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日记: 华盛顿一场言词辩论的回忆
文/周宇修
美东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 v. Hodges一案中以五比四的票数判决美国各州不应禁止同性恋者登记结婚,让剩下还未让同志婚合法化的十三个州终究无法停止这个浪潮。除了Obergefell案外,事实上最高法院也同时评议了Tanco v. Haslam (Tennessee),DeBoer v. Snyder (Michigan), and Bourke v. Beshear (Kentucky)等案件。而Obergefell 案其实是合并了Obergefell v. Hodges与Henry v. Hodges两案,分别由ACLU,Lambda Legal与Gerhardstein & Branch法律事务所联合提出诉讼。
这几个案子大体上是涉及了跨州的婚姻承认问题,例如Henry v. Hodges案中有配偶在纽约州登记并收养小孩,但在Ohio州则不被承认因此提起诉讼。本案的代表原告Jim Obergefell则是在位于Maryland州Baltimore的登记结婚但在Ohio州被拒绝承认因此起诉,然而他的先生事实上已经去世,让他们的婚姻只维持了三个月。Jim的故事有点传奇,目前已经确定会有改编的电影。自1993年Jim与John Arthur相遇起,就一直的在挑战现行法规范,像是他们本来想飞去夏威夷登记,但后来该州透过修宪禁止同性婚,而Ohio也透过修法跟修宪禁止同性婚;2011年John被发现患有渐冻症(ALS)时,更是对两人的重大打击。在DOMA案于2013年被联邦最高法院宣告违宪后(United States v. Windsor),两人便决定要在有生之年登记结婚,但因为Ohio并没有承认同性婚,所以他们必须要到别的州实现这个梦想。本来他们想到纽约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协助所以改成去有朋友在的Baltimore登记并由John的阿姨担任主持人。而当他们回到Cincinnati时,则受到了热烈的欢迎;然而就如同前述,John在同年年底去世。这时的Jim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希望他的名字可以被写在John死亡证明书的配偶栏。
本案在一审被联邦地方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但在上诉的第六审法院被判败诉,而在2014年11月向联邦最高法院挑战,并于隔年1月中被宣告受理。当天早上Lambda Legal的Susan Sommer, Director of 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 for Lambda Legal正在PILnet(美国公益法全球研究网)和我们演讲(两个组织分别在同一层大楼的19与16楼),下午案子就正式被宣告受理,而我后来也在Lambda Legal担任实习,并且亲眼见证了言词辩论,而最后有了这样的结果,着实令人感慨万千。
其实有些片段已经有点模糊了,但仍记得4月27日晚上我和LLM的同学Lucas一同搭greyhound的夜车直奔DC排队,中间在Baltimore转车时,旁边的黑人老兄还叫我不要太紧张,最后在凌晨约五点多的时候到达DC车站,随后一并走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前面排队。当时最高法院前面已经有100多人在等着要进场了,但整个排队路线分成两条,一条是一般老百姓排的,另外一条则是律师排的,因为律师可以在里面从头坐到尾,但是一般民众必须要轮流听,所以没办法从头听到结束。据说整个言词辩论的时间是早上十点到中午十二点半,看看人潮的话,算算应该是有机会可以进去。
而不出意外的,场外已经有着一堆团体带着旗帜喊著口号在表达自己意见,正想用台湾的想法去套美国管制的方法时,却发现一切很难相提并论。简单来说,台湾在面对这种High Profile case的时候,除了禁止大家带标语来法院外,还要隔离正反意见的人确保安全。(而且台湾的法院是禁制区喔)那么DC呢?答案是:完、全、都、不、管!所以正反方战的很凶但是可以说战得很好笑。例如有人拿着反同性婚的旗子开始绕场,就会有赞成的站在他旁边一起走然后挥彩色旗。也有人喊著“上帝不会爱你们!”,但被回应说“没关系我们爱你”。虽然有很多激烈的争吵,但基本上失序的情况几乎没有看到。如果从集会游行的角度思考,官方的管制多半是出于一种预测,然而这个预测有必要吗?或是对吗?说实话没人知道。正如同上次林佳和老师在研讨会中说的:德国杜塞尔多夫警察总长所说,“被召唤而来的警察,怎知群众运动接下去会如何发展?”至少当天,意见的交流不是只在场内,就算在法院外也相当频繁。
在快开始时我遇到Susan,很高兴的给彼此一个拥抱。即便在实习的时间我们交流的时间不多,不过我很感谢他给我这个机会能到Lambda做一些事情,并且让台湾的议题能有在美国被讨论的可能性。
此外也有人偷渡一些其他议题,像是开放法庭的录音录影:
很多人自己就是个故事:
或是呼吁大家要保证邓不利多的权利:
还有很多:
或是天主教徒对同性婚的支持:
最后我跟Lucas获得了最后三分钟进场的权利,并且与后面反对同志婚的牧师先生一同祷告。他的祷告词很中性,大概就是无论结果为何,都是神给我们的旨意。所以大家一开始嘘我们,但最后也是为我们拍手。
出来以后,我和Lucas兴奋的相拥,虽然我们无缘从头听到尾(话说Andrew有喔!),可是能在DC见证这一刻,事实上已经值得。
有些东西我带回了台北,像是海报跟瓶装水。看着这些东西,想想很多事,依旧感慨不已。
部分参考资料来自下方连结:
http://www.lambdalegal.org/blog/20141114_lambda-aclu-ohio-marriage-cas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Obergefell_v._Hodges
http://www.buzzfeed.com/chrisgeidner/his-huband-died-in-2013-but-jim-obergefell-is-still-fighting?utm_term=.bqRd4RMwL9&fb_ref=mobile_share#.ubay5zJ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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