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週二, 二月 2nd, 2016

媒改社彙整資料 抨擊文化部影音官員

雪中的猴山小徑,攝於2016霸王寒流期間

雪中的猴山小徑,攝於2016霸王寒流期間

說明:
一、2016/1/30日《聯合報》刊登新聞,指文化部官員稱,政府當年「為加入世貿,對外國電視節目完全開放」。次日,《自由時報》記者藍祖蔚特稿反駁,正確指張院長被文化部「被唬弄」。媒改社社員蕭肇君並連續撰寫兩篇評論,呼應藍祖蔚。
二、現將該則新聞、一篇見報特稿,兩篇這裡首次發表的評論,檢附於此。
三、《自由時報》四版在2016/2/1日,刊登藍祖蔚訪問立委黃國昌的談話,表示「公廣集團…不符期待…但仍應支持,新政府..要投注更多的資源…。另要成立多元媒體基金」,該訪談全文一併彙編於此。

擋不了韓劇 張善政嘆談判難
2016-1-30 聯合報 A12
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貿易談判人才養成難,國內韓劇充斥,導致本土劇做不起來,即將接任行政院長的張善政昨表示,他曾詢問文化部是否可限制韓劇播放時數,才知當初為加入世貿,對外國電視節目完全開放,造就今天局面。

「對外談判,收與放一念之間影響深遠」,張善政在經貿人才培用班結訓典禮上說,他入閣後曾經有業者向他抱怨,台灣韓劇充斥,導致本土劇做不起來。

為扶植本土劇,當時他覺得應該限制韓劇播放時數,沒想到文化部官員告訴他,台灣當初加入WTO時,對外國電視節目全面開放,相較之下,法國加入WTO,就對外劇的進口有配合管制。

張善政說,政府為準備貨貿、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等經濟整合,很多官員都感嘆談判過程艱難,歐盟等國談判前,都會對台開出開放清單,台灣對歐盟會員國提出相對要求,歐盟卻常置之不理。

「談到協商本錢,我是過不了關的」,張善政說,念理工的人多半是直腸子,只有是或否二種答案,比較不懂談判的收放藝術,雖然他曾上過談判專家的課,但入閣後,二次內閣總辭他都被說服繼續留任。

張善政說,「協商要撐到最後一分鐘,要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不要像我一樣(幾分鐘就被說服了)」,張善政說,台灣未來要走向國際化,每位經貿談判人員都是關鍵人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是一條分隔線

被唬弄的張院長
2016-1-31 自由時報
記者藍祖蔚/特稿

明天就要接任閣揆的張善政,抽空在經貿人才培用班結訓典禮上「關切」了一下韓劇充斥台灣的文化入侵現象,可是他聽信了文化部官員的託辭,誤以為台灣為了加入世貿,不得不棄守文化,眼見外來影視長驅直入,只能徒呼負負。

當初,為了加入GATT或WTO,為了和國際互動接軌,形勢比人強,國民黨與民進黨政府的經貿談判確實只能任憑強權予取予求,好萊塢電影從此取消了「拷貝」和「映演家數」限制,得以橫掃台灣市場,然而,面對這種文化霸凌,政府難道拿不出對策?坦白說,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關鍵在於開放市場是一回事,文化自主卻是另一回事。台灣原本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制訂本國影視的映演比率,例如戲院每年有一半時間要映演台灣電影,電視台有一半時間要播出台灣自製新作品,否則就不准換照。政府訂出量的規格,映演平台有量的需求,就能帶動製作(甚至還可淘汰萬年重播劇),本土影視產業就有了活水。影視平台有一半時間善盡公民天職,剩下的空檔,在商言商推出日韓美港劇,娛樂觀眾,也豐厚口袋,誰會罵業者重利忘義?

政府只要重修廣電三法和電影法,站穩文化優先的腳步,要求一定比例的台灣作品,就可以活化本土影視產業,張善政看到了文化困局,卻找了庸醫開處方,加上他只有百日任期,很難維新,接下來就看小英政府的文化官員與立法委員有多大格局和魄力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是一條分隔線

媒改社蕭肇君兩篇評論 (第一篇)

報載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我國為加入世貿組織(WTO),已然全然開放外國電視節目進口,致使本土戲劇不敵韓國劇,影響業者生計甚鉅。不可諱言,我國影視產業發展受限,固然與業者寧願進口外劇而不願自製有關,然而,我國是否已在世貿組織全然放棄影視產業,文化部官員的說法,值得商榷。

回溯烏拉圭回合談判,歐盟有感於視聽自由貿易將嚴重打擊本地影視產業及文化政策空間,幾經折衝,雙方並未就視聽服務達成任何共識。迄今廿年間,儘管美國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及世貿組織多次發動視聽貿易談判倡議,在世界各國追求文化主權的共識下,從未成功。相對地,有鑑於文化內容並非一般商品、文化多樣性更是全體人類的公共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05年間通過的「文化多樣性公約」,更成為當代國際視聽交流的新平台。

為趕在中國大陸前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當年儘管在美方要求下進行若干影視政策調整,然而,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4條仍明文載有電影片「螢幕配額」之特殊規定,此外,我國亦迄未在世貿組織開放「廣播及電視服務業(行業代碼:9613)」及「廣電傳輸業(行業代碼:7524)」服務業。換言之,我國在廣電監理暨輔導獎勵上,仍有充分的政策空間,我國何不把握以回應國人?

時至如今,杜哈回合談判的僵局或暗示著多邊貿易談判的消沈,但即便是「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其前言並肯定保護文化的重要,而參與各國更不約而同將視聽服務等文化產業納入保留清單(Non-Conforming List)中,值得學習。是以,在此除了要肯定張院長亟欲振興本地影視產業的用心,也期待新政府以國人視聽傳播文化權益為念,發展符合世界潮流的文化影視政策!

新年心願 自己的電視自己救 (第二篇)

年節將屆,很快又要迎來遊子歸返、共享天倫的時刻。然而,正是跨年守歲、圍爐團聚之際,打開電視,又是怎樣的視聽內容陪伴您全家人?面對國內影視產業低迷、外劇充斥耳目的積弊,張善政院長或錯信文化部官員,誤以為我國影視產業已因貿易承諾而再無可著力之處。對此,知名影評人藍祖蔚先生已有所澄清,並期許新政府及新國會以魄力與格局解決我國長期遭受「文化霸凌」的處境。

面對失衡的文化貿易,經濟學門或以「比較利益」合理化後進國家影視發展遲緩的現況。然而,世界各國共知的是,放任的影視貿易,只會帶來觀點的喪失。特別是,本地視聽內容還具有為社會經驗留下紀錄、為當代難題貢獻素材的用處,是以,一國倘亡失了形成視聽政策的能力及意願,絕非是社稷之福。從此視之,不論是外部的談判壓力、內部的推諉卸責,都應當是國民期待共同克服的課題。

也正因如此,世界各國在追求貿易利益之際,多數仍將視聽服務特殊看待,而這也是為何在服務業貿易談判中,各國對視聽服務的承諾最少、豁免卻最多。回顧歷史,我國為入會,固然在美方壓力下調整視聽政策,即便如此,我國迄未在世貿組織開放「廣電服務業」及「廣電傳輸業」。換言之,在廣電監理或輔導獎勵方面,我國仍有形成政策的充分空間,此時更應充分把握、回應國人所需。

事實上,為避免放任貿易壓縮視聽政策的合理空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文化多樣性公約」已成為當前國際影視交換的新場域,其中,更明確指出公共廣電在文化發展上的重要。作為國家文化給付行政一環,我國公共廣電集團儘管資源有限,但口碑已逐漸累積,近期除了幾部精彩的戲劇及綜藝節目,更推出「公視+7」的隨選服務。自己的電視自己救,您何不以實際的收看行動給予支持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是一條分隔線

《星期專訪》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黃國昌︰
全民被偷襲了// 遠傳併購中嘉案 根本橫柴入灶
2016-02-01自由時報四版半版
記者藍祖蔚/專訪

問:…是要求政府能夠有效管理,不能讓財團壟斷了言論,你對新政府的媒體政策有什麼期許?
答:首先是做好公共化內容的電子媒體,台灣公廣集團的表現一直不符期待…但是公廣的理想性仍應予以支持,新政府就應該要減少政治介入,另外則是要投注更多的資源。
其次,財團掌握了有線電視的公共財後,就要負起更多責任,台灣可以成立一個扶植多元媒體的基金,經費就來自….
通訊與傳播科技匯流已成世界趨勢,通訊大亨紛紛入主有線電視系統,但是有的公然挑戰黨政軍條款,有的則是隱藏中資身分來闖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未能善盡把關重責,引發議論,時代力量的新科立委黃國昌不但帶頭反對,今天更深入剖析這次遠傳併購中嘉案所衝撞出的問題。

問:你怎麼看待這次遠傳併購中嘉案的閃電過關?
答:簡單來講,就是全民都被公平會和NCC給偷襲了。而且是趁著國會休會,大家忙選舉,兵荒馬亂的時候,硬是橫柴入灶闖關了。NCC十天前要開公聽會理由是公平會已經通過這個案子了,但是公聽會也只是一場「表演」,沒有委員出席,也不理睬公聽會上的各種質疑聲音,兩天後就排進委員會,快速就放行了。

最大爭議 收視權被財團控制
問:一般人其實看不懂遠傳併購中嘉案的影響有多大,也就不懂你們的憤怒與焦慮,你能否以最簡單的方式來畫龍點睛?
答:民眾常去超商消費,產品不符通路需求就上不了架,我們對某家超商不滿意,還可以換一家,但是我們對有線電視系統有選擇嗎?唯一的選擇只有「看」或「不看」。無線電視的墮落與衰敗,導致全民更加仰賴有線電視,誰控制了有線電視,就宰制著觀眾的胃口與判斷。這次中嘉交易案的爭議點之一,就在於遠傳是否具備經營媒體的適格性?

問:你們的疑慮是什麼?
答:財團對人民的影響,一般人並不容易「有感」。當初遠東集團做ETC時,不是老闆姿態很高,放話說你不高興,就不要用啊!民眾也不會這麼憤怒。
遠傳的前一個買主是頂新,會破局就是因為爆發了黑心油事件,人們清楚體會到一旦頂新掌握了媒體,還有多少媒體會去報導黑心油新聞?不是頂新罔顧消費者權益,怎麼會有全民滅頂行動?通路巨人就像是一隻看不見的手,透過它的制約,就能影響消費者對重要議題的認知與了解。

NCC「刻意護航」 放任併購案
問:你怎麼看待這次遠傳併購中嘉案的NCC委員表現?
答:最輕的指責叫做怠忽職守,最嚴厲的批判則是有刻意護航「之嫌」。

問:遠傳案最大爭議點在於公然挑戰了黨政軍條款,NCC卻視而不見。
答:黨政軍條款在台灣有其歷史脈絡,卻是財團投資路上的障礙,立法院去年無法達成廢止共識,因此就必須遵守,不容許一個特定財團,為了達成實質控制的目的,透過特殊的財務架構去迴避法令,使之成為具文。中嘉交易案的買方是摩根士丹利旗下的一間子基金,不曾在台灣經營業務,也沒有團隊可以管理這麼大的有線電視系統,它只是一家財務顧問公司,找出了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搭建出迴避黨政軍條款的交易架構。從公平會到NCC卻都只做形式外觀的審查,宣稱遠傳只是購買公司債,既不是股東,又沒有董監,就認定沒有違法,這種NCC不僅是隨著業者起舞,更棄守了主管機關的職責。

併購負擔條款 只是個紙老虎
問: NCC會說他們要求業者承諾了廿項負擔條款,卻無法回應如果業者做不到,他們有什麼制裁手段。
答:負擔條款其實只是個紙老虎,根本就是個笑話。以前的併購案,NCC也加註許多負擔條件,沒做到就沒做到,NCC迄今也拿不出辦法。有人問到如果以後查出遠傳確實涉入投資及經營,NCC怎麼辦?NCC的回應是一切依法裁罰,而且要罰也只會罰到中嘉,而非遠傳。至於會不會因此撤銷許可?NCC更不做回應了。這更坐實了我們的質疑與憂慮:NCC根本沒監理能力。

問:事實上,只要委員會放行了,以後就很難再來制約這個系統怪獸,因此事先的審查就格外重要。新國會成員要如何監督或要求NCC?
答:這一屆的NCC委員強行通過了中嘉案,監理重責就落在下一屆委員身上,因此格外重要。NCC是獨立機關,委員又有任期保障,一旦挑錯了人就很累,才會出現今天荒腔走板的結果。但我必須承認,立委沒有聽證調查權,新國會最多只能請NCC來做專案報告並據此質詢,你問他不答,或者他說謊,既沒有法律責任,也很難追究什麼責任,這些都凸顯了國會改革的必要性。

軟弱NCC 期待新政府改革
問:本屆NCC委員有四位即將在七月底任期屆滿,就是改變的契機?
答:有前車之鑒,蔡英文政府的委員提名和新國會的審查絕對不能等閒視之。我們就針對前任、現任和候選中的NCC委員給予夠深入的查核,了解他們和媒體財團及外圍組織的實質互動關係。其中就要注意財團養學者的模式,例如財團常常會撥幾百萬給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進行學術專案研究,法人再發包給學者,不管報告內容如何,學者就可以拿到相當高的報酬,財團、媒體和學者的三角關係就這樣建構完成了,未來新國會一定會要求新委員上任前都做出承諾,上任後會全面檢視過去這些系統業者承諾的所有負擔條件,沒做到,就要拿出行動。

問:數位匯流是國際趨勢,業者規模要大,資金充裕才能因應競爭,我們不是反財團,而是要求政府能夠有效管理,不能讓財團壟斷了言論,你對新政府的媒體政策有什麼期許?
答:首先是做好公共化內容的電子媒體,台灣公廣集團的表現一直不符期待,最大的原因是過去任何政黨執政,都想把手伸進公廣之中,但是公廣的理想性仍應予以支持,新政府就應該要減少政治介入,另外則是要投注更多的資源。
其次,財團掌握了有線電視的公共財後,就要負起更多責任,台灣可以成立一個扶植多元媒體的基金,經費就來自這群控制了有線電視的財團,用基金來扶植本土影音產業,例如規定每個頻道都要有一定的自製率,符合標準的,在未來換照或上架時就給予比較好的待遇,只會買日韓劇的頻道,就沒道理和努力自製節目的媒體享受一樣的待遇,藉此亦可以凸顯頻道上下架的公平性,不再是系統財團說了算。

黃國昌小檔案
●第九屆新科立法委員
●時代力量首任執行黨主席
曾任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
●島國前進社團發起人
●曾任澄社社長、公民組合發起人
●台北大學等大學法律系教授
學歷
●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博士

The following two tabs change content below.
媒改社
媒體改造學社(簡稱「媒改社」),於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學術圈、新聞界、社運團體等立志改善本地媒體環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改造台灣媒體結構、提升全民媒體素養、保障傳播從業人員工作權,以及健全本土傳播生態。

留言回應

XHTML: 您可以使用這些 html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


× 二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