮使董事包
括本公司或其他工會代表,以及地區代表若干。

3.依照上述條件,由董事會依據專業能力遴聘總經理。

未來臺視與華視的產權及經營權公共化(參見無線電視公
共化可行性評估報告:ch6 臺視華視轉型為公共產權:法
規修訂)以後,經營團隊藉得以避免政治力量也就是「國
家」以及商業力量的直接介入經營;另外,這個模式下的
公共電視在產權及經營權層次是公共電視,但在經費、從
業人員,乃至於節目表現及社會監督機制的公共化,都還
有大小不等的空間,有待改善。其中,社會監督機制的改
善,速度應該是會比較快的,因為兩台的內部財務等資訊
,屆時將至少如同內湖公視目前的作法,可望因財產權的
轉變而適度透明化。

答十一)把臺灣電視的錯亂都歸到沒有公共電視臺這符合邏輯嗎?

公視不是萬靈丹,但是它提供了節目製播者最後一絲絲的
希望。誰希望自己的節目因為收視率不高而慘遭腰斬?誰
希望老闆因為以” 沒有人看” 為由而橫心把弱勢族群的節
目停掉(如果不是原班公視人馬在超視製作蘇建和冤獄案
的調查報導節目,造成輿論強大壓力,這幾個人還能留在
土城看守所嗎?)誰希望每一節新聞都一定要放美女模特
兒秀的新聞?公視或許無法徹底解決台灣媒體素質低落的
問題。但是當他們把最後一盞燈關掉的時候,我們還能侈
談光明嗎?

答十二)難道商業電視就沒有好節目嗎?

有的,但商業電視讓好節目更難出頭,舉例來說,早期公
共電視因為籌備期間人謀不臧,復加上遲遲未能開播,許
多公視新聞部的記者都跳到衛星電視臺,他們以為,這樣
子可以早日實踐他們的理想,短期內是成功了,長期來講
卻不然。超級電視台的紀錄片製作中心,當初就吸納了大
量的公共電視新聞部記者,他們抱持理想,想在超視好好
的做一些文化性的、弱勢性的節目,他們的理念大致表現
在當時的「調查報告」與「對抗生命」兩個節目中,但時
間一久,衛星電視臺的商業壓力就開始困擾這個小組,上
面的行政主管,甚至要求該小組的記者及主管們自行想辦
法拉廣告,另方面,由於節目的關懷弱勢立場強烈,也讓
許多廣告商為之卻步,甚至,還因此節目製作方面,時常
受到電視臺上層的壓力, 尤其是幾次關於台灣關廠工人
的處境,都被上級要求修剪或不播出,時段方面,一直被
商業主管調來調去,並且越調越晚,似乎是,批判社會現
象的節目,本來就和商業電視臺調性不合,即使外界評價
不錯,這樣的節目在商業機制下,也難以存活。

答十三)賣掉台視華視,拿錢把公視數位化,多幾個公共有線頻道,不行嗎?

新聞局的說法是,以前(比如)一千公尺以上的山坡地不
能開店,現在可以了。(以前是類比,還沒有使用數位。)

因此,我們就把城中區的兩家黃金店面賣了。賣了這兩家
店面的所得,再送給你去那(比如)一千公尺以上的山坡
地開兩家店鋪。

現在的問題是,若要在一千公尺以上山坡地開店,有可能
還得自己花錢打造聯外道路(通過衛星或有線系統播送)
,除了得一年得另外花錢(一條道路/頻道可能是三千萬
,兩條也許便宜些),那裡的店面營業額少則一年一千多
萬,最多如 TVBS 或有十億,而黃金店面一年至今的營業
(廣告)所得,在這種欠缺效率的經營方式之下,都還有
15-18或20億。還有,這樣的山上店面屆時不僅沒有知名
度,遊客不知造訪,且沒有法律保證可以得到一定能在有
線系統出現(當然,也許可以修法要求  mustcarry,以
及定頻於現在的 8與 1 2頻道。不過,難度不見得低於公
共化的訴求),而台灣大概也有 20%左右的人(沒有 cable )
上聯外道路。

這樣子算下來,若依新聞局的私有化之議,則將一次性地
對公部門挹注約40(或更少?)億的投資。若照把兩台公
共化的方案,也就是在黃金地段開店鋪,則台華視兩台最
多兩年就賺進了這個數目(依照去年,應該是一年又一季
)。當然,假使再算政府編列的清算金額(50億?),則
兩台的店面又得再加上兩年才能賺進這個額度。

假使以上比較保守的算法有理,則公共化的作法至少在經
濟上比新聞局有道理。煩請大家看看這個算法是不是亂來
,以及,是不是太保守。

⊕∮⊙◇▊▋本 ▍週 ▍媒 ▍大 ▍事 ▍▊◇★☆★☆

1.行政院院會23日上午無異議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
理條例草案」,正式敲定未來台視、華視官股在明年底以
前釋出,並朝「公共化電視集團」發展。不過游院長在會
中裁示,要求主計處、研考會研議,在明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以台視、華視每年公股盈餘為基礎,編列預算「製
作好的節目」在各電視台播出。

小編媒批:這個法案的通過是因應去年立法院所提出的廣
電三法修正案,要求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經營。不過由院
長這樣編列預算製作好節目的做法,很像以前我們還沒出
現公共電視之前,我們每天晚上九點都會看到廣電基金所
作的節目,這樣的節目模式,實在是很難會有大格局出現

2.新聞局廣播審議委員在25日上午以11票比3票,使中廣換
照遭挫,僅給予三個月的臨時執照,新聞局副局長洪瓊娟
表示,新聞局審議委員將在八月初對中廣換照進行「三評
」。即使在野黨批評新聞局對中視與中廣換照疑有政治力
介入,但新聞局似無退讓跡象。據了解,包括中視、台視
、華視三家「老三台」以及中廣的執照,都將改發臨時照
,效期三個月。

小編媒批:此時新聞局是把中廣當作是一家民營電台看待
,因此說出「絕不會」讓一家民營電台擁有占全國百分之
卅六的電波頻率,但反過來想,如果中廣是屬於公共財,
更應該是把這交由具有公信力(或具有民意基礎)的團體來
經營,並藉由監督機制的發揮,讓中廣更能夠為公共利益
來服務。

3.美國報業中的兩大媒體:今日美國報(USA Today)與
洛杉磯時報 (Los Angeles Times),因為今年以來的廣
告量不斷下降,分別計劃提高零售價格或是大幅裁員,以
改善營收不足。發行量遍布全美的今日美國報今天表示,
由於1月迄今的廣告收入不佳,導致營收下降,因此考慮
在適當時機調漲零售報價格。 (今日美國報是美國印刷媒
體中銷量最多的報紙,它在過去從未調整標準售價。)

小編媒批:看來不只是中國時報跟聯合報遇到銷售數字的
問題,但發行量下滑早已不是新聞,可是或許可以借鏡於
英國獨立報的例子,因為該報最近發行版面較小的「簡明
版」,已扭轉業績頹勢,也因為簡明版的成功, 獨立報
更是2002唯一成長的英國大型報刊。

4.連侯戀餘波蕩漾,媒體窮追猛打,雙方各自表態,廣電
人市場研究所提供數據顯示,東風「娛樂@亞洲」在緋聞
爆發當天(23日),收視僅0.08,與前一天0.16相差1倍
,但24日又回升至0.12。值得注意是,青少年4~19歲以及
女性20~34歲族群原本各佔近3成,是最大宗收視族群,
緋聞爆發當天卻吸引大量男性20~34歲族群,從上周平均
7%暴增至20.7%。

小編:收視率調查的缺點只能顯示出這個節目有多少人看
,但並代表這些人支持侯主播,也有可能是看熱鬧心理作
祟,不過,感情的事的確是私領域的話題(媒體不該探求)
,但侯主播當初也是是把自己私領域公開給媒體而炒作話
題,因此現今的媒體繼續入侵侯主播的私領域,大概也是
一種因果關係吧,喔彌陀佛。

∮⊙◇▉▋▌ 傳 ▍ 學 ▍ 鬥 ▍ 論 ▍ 壇 ▌▉⊕⊙◇

1.電信市場開放不知為何而戰?
葉小釵

近來為促成台美簽定自由貿易協定(FTA),行政院長
游錫(方方土)親自下達命令,經貿單位全面動員,加速解
決台美經貿歧見,包括電信、藥品與稻米等開放問題都被
點名。其中在電信部分,凍結近三年的固網執照申請,也
考慮將再開放申請。

台灣政府在全球的分工體系中,雖然已經有一立足的位置
,但似乎為了獲取廣大的資源,不論在世界貿易組織協定
中或是近來嘗試重新開啟的台美洽談自由貿易協定 (FTA)
,台灣總是像要糖的小孩必須配合條件,而沒有主動保障
自己的權利,如同此次台美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項目, 美
國特別針對台灣電信市場的民營化進成提出高度的關心,
並希望台灣政府能夠降低進入門檻與建設比例。

也許有人質疑民營化與開放市場有何不對?但是只能存在
民營化的思考主軸就失去公共政策討論的焦點,完全是由
簡單的商業化邏輯出發,充滿未經思考的現代化邏輯,認
為完全的市場競爭可以使市場機制完全運作,卻不檢視民
營化至今是否真的適應每個不同國家的民情,也不思考其
他民主國家都有服務公民的公共機構,一再強調民營化會
帶來許多益處,國內新聞界卻失去全面討論的視野,不僅
對於國家脈絡疏忽,也是新聞論壇的怠惰性。

在全球分工體系下,台灣一向屬於出口加工國家,依賴美
國與其他強國的經濟外逃與創意外逃機會,創造營利機會
,深究來看都是為了單純的商業邏輯運作,卻挾著自由市
場正當化光環,以照顧者的角色提供美好的前景,將公民
轉為消費者以及企業的雇員,認為只要提供工作機會與消
費選擇,就可以創造更高的國民生產毛額,殊不知外國企
業的介入,多半不會為電信設施提供基礎建設,而是投機
的營利性質,這種流動的經濟模式,反而會造成國內產業
的空洞化,失去將中小企業升級的力量,淪為跨國公司的
幫傭。

再進一步觀看行政單位的態度,電總承諾,將在九月再次
開放固網執照,不過在固網開放項目中,目前僅傾向開放
綜合執照與海纜電路出租兩項業務。綜合執照部分,即是
包括市內電話、長途電話與國際電話的三合一執照,至於
美方希望綜合執照的資本額門檻從四百億元降至一百六十
億元、基礎建設門號從一百萬戶減為四十萬戶的要求,交
通部已經同意放寬,但門檻底限將與美方再進一步協商。
可以發現,美國要求固網開放為了減少國際互連的成本,
建立垂直綜效的經濟規模。

如果行政院將固網特許制的限制下降至一百六十億元與基
礎建設門號的戶數,則忽略了電信市場具有自然壟斷與沉
默成本的特質,有兩個面向需要考量,一是過多業者的競
爭,不只導致光纖固網的建設速度,二是審視公司體質的
資金額度降低,忽略發展固網所需龐大的沉默成本,絕非
一般公司擔當的起,有可能因為公司財務周轉不靈,造成
重複投資的現象。相對的,基礎建設門號戶數降低有可能
導致吸脂效應或是普及服務的缺乏,更有可能的是業者是
否會因為所謂的資本不足而無法履行建設光纖網路的承諾
,以目前國內固網業者經營的怪現象──銅纜的用戶迴路
不開放,做為經營困難的理由,暫停從事建設,而行政院
竟然未曾施行收回執照等相關法規,這樣的行政怠惰在努
力促成FTA的過程中,是否會力行執照審查與取回的規
範,避免造成市場失靈的狀態出現,都是值得醒思的。

公共論述貧乏、市場經濟迷思、行政監督怠惰,三層迷霧
罩住電信市場政策的全觀規劃,可見台灣在追求開放民營
市場時,未建立反思的機制與討論的機制,並將民營化的
經營方式無線上綱的延伸,罷黜百家獨尊一家,反而喪失
市場多元的經營方式,也忽略其他可能性的存在,將台灣
市場運作的情形單一化,忽略經營管理的方式是為政府的
助力,而非是被某種經營理念侷限,企業只能採取民營的
方式,忽略有些市場行為不是單純為了創造利益,如普及
服務的概念與公共設施基礎的維護,行政部門公共想像的
缺乏與排斥讓人覺得詫異!FTA的請命與行政部門的努力配
合,這三種迷思籠罩台灣電信市場,是真的為了服務民眾
?還是為了促進設備發展?或是提供為了民營化而民營化
?這樣一戰的目的究竟是為誰而開啟呢?  

2.自由主義下的台灣媒體與教育環境

胡耿維(政大新聞研究所研究生)

身為傳播學生的我,最近遇上了兩件大事情,一件是下學
年各大學即將再次調漲學費﹔另一則是台華視以及其他媒
體是否公共化?這兩件事情目前的處理有一個共同的特性
存在,就是都強烈受到自由主義的影響。

依據羅爾斯《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當中對
自由主義的定義,自由主義的核心價值是重視個人自主性
(autonomy)的優先性,而這種強調個體之公民權利和政
治權利永遠優先於其它價值的主張,在這樣的邏輯之下,
電視媒體亂象的解決之道,在於只要我們利用個人的選擇
,或是透過遙控器的轉上轉下,一定可以使得劣質節目被
淘汰,又何必要我個人繳稅來改善媒體環境呢?在高等教
育方面,也就有人認為讀大學是個人投資,如果嫌學費昂
貴,那就不要去讀,為何要沒去讀大學的我繳稅來負擔呢

在這樣的思考邏輯下,通常問題的絕決方式就是交由市場
去決定吧。因為市場可以優勝劣敗,讓強者勝出,比如媒
體環境就是交給民營去經營,教育方面即是由原本國家補
助的公立機關逐漸轉成法人需自負盈虧。

問題來了,真的這樣做就可以解決問題嗎?媒體方面可以
看到的是從解嚴以來,高呼黨政軍退出媒體,換來的是財
團進駐與壟斷,但媒體亂象卻有增無減,比如台灣的24小
時新聞電視台有七家,可說是全世界最競爭,可是看到的
新聞內容每天腥色羶,反而更讓人詬病。在教育方面,高
等教育爭相與產業合作,導致最後學術淪為產商賣命的工
具,前一陣子有個學術研究指出吸煙可以防癌而遭批評,
可說是一個經典例子。

所以,這時候我們該真的好好想一想,一昧地強調市場機
制的自由主義,是否可以真的解決我們原本的問題,不是
反而讓財團有機可乘。

而破解這樣的困境,必須要體認到改革這兩個亂象與問題
,都是要藉由公部門的重新投入資源,但另一方面更要讓
其自主營運。例如在2001年時瞿海源在〈政府在大學教育
上角色之調整〉文章中指出,政府所應做的只在法制上確
定大學自主的原則,其餘都儘量不要介入,但經費的支持
不能因大學自主而有所減縮。同樣地,媒體方面政府要編
列預算促成媒體良性發展,但是要藉由法規(例如公視法第
13到27條),排除政黨以及政府介入運作的可能,以達到
媒體自主運作。唯有公部門投入資源,且藉由法規限制政
府介入運作,達到自主,對於問題才容易有根本性的解決
,而非個人阿Q式地逃避問題。

⊕∮⊙◇☆▉▊▋▌媒 ▍來 ▍稿 […]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五期

2004年 June 21日(Monday)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五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再思考當前台灣電影工業的政治經濟分析(下)
∮外部讀書會
台灣電影產業的救亡圖存
--《全球好萊塢》給予台灣電影的省思
∮本週媒大事
∮媒來稿
地下電台的合法化與抄台之爭

┌────《2004/6/21第二百零五期》─────┐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傳學鬥內部讀書會
讀本:《台灣電影工業的政治經濟分析(1989-1993)》,魏玓撰

再思考當前台灣電影工業的政治經濟分析(下)

面對台灣電影業的慘況,我們的政府當局在其中扮演什麼
角色呢?

電影產業在文化產業中具有龐大資本生產與再生產的能力
,也就是「瀑布效應」;電影成品雖然需要鉅額的投資,
但是在影片完成之後,往往能夠在電影院首映,繼而在有
線電視、錄影帶、無線電視、外銷等通路中流通,涉及了
龐大的資本流動。因此若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電影工業
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從本世紀初美國之於好萊塢,到近年來竄起的韓國電影,
電影的資本能量對於民族國家發展民族工業,是一項不能
捨棄的產業。1996年末,韓國總統候選人金大中,提出支
持韓國電影的宣言,並將之列入競選白皮書中,他說,「
在21世紀,文化就是國力,文化不僅有提高生活質量的作
用,而且正成為創造巨大附加價值的產業。」,他同時舉
例,好萊塢名導演史蒂芬史匹柏的「株羅紀公園」全球賣
座8億5000萬美金,等同於韓國必須出口150萬輛汽車,來
說明自己將盡一切的力量,保護韓國電影,全力發展電影
產業。

台灣的電影政策,在1980年代以前,一方面視電影為宣傳
機器的一部份,當時嚴格的電檢制度、電影製作生產的生
產材料(生產工具如攝影機;生產原料如底片)進口的高
關稅、缺乏正面的輔導與獎勵,同時透過黨國基器直接介
入經營(中央電影公司,台灣省電影製片場,中國電影製
片廠)等手段,對於電影製作與內容進行嚴密意識型態監
控;而在另一方面,政策對於電影市場則以特種行業規範
之,只能以低層次的娛樂活動看待,並放任發行與映演部
門由各種勢力壟斷。

1983年電影法正式公布,雖然明訂電影為「文化事業」,
但是政府宣傳控制並未消逝,而且也沒有明確輔導電影作
為文化事業的具體策略,一般被認為「名不符實」。到了
1980年代中後期,國家政策面對持續嚴重萎縮的電影生產
,開始轉趨積極輔導,包括開放電影檢查制度,降低電影
工業的賦稅,設立電影輔導金制度。

然而,1980年代台灣電影政策的轉變,與美國在1980年代
之後將文化產業視為國家經濟的重要收入,並開始對流通
於世界各國的文化產品,以智慧財產權之名進行索價;在
此同時,美商八大為主的好萊塢勢力則配合美國的政治策
略,要求台灣取消外片配額管制,於是台灣政府在1986年
對於台灣電影的外片配額管制全面解除,而台灣本地電影
發行商也趁機裡應外合,著眼於有線電視合法化之後放映
通道的遽增,更積極地發行外片。

此外,這樣的發展又與台灣電影因為生產條件匱乏所導致
的電影產量不足有關,縱使政府在1989年開始提出電影輔
導金的輔助,希望能夠提升國片生產部門的能力,但是在
本地電影工業獨重發行(外片)的情形下,少數具備發行
-製作能力的電影公司(例如中影)往往是這項補助的常
勝軍,作實大者恆大;同時,在黨國宣揚國威的心態下,
配合本地文化菁英在台灣電影與歐洲藝術電影圈之間的穿
針引線,輔導金間接成就了台灣電影在後新電影時期的國
際影展路線。

然而從新電影到後新電影,台灣電影業的慘況並未因為國
際影展的成功 而改善,馮建三(2003)引用多種資料來源
,整理出美國以好萊塢為首的電影在各國(港、韓、英、
法、台)電影市場的佔有率,結果發現台灣獨占鼇頭,在
2001年大概有95%的電影市場為美國電影;這意味著台灣
的電影市場已經幾乎沒有生存的空間。而這種看似矛盾的
發展,實際上是在資本主義體系當中,社會階層兩極化下
的文化消費模式 。

此外,國際影展路線對於台灣電影在國際舞台的拓展,也
並未讓台灣的電影政策更具有自主性,在2001年年底,新
聞局在台灣加入WTO的談判過程中,把舊有電影法第11條與
第40條取消 。這個動作雖然象徵的意義大於實質 ,但是
卻足以突顯出國家角色的軟弱無能。

∮⊙◇▉▋▌ 外 ▍ 部 ▍ 讀 ▍ 書 ▍ 會 ▌▉⊕⊙◇

台灣電影產業的救亡圖存
--《全球好萊塢》給予台灣電影的省思

林靖堂

近來參與傳學鬥所舉辦,閱讀《全球好萊塢》的讀書會,
筆者突然發覺到,台灣電影產業有著很嚴重的生存危機。
此危機來自於所謂的「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筆者認為
,台灣電影的先天不良在於早期政府對於電影的輔導心態
與整個電影產業輔導制度、產業結構、法令檢查與設計的
不良;而後天失調則是遭逢來自好萊塢電影發行與映演的
強力登台,大舉佔據台灣整個電影產業的發行端與映演端
,連閱聽眾的口味也被好萊塢的電影文本給寵壞了,再加
上一連串對於台灣電影創作者的打擊,台灣電影產業的枯
竭是無可避免!

《全球好萊塢》一書,在探討好萊塢是如何利用自己的文
本與自由主義邏輯,配合美國政府的協助,在全球建立一
個國際分工的體系,以此迴避工會的抗爭,而達到經濟學
最原始的原則「求得市場利益極大化」!本書最大的好處
,是將好萊塢如何突破國際上其他國家的文化保護政策的
手段,明白的呈現在讀者的眼前,並且對其進行強力的批
判!也因此,看在台灣讀者眼中並且對照台灣當下的電影
產業與政策環境,本書能夠很明白的顯示出台灣電影產業
與政策目前所處的困境與缺失!

參加讀書會並且閱讀本書後,筆者綜合了其他學長姐與讀
書會成員的見解,整理了大家與筆者個人的看法與見解!

一、對於政府:

政府應該正確認知電影產業是為所有文化產業的火車頭,
在文化彰顯與保存、經濟生產的生產價值上,電影是具有
指標性的意義與功能。電影不該只是宣導政令,宣揚國威
的宣傳工具,他應該是各種類型創意與文化展現的場域!
對於各種輔導電影振興的方案與措施應予以確實執行,對
於本國電影放映配額的保護應該確實立法與執行之。

政府應是站在一個輔導的角色而非控制與管制的角色,且
更應重視電影作為一個文化產業的領導地位。

二、對於導演:

台灣的導演身處困境之中,有個最大的難題,就是資金的
籌措!台灣的導演應該體認行銷的重要,與貼近大眾口味
的電影文本,無論資金的多少,讓自己的電影利用各種媒
體管道推展出去,才是未來是否有能力在繼續揮灑創意與
熱血的關鍵所在!

三、對於觀眾:

台灣的電影消費者口味,已經被美國好萊塢餵養成習於好
萊塢式的大眾口味!另外,對於對台灣電影的刻板印象與
文本解讀力的不足已經成為了一種強大的殺傷力,它足以
在國片尚未映演前,就先被否定。也因此,重新改變台灣
電影消費者對於國片的觀感與印象,加強電影文本分析等
類似的通識教育應是當務之急!

據此,政府、電影產業發行映演與製作三大環、以及觀眾
,是構成台灣電影結構的三大結構,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要
有重大的改變,才能改革現在的台灣電影產業,雖是工程
浩大,但除此別無他法吧?

⊕∮⊙◇▊▋本 ▍週 ▍媒 ▍大 ▍事 ▍▊◇★☆★☆

1.上個禮拜「滾石」傳出爆發財務危機,滾石除了召開記
者會說明並無此事之外,旗下藝人例如五月天或老大哥周
華健接受記者訪問時,都表明支持滾石到底。另外也由於
「滾石」的祖產太誘人,「錢櫃」為了取得「滾石」這些
膾炙人口金曲的伴唱帶授權,「錢櫃」出價高達2億8千萬
元。其實,「滾石」最近已把早期膾炙人口的「祖產」,
以日本20-Bit高密度技術重製,包括:羅大佑、陳淑樺等
人金曲,以「滾石」K2經典專輯再度上市。

小編媒批:其實殂了滾石召開記者會所聲明指出,是因為
盜版猖獗原因之外,跨國公司與台灣的唱片公司的強烈競
爭也是原因,許多本土歌手都由來原來小唱片公司跳槽到
這些大財團的公司底下,讓這些小唱片公司辛苦努力栽培
出來的歌手,(例如之前的蔡依琳與周杰倫)拱手讓給這些
大企業作收最後的成果。

2.近期,富邦集團、統一集團都規劃進軍電視購物市場,
王令麟則是對此首次回應。他說,站在東森有線電視的立
場,只要有人願意付不錯的定頻金額,東森都樂見有其它
頻道商加入電視購物的市場。王令麟並表示東森成立四年
,業績從開始的年五億元成績,到今年五月單月做到二十
五億元新高紀錄,數字很好看,但事情不容易做。以節目
製作人為例,東森購物台現場就有六百多位,比一般電視
台製作人還多。

小編媒批:看來王董真是為了賺錢,大手筆給他砸下去了
,也說了如果大家要來競爭的話,記的,要先繳個定頻費
用給我們的系統業者,看來最後的贏家還是莊家。

3.義大利總理貝魯斯柯尼雖控制義國超過90%的電視台,
但在本屆歐洲議會選舉中,卻被一位對時局不滿的電視女
主播莉莉.葛魯柏痛宰,遭遇其政治生涯中最屈辱的一次
挫敗。 莉莉在義大利備受觀眾歡迎,她所代表的「橄欖樹
聯盟」是由一群不滿貝魯斯柯尼而離開貝氏控制的媒體,
或是遭貝氏開除的媒體工作者組成。這個中間偏左的聯盟
在本次歐洲議會選舉中贏得31%選票,貝氏的義大利力量
黨只得到21%支持。

小編媒批:從義大利的例子看回台灣,是否各位會突然驚
覺,台灣總是好的不學,壞的卻總是有樣學像呢?

3.台灣民眾最愛看什麼樣的雜誌?世新民調中心「2004媒
體風雲排行榜」調查結果發現,新聞與八卦娛樂兼具的周
刊型雜誌最受讀者青睞,其中短時間內就在台灣市場崛起
的壹周刊,更囊括了多項指標之首。世新民調中心分析指
出,壹周刊雖然爭議話題不斷,它對台灣社會帶來的影響
已深植人心,證明了壹周刊已成為引領台灣社會風騷的頭
號雜誌,想看八卦,民眾第一個會想到壹周刊。

小編媒批:不僅壹周刊有如此不錯的成績,蘋果日報也一
樣在短短時間內跟中時與聯合相互匹敵,但這份調查的前
提還是必須提醒各位看倌,因為這這裡的媒體環境還是以
市場導向,民眾愛看與與是否對民眾造成傷害,這個是必
須要去思考的差異點,因為從以前的紀錄看來,蘋果日報
與壹周刊常會為了議題聳動性,而作出傷害當事人的舉動

⊕∮⊙◇☆▉▊▋▌媒 ▍來 ▍稿 ▍▌▋▊▉⊙◇★☆

地下電台的合法化與抄台之爭
李世清/中正電傳所研究生

自槍擊案後,逐漸沉寂於新聞版面的地下電台議題似乎又在
這些業者與李前總統聚餐的情形下被翻上檯面了。

據報載,一直以來政府官員們就無法在地下電台是該就地合
法化,還是該直接被予以抄台這兩者間進行一個適當的決策
,原因除了有許多業者利用向監察院、立法院陳情以及政治
上的壓力等來對主管機關提出政府不該大力取締的訴求以外
,另外就是考量到在目前台灣已經有兩百多家電台的情況下
,若讓這些地下電台就地合法化後,究竟會對既有的合法電
台帶來何種衝擊?

從筆者的觀點來看,我認為在一個民主的社會,具有多元的
發聲管道是必須的,因此若可透過合法化這些地下電台來讓
各方的人們皆可表達其心聲自然非常不錯,然而,因為我國
各媒體的型態向來就都具有強烈的黨政色彩,因此在這種貌
似可傳遞出多元聲音的管道上,通常其內容也不過就是各個
媒體為自己所支持的政黨自我宣傳而已,至於在意見的交流
上根本就沒有達到什麼成效,充其量也只是在兩派言論隔空
互相攻詰的情況下,呈現出雙方在一些議題上不同的觀點而
已。基本上,這種各說各話的情況不僅無益於意見的交流,
而且在這些份屬不同陣營的媒體在對各自支持者進行長期洗
腦的情況下,更造就了台灣缺乏互信根源的缺失;因此,讓
這些地下電台合法化來加入這個戰局似乎並不是一個明智之
舉。

再者,筆者進一步地從地下電台的言論與合法性這兩者間的
關係提出看法。原則上,在人人都有言論自由的法律保障下
,人們應該能夠盡其所能的提出自己對於某些事件的相關看
法,然而,這樣的言論自由是否應該建立在其本身是具有合
法地位的基礎上呢?我認為是要的。基本上這個論點並非代
表全盤否定透過不具合法地位的地下電台所表達出來的言論
就不該接受保障,但很明顯的,從現實生活中可以得知,在
透過這些未經合法的地下電台所發散出來的言論中,有時可
能極具偏激性或者是鼓動性,針對這樣可能是透過蓋掉合法
廣播電台而來所發出的言論,我們不僅無法加以防制,甚至
連既有的法律對取締這些地下電台的刑責也不過就是易科罰
金而已,那麼,在這種無法有效遏止其發表不當言論的情況
下,再加上前述所言,吾人認為政策方向似乎該走向對地下
電台進行強力的「抄台」取締比較好,只是,這種高壓的取
締手段勢必會被強力抨擊,因此若政府沒有相當的迫力,看
來也無法貫徹執行,至於在抄台後要如何防範其東山再起也
是一個相當的難題。

總之,在學者們疾呼黨政軍應該退出媒體、台視華視應加以
公共化的同時,吾人認為,地下電台也是一個必須要加以關
注的議題,即使民主的社會本來就應該要有多元發聲的管道
,但至少在以法治國的台灣社會裡,不符合法律範就等於是
沒有說服力,有關當局實不該因其背後有政黨撐腰、甚或是
因為民代的關說就加以退卻,改採不強制抄台的溫和取締路
線,同樣的,相關法令也應該修訂的更加嚴格,如此一來才
能有效地避免地下電台所帶來的問題。

⊙◇★☆傳學鬥回應:

本文對於地下電台,有兩個論述的主軸:一個是自由多元論
,另一個則是合法性的問題。

台灣的媒體大多呈現出強烈的政黨色彩,不失為一個可以討
論的議題,但是上週六的中晚所提出的資料,說明目前所謂
非法地下電台,以政治議題作為主題者約莫只剩10%,而基
於營生的壓力,其他9成的經營者大多以「賣藥電台」的商
業經營形式出現,或許正突顯出台灣廣電媒介在政策層面的
特徵。

也就是,政府往往刻意視而不見產業發展的前景,並在經營
管理採取放任的模式,導致許多媒介資源無法進行有效的整
合,同時在媒介經營過度競爭下,訊息的提供者其實不會太
重視訊息的生產,而這種廣播媒介的運作模式,是商業邏輯
的一貫思考,內容的生產只是為了促銷收音機以及其中的廣
告罷了;顯然,在這樣的模式下,許多民眾對於媒介的近用
需求其實是扭曲的。

本文提及的法律介入,傳學鬥基本上同意,但是理由絕對不
是因為目前的地下電台掩蓋了所謂合法電台發言的空間,或
是合法電台基於法治,而讓發言內容較不會流於政治煽動與
情緒動員,這樣的說法與事實背離太遠(飛碟電台趙少康的
表現堪比地下電台的激情衝動﹗或是賣藥節目與有線電視的
蓬萊仙山差異很多嗎?),而且事事訴諸法律的說法容易替
法律造神,卻掩蓋了這些偏向兩極的言論,雖然是以政黨之
名表現,其實是肇因於商業邏輯之下,過度競爭所需要贏取
的微利,進行的聽眾切割。所以基於法律進行查抄,只能圖
利現有所謂合法電台,對於改造媒體環境沒有太多幫助,反
而陷入惡法亦法的迷思。

我們認為,公共化當然是一個方法,但是廣播媒介在廣電媒
體公共化的過程中,應當扮演什麼角色應當是下一步的重點
,廣播媒介在其他新科技的衝擊下,使用者減少是可以理解
的,而廣播電台在過去的因應策略,是以全台連播的方式,
採大眾媒介的方式進行,取得更多廣告來繼續生存。

然而,廣播相較目前許多媒介,在近用成本上實屬偏低,而
且廣播基於媒介特性本來就屬於地域性的媒體,所承擔的是
社區性的角色,如果能夠透過政府適度的補貼,促成獨立媒
體的誕生,那麼在台灣逐漸走向族群多元(外籍伴侶、外勞
、新移民)的社會現實下,廣播媒介正好能夠提供這些小眾
,關於文化近用的需求。

⊕∮⊙◇★☆

您對媒體或社會現象心有所感,而無處發聲嗎,傳學鬥是
一個開放平台,提供讀者們互動與分享空間,只要是任何
有關傳播與社會之媒體觀察、時事評論、我見我思、讀書
心得…等,都歡迎您來稿,來稿請附上姓名(或筆名)
及你想要的刊出方式。傳學鬥有刪稿權,不願刪稿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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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化之陣地戰:nccu.edu.tw/924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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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廣義讀書會:twmedia.org/benla/bb/viewforum.php?f=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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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歡迎社運團體要求轉載文章與活動訊息,快來快來。
傳學鬥歡迎您與我們鬥陣在一起。

└────────《下次再見囉。》─────────┘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四期

2004年 June 14日(Monday)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四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公共化答客問(第三輯)
∮本週媒大事
∮媒來稿
媒體何來政治性的置入性行銷?
∮媒遺珠
1.公共利益絕非少數禁臠
2.不是天真而是預(遇)見未來
3.拿一面哈哈鏡,就以為可以出個水晶球
 --敬覆聯合報記者
∮媒活動
619反軍購全民發聲大遊行

┌────《2004/6/14第二百零四期》─────┐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做對的事,還請堅持!」,我們恭喜新聞局踏出了正確
的第一步!提出使台華視更符合公共利益的無線電視公共
化方案。傳學鬥肯定新聞局這個規劃方向,但強調最終的
執行與否才是台灣媒體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希望這是一
個「貫徹始終」的政策。傳學鬥將不定期開闢「台華視公
共化答客問」專欄,為各位介紹公共化的論述基礎。此外
,傳學鬥公共化陣地戰線(http://nccu.edu.tw/92451001/)
,歡迎鬥陣來討論與連署。(連署網址http://twmedia.org)

解答八)公共化之後,從業人員只領錢、不做事?

大家或許都有到公家單位辦事、卻受了一肚子氣的經驗~
然而公共電視是不是另一個衙門?在裡頭工作的,會不會
都是一些只會擺出晚娘臉孔教訓人的公務人員?那公共化
,是不是又代表只領錢、不做事的從業人員變多了呢?

首先,現在的公視,雖然有部分經費來自預算挹注,不過
它不是政府機關,而是依「公共電視法」運作的基金會。
也因此在裡頭工作的,也不是公務人員,而是與公視基金
會簽訂工作契約的從業人員。而儘管公共電視是國內少數
幾個、透過內部民主程序簽署了「新聞室公約」的媒體,
在裡頭工作的從業人員,確實擁有比較大的表現空間。但
與一般商業電視不同的是,公共電視中從業人員的專業表
現,除了在內部受到公視監事會、董事會,以及總經理的
督促,在外部也受到國會(立法院)及大眾的監督。甚至
在公視法內也明訂,公共電視不但各項資料必須向大眾公
開,也必須積極滿足閱聽大眾的需求、提供各項視聽的服
務。也因此,目前的公共電視儘管經費有限,但有效管理
、良性監督下,從業人員的專業表現,不但沒有辜負大家
的期待,公共電視各方面的成績,也受到國內外獎項的肯
定(以二零零二年為例,公共電視便入圍九十八項、得獎
四十五項)。

在公共電視的例子中,我們看到,只要制度面妥為設計,
從業人員不但不會擺爛、甚至可以表現得更好。而未來,
新政府若依照白皮書施政、成立公共廣電集團,那麼在保
有現行公視法「有效管理、良性監督」精神的制度設計下
,我們可以預期,公共廣電集團內部既競爭、又分工的活
潑氣氛,將使從業人員發揮的空間更為遼闊,則公共化不
但意味著能更有效地為閱聽公民服務,也將持續帶給商業
電視台良性的刺激!

解答九)公共化之後,錢從哪裡來?

到底公共電視會不會很昂貴,只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而公
共化,又會不會加重政府的負擔,最後變成我們大家每個
人的負擔呢?

首先,現在的公共電視,一開始(一九九八年)是靠著行
政院捐贈的十二億元,還有自籌款三億元(總共十五億元)
起家。原本預計,政府編列的預算逐年遞減百分之十,到
了創台第六年(二零零四年)時,政府編列的預算便只能
編列第一年的一半(六億),而其餘經費則由公視自行籌
募。

不過在台灣公共廣電服務不足、公共電視仍然萌芽之際,
這樣的限制似乎太過嚴苛了?因此,依公共電視法附帶決
議,在建台後第三年(二零零一年)時,由國會組成的評
估小組重新評估是否要繼續編列預算,結果立法委員對於
公共電視的表現,仍然給予高度肯定。也因此決定將相關
條文刪除,而目前每年,立法院仍然編列預算(約九億)
來支應公視開支。同時,因為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不得播
送商業廣告,也因此,目前公共電視營運的經費來源包括
了,政府預算捐贈、企業對於優質節目的形象贊助、「公
視之友」個人捐贈,以及其他收益。

其中,其他收益一項,包括了周邊視聽產品的收入、設備
的租借,以及依「廣播電視法」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法」
中,自廠商盈餘或營業額(百分之一)提撥出來的基金。
儘管如此,公共電視在更積極服務閱聽眾方面,仍然不免
會有經費不足的情形。因此,未來新政府若依照白皮書施
政、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台華視等台應可適度開放廣告,
以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情況又再發生。

此外,對於公集團的經費來源,也可以有多元的設計,比
方說,電波頻譜使用執照的拍賣所得,便可以挹注於營運
之中,像中視儘管先前遭到不當釋股,但只要新聞局拍賣
其電波執照的使用權,得標經費也可以回收公集團利用。
而將既有的廣電基金併入公視中,也可以是壯大公集團力
量的方式。這些作法不但不會加重政府的負擔,也可以將
公共電波資源做做有效的利用。我們也歡迎您一起來想想
,可以從怎樣的制度設計中募得財源,而真正回饋到廣電
公共服務上。

⊕∮⊙◇▊▋本 ▍週 ▍媒 ▍大 ▍事 ▍▊◇★☆★☆

1.上禮拜二上午,由媒體改造學社發起與各個重量級社運
團體召開記者會,籲請行政及立法部門重視民間社會對無
線電視公共化的要求。並首度公布參與「催生公共廣電集
團」連署的傳播科系老師名單,包括傳播學界大老徐佳士
教授、以及政大及世新兩大傳播搖籃的大家長翁秀琪與成
露茜教授皆共襄盛舉,共計 142位、佔全台傳播科系總數
3分之2的老師皆熱烈響應傳播學界對「建立公共廣電集團
」的支持。

小編媒批:或許各位看倌還不太懂公共化是什麼?沒關係
我們將繼續製作公共化Q&A為各位解答,但看看翁、成院長
都站出來支持了,或許這一次的公共化運動是繼公共電視
法立法通過之後,第二次的歷史轉折點喔。

2.國民黨於上禮拜賣掉了一家原本表明要歸還的戲院(宜
蘭新生戲院),財政部表示,因為法律沒有限制國民黨要
歸還黨產,依法國民黨是可以賣黨產的,只是,國民黨既
已表明要歸還,如果反悔,自己就要付出代價,承受外界
質疑。

小編媒批:追討黨產的最大困難,在於缺乏法源依據,而
且國民黨取得部分黨產的過程也有「疑慮」,但是畢竟,
這些資產現在就是登記在國民黨名下,選前國民黨宣稱願
歸還這些黨產,不管用意為何?傳學鬥還是認為此時需劃
分「國家」與「政黨」這兩者的界線,因為屬於全體社會
的資產,終究必須還給全體社會。

3.新聞局收回自辦的廣播及電視金鐘獎,兩場全部經費900
萬元;由兩岸三地一起舉辦的「全球華語歌曲排行榜」頒
獎典禮,台北之音則預定支出3000萬元經費。兩場金鐘獎
頒獎典禮經費不及台北之音一場活動的三分之一,新聞局
官員笑稱,輸人不輸陣,屆時要全程觀摩人家辦活動的「
規模」。

小編媒批:不懂新聞局是想跟人家比什麼?這種頒獎典禮
能夠為國內的創作歌手有實質的鼓勵效果嗎?可以預料到
的是大場面的星光大道與媒體爭相拍照與報導,不僅平時
歌星就靠炒做誹聞與八卦出名,此時更是娛樂與花招盡出
只為了吸引報導,而這樣的頒獎典禮的商業邏輯下,卻很
難讓不一樣的創作音樂出頭天。

4上禮拜公佈了有關青少年菸害的媒體識讀能力調查,共
調查大學、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共四千多人。結果顯
示,近七成學子無法分辨菸品的置入性行銷廣告手法,例
如,菸商透過贊助球賽或演唱會推銷菸品,或是用同一
Logo販售咖啡或手錶,間接推銷菸品品牌的做法,受
訪學生普遍難以分辨。

小編媒批:香煙跟酒類的廣告比起來,香煙還算是小咖等
級,由於酒類是牽扯到更大的政治經濟勢力強力後盾,所
以沒人敢立法規範這樣的廣告(或是相對規範較小),所以
媒體識讀能力的建立是相當重要的,如何拆解廣告當中迷
人的符號吸引力,以及認清廣告的面貌,這些都是目前青
少年急需建立的媒體素養。

⊕∮⊙◇☆▉▊▋▌媒 ▍來 ▍稿 ▍▌▋▊▉⊙◇★☆

媒體何來政治性的置入性行銷?
李世清/中正電傳所研究生

據報載,立法院教育文化、科技資訊兩委員會聯席會於上
月底(五月十九日)初審通過了民進黨立委羅文嘉所提之
廣電三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根據這個修正法案,未來政
治人物將不得主持、製作廣電新聞或評論性節目,而政府
、政黨等政治團體製作、託播的廣告也必須清楚標示。為
了杜絕政媒兩棲和置入性行銷的現象,或許這個法案的立
法點是很明確的,但若仔細深思的話,我們不難發現它在
現在根本就是屬於一條本末倒置的規範,為什麼?

通常所謂的置入性行銷是一種進化的、隱性的廣告,其多
半是由廣告公司或媒體購買公司所使用,它只要直接買通
媒體或製作人就可以行銷,連拍廣告都省了;而也正因為
行銷者隱藏了身分,因此它的效果宏大,但卻也相對的讓
消費者「知」的權利受損。從這個定義與條文的內容可得
知,關於置入性行銷所牽涉到的討論層面無非就是在要求
廠商、政府或政黨要將其行銷手法攤在陽光下,不能「隱
藏」於各式各樣的節目裡。然而,筆者認為將這樣的訴求
放在當今媒體中的商業層面上或許是可行的(即便我認為
並非真有規範這方面的必要),但卻不一定適合運用在政
治的層面上。

為什麼呢?原因在於目前不少媒體本身的大架構根本就是
屬於政黨的宣傳工具,它們就是自己所屬政黨的延伸,並
且其存在就是政黨的活廣告。此外,它們除了會對反對黨
的廣告有所禁止以外,媒體內部的相關內容也總是赤裸裸
的在為自己的政黨說話、宣傳,根本一點都不隱匿,那麼
,在這樣的情況下哪來置入性行銷之說?因此筆者認為,
在當今媒體做為一個完全行銷工具的情況下,其根本一點
也沒有隱匿的意涵,更無謂其行銷手法是否「置入」了!

此外,或許有人會認為,當未來幾家電視台公共化、媒體
不再是政黨的延伸之後,這個情況可能會有所改善,而此
修正條文也能打破筆者的觀點而成為符合當下情境的規範
,然而令人感到隱憂的是,就算未來媒體真的被公共化了
,但有誰能保證過去所積存在現今媒體記者身上的陋習(
依舊強力行銷自己所屬意的政黨)能因此被去除,而被指
派的董事或經理人就能完全排除下屬揣摩上意的情況,進
而完全發揮公共化電視台的功效嗎?這似乎並不容易。

筆者認為這又牽涉到「如何在訴求媒體公共化的同時,也
對這些既有的記者們及未來新進的從業人員們進行相關教
育」的問題,如果未來這個問題沒有被進行相關的討論及
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那麼一旦一個公共化的媒體不具備
有能實行公共化理想的相關人才,終究也只是行了公共化
的媒體改革之名而已,其最終將無法實踐媒體公共化的真
正內涵。

最後再回歸至該條文的罰則來看,部分的罰則顯然過輕,
如電視事業、廣播事業違法才分別處以五千元至二十萬元
、三千元至三萬元罰鍰而已,這恐怕無法有效遏止這種不
良的風氣。此外,雖然它規定了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
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製作、主持廣播、電視的新聞性
節目或時事評論節目,但今日若有一個人堅稱自己並未從
政,也未具有上述任何身份,可是卻具有明顯的黨政色彩
,在實質上亦具有絕對的影響力,並且也確實利用了這些
媒體來進行政黨的相關行銷的話,究竟又該如何管制?而
這個發聲的媒體若根本就是政府沒有加以立案的地下電台
的話,豈非正大光明的「逍遙法外」?總之,筆者認為這
些問題都是此修正案該加以考量的,若無更加具體的界定
與討論,將來在執行上勢必會產生相當程度的困難。

▍▌▋▊▉⊙◇★☆
傳學鬥回應:

作者對於當前媒體各為其主的態勢感到悲觀,認為廣電三
法修正案僅管初審通過,仍然無法遏止媒體成為特定政治
勢力傳聲筒-甚至連公媒體也不例外。對此,傳學鬥有不
同的看法。

首先,以當前廣電三法對廣告的規範來看,一般商業性之
置入性行銷是否合法仍不免有疑,則本次修法禁止政治團
體採取置入性行銷,其實乃屬強規範。此外,修正案並明
文將政治人物排除於廣電節目之主持、製作之外,其實也
同樣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政治力介入媒體的不信任感。這是
否成為作者對公共化抱持疑慮的原因尚未可知,不過就經
驗事實來看,公媒體在人事或財務方面的設計,不但相對
能抗拒政治力黑手入侵,也同時成就了公民近用的開放場
域,是讓專業性得以發揮的制度,也壓縮了人謀不臧的空
間。反倒是商業媒體-在法案通過前,即大方成為置入性
行銷賣家,為特定政治勢力抬轎;在法案通過之後,或出
於營利考量,恐怕仍難抗拒非屬定義中政治人物、卻具有
特定色彩的名嘴。也或者,商業力成為特定政治力量的白
手套,繼續褻弄人民知的權利?

質此,傳學鬥對於立委諸公的立法除表示尊重,也願意相
信此一修正案在「黨政軍退出」上能發揮一定效果。至於
相關名嘴發表任何言論,只要不觸犯相關法律,基於言論
自由的立場,實不宜干預。則傳學鬥固然不敢將公共化視
為解決所有媒體問題的萬靈丹,卻仍然肯定其解決商業媒
體外部不利益的功能。而朝野諸公及社會大眾,若能在「
黨政軍退出」外,看見公共化運動蘊含的進步性,相信在
這關鍵的時刻,都能成為推動公媒體及公民社會的生力軍

⊕∮⊙◇☆▉▊▋▌媒 ▍遺 ▍珠 ▍▌▋▊▉⊙◇★☆

1.公共利益絕非少數禁臠
 邱家宜

拜讀時報廣場梁定澎先生大作,認為將台視、華視公共化
,成立公共電視集團,必然會導致少數人掌控最大媒體集
團,這樣的推理,讓人不禁狐疑,難道國人所熟知的世界
知名公共電視,英國BBC與日本NHK,作為其國內最大媒體
集團,享有共預算,亦都是「少數人的禁臠」?如果其他
先進國家,並不乏發展出符合公眾利益之公共電視集團的
成功經驗,學者憑什麼斷言,台灣絕對沒有機會循己身特
殊歷史經驗,發展出符合集體利益的公共電視呢?對於一
個在短短的二十多年內經歷解除戒嚴、總統直選、政黨輪
替,能夠承受五十萬人在總統府前大遊行,卻不發生失控
衝突的民主化社會,作為理當站在資訊制高點上,引導社
會前瞻的智識階層,何必低估社會潛力,一再堅持社會進
步的力量,絕對無法戰勝權力所帶來的腐敗?

依照目前法令制度,公共電視董事會由行政院提名,經立
法院所推薦成立的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審議委員會席次
依政黨比例產生,?讓董事會順利產生,董事成員分布基本
上亦能代表不同黨派的觀點與利益,在以公共電視法所賦
予各項使命為前提下,共同參與營運。未來公共電視集團
如果仍循此模式,政治性角力固然無法全免,但只要各方
政治力量在立法院均能繼續佔有一席之地,公共電視便不
會成為哪一個黨派的禁臠。更何況媒體專業倫理實有不容
政治力染指的堅固本質,一但在規模與社會影響力上站穩
腳步,對在位者的批評往往更不留情。前不久發生在英國
的凱利博士案,BBC的報導便給了英國政府極大難堪。梁
文認為公共化後的媒體,將成為政府的傳聲筒,其腦海中
所想像的,多半囿於解嚴前老三台的光景,甚至拿共產國
家的媒體來比喻公共化,顯然對於公共媒體的理論與歷史
實証,都缺乏真正的了解,。

梁文反對公共化所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向全民釋股,認為
可以不受政府掌控,又不被單一財團壟斷。但試問,中華
開發的小股東何曾擁有過公司決策權?號稱全民入股的民
視,當初共同出資的成千上萬小股東,又有哪一個人真正
參與治理過公司呢?全民釋股,最後不過是掩護大股東翻
雲覆雨的一個幌子。

梁教授認為市場經濟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依照梁文的見解
:「媒體是否反應公眾利益是完全可以由收視率和市場機
制來衡量的。一個節目收視率很高,自然反應社會上有很
多人有此資訊需求,在合法的範圍內滿足這些人的需求,
就是公共利益的照顧….」,如此說來,收視率最高的台
灣霹靂火,鐵定是最符合台灣社會集體公眾利益的囉?收
視率其實受制於選擇性,如果未來公共電視集團有機會製
作出「阿信」(NHK)那樣的連續劇,收視率會不如台灣霹
靂火?電視媒體環境惡性競爭,商業電視台無法做出高品
質節目,必須從結構面檢討,而不能以被結構扭曲的現況
為觀眾品味定調。

公共電視集團未來是否會成為某一政治力量禁臠?在這裡
必須指出的是,其風險絕不會高於將電視台賣給向來希望
與政黨親善的財團,相較於私人公司經營,公共化的架構
設計,透明度反而較高。也正因為如此,公共化的未來,
值得大家寄予更高的期望。

2.不是天真而是預(遇)見未來
 吳錫河

有人說:「媒體公共化是一種天真、是一種夢想」,不否
認公共化的確是一種夢想,但是人「因夢想而偉大,人為
理想而進步」,但是若能配合行動實踐,夢想就會成為可
達成的目標,若只是害怕而裹足不前,則夢想就是一種遙
不可及的夢。若是媒體記者們能夠願意多做點功課,少點
烏鴉心態,那麼媒體公共化將不是夢想,而是種預見未來

現今,商業電視主要目標是追求利潤,抓住特定的市場,
以運用特定的炒作手法來販賣情緒、聳動、暴力來製作衝
突,更有甚者補風捉影進行媒體審判、毀於個人名譽於無
形。

試問:商業電視媒體用如此惡質的內容來綁住閱聽人,卻
使社會動盪、族群對立、人心不安、不良示範、價值錯亂
,商業媒體又如何對得起每天須以電視為伍的社會大眾?
這種作法,如果不是商業媒體太低估自己的影響力,就是
認為自己是沒有社會責任.

在媒體公共化議題出現之後,許多人一直提出「政治力」
、「成本」、「經營管理」等問題來否定媒體無法公共集
團化,但是一直在數字上打轉,是否太過目光短淺呢?為
何不著眼於長期的社會發展,給台灣一個再創造奇蹟的機
會呢?成立公共電視集團在初期就像一個初行學步的孩子
,是需要政府花點心思來保護,但著眼長期,未來數位化
後,公共電視集團將替台灣影視與技術人員創造一個完善
的發展舞台,不會沒戲可演、沒戲可拍,毫無用武之地,
相信未來台灣影視產業、文化產業將會有另一波的成長,
更優者還可向進軍國際,真正讓台灣成為「亞太媒體中心
」。試想,若是沒有前瞻性的投資就想坐享利潤,是不是
才為痴人說夢的天真?

的確在台灣有很事情都是受到政治性的考量,想當初公共
電視台在成立與立法的過程中也是受到相同質疑,如今成
立公共電視集團會遭遇相同的問題也是預料中的,因此我
們需要更多站在第一線,身兼監督之權的記者朋友們,善
盡自己的第四權,讓我們能夠一同為台灣的願景而努力,
而非安於現狀般的唱衰。

因此,作為媒體公民,我們嚴正要求新聞記者們也務必給
台灣一個機會!我們衷心期待媒體能夠支持並實踐公共化
的理念,身為「第四權」的「民意代表」務必放下身段、
走出新聞室來聽聽閱聽人的聲音,成為媒體改革的動力及
主力,而非改革路上的冷眼烏鴉。

3.拿一面哈哈鏡,就以為可以出個水晶球--敬覆聯合報記者
 程宗明

聯合報記者的特稿將公共化形容成錢坑法案,大加批判,
同時以捍衛人民荷包為己任,好一個捍衛正義的媒體叢林
中的好漢?但是如果以匆忙一瞥地閱讀,斷簡殘篇的擷取
電視政策的相關文獻,然後拼湊成一篇狀似有洞見的分析
,恐怕綠林好漢不成,反成一個拿著哈哈鏡當水晶球,連
占卜的魔法師都不如的壞事小學徒!

聯合報記者所引用的公共化花費數據,是來自今年2月份
新聞局內部的研究報告:《無線電視公股釋出執行評估方
案》。該方案在前任新聞局長黃輝珍,5月10日邀訪傳播
學者時,公開承認部分數據評估欠缺考量。譬如說,每增
加「一台」公視,國庫每年就要增加四十億,其實該一台
實際指稱為「一個四個無線電視頻道的經營者」,而不是
一個電視頻道;換句話說所謂八十億是指兩個獨立的無線
電視經營者的八個頻道需求。這與現在談的以企業整併精
神,規劃公共電視集團的合理發展,與推出公眾基本需求
的頻道組合相比,計算基礎完全不同。挖個錢坑的人,其
實是這兩個聯合報的記者,非新聞局。

再談,所謂新聞局三十億發展無線電視數位化說法,也只
是一個概算,未考量到長期數位化投資,可以節省的支出
與數位器材標準化的價差,而這個報派上數字,居然記者
也拿來引用!事實上,目前無線電視數位平台發展部分,
國家實際編列預算為去年4.3億,今年3億,即或依照挑戰
2008的五年計畫執行也不超過三十億。

而所謂的國際潮流,英國也在引進商業電視之說,特別指
出獨立電視台;該二君是否忘了,ITV是在1960年代創設的
,當時經營者還叫Independent Broadcasting Authority
,其實ITV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播廣告的公共電視台,的確廣
受英國人喜愛(收視市場佔有率為29.2%);如果該二君筆
誤,指的是近年開播的Channel 5商業台,對不起其市佔率
只有3.6%,請問這叫「廣受」英國人喜愛。

論到公共電視節目收視率偏低問題,我們再來看一下國際
社會中公共電視的實例與潮流:英國BBC市佔率39%、芬蘭
YLE有42%、法國F1-3有42%、荷蘭NPB有38.5%;連近年來公
共化的成功範例南韓與紐西蘭,其公共電視MBC與TVNZ都達
有23.4%與42%。台灣電視環境需要見賢思齊的指標,而非
妄自菲薄自我停滯。

最後談到頻道氾濫,公共化節目俯拾即是,異哉!請兩位
告訴我,如何在日常電視頻道中撿拾BBC、NHK、ZDF、CBC
、PBS、YLE平日播出的節目?如果將美國好萊塢體系的院
線片HBO、首府菁英觀點的NGC也視為公共化的代表,那麼
全世界多元文化就叫美國人包辦就好,各國將影視文化投
資全部省下來,豈不樂哉?不過請問兩位,請據實告訴我
,哪一家錄影帶租售店有提供以上各種公共電視台平日製
作的節目,筆者飢渴國際公共化節目已久,如蒙告知,本
人一定不惜搬遷成本,移去與該店比鄰而居!

其實任何美好的社會建設都需要投資,天下沒有白吃的午
餐,台灣電視家戶投入電視的金額不足,亟需國家制度性
集資以創造國民收視福祉,此才是現今電視消費者極為缺
乏的「教育」。

⊕∮⊙◇☆▉▊▋▌媒 ▍活 ▍動 ▍▌▋▊▉⊙◇★☆

619反軍購 全民發聲 遊行

▓集合時間:2004年6月19日(六)上午10:00,12:00結束

▓集合地點:台北火車站大亞百貨前

▓遊行路線:台北火車站大亞百貨前→忠孝東路右轉公園路→二二八紀念公園
 
【6108億可以做什麼?】
拖了十年仍無法啟動的12年國教可以做十輪;
全年度100億的環境保育預算可以支用60年;
發展公民意識的社區大學運動可以持續6000年;
每年2億元的社區總體營造經費,可以持續3000年;
6000億可以補助台灣一百萬名弱勢者一百年的健保費;
提供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200年;
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超過700年;
6000億可以蓋2000個原住民文化會館,600個蘭陽博物館,
120個古漢根博物館,70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
還可以讓台灣四大都市都享有便捷的捷運系統;
但是,一個賣地舉債的軍購特別預算案,馬上吃掉這一切!

【我們的呼籲】
在凝聚全民共識前,朝野必須凍結此特別預算案。
若政府仍執意推動此項超級軍購案,
我們不排除透過公投進行否決。

【我們的訴求】
反對被軍備競賽無底黑洞拖垮,我們堅持要有進步的思維
反對缺乏全民討論基礎的軍購,我們堅持要有公眾的參與
反對任由國際強權宰制的軍購,我們堅持要走出自己的路

【當天的流程】
09:50-10:00 音樂/熱場
10:00-10:10 行動發起說明
10:10-10:20 行動劇
10:20-10:30 肥皂箱
10:30-11:00 遊行行進/20隊親子/兒童隊伍前導
11:00-11:10 演唱
11:10-11:20 行動劇
11:20-11:30 宣讀訴求
11:30-12:00 肥皂箱

【發起人名單】
李丁讚、李天健、李易昆、何宗勳、冷麗東、周聖心、周東漢、林秀美、林柏儀
、吳介民、林柏儀、吳東傑、卓淑惠、唐光華、孫銘德、許逢麟、黃武雄、陳椒
華、陳柏謙、高茹萍、張子見、楊志彬、鄭同僚 …(依筆劃順序)

【聯絡我們】
http://uuu.to/619   。
communit@ms32.hinet.net   。
或 hehe77@ms65.hinet.net  。

【如何參與這個行動?】
請你619當天來參加我們的行動
˙你也可以帶你的好朋友一起來
˙或把這項消息傳達給他們知道
˙我們會製作好標語和海報,但你也可以自備標語、道具,請以反軍購為主,勿
攜帶人身攻擊標語
˙請協助在各bbs版、社群、家族、聊天室等….協助宣傳
˙也可以用手機傳簡訊,鼓勵好友參加
改變這個世界也許很困難,但至少我們可以讓它好一點,
619反軍購全民發聲,期待妳/你的協力參與。
煩請踴躍參加並廣為宣傳,謝謝!! http://uuu.to/619   。

⊕∮⊙◇★☆

您對媒體或社會現象心有所感,而無處發聲嗎,傳學鬥是
一個開放平台,提供讀者們互動與分享空間,只要是任何
有關傳播與社會之媒體觀察、時事評論、我見我思、讀書
心得…等,都歡迎您來稿,來稿請附上姓名(或筆名)
及你想要的刊出方式。傳學鬥有刪稿權,不願刪稿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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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林好漢媒來稿:scstw2003 @yahoo.com.tw 。
公共化之陣地戰:nccu.edu.tw/92451001/  。
狡兔三窟發報台:enews.url.com.tw/category.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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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賢聚義部落格:twmedia.org/scstw/ 。

並歡迎社運團體要求轉載文章與活動訊息,快來快來。
傳學鬥歡迎您與我們鬥陣在一起。

└────────《下次再見囉。》─────────┘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三期

2004年 June 7日(Monday)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零三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新聞局浪子回頭,公共化千金不換
∮媒改社聲明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新聞局提案將提台、華視官股捐給公視基金會新聞稿
∮本週媒大事
∮媒來稿
從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之爭談迴路收歸國有之必要

┌────《2004/6/6第二百零三期》─────┐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新聞局浪子回頭 公共化千金不換

二零零四年六月,台灣傳播史將如何記下這個月?眼見廣
電三法於去年底新修之後,新聞局改正黨政軍介入媒體經
營現象的期限將至,各相關單位在歡慶數位化就要帶領台
灣走向新視界之際、卻若有似無迴避廣電媒體結構改革進
程。甫上任的新聞局長林佳龍,在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時,
則適時宣告了「具有民營化活力的公共化方案」做為政策
方向,這不但是對飽受媒介過度商業化之苦的廣大公民的
善意回應,也意味著台灣在文化立國的方向上,踏出了至
要的一步!

只是回首過去,雖踏出這一步,卻可惜無端走了許多冤枉
路。而新聞局的立場,也實在歷經許多轉折──除了主張
過「一公一民」,曾往不排除兩私」方向偏移也是事實。
則以上倡議,除了與陳總統《傳播政策白皮書》中「無線
廣電資源公共化」的初衷均有違背,在改革過程中,甚至
還有官員誇大「公共化」後數位化的相關費用、意圖阻撓
媒體結構改革的進程。兩相對照,林局長近日的一番談話
,於是益顯珍貴。質此,我們願意給予高度肯定!

不過,正如同其他歷史性的進步決策總不免先招致批評,
「公共化」才可喜地出現在報端,反對的聲音,卻也幾乎
是反射地響起。就教育委員會的狀況看來,不少委員便質
疑,比方--「公共化」後數位化、集團化的相關經費,
是否即意味「增加國家財政負擔」?以國家力量推動「公
共化」媒體改造,是否即等於「國有化」而「違反自由經
濟」?而「公共化」後,相關人事派任,如何免於酬庸、
形同「特定政黨化」?這些質疑,在其他國家的公共電視
發展過程也曾經面臨,並且也提供了相關的因應方案,台
灣如何從這些經驗中汲取養份,加速媒體改革的動力,相
信是朝野及社會有志於媒體改革人士,之後所應致力的目
標與挑戰。

因此,媒體改革的路上,委員們若願意比九五年「黨政軍
三退」運動走得更遠,同時省思當前媒介過度商業化的問
題,相信他們都有超越新古典「自由放任」簡單思維的潛
力,並從而更認同「公共化」非但是「政府推動數位化與
文化立國的有效公共投資」、也是「減少當前商業媒體外
部不利益的良策」,並且,只要法規妥為設計,公共電視
除了更能保持中立與專業,公集團彼此分工又競爭的特性
,亦將對既存之有/無線商業線體,形成良性刺激。

然而儘管新聞局做出修正、決心貫徹傳播政策白皮書中「
無線廣電資源公共化」的初衷,不過由於深知「革命之路
長且遠」,對新聞局浪子回頭的誠意,我們感佩、卻不天
真。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未來政府要
如何堅持千金不換的理想、逐步落實公共化的目標,還需
要全民以最高標準檢視!而傳學鬥除了將繼續關注公共化
政策及執行的各面向,更將對保守政經勢力的集結與反撲
嚴陣以待。公共化的路上,也歡迎你與我們鬥陣在一起!

⊕∮⊙◇☆▉▊▋▌媒 ▍聲 ▍明 ▍▌▋▊▉⊙◇★☆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新聞局提案將提台、華視官股捐給公視基金會新聞稿

針對報紙報導新聞局有關台、華視朝公共化方向處理,並
規劃成立公共廣電集團,長期推動媒體改革的「媒體改造
學社」表示,肯定新聞局這個規劃方向,但強調最終的執
行才是台灣媒體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希望這不是一個「
有頭無尾」的政策。媒改社呼籲,政府一定要提出更詳細
完整的規劃,以及落實公共廣電集團的時間表和步驟。

媒改社召集人,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管中祥指出,如果報
載新聞局的公共化方案規劃屬實,那麼與最近來民間媒體
改革團體所主張的「廣電媒體朝向公共集團發展、提升媒
體公共服務功能,進而帶動媒體環境良性循環」的方向,
相當一致,媒改社對此表示肯定,因為政府終於聽到民眾
對媒體表現的不滿,以及對於改革媒體的急切期盼,並準
備在正確的方向上跨出重要的一步。媒改社也認為,讓無
線電視公共化來提供更多元和豐富的文化資訊服務,符合
游錫方方土院長所倡導的「文化立國」方針。

不過,管中祥也強調,要落實這個改革方向,尚有許多細
節和配套措施需要考慮,而政府的決心也將是台灣媒體改
革是否能成功的關鍵。媒改社認為,新聞局所提分階段將
華視、台視股份轉移給公共電視基金會的做法,只是建立
公共廣電集團的過渡性做法,如果沒有明確目標、整體政
策規劃、預算經費支援,不但無法落實建立公共廣電集團
理想,改善媒體環境,反而可能拖累現有規模相對較小的
公共電視基金會,反而為媒體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媒改社認為,為落實建立公共廣電集團,以下幾點應特別注意:

一、股權轉移只是建立公共集團的第一個步驟,不應讓公
共電視基金會只是以控股公司的身份經營華視、台視,而
應以擴大規模之單一董事會,統籌經營管理一個整合的公
共廣電集團為目標。

二、新聞局和行政院必須訂定明確公共化時間表,執行期
間所需經費,政府也需編列特別預算協助完成。

三、行政院應成立獨立公正之「無線電視公共化執行暨釋
股監督委員會」,訂立無線電視台轉換為公共電視台所需
之作業程序與辦法。委員中應具有法律、會計、管理、傳
播、藝文專長人士,以及公視、台視、華視員工,監督股
權釋出與轉換,並執行公共化目標。

四、轉型過渡時期之官派台、華視董事及經理人必須是能
夠執行公共化、成立公共廣電集團之目標,並具有專業能
力和公共服務概念的人選,否則不應派任。

五、華視、台視雖轉型為可播放廣告之公共電視,但廣告
只是擴大財源的方法,未來節目內容和經營方針仍應以公
共服務而非營利為最高宗旨。

媒體改造學社目前正進行「推動公共廣電集團」的網路連
署與專業傳播教師連署活動,已獲得超過三千人的連署支
持。媒改社也將持續監督政府無線電視改革的進程和落實

⊕∮⊙◇▊▋本 ▍週 ▍媒 ▍大 ▍事 ▍▊◇★☆★☆

1.政府處理台視、華視「一公一民」方向出現重大轉變!
新聞局長林佳龍6月5日透露,為了結合數位化趨勢、提升
無線電視台競爭力,他將向游揆報告,希望政府買下台、
華視民股後,將股權捐贈給公視基金會,在明年底之前由
公視董事會統籌營運公視、台視、華視、客家電視台、宏
觀衛視、原住民電視台等六家電視台,形成符合公共利益
與競爭力的「公共媒體集團」。

小編媒批:傳學鬥一直以來堅持的媒體公共化,終於即將
來到,但仍有立委懷疑政府可以介入公視運作,其實不然
,翻開公視法十三條其中談到董事是必須經由立法院同意
,所以立法院就可以行使同意權,政府又如何能介入運作
呢?

2.國民黨考慮以包裹方式,出售中視、中影、中廣與中央
日報等旗下媒體事業體,雖然還沒有特定買主,國民黨發
言人認為這次不是單獨拍賣中視,而是拍賣擁有中視、中
廣、中影等股分的華夏控股公司,而國民黨只是「間接」
擁有中視等媒體,而未實際參與經營。

小編媒批:國民黨發言人可能搞不清楚狀況,因為不管是
中廣或是中視,皆是屬於全體國民的廣播頻譜公共財,是
不能買賣的!所以以前國民黨因為是一黨獨大所佔有的媒
體資源,如今因為要黨政軍退出媒體,但國民黨卻直接把
這資源讓給了財團,也充飽了自己的黨庫,可是對於我們
大眾的媒體環境卻有如推入火坑。

3.富邦金控共同執行長蔡明忠6月3日證實,富邦將與韓國
電視購物業者合資成立新的購物頻道,初期投資金額 4億
元,預計明年初正式進入市場。蔡明忠非常看好電視購物
市場的發展潛力。他說,台灣的電視購物市場規模應該不
只東森所講的三、五百億元而已,以韓國來看,規模至少
上千億元,顯示台灣仍有相當發展潛力。

小編媒批:目前的數位電視商機,也將因應頻道的大幅擴
增,會出現更多的購物頻道,更多的房地產、更多賣藥、
消費購物的頻道,如果頻道的增加,只是滿足這些財團的
獲利評估,對於我們觀眾卻仍是遙控器按到手酸,卻也是
好節目一個也難尋,還不如直接關機算了。

4.電視媒體從6月1日起正式邁入第三波數位革命時代!包
括台視、華視、民視、中視、公視等無線電視台,播送的
節目訊號將從類比訊號,進入類比與數位同步傳送階段,
未來只要加裝數位機上盒,家中不需要接有線電視,就可
以終身免付費接收到14個頻道的各類型節目(但是各台進
度延宕,現在改成七月上旬正式開播)。

小編媒批:還記得剛進入有線電視的時候,也是相當多的
聲音認為藉由二次媒介革命,有線電視可以落實社區意識
,頻道的增加使的而更多元,這些口號是不是跟現在的數
位口號很相近,真是看到鬼。

⊕∮⊙◇☆▉▊▋▌媒 ▍來 ▍稿 ▍▌▋▊▉⊙◇★☆

從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之爭談迴路收歸國有之必要

古文秋/ 中正電傳所研究生

從4月份學生建言總統,要求中華電信ADSL降價及開放
用戶迴路起,後者就已成為各界普遍關注之焦點,尤其
在中央下令交通部與中華電信,必需在六月前提出完善
的解決方案後,眼看期限將至,用戶迴路的租金如何訂
定,更引發各界熱烈討論。其中工商時報於日前社論中
談及用戶迴路應採用的合理計價方式中,提到「訂定用
戶迴路之租金,必須以整體經濟利益為考量」,並建議
用戶迴路之計價應採「逐線檢視原則」。

這裡所說的整體利益,是指電信用戶、中華電信,及民
營固網業者利益之總合,且文中進一步論及「中華電信
的利益即是國家的財政收入利益,因為中華電信是國營
事業,盈餘歸國庫所有,若虧損則由全民補貼」,故按
照此思維定價,該文主張合理的用戶迴路租金應是「中
華電信讓出該條用戶迴路所損失的利潤,加上中華電信
提供此條用戶線給新業者使用的成本」,且認為在這樣
的定價原則下,中華電信會較有開放誘因,而民營業者
也得以獲利,電信用戶的選擇也較多元且因而能享受到
更便宜的資費,是整體利益的極大化。

上述的考量與做法於目前實屬正確且合理,但隨著中華
電信民營化之日的逼近,其說法與主張便會遭受質疑。
因為在既有網路的頻寬限制下,開放用戶迴路、擴大網
路使用後,勢必增加用戶迴路的維護成本,而只要中華
電信一民營化,用戶迴路則屬中華電信私有,政府無法
對其行使控制(即便仍有一定的官股存在,但民營企業
必須透過營利數字對股東負責是舉世不變的鐵律),那
麼在商業逐利邏輯下,中華電信隨時可主張因維護成本
堆高而必需提高用戶迴路租金(或者可索性推說虧損,
而不再進行網路更新或建置),相對也就會提高終端用
戶使用費,如此一來不僅原有的國庫利益隨中華電信民
營化而不再,固網業者的利益也因而受到波及,當然勢
力最為薄弱的電信用戶利益也就無力保全了,故上述所
謂的顧及整體利益的做法,便會演變成全盤皆輸的局面

其實,之所以會造成開放用戶迴路之爭,主要是新進業
者在最後一哩上佈置不力,未能善盡應建置用戶迴路之
義務,而電信總局始終未徹底對其執行懲罰亦是幫兇,
甚至政府還曾於去年興起再投入600億公共建設支出來
建置第二條通信管道,以求為新進業者解套!不過就當
前?扶植新電信業者所採行的不對稱管制而言,開放既
有用戶迴路對加速競爭雖較可行,但在新業者吸脂及檢
現成的心態不變下,長期以降,這樣的做法不只違背電
信開放時的初衷(如增加用戶迴路的選擇、降低用戶的
使用成本…),且在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無疑會犧牲掉
社會總體的利益。

市場自由競爭與私有化的前提,主要是藉由資源的有效
利用以使全民得利,若其結果不但不能達到公平競爭,
反而傷害全民福祉時,那麼就必需及時懸崖勒馬且思索
可能的修正方向。故筆者認為當務之急,除了現階段擬
定合理的用戶迴路租用費外,更必需嚴肅思考將用戶迴
路收歸國有及其配套措施(如由專責單位管理,委以中
華電信或其他業者負責維護)的可能,因為不僅不能將
原本利用人民納稅錢興建起來的現有中華電信用戶迴路
開放私有,反而更應該將其回歸國有,且加以管制、有
效利用,才能真正達到上述所說的利益極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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