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周一, 十二月 17th, 2018

脸书与谷歌 不要对台湾口惠不实/罗世宏

期待跨国数位平台业者不要只知道在台湾赚得盆满钵满,却坐视台湾民主遭受违法内容和虚假讯息的威胁。(美联社)

期待跨国数位平台业者不要只知道在台湾赚得盆满钵满,却坐视台湾民主遭受违法内容和虚假讯息的威胁。(美联社)

代表亚马逊、谷歌、脸书、推特和Line等跨国数位平台业者的政策游说组织 ─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简称AIC),日前致函行政院院长赖清德,呼吁将《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从立法院撤回,以期透过充分且具实质意义的多方沟通,避免产生侵犯言论自由与妨碍数位产业发展的可能影响。

针对“假新闻”这个棘手的议题,该组织也在公开信中表示“已准备好协助台湾政府实现创造一个更安全、更美好网路世界的决心”,并且“期待能有更深入的讨论机会,确保在此议题的合作上,能有最公平和谐的结果”。

 

身为关切数位平台法律、社会与道德责任(platform liabili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的学者,我对该组织表达的关切与合作意愿表示欢迎。作为亚洲言论自由度最高的国家,台湾不会贸然移植德国、法国或韩国法律,当然更不会复制俄罗斯、委内瑞拉、肯亚或菲律宾的类似法律。在我国研议强化网路平台责任的立法过程中,若能有充分时间与跨国数位平台业者及公民社会共同商议,未来立法的施行效果理当会更为妥适。

 

脸书 谷歌不要口惠实不至

 

不过,如果跨国数位平台业者希望避免台湾采取德国、法国或韩国的立法途径,不能一直停留在口惠而实不至的阶段。至少,在台湾下次总统选举前,跨国平台业者必须如它们对欧盟所做的承诺那样,在台湾投入实质资源与有效手段,防范企图影响选举结果的虚假讯息泛滥成灾,协助台湾确保选举公平与社会秩序。

 

首先,跨国数位平台业者应该公开承诺,针对违法内容与虚假讯息,它们将在台湾比照并落实其与欧盟签署的《实践准则》(Code of Practice),并且揭示它们应对台湾大选的自律行动方案。跨国平台业者绝对不应“大小眼”,一方面在欧盟俯首卖乖,另一方面却横眉冷对台湾,毕竟台湾是它们目前最大、最友善也最活跃的华文市场,绝对有权利要求得到和欧盟国家一样公平的对待。

 

针对攸关民主存亡的重大选举,法国已在11月通过立法,要求在特定条件下数位平台有义务移除虚假讯息,并且有义务公开政治广告内容背后的赞助者身份;德国今年初正式实施的《社群网络强制法》更加严格,想必跨国平台业者早已了然于胸。而韩国在2011年11月修正的《公职选举法》第82-4条 亦规定,韩国选举委员会或任何候选人皆有权要求数位平台拒绝、中止或限制违法内容的传播。

脸书等跨国数位平台应履行承诺,协助台湾确保选举公平与社会秩序。(美联社)

脸书等跨国数位平台应履行承诺,协助台湾确保选举公平与社会秩序。(美联社)

扶持台湾优质新闻 脸书和谷歌也有责任

 

跨国数位平台同样相当清楚的是优质新闻对民主的重要性。

 

在美国,谷歌在今年3月宣布启动“谷歌新闻行动方案”(Google News Initiative),未来三年将投入3亿美元,用以支持优质新闻业:让谷歌用户拥有更便捷的订阅新闻媒体的方式,并且让新闻媒体拥有创造快速开启的行动页面的新工具。谷歌希望,这项支持优质新闻媒体的努力,可以更有效地对抗虚假讯息横行的现况。

 

在英国,脸书捐赠450万英镑给英国记者培训协会(National Council for the Training of Journalists),启动为了协助复兴英国地方媒体与报导的“社区新闻方案”(Community News Project)。脸书的这项方案,为的是支持优质地方新闻业,并且提升有意义且值得信赖的社区新闻生产、流通和消费。

 

同样的,微软自今年4月起也启动“防卫民主计画”(Defending Democracy Program),其中包括8月宣布与NewsGuard Technologies合作,提供选民有关线上新闻网站诚信与透明度的资讯,期能扶植优质新闻媒体,打击假新闻网站与内容农场,并且健全资讯生态系所需要的问责与信赖基础。

 

很显然,这些跨国数位平台已开始意识到它们有不可旁贷的民主责任,并且已在英国和美国启动相关计画。同样地,谷歌在2012年与比利时新闻媒体界达成协议,同意分享广告营收,挹注比利时新闻媒体;它也在2013年与法国政府达成协议,同意分享广告营收并设置6千万欧元的“数位新闻创新基金”,一方面提高新闻媒体从谷歌广告的分润比率,另一方面也补助新闻媒体加速数位转型进程。

 

赚台湾钱之外 请以实际行动支持台湾民主

 

上述这些,都是减少“假新闻”危害,增加优质新闻业生存机会与影响力的行动。很可惜,这些跨国数位平台业者并没有在台湾启动类似计画,也还没有投入实质资源帮助台湾公民社会和优质新闻媒体。

 

另外,在投入资源推广数位媒体素养教育(digital media literacy),以及与第三方事实查核组织(third-party fact-checking organizations)合作…等方面,这些跨国数位平台业者在欧美国家表现相当积极,但在台湾却还未看到有同等程度的行动热情和合作诚意。

 

面临地缘政治险峻威胁的台湾,其民主果实得来不易,甚至比欧美先进民主国家更需要来自跨国数位平台业者的呵护与协助。我希望,跨国数位平台业者这次在还没有看到法案内容就急着发出的公开信,不是只想用公关和游说手段阻止台湾防卫自己的民主。我更期待,它们能够主动积极地善尽社会和道德责任,而不要只知道在台湾赚得盆满钵满,却坐视台湾民主遭受违法内容和虚假讯息的威胁。

 

否则,或迟或早,台湾可能将不得不采取必要的自救手段,包括参考其他先进民主国家的立法经验,以法律手段迫使跨国数位平台业者承担应负的责任。

 

刊载于《上报》,经作者同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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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世宏

罗 世宏

伦敦政经学院媒体传播博士,现任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长期关注中国大陆社会转型与两岸传媒文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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