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改造學社 http://twmedia.org 為台灣帶來真正的民主:從改造媒體開始 Thu, 21 Dec 2023 07:45:25 +0000 zh-TW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6.28 徐瑞希事件遭逢媒體改革的徐瑞希發言/程宗明 http://twmedia.org/archives/2918 http://twmedia.org/archives/2918#respond Sat, 16 Dec 2023 04:50:06 +0000 http://twmedia.org/?p=2918 1991年聯合報解聘記者徐瑞希事件,當是解嚴後新聞媒體投資利益侵犯編輯自主的首要事件,當年這是一件解嚴後分水嶺事件,讓我們開始關注經濟利益超越政治來挾制新聞自由。

當年鄭瑞城教授對此事件,有很嚴謹的調查文章,他有指出徐文的特稿有一些瑕疵,包含: (1) 用語鮮活至帶花巧,稍失謹嚴;(2) 推論過遠之嫌;(3) 未經確實查證等三項。

22年後,對照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徐瑞希於13日在柯文哲全國競選總部召開「媒體改革」記者會的發言評議而言,又有一些相似之處。

徐瑞希指出,新增公共電視法第28條第五款「投資他事業之收入」為新增,將會造成一手拿人民納稅錢,一手做無本生意。此話可能疏於考察1997年通過之公視法,當年就有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公視基金會所投資事業,以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為限的要求,其所投資額應保持投資資本總額三分之二的規定。此可見,投資本來就是財團法人合理營運,非新增,2001年修法時,更希望擴大投資,將該條第二項規定刪除以放寬法人的投資自由。看來查證不足,也有一點推論過遠。

但是她提出未來有進一步擠壓民間影視市場的發展空間之實,來自她本人身處位置,這個媒體政策意旨是應該辯論與討論的。主權國家在於振興文化事業,究竟採取帶動民間生產為主,國家投資,並限制公部門規模;還是設立領頭關鍵事業體(SNP),疏通產業鏈活化,以建立協作關係,並無定論。當然公部門事業的規模為一關鍵,在OECD國家中,以公共廣電國民分攤額度高者國家,都採取限制性的「公共價值檢測」(public value test)稽核制度,防止公媒體過度進入新創文化部門;但是以台灣國民攤付額只有美金1.30元的額度,顯然國家想加大公媒體投資額,來帶動民間影視產業,並非違失。

另外她以近期中華電視公司第三度商議資產活化一事進行批評,此本為國家對於國營事業財務問題的通則檢討方向,中華電視公司非財團法人公媒體的「自然」投資獲得事業,而是政治性的立法《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將其附負擔捐贈公共電視基金會,賦予高度的公共監督。三次活化資產的討論,容或有內部爭議,但難有黑影幢幢的情勢,若是法人代表已經有所掌握,也不當以過於鮮活花巧的描述,而非具體事證陳述為之。

有關Taiwan+國際頻道是否為大外宣,其中數位發展部唐鳳部長可否主持節目的事證,本來就可具體討論。多年前,美國州務教育局局長,因州政府資助NPR/PBS的預算之便,而去主持節目,也遭到議論而下台,本可比對,大可不必上綱到「大外宣」這種「政治意識」認同的價值紛爭。民主國家皆有國家頻道的經營,制度與功能皆不同(the state of state media),而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機構,對此目前有更細緻的民主與威權政體認定 (七個等級),既有目前代議度的制衡,本可矯正「海外頻道」之定位,未必概言「海外大宣傳」一詞就能解釋問題。

公共電視政策的問題,本可據實討論,如果未受民眾黨提名,董事徐瑞希更可就近監督。如今轉換舞台,志在未來民意殿堂,應就自己監督實務經驗,提升台灣公媒體政策制定的高度,而非僅黑影的描繪而已。

 

作者:程宗明|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士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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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公職該辭廣電媒體職務嗎? / 羅世宏 http://twmedia.org/archives/2914 http://twmedia.org/archives/2914#respond Sat, 16 Dec 2023 04:39:51 +0000 http://twmedia.org/?p=2914 2024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三黨提名的候選人皆有媒體相關職務者。其中,民進黨提名的全國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沈伯洋擔任無給職的中央社董事與華視新聞自律委員會外部委員,民眾黨提名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徐瑞希是無給職的公視董事與華視董事,國民黨提名的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則是有給職的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並且是多個廣播與電視節目包括中廣《趙少康時間》及TVBS晚間帶狀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的主持人。大約在同一時間,關於他們是否應於參選登記之際辭去媒體職務,引發各界議論。

翻攝自趙少康臉書

翻攝自趙少康臉書

沈伯洋、徐瑞希、趙少康高下立判

表面上看來,三人相同之處是獲得政黨提名為公職候選人之際都有媒體相關職務,但嚴格說來他們的「政媒兩棲」程度有所不同。再者,由於《廣播電視法》所禁止的「黨政軍條款」與屬於道德範疇的(且顯然具有社會負面意涵的)「政媒兩棲」有所差別,而且後者缺乏明確定義,也讓三人爭議性質未盡相同,不可完全混為一談。

綜觀三人面對相關「危機」或爭議的應對與處置方式,容我從法理與道德層次先下一個簡單的評價:沈伯洋表現最優,徐瑞希表現最差,趙少康表現居中但偏差。

雖然法律並未禁止,而且中央社及華視的內規也都未有關於董事或新聞自律委員參選的限制,但沈伯洋在接受政黨提名之際即主動向中央社及華視請辭媒體相關兼職,實有「超越法律」與道德期待的表現,在三人當中表現最優,「危機」處理方式也最無爭議,因為他在「危機」(爭議)發生之前即已辭去媒體相關職務。

徐瑞希表現最差,違反《公共電視法》明確禁止之「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違法事證俱在卻還公然拒辭公視董事,絲毫不顧她的違法行為是否有損公視的獨立性與公共性。及至犯眾怒遭受她所謂「鋪天蓋地」的公眾抨擊,最終不得不辭職之際仍再次發聲明詭詞狡辯,甚至隨後即上名嘴網紅的自媒體節目做了諸多的不實指控,聲稱自己是因為監督公廣集團「弊端」而遭「媒體政學側翼」聯手剷除,完全不認為自己拒辭公視董事行為本身有任何違法或失當之處,在三人之中當屬最缺乏自省自覺能力的一位。

趙少康表面未違法,但自肥情況甚明

三人之中,趙少康的表現居中,雖然形式上未違法,但實質上或有違反《廣播電視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立法意旨之虞,而他在獲提名及登記參選之後立即接受分別由王偉忠和王淺秋主持的中廣節目專訪,以及以「回娘家」的名義接受長期他所主持的TVBS政論節目(雖已更名為《TVBS戰情室》)專訪,實有政媒相互圖利,甚至是自肥之嫌,也可能觸碰了《選舉罷免法》相關規範:「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或罷免相關議題之論政、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

在上述簡單的初步評價之後,容我接下來對趙少康的個案做進一步的討論。因為沈伯洋的情況未違法,甚且以超高道德標準自律,其實已無需再多做討論。而徐瑞希拒辭公視董事案同樣也不需再做討論,因為本案已明確違法,沒有任何模糊空間,她在千呼萬喚下才不甘不願地辭職,其實是一開始就可以預料的結果,因為她違反的是《公共電視法》,不可能像趙少康那樣堅持要等到「當選」、「就任」後再依《廣播電視法》「黨政軍條款」的規定請辭。即刻請辭公視董事,只是她作為違法當事人應盡的基本法遵義務。

趙少康「政媒兩棲」的問題最值討論

三人當中,最值得討論的,當然是趙少康的案例。趙少康的「政媒兩棲」程度,他在「政治」與「媒體」場域的份量,以及他能夠直接間接干預政治與媒體(如果他要的話)的程度,皆非前述沈徐二人可以相提並論的。做為過去的「政治金童」,他近年來積極為他所號召的「戰鬥藍」輔選,並且曾表態考慮競選總統。而他的媒體相關職務並非兼任無給職,也非新聞自律委員會外部委員的屬性,而是如假包換的全國性無線廣播電台負責人(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以及收視率相當高的電視新聞頻道黃金時段帶狀政論節目主持人。

趙少康在獲得政黨提名且登記為副總統候選人後,已宣佈停掉自己在中廣和TVBS主持的節目,並且向中廣請假至選舉結束,但並未辭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趙少康辯稱自己當選後會辭中廣董事長及總經理,但現在不會辭,因為他目前為止已做了「超越法律」的要求,因為《廣電法》及《選罷法》並未規定公職候選人不得主持廣電節目,也未規定公職候選人必須辭去廣電媒體的董監事或經理人職務。

就法論法,趙少康沒有說錯,雖然他明顯是在鑽法律漏洞,雖然他若辭對自己、台灣社會與「比爛」的政治場域來說會是一次「向上提升」的示範。殊為可惜的是這種「期許」發生不了作用,特別是在以勝選為唯一考量、政媒分際相當模糊的台灣,是很難期待趙少康以高道德標準自律的可能性。

《廣電法》漏洞有待新國會修補

回歸《廣電法》關於「黨政軍條款」禁令的立法意旨,若該法連包含小黨工在內的「政黨黨務人員」都禁止擔任廣電媒體董事及經理人,擔心政黨、政務及公職人員身份會影響廣電媒體被期待的公器角色,也擔心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可能「公器私用」(包括利用廣電媒體輔選特定政黨及候選人),豈可能對政黨提名的副總統候選人名正言順擔任廣電媒體董事及經理人一事無動於衷?這顯然是《廣電法》的立法漏洞,值得未來新一屆國會思考是否仍有修法補破網之必要性。

放在台灣的政治歷史脈絡,趙少康拒辭中廣負責人職務實有強辭狡辯之嫌,因為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參選副總統的政治人物或媒體人士不應不講政治道德與媒體倫理,畢竟台灣不是義大利,除非他老兄是想向前幾個月才過世的義大利義前總理貝魯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看齊?

眾所周知,貝魯斯科尼的媒體帝國對義大利政治和社會產生了巨大影響,他的媒體既是他的競選工具,讓他得以三度勝選,也成為他的政治盟友和政敵的攻擊目標。他是義大利最大的媒體集團Mediaset的創辦人和控股者,政媒兩棲呼風喚雨,但也因為涉及貪污、性醜聞、逃稅等多項指控而受到批評和起訴。他的媒體霸權也引發了義大利民眾和其他媒體的反彈,人們呼籲保障媒體多元化和獨立性,並抗議貝魯斯科尼對媒體的干預和控制。

我想趙少康應該還沒有墮落到那種程度,而且他應該學不來也不會想學貝魯斯科尼那一套,因為那實在是太low了。

趙少康不該學貝魯斯柯尼

不用貝魯斯柯尼當「範本」對台灣是好的,否則政媒交相賊的最壞狀況遲早來臨。若採美國及其他自由民主國家的標準,媒體從業人員是有合法參選權利,但在參選期間必須停止媒體主持或報導活動,以避免利益衝突或影響公平性,也要致力於維護媒體的獨立性和多元性,防止媒體受到政治干預或被政治利益所左右。

再者,廣電媒體必須遵守平等機會原則,也就是如果他們所屬的電台或電視台給予專訪等節目時間,也必須給予其他候選人相同的時間與公平待遇,以保證選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媒體從業人員利用他們的職業優勢或影響力來獲得不正當的競爭優勢。這些原則也符合我國《選罷法》及《廣電法》相關規定。例如,《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6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從事選舉或罷免相關議題之論政、新聞報導或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應為公正、公平之處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而且《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也規定:「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

這些法律規定當然適用所有的廣電媒體,以及特別是製播新聞的電視頻道。雖然趙少康依現行法無需辭去媒體職務,但我要特別提醒與趙少康關係特別密切的中廣和TVBS應以高標準自律,並且善盡《選罷法》及《廣電法》的法遵義務。至於《廣電法》和《選罷法》的主管機關NCC與中選會,則不必預設立場聚焦特定媒體的選舉報導與評論內容。廣電媒體的選舉新聞與評論若有任何違法問題,包括違反事實查證與公平原則,包括未給相關議題或候選人公正、公平之處理,或是無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NCC和中選會應於事後依內容監理與選舉法規與程序處理,以免公親變事主,滋生更多社會爭議與紛擾。

 

作者: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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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聲明】針對趙少康「政媒兩棲」與徐瑞希「違反公視法」事件之聲明 http://twmedia.org/archives/2906 http://twmedia.org/archives/2906#respond Mon, 27 Nov 2023 14:57:16 +0000 http://twmedia.org/?p=2906 大選在即,我們要求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中廣董事長)與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徐瑞希(公視董事)立即辭職,退出媒體角色。趙少康作為中廣董事長,又是國民黨的副總統候選人,已是政治媒體兩棲,嚴重超過媒體作為民主社會公器之標準。徐瑞希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身分則已違反公視法第13條對董事的規範。請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即處理,以回應社會期待。

新聞媒體是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之外的「第四權」,是民主社會監督政府、政治的公共角色,不應為特定政治立場和政商勢力代言。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目前仍是媒體的董事長,其媒體能否在選舉期間保持中立,令人質疑。此外,公視法第13條明文規定「董事、監察人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徐瑞希已公然違法。

媒改社兩點呼籲:

一、 立即回應公民社會:候選人趙少康(中廣董事長)和徐瑞希(公視董事)應立即退出媒體。
二、 政黨立即處理:國民黨、民眾黨兩黨應立即處理候選人資格問題,以作為民主政黨的典範。
媒體改造學社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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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情緒化與去知性化,透過歷史脈絡重認識俄烏戰爭 / 郭力昕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98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98#respond Thu, 16 Nov 2023 07:08:21 +0000 http://twmedia.org/?p=2898 已超過一年半多的俄烏戰爭,仍被國內外許多主流媒體以侵略者/邪惡壞人(俄國)和受害者/無辜好人(烏克蘭)這樣的簡化、二分概念,為人們定義並強化對這場戰爭的理解方式。公視在「2023世界公視大展」(Best of INPUT)的「戰火浮生」單元裡,將選映兩部很有價值的關於俄烏戰爭的紀錄片,讓我們可以從一種無知的、情緒式的狀態中走出來,重新開始認識俄烏的衝突與戰爭的現實。

紀錄片《煙硝裡的烏東》(Between-Earth-and-Sky-War)。圖/劇照-1

紀錄片《煙硝裡的烏東》(Between Earth and Sky: War)。圖/劇照

戰火中的記者:「我不想再拍更多孩童死亡的事件了」

《戰火報導者》是由日本NHK製作的紀錄影片,通過一位烏克蘭國家電視廣播公司的地方新聞主編安娜塔西亞・奧布拉茲佐娃(Anastasia Obraztsova)在戰火中的每日工作,看到堅守崗位的新聞工作者的專業精神和心情,以及烏克蘭民眾的當下處境。空襲與砲彈隨時來到每個人的頭上,烏克蘭公共電視的記者將新聞的設備器材搬到地下室,在狹仄的空間裡繼續報導。整個公視記者都支持烏克蘭的受害人民,痛恨俄國軍隊的侵略。

人們在漫天炮火中焦急不安地尋找失聯的家人,或與高危險地區的親人聯絡。「我不想再拍更多孩童死亡的事件了」,同樣作為母親的安娜哭著對採訪者說。送走女兒到較安全的地方之後,安娜隻身前往頓內次克繼續報導這場戰爭,實踐其記者天職,並誓言要和烏克蘭同胞共患難。安娜充滿悲憫情懷、感情豐富,人溺己溺的安慰著在砲火中失去摯愛的人,採訪中與他們一起流淚。

紀錄片《戰火報導者》(Conveying-the-Horrors-of-War)。圖/劇照

紀錄片《戰火報導者》(Conveying the Horrors of War)。圖/劇照

NHK的《戰火報導者》記錄了基輔電視台的新聞工作者,動之以情地將烏克蘭人在戰火現場的遭遇報導出來,而《煙硝裡的烏東》則提供了較多理解俄烏戰爭的複雜脈絡,並且對戰爭本身進行省思。這部由加泰隆尼亞電視台(Televisio Catalana, TV3)製作的影片,也許由於加泰隆尼亞地區本身與西班牙政府長期不同的政治立場,使他們能夠從烏克蘭內部複雜的族群政治問題,以及俄國國內對戰爭的不同態度,報導這場沒有人是贏家的戰爭。

烏東居民有支持政府也有挺俄者,俄國反戰者卻不敢表態

影片從烏東地區頓內次克州被炸成斷垣殘壁、處處廢墟的第二大城馬里烏波爾(Mariupol)的悲慘影像開始,配著悲愴的女高音歌聲,現場採訪的特派員說「很難想像地獄真的存在」。不同於《戰火報導者》裡烏克蘭記者的義憤與悲傷情緒,《煙硝裡的烏東》的加泰隆尼亞特派員從一個比較客觀、抽離的視角,採訪烏東地區倖存的烏克蘭居民,聽他們對俄烏戰爭相當兩極的看法。

有些烏東的受訪者支持烏克蘭軍隊和政府,也有許多人批評或咒罵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認為是他帶給烏東地區家破人亡的戰爭災難。一名被砲火攻擊斷了骨頭的婦人在醫院病床上說,起來捍衛自由是為了頓內次克共和國,不是為了烏克蘭。在一個巨大銀幕裡,當俄國總統普丁在莫斯科宣布烏東地區重新隸屬俄國時,廣場上的烏克蘭民眾與士兵歡欣鼓舞,激動的擁抱慶祝。受訪的烏東地區的烏克蘭民眾,對烏俄關係的意見都不一樣。

然而在莫斯科,一部反戰、反普丁的劇情影片正在偷偷拍攝中。飾演劇中女主角的演員對著鏡頭,承認自己沒有她所飾演的角色這麼勇敢,因為她很害怕普丁政府對這樣的影片會嚴厲懲罰。在普丁的國度裡,「和平」的符號就等同於造反;一個俄國人提出反戰的主張,質疑普丁對烏克蘭發動戰爭,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殺身之禍。在俄國,人民對普丁政府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我們同時看到,俄國人不願意被徵召入伍,為這場俄烏戰爭上前線作戰。到處躲藏逃避徵兵的人,或者逃往其他國家。對他們而言,祖國的召喚毫無意義。一位受訪的年輕男子說:「我不想去,因為我不想殺人,也不懂他們為何要作戰。」《煙硝裡的烏東》英文片名是Between Earth and Sky: War(《天地之間是戰爭》),這是1980年代一首蘇聯的著名歌曲,而蘇聯解體後的今日俄國青年,仍然必須活在戰爭人禍的噩夢輪迴裡。

紀錄片《煙硝裡的烏東》(Between-Earth-and-Sky-War)。-圖/劇照

紀錄片《煙硝裡的烏東》(Between Earth and Sky: War)。圖/劇照

強欺弱、好與壞的二分法,無法概述俄烏戰爭

俄烏戰爭是個牽動全球安危的災難,而它的起因絕不能化約為侵略vs反侵略、強欺弱、壞人vs好人等等好萊塢式的理解概念。如果延續《煙硝裡的烏東》這部影片的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理解烏克蘭的複雜歷史與這次戰爭的真正起源,可以上網觀看由好萊塢名導演奧利佛・史東(Oliver Stone)製作並擔任訪談者的《戰火中的烏克蘭》(Ukraine on Fire, 2016),與此片的續集《揭露烏克蘭》(Revealing Ukraine, 2019)。

從這兩部紀錄影片,我們了解烏克蘭從中世紀起至今作為國際爭戰的重要地理位置、豐富天然資源,與複雜多元的族群文化,這些也造成了它自古以來的不幸命運。兩部影片通過訪談讓觀眾知道,如何將烏克蘭問題放在至少自2014年在基輔「獨立廣場」政變的脈絡因素,來理解今日無可避免的俄烏戰爭,以及過去以來在烏克蘭國內與西方主流媒體如何製造「熱點」、引導輿論,將複雜的區域/國際政治脈絡,簡化為一種「去知性化」(de-intellectualized)的話語和情緒。

紀錄片《戰火報導者》(Conveying-the-Horrors-of-War)。-圖/劇照

紀錄片《戰火報導者》(Conveying the Horrors of War)。圖/劇照

公視的兩部烏克蘭紀錄片,以及史東導演監製的兩部相關影片,值得我們仔細閱讀、思辨。它們對我們理解與思考戰雲密佈的兩岸戰爭危機,極具參照價值。

【延伸推薦】

紀錄片|《戰火報導者》 :當國家成為烽火連連的戰場,媒體的命運會有什麼改變?本片跟拍烏克蘭公共廣播公司(Suspilne) 的記者在戰爭現場為公眾報導,然而與此同時,記者的家人和朋友卻身處險境。當戰爭的無謂死亡和破壞就發生在自己家門口,他們該如何保持新聞的客觀性?

紀錄片|《煙硝裡的烏東》 :俄烏戰爭砲火瀰漫至今,城市被夷為平地、成千上萬的居民們流離失所。鏡頭從烏克蘭馬里烏波爾圍城的倖存者、世界末日般的場景開始,接著窺探頓內次克地區的日常生活——該地軍事行動已維持 8 年之久。這場聲稱是基於保護頓巴斯地區的人民安全的戰火,還要持續多久……

作者:(本文同步刊登於觀點同不同

為影像文化評論者,英國倫敦大學Goldsmiths學院媒體與傳播系博士,政治大學廣電學系兼任教授。曾任台港中各類電影節之競賽評審委員。著作包括《書寫攝影:相片的文本與文化》(1998)、《再寫攝影》(2013)、《真實的叩問:紀錄片的政治與去政治》(2014)、《製造意義:現實主義攝影的話語、權力與文化政治》(201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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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對公共電視法修法之聲明】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94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94#respond Tue, 25 Apr 2023 10:47:46 +0000 http://twmedia.org/?p=2894 台灣公共電視建台以來已超過二十年,因應環境與組織之變化,二十多年前立法的《公共電視法》實有修改之必要。針對公視法,媒體改造學社呼籲立法院跨黨派支持,妥善審查與儘速完成修法,並有以下三點建議:

1. 經費要足夠並穩定。經費規模至少是現在公視、客台、台語台、Taiwan+的經費總和,並加入法定給予華視的附負擔捐贈。
2. 人事要精簡及合理。適當減少董監席次至11-15人,合理降低董監通過門檻,慎重考慮將董事長人選分流提名與審查。
3. 集團任務明確法制化。確立客台、台語台、Taiwan +、華視為公廣集團的各個頻道。
由於修法有急迫性,許多制度仍無法一步到位。媒體改造學社呼籲,上述三項重點是公視穩定經營,發揮影響力的最重要關鍵。後續社會各界也應持續關注華視的定位與資產活化等財務問題、集團各頻道妥善分工與扮演提升本國媒體環境之領頭羊角色、以及進一步改革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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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理事長與常務監事異動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91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91#respond Fri, 20 May 2022 08:03:06 +0000 http://twmedia.org/?p=2891 原理事長劉昌德與常務監事羅世宏卸任,本屆第二任理事長由常務理事羅慧雯接任、常務監事由監事馮建三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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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聲明】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88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88#respond Tue, 10 May 2022 07:30:16 +0000 http://twmedia.org/?p=2888 公視董監事提名審查會議9日通過董事12人、監事4人,連同2019年通過審查之7位董事、1位監事,第7屆董事會順利成立。對此本社有以下聲明:

  1. 肯定審查委員與文化部的努力,終結公視基金會第六屆董監事延任近千日的荒謬劇。期許朝野記取過去兩年半政黨惡鬥之「焦土作戰」、而導致公廣治理危機的教訓,切勿再重蹈覆轍。
  2. 感謝過去兩年多來協助公廣集團持續運作的第六屆董監事,值此過渡期間,期許公華視董事會繼續善盡看守角色,但重大人事任命與決策應留待第七屆董事會決定。
  3. 行政院應即提出研議多年的公視法修法,增加公廣經費、確立華視定位、擴大公共媒體規模、改革董監產生與結構等,以落實公共媒體理念、健全台灣傳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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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聲明】華視過渡期高層改組應審慎節制 文化部應即推動公視董事改選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85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85#respond Fri, 29 Apr 2022 02:45:07 +0000 http://twmedia.org/?p=2885 華視董事會28日以臨時會議選出新任董事長,媒改社反對公廣集團匆促行事,並強烈呼籲基於公華視相關法令與公廣集團運作原則,且考量公視基金會董事會屆滿即將改選之際,華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高層人事與治理方向,應待第七屆公視董事會組成之後進行。值此過渡階段,華視董事長之推派,應由公視董事會先行討論議決,並以過渡時期選任代理總經理。主管機關文化部更應加速完成已延宕近三年之公視董事改選,以健全公視與華視之治理。以下三點說明:

1. 華視董事長人選,應由公廣集團之公視董事會先行周延討論再為決定,方符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3條及公共電視法以公視基金會作為公廣集團主體運作之精神。媒改社強烈呼籲公視董事會應立即召開臨時會議,考量當前華視問題及公視董監事屆任即將更換之際,推出適任之華視董事長,而非由華視自行以臨時董事會方式進行解任與選任董事長。

2. 第六屆公視董事已屆任而延任多時,文化部近日即將再次展開第七屆公視董監事之提名與審查作業。新任之華視董事長及現任董事會亦將面臨改組,於此過渡階段,繼任之董事長需謹守過渡角色,現階段透過董事會多數決於現任經營團隊中選任短期之代理總經理,並對經營方向不做超乎過渡階段之指示或措施。

3. 文化部做為主管機關,必須立即推動完成第七屆公視董監事會之組成,隨後並盡快改組華視董事會,而不應無限期延長華視此一過渡階段之停頓與紛亂。

聯絡人:
劉昌德理事長
姚其宏秘書(formediarefor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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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聲明】商營媒體公共問責與NCC結構管制才是重點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79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79#respond Tue, 22 Mar 2022 01:38:15 +0000 http://twmedia.org/?p=2879 鏡電視於近兩週以來的董事會爭議,引發關注,同時亦有對其內部人事、乃至NCC審查申請案時政治介入之各種臆測。本社對此爭議有以下之呼籲:

1. 鏡電視申請執照時,標舉「民間版公視」之高標準與承諾,並獲得NCC許可。作為近10年首次獲NCC許可、取得新執照的新聞台,理應透過穩定、令人信賴的董事會組成與良好治理,信守申請執照之承諾,並回應新聞台之社會責任期待。

2. 商營新聞媒體並非以營利為唯一目標,公共問責正是滿足其社會責任之要件。呼籲鏡電視董事會周延說明資金來源與實質控制等之治理與經營紛擾、及疑似政治力介入等種種質疑,以落實公共問責。

3. NCC對新聞台申請之審理標準與過程,在鏡電視案中出現不少質疑。作為擔負社會期待之「獨立」委員會,NCC應有更清楚對審理過程之疑義與後續調查,以及本案是否仍符合核准條件等問題,做出妥善說明與回應。

4. 臺灣電視產業市場結構屢為詬病為過度競爭,以致衝擊內容品質和閱聽人權益。針對此一結構性問題,特別針對新聞台之進退場管制作法,因事涉台灣民主制度之關鍵角色,在個案審理之外,應有整體結構管制之政策目標、理念及制度制度修正,特別是新聞頻道政策與審查程序之改進等,對社會公開說明並進行公共審議。

聯絡人:
張春炎老師(raingnome@gmail.com)
姚其宏秘書(formediarefor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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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時代的八點檔「重生」—為什麼我們需要《華燈初上》/魏玓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70 http://twmedia.org/archives/2870#respond Tue, 15 Feb 2022 02:14:43 +0000 http://twmedia.org/?p=2870 前陣子入坑熱門台劇《華燈初上》沒多久,我就開始有種無以名狀的既視感,後來慢慢懂了,原來,《華燈》就是OTT時代的八點檔連續劇啊。

會這樣說,當然需要再精確一些。

作者認為,放眼目前的台劇地景,《華燈初上》將兇殺案推理元素放到燈紅酒綠愛恨情仇中,別出新意。(取自《華燈初上》Facebook)

作者認為,放眼目前的台劇地景,《華燈初上》將兇殺案推理元素放到燈紅酒綠愛恨情仇中,別出新意。(取自《華燈初上》Facebook)

八點檔的二階段「科普」

先講一下「八點檔」。這個台灣電視圈的獨特術語,儘管沒有明確定義,1990年代以前出生的台灣人,應該不需多做解釋就大概知道意思。但是對於更年輕的讀者,可能還是需要稍微說明一下。

八點檔如其字面意義,是指無線電視台(1997年之前只有3台)每天晚間8點播出的連續劇節目。在當時的電視收視環境中,這是許多家庭闔家觀賞電視的時段,收視率高,競爭也很激烈,是兵家必爭之地的「黃金時段」。

年輕的朋友看到這裡或許會說,啊,八點檔就是鄉土劇嘛,有什麼好不懂的。

我個人認為是有不一樣。讓我多說明一下:台灣的電視環境在1990年代有很大的變化,包括1993年的有線電視合法化,以及1997年民視創立與開播等關鍵產業變遷。隨著電視環境不再由三家無線電視台獨佔,愈來愈多的家庭可以收視數十個甚至上百個電視頻道,觀眾群開始分化,熱門連續劇的收視率從3、40掉到20甚至10以下,八點檔的競爭樣貌也不同了。

另一方面,本土化風潮下《民視》開創以閩南語為主要對白的連續劇類型,但是《民視》的競爭對手已經不是無線三台,而是新興的有線/衛星頻道三立。在這2個頻道的競爭關係下,八點檔轉型成所謂的「鄉土劇」戰場。題材上,除了早期少數例外,都是當代的民間生活,其中主要就是家庭親情、愛恨恩仇、企業鬥爭組成。而連續劇的時間和集數也不斷攀高,從1個小時增加到最高的3小時,集數則多在200、300集以上(1990年代之前的八點檔,雖然有少數例外,但40集是較為常見的集數)。(相關報導:許詠翔觀點:爛戲拍得多、拍更多,或許就會有台灣的《魷魚遊戲》更多文章

台灣電視連續劇的發展脈絡「科普」暫停,回到八點檔的內涵。一般我們日常在說八點檔這個詞(「是在演八點檔嗎?」),意思大約等於是「太戲劇化」,或者說就是「太煽情」。其實,為了更容易吸引觀眾,降低觀賞的門檻,這是通俗戲劇產品必備的特徵。但就像人們在使用這個詞所傳達出來的些許負面意涵,「八點檔」意味著從戲劇品質的角度來說,也是帶有一些負面特徵。

有哪些負面特徵呢?我認為具體表現出來主要有3個。第一是情節發展太過理所當然,好像人生碰到什麼狀況就一定會有什麼反應。第二是角色設計太過刻板單調。不只是配角們很刻板,連主角也都是。這不是說角色都不會變,而是如果變的話也經常是從一個刻板變成另一個刻板。最後一個特徵是「拖、拖、拖」。可能是為了要充分利用某些情節或角色表演的剩餘戲劇價值,又或者是配合廣告破口分段,八點檔經常會在某些段落刻意放慢節奏,原本5分鐘可以乾淨俐落講完的事,非得拖個10分鐘以上不可。

其實這些特徵,1990年代晚期之後的鄉土劇也大致沿襲,但我覺得是更加極端化和惡質化。而且更重要的是,《民視》與《三立》雙元競爭下,戲劇的題材愈做愈窄,某些看似呼應社會趨勢的元素(例如同志情誼或科技新知),只是更凸顯編劇的貧乏。鄉土劇與八點檔的差異,當然只是一個大致趨勢,這邊必須暫時打住,稍後會再回來討論。

《華燈初上》與八點檔的跨時空連結

二階段科普完畢,讓我們回到《華燈》吧(終於!)。

為什麼一開頭說,我看《華燈》會有種看八點檔的既視感呢?就是因為《華燈》有太多符合上述3個特徵的地方了。

首先是理所當然的情節。這個我想應該不用多說。雖然巧妙地運用了「誰是兇手?」這個懸疑題來吊住觀眾,但是如果抽掉找兇手的懸疑元素,裡面有太多情節是很典型的八點檔。首先,被許多人所稱道的「重現1980年代日式酒店樣貌」的背景設定,其實本身就很容易連結上充滿既定印象的老套情節,像是酒店小姐(雖然她們不做黑的),但是她們幾乎都是因為家庭或成長的困難而來到這個行業,所以要不酒店內和酒店外2種人生,要不寄望有恩客來解救自己脫離苦海。

其次,裡面的男女情愛關係,帥帥風流負心漢加上女人爭風吃醋,也是發生的理所當然,好像只要相關角色一出現,彼此就會自動配對或墜入情網。另外像是做壞事一定都會被某人偷看到、想自殺或被壞人追一定會有人在最後一刻救你、下春藥一定會成功、警察辦案該聰明的時候就一定很笨(但該疏忽的時候就突然變聰明)⋯⋯大家不妨回想或回看,這裡就不一一列舉。

角色設計的刻板單調也是與情節安排相關的。配角們很明顯:從一定操閩南語腔的混混,到溫文有禮的日本客人,到跟小混混只有一線之隔的刑警,再到總是不了解不關心子女的父母,都是台灣通俗戲劇中常見的。主角和主要配角們其實也好不到哪裡去,不一定典型刻板,但是很單調。例如子維,從頭到尾的體貼溫柔,根本是一個不可能存在在真實世界裡的青少年(至少前2季是這樣)。

2個女主角──林心如飾演的蘿絲和楊謹華飾演的蘇,看似人生劇烈起伏,面對各種紛至杳來的難題,但是她們的反應模式其實都不難意料。第二季中的大量回顧情節,都只是在補充現在的蘿絲和蘇,而不是真的在描寫角色的變化。換句話說,蘇和蘿絲只是小時候的蘇和蘿絲,而不是蘇和蘿絲的小時候。(相關報導:許詠翔觀點:爛戲拍得多、拍更多,或許就會有台灣的《魷魚遊戲》更多文章

至於拖戲這個特徵,例子也很多,隨舉2種。一種是為了刻意營造某種氣氛,所以放慢節奏,這其中又以蘇慶儀出現的場次最多。我覺得要塑造蘇的性格可以,但不需要每次都來慢板。另一種是源自於情節的老套和角色的單調,所以其實交代一下就夠,卻經常要演個3、5分鐘,例如跟何予恩有關的場次(他跟蘇或愛子的互動都是),就經常給人「知道了啦可以換下一場了」的感覺。

拖戲這一點在沒有廣告破口問題的OTT時代,乍想之下很難理解,但如果用「因為當初製作合約就是一定要做成3季共24集」的理由來解釋,好像也就合理了。不過,有趣的是,以往觀眾在電視上看到拖戲時可以用分心做家事、上廁所、聊天等方法應對,OTT時代的接收倒是創造了加快轉速這個便利手段。坦白說,看《華燈》時真的經常忍不住動動手指,動完手指之後節奏反而正常些。

前八點檔的有趣連結。《華燈》的故事時間設定是1988年,也就是八點檔環境變化前的黃金階段。《華燈》裡的兇殺案發生當時(10月),正在上映的其中一部八點檔連續劇叫做《八月桂花香》。林心如當年才12歲,當然沒有參加演出,不過在《華燈》裡演她爸爸的沈孟生,倒剛好是《八月桂花香》的主角之一。

科技環境變化下的錯位回聲

說了這麼多《華燈》跟「八點檔」的相似與連結,或許會給人一種印象,好像我覺得《華燈》不好看,但其實不是這樣的。 除了覺得節奏可以再快一點,大部分時候觀賞《華燈》還是很有樂趣的,這跟以前看八點檔的感受也很像。

這其實是有原因的。很多人說《華燈》拍得精緻,確實如此,無論是攝影、剪接、服裝、美術,《華燈》都做的很到位和專業;就戲劇品質來說,《華燈》已屬上乘。回顧1990年代中期以前的八點檔連續劇,雖然有上述的那些「缺點」,但是在各個技術層面,其實大多是講究且專業的,就觀賞性和娛樂性而言,也是毫無問題的。

另外一個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八點檔雖然競爭激烈,但是題材方面倒是相對多元,歷史、武俠、現代(趨勢)、愛情,輪番出現,其中更有相當比例改編自文學作品。雖然也會有短暫的跟風現象,但通常很快出現新的嘗試。這一特點跟1990年代中期之後類型和題材愈來愈侷促的鄉土劇相比,尤其明顯。而《華燈》似乎也繼承了這個特點,把兇殺案推理元素放到燈紅酒綠愛恨情仇裡,放眼目前的台劇地景,確有新意。

把技術做的專業,把故事說的好看,而且讓多數的觀眾都能夠享受觀賞的樂趣,又不至於喪失戲劇應有的品質,其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過去好看的八點檔曾經是一種技藝,但是在電視變遷過程中流失了,《華燈》重拾這樣的技藝,雖然也同時繼承了某些缺陷,但整體而言,《華燈》是台劇環境和復興道路上非常需要的存在。當然,這樣的存在是通過一個國際性OTT平台的條件,以及高於一般台劇製作成本(估計總成本2.5億)而誕生的,其實是一個有點詭異且特殊的案例;而後續能不能在類似的條件下,一方面重建通俗戲劇技藝,一方面褪去或降低傳統八點檔的缺點,也很難預料,值得密切關注。

所以呢,如果你喜歡看《華燈》,那很好,每個人都需要看看「八點檔」來娛樂一下。如果你不喜歡《華燈》,也沒問題,只是這齣「八點檔」不適合你。如果你有點喜歡有點不喜歡,更好,讓我們一起邊看邊喜歡邊批評,希望台灣的「八點檔」可以更好,同時等待第3季大結局吧。(相關報導:許詠翔觀點:爛戲拍得多、拍更多,或許就會有台灣的《魷魚遊戲》更多文章

*作者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教授、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理事、媒體改造學社社員,本文同步刊登於風傳媒。更多魏玓的文化影視評論,請見medium或作者臉書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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