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節目表閱聽人到追劇閱聽人:OTT時代下我們怎麼改變看電視的習慣?/蔡蕙如
「給我們買電視!」還是「給我們訂Netflix!」
小津安二郎電影《早安》(1959)裡的孩子們吵著要買電視未果,因此和父母冷戰不說話。其中一幕,兄弟倆吵說:「給我們買電視」。如果是現在吵著「給我們買Netflix」(見圖一、二),不知道是否會容易一點?Netflix或許帶有一些不同於以往的電視節目的觀看感受與新的象徵意涵(扭轉過去看電視劇的污名?),無論它是被建構起來的論述(每年幾千萬美金的行銷宣傳費用),或是確實帶有某種可以被接受的意義(優質、高品質保證的、有品味的戲劇觀賞體驗?)。
我想到我高中時曾央求父母幫家裡訂閱「第四臺」,其實當時只是為了想要看日劇《惡作劇之吻》,但是我對父母說這是因為「教育目的」,可以看「有意義的」國際(美帝)頻道(國家地理頻道,Discovery和CNN)。這種欺瞞與羞愧來自人們對於看電視的期待落差,愉悅地看電視這件事情,一直以來是一種曖昧弔詭的實踐,無論是理直氣壯或是羞愧不好意思或是邊看邊罵,都具有某種相對應的社會脈絡、政治與家庭情境的意涵。
這篇文章想簡單地概論「節目表閱聽人」和「追劇閱聽人」的差異與變化,似乎是某些流動性的看電視模式改變了。人和電視的關係也改變了。英國文化馬克思主義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在《電視:科技與文化形式》(1973)一書中針對英美電視頻道節目編排的流程觀察會是很好的起點,特別是他將我們習以為常的「看電視」的行為,重新以「連續性流程」來解釋,即使現在看起來,仍是具有說服力的分析切點,也有助於我們在第二段分析「追劇閱聽人」的情境。
電視節目表閱聽人的電視情境
從電視科技的早期辯論出發,特別是從1970年代威廉斯探討電視節目流程的分析中,理解社會與歷史的脈絡影響電視節目表的概念與意義,以及這樣的設計如何影響閱聽人理解節目的流動感,我們或可稱作「電視節目表線性閱聽人」。威廉斯提到「電視制度的差異勢必造成形式的歧異,從而使節目的分佈,出現不同」(p.101)。威廉斯指出廣播電視節目最大的特色,就是「節目經過編排運作之後,呈現了特定的順序或流程」(p.109)。因此廣播電視技術不僅是一種「新科技」更是一種「文化形式」,這種事先安排好的流程,就是廣播電視最大的特徵之一。
觀眾正在電視上看一部連續劇,演到精采處出現「進廣告囉」或是「中場休息一下」的轉場出現好幾次,有時候錯覺廣告時間比連續劇播映的長度還要久。而快到整點(今天這集即將播畢時),大約54分左右,劇情凝結在某一個畫面,伴隨著片尾曲與下集預告,很快地達陣整點前,開始播映廣告。這是電視連續劇觀眾(我)的日常。
威廉斯當時觀察到商業電視系統裡的節目斷點(p.115):
20-25分鐘的電視節目—4分鐘廣告片—15分鐘節目—廣告片(連續)
(均衡有致的剪短影片的長度)
威廉斯提到,在競爭激烈的廣電體系裡,講究的是節目的開頭如何「抓住觀眾」,並且將觀眾「拉著走」;這是節目流程設計的學問,但通常不會顯示在節目表中。早期的設計,原本只是為了節目和節目之間表示「換幕」的聲音或圖片提示。但在商業體制的節目流程設計,則多出了「自然斷點」讓廣告播出。
威廉斯說:「各種新的節目、戲劇、甚至曾經在戲院放映過的影片也要開始被商業廣告片打斷了——儘管這些節目,原來是要作為整體演出而無中斷的。」然而,光用「插播廣告」或許不夠精準描繪「廣告+節目」的整體設計與規劃。威廉斯指出美國商業廣電體系則是「從最初階段開始,廠商就已經包辦了全程,從構想內容一直到播出廣告,都是製作節目時必須考慮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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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看電視了。」這或許是母親過去最常對小孩吆喝的句子之一。但實際上,就像威廉斯提到的,我們並不是在看電視,我們是「在電視上」(p.119)看「卡通」或「八點檔」或「整點新聞」。但這種「不要再看電視」的表述方式,同時也驗證了一種普遍的經驗,就是在觀看電視的過程中,我們很少「只看完一個特定的節目」就關掉電視,而是一種流動地、甚至是跳躍地觀看的狀態,我們會一個接著一個看下去,從晚餐前的五點卡通和、六點戲劇、七點新聞和八點檔,一直看到睡覺前躺在床上看點書聽點音樂。
威廉斯回顧歷史,提到廣播發明之前,所有的傳播系統幾乎都是獨立存在的,例如看一齣歌劇、讀一本書、看一場電影,這些文化活動事先顯示出閱聽人「帶著單一而明顯的期待與態度」。雖然廣播發展初期也是如此,但隨著節目內容越來多時,不相關的節目內容流程的編排,變成新的學問:如何從平衡原則組織不同類型的節目(一般類、通俗類、教育類)。英美在70年代的電視流程差異極大。當時英國主要電視節目都在晚上才播出,白天會有教學節目、中午短暫播放(週末除外);美國則是「螢幕決不留空白」地持續播映節目。
1970s 威廉斯的觀察(p.119)
英國 | 美國 | |
教學節目 | 上午 | 持續播映節目(6點) |
教學節目 | 下午 | 持續播映節目 |
主要節目 | 晚上 | 持續播映節目 |
短暫節目 | 中午 | 持續播映節目 |
主要節目 | 週末 | 持續播映節目 |
不過,我記得我是到英國看到BBC4居然晚上七點才開始播節目,而白天沒有播映,對我來說十分震撼。我那時候想,電視怎麼可以空空的?但是若就威廉斯的說法,為什麼電視一定要「持續不斷地播映節目」呢?持續不斷播映節目對電視台和對觀眾來說,背後代表的是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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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1990年代初的青少年時期,我會特別翻開報紙看週末的電視節目表,確認當天晚上會播映的電影或節目,並且預先在節目播映前回到家裡,等待不容錯過的節目播出,也還記得當時如果錯過了或是記錯了節目播映時間的那種苦惱和懊悔感受。在英國求學時,報紙的媒體版面(例如衛報),總會介紹要上映的新電視劇影集,或是回顧昨天晚上的電視劇表現(即便連EastEnders這樣的長青肥皂劇,也會因為特殊的劇情進展被寫在報紙電視評論欄)。
更不用說1923年就開始出版的雜誌Radio Times,就是一本專門在介紹無線電視廣播節目列表與新節目等相關訊息的雜誌,特別是每年聖誕節假期會有很多特別播映的影集節目與電影等,當時我都會被囑咐要買一本回家,好來確認「聖誕節假期的節目表」。
但這種「針對單一節目的介紹與評論」似乎無法解決威廉斯對於「電視節目流程規劃」的疑惑。威廉斯認為,大家在分析電視節目的時候,很少去思考節目流程的特徵,而只專注在單一節目的表現。但他並不是反對單一節目評論(他曾是BBC Listener雜誌的寫手之一),而是從兩個層面來看:一是就單一節目而言,它其實是被多個廣告「打斷」的,所以在這種觀看情境(從頭到尾無打斷VS廣告+節目)下,寫節目評論的時候,應該把被打斷的部分與插入哪些廣告都一併寫進去,而不是略而不談,好像廣告從未存在。另一個層面則是,節目和節目之間的流動,也就是之前所提及的,人們是一個接著一個節目看下去的,所以或許應該要有一種「以流程角度來撰寫電視評論」(p.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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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時期到外地讀書,吃飯時間坐在餐廳裡,所播映的節目就是整點新聞。直到現在外出吃飯在一般的早餐店、小吃店與燒臘店裡,身體除了感受到肚子餓要吃飯之外,潛意識底也預期自己抬頭一看電視,可以看到新聞(無論是不是你所喜歡的電視台)。雖然「電視節目表」的概念對於當代網路世代的年輕人來說,或許已沒有太大的體感意義。特別是,當「電視節目」內容作為多元行動平台隨播隨放的形式時,即便是現在坐在小吃店裡的電視正在播放新聞,坐在我對面的大學女生決定一邊低頭掛著耳機看劇一面吃燒鴨飯(但這個決定可能是來自她對小吃店電視新聞不滿的無聲抗議)。
追劇閱聽人
現在我們可以隨時隨地在任何想要看「電視」的時間和地點觀看,只要有穩定的頻寬(通常是已經繳了499元無線網路月租費,在任何行動載具上)。除了看劇之外,還可以溝通互動,也可以玩遊戲,以及點閱任何網紅新上傳的YouTube影片。
追劇(binge watching)現象本來指的是,這些每一季「優質」電視影集播畢後出版成套裝DVD,劇迷閱聽人或買或租回家,趁週末或假期一次花十幾小時看完的文化現象。這是從2000年開始的新現象,一些高品質、好口碑、高收視率的影集box開始席捲美國DVD市場(自2005年起佔了整體DVD市場的20%,並且持續上升)。而binge這個字其實是指「一個人在短時間內過量地做某一件事」,通常用在酗酒(binge drinking)和暴食(binge eating)成癮等問題。而binge watching便用來描繪這種「不知節制,一次看了好幾集」的閱聽人。因此,也真的有研究在探討不知節制看劇與健康的問題 (例如Shim, Lim, Jung, & Shin 2018; Wise, J. 2018)。
隨著網路頻寬服務、速度與價格越趨穩定。2016年起,越來越多的線上影視服務,包括SVOD(subscription video on demand隨選影片訂閱制)和OTT(over-the-top,網路播放的影音平台)服務也日益普及。國內外各種平台業者,例如四季線上影音、愛奇藝、Hulu、Amazon和Netflix等。
Netflix率先打破「一次『播出』一集的方式」(全季影集一次上架所有集數),將追劇盛典推到高峰。同時Netflix閱聽人社群樂於自我揭露這種Netflix bingeing的正面標籤與現象(Jenner, 2015)。Netflix、Hulu和Amazon這類的SVOD服務,自稱為「優質電視」(quality TV),他們所提供的不僅是一般定義的隨選隨看的線上影視資料庫,而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追求新興原創內容的培養者以及線上影視內容的策展人(Wayne, 2018, p.729)。
Netflix這類自稱「優質電視」的SVOD業者,刻意在傳統線性收視(linear schedule)文化中,宣稱並凸顯其優質的雙重性。一是內容:高度創意、高度創作自由、高度品質媲美文學與電影作品的影視內容;二是收視者:高自由度、多選擇性、量身定做的收視推薦、無廣告干擾、追劇(binge-watching)慶典(Jenner, 2016, 2017)。這種「自我規劃怎麼看、要看多少隨便你、要快轉或重複看」的看電視方式,已經和過去那種「事先被安排好的節目流程與播放的順序」的看電視方式有所不同,因此這也改變我們所認定的「看電視」的定義以及我們的「閱聽人」的身份。
然而,Netflix看似提供優質無廣告的看劇體驗,但如果我們重回威廉斯在1970年代分析傳統電視流程的方法,或許可以進一步解析Netflix塑造出「我們是自由自主的追劇閱聽人」這回事。例如,在當代的跨媒介情境底下(我們同時使用各種媒介載具近用各種資訊與廣告來源,我們也同時隨時切斷/或被切斷我們在某些平台使用或觀看媒介的流動),有關Netflix的廣告,我們可能已經在臉書、商管科技趨勢雜誌、流行時尚網頁等平台被置入各種「令人懷有好感式」的廣告;我不妨大膽地說,在享受全集不受「廣告斷點」的干擾之前,整個觀看的流程,應該包括前面被置入在臉書頁上的各種新影集預告廣告,因為你已經都先看完了,已經盡了「應盡的義務」。
另外,提供完全不打斷的觀看情境,其實是要更有效主動紀錄,我們怎麼在哪些載具、哪些時刻「主動地」按快轉、重複觀看、跳過、直接換其他節目的動態資訊。由於這些由我們主動回應的資料累積與分析,可能比起「插入廣告」來說,更有價值。先不論Netflix其實是跨國影視公司,而不只是一家科技公司而已,是什麼樣的節目內容上架,對於不同地區不同節目的選擇與排列因應不同的喜愛有所不同,但這樣的方式,是否會影響當地的影視產業發展?這肯定是另外一個同樣重要的議題,也會是下一篇文章會繼續討論的主題(請期待)。
參考書目
Wise, J. (2018). Binge watching TV linked to increased colon cancer risk. BMJ,360, BMJ, 9 March 2018, Vol.360.
Shim, Lim, Jung, & Shin. (2018). I hate binge-watching but I can』t help doing it: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immediate gratification and need for cognition on binge-watching attitude-behavior relation. Telematics and Informatics, 35(7), 1971-1979.
馮建三譯(1995)。《電視:科技與文化形式》,台北:遠流。(原書 Williams, R. [1974]. Television: Technology and cultural form. London, UK: Fontana.)
原刊載於《共誌》,經作者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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