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声明:敬告新国会、新政府,传播文化正失温 需要政策来急救
「社团法人媒体改造学社」声明稿
四年一度的大选底定,新国会即将开张,新总统和新政府也似乎活力满满,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我们乐见台湾政治版图出现新气象,但我们十分遗憾,关乎公民传播权利、国家文化体质、资讯自由的传播政策,却仍如寒流过境、路倒街边的游民,持续失温,少人闻问。
传播与文化、传播与民主都是一体之两面,缺一不可。传播权之重要,对今日国民而言,如同阳光、空气、水一般重要,然而维护国民传播权的传播政策,却长期被忽略,目前正处于严重失温状态,命在旦夕,请新总统、新国会、新政府必须正视,不要装聋作哑。
「温水煮青蛙」经常被用来提醒,台湾面对国际困局若不自知,不力图回应,只能是坐以待毙。相对的,面对台湾内部文化发展、传播经营的窘境,新国会、新总统若还不思振作,不推出积极有效的文化传播政策,那就是「寒流冻(死)青蛙」。
呼吁新总统、新政府、新国会,未来除了谦卑、谦卑再谦卑外,对于已严重失温的传播文化,政策上必须积极给力和加温。媒体改造学社,在此也提出三大项主张:
一、置具规模的公共媒体 制订新的「公共广播电视法」
观诸世界上广电文化较为进步、广电生态较为健全的国家,公共广电媒体对于该国文化的发扬与丰富,乃至于整体影视创意产业的发达和兴盛,皆扮演关键和领导地位。台湾应该建设公共广电媒体,走向「文化航空母舰」的规模,我们呼吁社会,不断敦促政治系统,提出短、中、长期的改进目标和措施。现阶段,最重要是尽速修正既有公视法,提出一个符合理想和现实可运行、新的公共广播电视法,让公视能够获得应有的定位、资源,发挥影响力、站稳公共地位,带领国家文化体质向上提升。
二、建置基金 提振电视影音内容制作
首先,政府除改善现有影音预算的使用效率,还应提拨新的经费。其次,政府应该师法海外通例,责成影音传输平台(包括有线电视系统商等)与影音内容业者(包括卫星频道供应商等)提拨适当收入,作为影音内容制作资金。第三,基金补助层面亦应含括流通管道,以使本地创作有发表空间、逐步发展市场基础。
三、促进影音图文发展 专款培育创作人才
(一)报业(包括网路原生媒体):政府可补助具有公共精神之报业、补助对公共事务之报导、发展独立新闻报导基金、鼓励新闻室自主机制(如设置编辑室自主)。
(二)出版:纸本媒体转型为电子书籍及多种跨媒介型态的模式,如手机小说等新类型,以及结合文创概念的多种衍异型态。政府可设立辅导及补助机制,协助传统出版媒体转型为复合式媒体的形态,或媒合异业结盟发展。
(三)流行音乐及影视作品:立法明定「影音基金」之财务来源,如公务预算、对硬体影音产品课征内容捐…等。
(四)移民/工之传播权:政府需善用国家资源,规划一套提升多元文化精神与文化公民权的的媒体政策,保障各类移民族群的传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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