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媒法|對抗變對話 寄望公共媒體/邱家宜
文化部公布《公共媒體法》立法規劃,將擴大現有公廣規模,希望推動台灣的公媒對內提供資訊、服務多元,對外服務與分享國際社會,目標是成為亞洲最受信賴的新興公共媒體。
公共媒體法修法草案中,中央廣播電台、中央通訊社將與原為公視基金會的公媒基金會整合為公共媒體平台。(圖片來源:聯合報)
反對觀點認為公廣難以排除政治介入,規模越大政治偏誤越大。不過這種擔心似缺乏現實基礎,因為言論立場藍綠壁壘分明普遍出現在各商營媒體,反倒是公共媒體小心在言論意見上維持多元平衡,兼容藍綠觀點,成為主流現象中的異數。
到台灣的外國人如仔細比較晚間各商業電視台政治談話性節目,應會覺得這些來賓名嘴、甚至節目主持人,好像分屬不同、甚至敵對的國家。「分化社會、撕裂國家」是敵對陣營常拿來罵對手的話,但只有對抗、沒有對話的媒體言論場域,每天不正在進行類似的操作?
為什麼變成這樣?這是媒體老闆政治光譜位置,加上收視率商業利益完美結合的結果。兩極化的言論呈現既可服務老闆政治企圖,又可號召支持者各自歸隊,穩定收視賺進鈔票,但真相並沒有更釐清,分歧更沒有機會靠近共識,受損的是公共利益。要打破現狀、釜底抽薪,不就是要擴大非商業利潤導向,不以個人而以全民為老闆的公共媒體?
台灣自視為民主國家,執政者、民代的選出,公共政策的形成都須經公共討論或辯論,但在目前媒體環境下,各方難以進行有品質的討論或辯論。既無對話,各方利益主張無法折衝妥協,遑論交集,立法與公共政策自然無法擺脫政黨密室協商交換的陰影。媒體品質影響政治品質,幾乎已是定論。
為了提升政治品質,深化台灣的民主,擴大公共媒體,適度降低商營媒體的市場佔比,以量變牽動質變,是積極可行的道路。商業媒體也不必太過擔心,因為即使文化部現有規劃全部實現,相較於歐洲許多公廣先進國家,或者鄰國日本、韓國,台灣公廣的規模還遠遠稱不上「大公廣」!
公媒財源來自政府,自然無法完全擺脫受政治干預的疑慮,但如果制度設計良善,能跟政治造成「一臂之遙」(干涉起來很不方便,很容易被發現),維持獨立運作與專業性。加上公媒受立院監督,並需依法落實公共課責,若有偏差違失,皆受全民檢視。擴大公共媒體來反制每下愈況的媒體生態,相較於放任商營媒體依據商業利益或老闆政治偏好任意而為,豈不高明許多?
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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