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与媒观 联合声明】抗议行政怠惰! 呼吁政院与文化部尽速完成第八届公视董监事提名
依法行政是国家运作之根本,但我们很遗憾,面对文化领域的重要社会公器—公广集团,其董监事改选案,文化部和行政院至今尚未依法提名改选。虽然根据过去历史,依照目前遴选办法,政院提名的董监事候选人恐仍陷入「难以通过高规格考验」困境,提名作业困难重重,但提名是行政院及文化部的职责须,若连提名都不提名,即是未能善尽职责,我们严正谴责如此明显失职行为,呼吁政府尽速改正,光明正大、依法完成第八届公视董监事提名与遴选作业。
在商业媒体因种种因素而恶质化的现今,公视重要性不言可喻。根据公视法,明确定位公视是为国民的公共利益而服务,「制播符合多元社会需求之传播内容,善用数位科技,维护国民表达自由及知之权利,提供新闻资讯服务,促进传播产业与公民社会发展,增进公共福祉其职责」。公视董事会正是掌管公共服务政策能否依循公视法精神进行,最重要之管理阶层。公视董事会主责攸关公广集团未来重要的发展,包括对内治理公媒以及对外问责,举凡决定公视基金会之营运方针、核定年度工作计画、审核公视基金会年度预算及决算。四、决定电台节目方针及发展方向等等, 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如果没有组成,延任的董事会也仅是看守性质,无法做出重大决议。正因负担如此重大任务,公视董事会成员,每三年一任,其是否顺利组成?组成人选是否适任?遴选委员会能否秉持公正精神?都是每三年国人与社会所应好好检视的。
前述也是制度设计的重要过程,而公视董监事人选提名作业,正是每三年程序启动的首要、重要起步。根据公视法,本届公视董事早应在今年五月卸任第七届董事会,然而很遗憾,截至目前,行政机关仍迟迟未提出下一届(第八届)公视董监事人选,并进行后续遴选。在目前公开资讯中,有关公视董监事改选进程,只有今年一月依政党比例推出遴选公视董监事之审查委员,然后就再未有相关进度。作为公视主管机关的文化部,这几天面对外界质疑,表达延宕是因过去半年人选征询困难。然而半年未提出人选名单,也未能主动向外界表达困难之处,更重要的是,更未说明如何寻求解决方案,这仍凸显行政不力与怠惰问题。
未能依照公视法依法行政,本已失却行政机关职责,且行政主管机关未按时提出新任公视董监事,并非首次发生,事实上,公视董事会延任问题,已是一犯再犯。我们对于文化部无视过去社会各界对此问题之监督批判,也无视监察院对文化部和行政院之纠正,感到遗憾不解。
2023年监察院对此问题已提出纠正。纠正新闻稿表示;「坐视公视基金会多届董监事长期延任、延宕提名未改选,且因缺乏独立与稳定之经费来源,严重影响治理与营运,以致董监人事与经费问题引发政治力介入质疑,监委王美玉、纪惠容、叶大华调查认定行政院与文化部有行政怠失,提案纠正,促请确实改善,并通盘检讨研议修法。」[1]
以上纠正文指出的问题,一再发生,对关心公广集团的公民社会而言,更是恶梦反复出现。
媒改社与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作为长期关心公视的两个法人组织,我们要对相关对象提出严正呼吁:
- 针对文化部与行政院,我们呼吁:请依法行政,尽速完成第八届公视董监事提名。即便依过去经验,公视董监事遴选过程确实困难,然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其天职,困难不应成为行政怠惰之理由。因此行政院与文化部仍应秉持公视法、突破困境,扩大从公民社会寻找适合人才,并强化与在野党及社会各界沟通等。
- 针对遴选公视董监事的审查委员们,我们期盼:过去台湾社会陷入高度的政治对立与冲突,然而公共电视是历届政府和许多不分政党有志之士,经年累月努力推动完成的公共领域。作为政党代表,您们更是背负公民期望的文化领袖,我们真诚期盼也相信,各位委员有能力做出为国为民的价值选择,我们呼吁各位委员以公正客观的精神,善尽遴选职责。
- 针对第七届、已届期任满的公视董事,我们感谢您们对公视的付出,如今依法届满,作为社会各界敬重、原依法上任的您们,应该比谁都更了解维护公视法的重要性。本届董事延任即已是得以合法延任,也请敬请考虑,主动对行政院延宕提名表达意见或看法,让文化部了解问题、积极解决僵局。我们相信,这对于维护公媒视法制与知识分子精神,都具有莫大示范意义。
[1]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5901
(媒改社&媒体观察基金会联合声明)
媒改社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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