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周一, 一月 11th, 2021

比华视新闻台上 52 频道更重要的事/罗世宏

虽然有线电视系统 52 台的排频结果至今尚未明朗,但我把话说在前面:我仍一本初衷,热切盼望有机会看到华视新闻台成功争取上 52 频道的结果。理由也很简单:一个公共媒体集团不能不提供专业新闻频道,有机会的话也应该争取在主流收视群体较集中的新闻频道区块占有一席之地。

 

不过,支持归支持,我对华视新闻台公广集团,以及文化部,还是有话要说。

华视2006年纳入公广集团,却因未全数买回民股,十多年来陷入“非公非私”的尴尬身份。图片授权:CC BY-SA 3.0 (Solomon203)

华视2006年纳入公广集团,却因未全数买回民股,十多年来陷入“非公非私”的尴尬身份。图片授权:CC BY-SA 3.0 (Solomon203)

 

必须说,和华视新闻台上 52 频道同样重要的事,甚至是比华视新闻台上 52 频道更重要、更急迫的事,还有“一拖拉库”。华视、公广集团与文化部必须优先且认真面对的课题不能再拖下去,包括:

 

第一,虽然华视新闻台的新闻表现尚佳,但新闻制播团队人力严重不足,而且低于同业一般人力配置标准甚多。这理应是华视在争取 52 频道的同时必须优先处理的问题;因此,华视自身资源的合理安排,应该是优先配置更多资源给新闻部门。

 

同样的,持有华视股权近九成的公视基金会也不能置身事外,理应穷尽一切合法途径,实质挹注更多资源给华视新闻台,否则就算成功争取华视新闻台上架或移频至 52 频道,也恐怕难以与其他的商业新闻台维持良性竞争关系。

 

第二,有心支持华视新闻台的观众可能和我一样纳闷,为什么华视新闻台有时出现疑似被东森购物“盖台”的现象?这当然是误会!不只是东森购物的广告,还有其他许多品味不高的商品广告,华视新闻台的广告时段里都同样有单则广告偏长,以至于转台收看华视新闻台的观众一时产生“被盖台”的错觉。特别是在这种倾向的广告时段之后,若接着看正经八百的专业新闻播报,不免有某种违和感,也会拖累华视新闻台的专业或品牌形象!

 

再者,更严重的是,虽然收钱做新闻的置入性行销,向来是台湾许多商业新闻频道“不能说的秘密”,但属于公广集团一份子的华视新闻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自甘堕落。细心观察即不难发现,华视新闻台部分时段的节目明显是有从事置入性行销之嫌,例如《华视生活杂志》之类的节目,把商品广告促销或政府宣传佯装成新闻播出,实属不可原谅的行为!尽管我充分理解这背后有华视财务压力等因素所致,但绝对不能常态化,也不能被合理化!

 

2018 年文化部提出《公共媒体法》草案,打造大公广集团愿景。图:公视官网(Fair Use)

2018 年文化部提出《公共媒体法》草案,打造大公广集团愿景。图:公视官网(Fair Use)

 

第三,对于华视争取 52 频道,文化部长曾经表示“尊重、乐观其成”,这是值得欢迎的表态。但仅止于口惠的支持是不够的,文化部必须以行动支持华视和公广集团!最低限度来说,文化部应依照 2006 年立法院通过的《无线电视事业公股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公股处理条例》),每年至少编列一定额度的经费(例如:新台币 6 亿元),并且以“附负担捐赠”的方式挹注华视,其目的不只是为了弥补因为公共化而必然发生的亏损,更是为了厚植华视的制播与竞争实力。

 

《公股处理条例》第 14 条早已明订,“主管机关得编列预算,附负担捐赠”公视基金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公共化无线电视事业(按:亦即华视),但“于儿童节目时段,不得插播广告”,且应“用于制播多元、优质及符合公共利益节目之用途。”

 

此外,文化部也应积极编列预算买回华视所剩无几的民股,让华视彻底摆脱十多年来“非公非私”的尴尬身份,从而得以与公广集团充分整合。

 

最后,文化部在千难万难之中,千万别忘了公视基金会第七届董事会改选已延宕 15 个月之久,实在不能继续“不要不紧”地拖下去。同样地,在千难万难之中,文化部有责任推动《公共媒体法》修法工程,让台湾的公广集团尽快修成正果,承担它在充分制度资源基础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提供至少一个多元、优质及符合公共利益的新闻频道。

 

作者为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媒体改造学社理事长、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董事长

本文由《卓越新闻电子报》与媒体改造学社合作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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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世宏

罗 世宏

伦敦政经学院媒体传播博士,现任中正大学传播学系教授,长期关注中国大陆社会转型与两岸传媒文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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