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媒法|对抗变对话 寄望公共媒体/邱家宜
文化部公布《公共媒体法》立法规划,将扩大现有公广规模,希望推动台湾的公媒对内提供资讯、服务多元,对外服务与分享国际社会,目标是成为亚洲最受信赖的新兴公共媒体。
公共媒体法修法草案中,中央广播电台、中央通讯社将与原为公视基金会的公媒基金会整合为公共媒体平台。(图片来源:联合报)
反对观点认为公广难以排除政治介入,规模越大政治偏误越大。不过这种担心似缺乏现实基础,因为言论立场蓝绿壁垒分明普遍出现在各商营媒体,反倒是公共媒体小心在言论意见上维持多元平衡,兼容蓝绿观点,成为主流现象中的异数。
到台湾的外国人如仔细比较晚间各商业电视台政治谈话性节目,应会觉得这些来宾名嘴、甚至节目主持人,好像分属不同、甚至敌对的国家。“分化社会、撕裂国家”是敌对阵营常拿来骂对手的话,但只有对抗、没有对话的媒体言论场域,每天不正在进行类似的操作?
为什么变成这样?这是媒体老板政治光谱位置,加上收视率商业利益完美结合的结果。两极化的言论呈现既可服务老板政治企图,又可号召支持者各自归队,稳定收视赚进钞票,但真相并没有更厘清,分歧更没有机会靠近共识,受损的是公共利益。要打破现状、釜底抽薪,不就是要扩大非商业利润导向,不以个人而以全民为老板的公共媒体?
台湾自视为民主国家,执政者、民代的选出,公共政策的形成都须经公共讨论或辩论,但在目前媒体环境下,各方难以进行有品质的讨论或辩论。既无对话,各方利益主张无法折冲妥协,遑论交集,立法与公共政策自然无法摆脱政党密室协商交换的阴影。媒体品质影响政治品质,几乎已是定论。
为了提升政治品质,深化台湾的民主,扩大公共媒体,适度降低商营媒体的市场占比,以量变牵动质变,是积极可行的道路。商业媒体也不必太过担心,因为即使文化部现有规划全部实现,相较于欧洲许多公广先进国家,或者邻国日本、韩国,台湾公广的规模还远远称不上“大公广”!
公媒财源来自政府,自然无法完全摆脱受政治干预的疑虑,但如果制度设计良善,能跟政治造成“一臂之遥”(干涉起来很不方便,很容易被发现),维持独立运作与专业性。加上公媒受立院监督,并需依法落实公共课责,若有偏差违失,皆受全民检视。扩大公共媒体来反制每下愈况的媒体生态,相较于放任商营媒体依据商业利益或老板政治偏好任意而为,岂不高明许多?
原文刊登于:《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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