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慢性自杀的新闻业 需要大家救援
文/张春炎
对6年级甚至更早出生的世代而言,或许很难想像,新闻会被经常以「脑残」这样严厉的词汇来形容。作为6年级生,我的经验是,昔日的新闻是新知和学习的重要来源,当我还是学子的时候,常被师长训诫要多读报、看新闻才能增加作文能力、吸收新知。那个时候,大家绝不会说新闻脑残、记者脑残、媒体脑残;相反的,没看新闻,对时事、国事、天下事一问三不知的人,才会被视为脑残。
然而时间过得很快、事情发生的离奇,当我开始走上讲台,开始扮演起指引学生学习的角色时,我和我所认识的学者们,已经跟上一个世代的师长有很大的不同。据我所知,会劝告学生要多看国内新闻的人,已经是非常少数;相反的,更多人常要学生懂得批判新闻。至于各大专院校,也约略在2000年以后开始兴起媒体素养的课程,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让同学能明辨媒体的是与非,不要误信新闻,免得变成弱智的阅听人。
台湾社会对于新闻的观感,转变会如此之大,并不是没有原因。
当新闻正在慢性自杀
最近火速窜红的网路原生媒体《端传媒》,刊出有一篇文章,解析了批判台湾新闻媒体如何的慢性自杀。文中所谓的慢性自杀,不仅是指即时新闻、抢快不查证的作法,其实还包括了更早之前已经发生的,一窝蜂的商业新闻产制。这些竞逐收视率、点阅率的做法,正导致了新闻不佳。新闻媒体也在这个过程,一点一滴丧失其存在所需:公信力。
有趣的是,用「慢性」自杀作为标题,一点也不为过。因为这场自杀的历程,至少长达十余年,并且还在进行中。
2014年台湾好生活电子报总编辑aboutfish在总编手记中提到,近15年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让许多观众「很想抓狂砸电视」的烂新闻。这里特别是指24小时拨放的有线电视商业新闻。只是这篇总编手记并没有明列,到底有哪些不时出现的烂新闻。但台湾社会在不同的时空,早就开放大家玩起「哪些烂新闻使人抓狂到想砸电视」的接龙游戏了。
2014-2015年台湾发生几起重大命案,从郑捷案到龚重安的女童割喉案,新闻媒体制造恐慌、酝酿仇恨、报导名人的看法、白痴独家、诉诸传统价值到消费受害者家属,完成了重大命案的脑残新闻SOP。
2014年中央社报导,美国媒体报导一位曾在台工作的媒体人的评析,羶腥色和荒谬事件充斥台湾新闻媒体,并且缺乏国际观。因此文中点评「10几年来,台湾媒体以麦克风堵到脸上和百无禁忌的方式,即时报导耸动与媚俗的事件而为人所知。台湾商业周刊曾指出,大埔事件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未获充分报导;不过,猫熊圆仔和黄色小鸭却滴水不漏的大幅扩版。」
2011年3月11日发生日本福岛大地震,这段时间各新闻台持续报导一系列的灾难新闻,但过度强调耸动题材的报导内容,引发了当时社会各界不同程度的批评,NCC为此提醒各家媒体自律。其中一则中时电子报在3/13报导有则新闻标题是〈AV女优波多野结衣 葬身海啸〉更成为当年脑残新闻的代表作、代表错。不意外的,错误的内容在第一时间也被跟进的电视新闻报导了。
这些都是令人记忆犹新的例子,其他还有不少例子,限于篇幅,也许把年历快快翻回到1999年,时任中视董事长的郑淑敏大动作在各报刊登声明文,批判收视率制度已经影响电视台,造成节目产制不正常,反应出劣质化的产业文化,「电视台的商业竞争……令所有的电视人变成『蛋白质』(笨蛋:相信节目排行榜有意义,白痴:去附和追逐节目排行榜的烂规则,神经质:成天为节目排行榜鸡飞狗跳)的行径」。
所谓脑残新闻的不时出现作为一种慢性自杀的动作,可约略归纳出四种慢性自杀的征兆:
第一征是新闻采访缺乏同理,经常性问受访者脑残问题:例如访问311罹难者家属,请问你现在感觉如何?
第二征是制作缺乏重要性的新闻:以八卦、可爱、有梗作为新闻报导的标准,越来越常凌驾于严肃、重要的政治新闻。就算是政治新闻也会转而采取八卦、传言的角度报导。
第三征是新闻内容出现错误,有时甚至错得离谱的新闻:例如某电视台以在世的英国女皇影像画面,报导前英国首相柴契尔夫人。
第四征是新闻缺乏查证,对消息有闻必录不经思考。情况颇多,看官脑中必有不少例子。
但新闻媒体其实是被慢性自杀
值得商榷的是,以慢性自杀来描述新闻媒体流失公信力,是不是准确?
从字面义分析,慢性自杀意味着新闻媒体以不利于自身续存的方式产制新闻,一点一滴、逐年累积,造成社会对于新闻媒体不信任,而这样的作为是新闻媒体的自食恶果。简单说,是自杀而非他杀。
然而从既有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多会说,近十余年来,是商业化的机制导致了媒体走向令人不满意、品质下滑的局面。至于所谓的商业化机制,白话来说,就是以收视率作为广告费的衡量标准,而广告又是商业媒体的主要收入,所以新闻产制的操作必须依循收视率作为主导的游戏规则,因此新闻产制从产制好作品争取收视率,逐渐变成为了求收视率作新闻。因此当电视新闻以及随后追求点阅率的网路新闻出现后,做为一种由影音图文、影像所构成的新闻作品,低俗化、耸动、求快而不免浅薄、缺乏查证等作为,日渐变成业内遵循的游戏规则。至于追求公信力的客观报导、平衡多元、第一手消息、查证等新闻专业作法,则是越来越不受重视。
如此说来,新闻媒体走钟、失控、失血,甚至走向可能的生命尽头,跟商业结构有绝大关系。恐怕不是个别记者脑残、个别媒体脑残,或者新闻业集体脑残所导致。
因此,说是新闻业的「自杀」,恐怕有语病。因为新闻媒体的慢性自杀,其实有他杀的嫌疑。《群众观点》的一篇文章言简意赅提到,「大多媒体的商业模式都脱离不了广告商、财团、企业主、投资者等的操控,媒体商业化后,走向失控的下场就是现在这个模样。这难以把责任通通归咎到媒体上,影响新闻媒体定位与内容走向的因素非常多,但背后的关键的其实是引导媒体发展的市场和制度。」
照此理解,与其说是新闻业的慢性自杀,不如说是商业的手让新闻业被慢性自杀;再精确一点,新闻业的被慢性自杀,与其说是商业的手所为,不如说是放任市场的手所导致。
因为让新闻走向商品化,新闻业的走向商业主导的环境,是因为缺乏更多公共的政策来平衡,而这其实是政府的失责。
不能放任媒体被自杀
传播政治学者Timothy E. Cook在其书中,清楚说明了,新闻媒体对于民主政治的重要性。新闻媒体因而被视为是一种政治制度(political institution )或称为第四部门(fourth branch of government),其功能是提供公民必要的资讯,让公民得以进行各种政治参与,包括选举的投票决策、参与政策讨论和了解公共争议等等。因此他以「随新闻治理(governing with the news)」的概念说明,新闻媒体的良莠直接影响了民主政府效能。
正因为新闻业与民主社会运作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知名的传播社会学者Michael Schudson才会大力主张,即便近年来世界各地出现新闻专业下滑、八卦化、娱乐化、政治立场分立等去专业的现象,民主社会仍须要「不可爱的新闻业(unlovable journalism )」。
而在这篇文章,我想说的是,我无力构想一种可能的改善之道,然而我主张,我们必须试着针对走向改善道路前的一些概念的路障进行清除。我相信,面对新闻媒体问题的认识、道理、概念能够澄清,台湾社会通往改善新闻业的道路才能顺行。
一、假如民主社会的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追求,我们就不能够放任新闻业继续走向流失公信力的作为。
二、用脑残的标签,无益于媒体问题的改善,因为没有对症下药。换言之,归罪于犯错的记者、劣质的报导或令人印象不佳的新闻媒体,恐怕容易落入个人责备论,而忽略了结构因素才是造成结构问题的关键凶手。
三、商业新闻媒体并不是在做慢性自杀的动作,而是被慢性自杀。而造成新闻媒体被慢性自杀,不仅是新闻从业人员自身,更多是因为媒体老板、广告商、企业主、名为阅听人其实是被收视率调查公司用魔法变成的小数点,还有维护公共利益不力的政府、阻碍媒体法案推行的民意代表,换言之,是许许多多新闻业外的他者,共同打造了不利新闻媒体进行专业运作的商业结构,进而使(商业)新闻流失公信力。
四、如果大家同意,新闻业是被慢性自杀,那么要改善新闻业的问题,不是独独要求媒体自律,或者抵制媒体能够解决这项问题。自律也许能够解决自杀,但不能解决被自杀。同样的道理,他律也不全然是坏事,只是要有一个很好很好的媒体政策来铺底,这才能使台湾新闻媒体的未来,营养又健康。
张 春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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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如何不被自杀?
首先,当然要不自杀,不自甘堕落,不自暴自弃,盖天助自助者,自作孽不可活。
被自杀这一句话就有问题,自杀就自杀,他杀就他杀,什么叫做「被自杀」,语法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