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週一, 五月 7th, 2018

可惜我不是吳慷仁!/陳炳宏

電視演員吳慷仁在臉書表達對電玩廣告「幫你6一波」過於露骨而大喊都不需要審查了嗎?結果引發各界關注。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強調,目前廣告沒有事先審查規定,但有事後課責機制;隨後通傳會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已經對該則廣告進行側錄,並先行撤播,再交由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若違法最高可處200萬罰款。

螢幕快照 2018-05-07 下午7.22.59(圖片取自:吳慷仁臉書粉絲專頁

其實這事發生得很有趣,且值得討論。首先,這事凸顯可能有許多民眾不知道除涉及醫療等少數廣告內容要先經核准才能播出外,其餘廣告是不用審查的。但其他不用事先審查的廣告如果違法,那該怎麼辦呢?一般人可能如吳慷仁的質疑,就都沒人管了嗎?NCC都不管了嗎?事實上,必須很難過的說,這真是如此,真沒人在管!這樣說不是指廣告就可為所欲為,但大家試想,每天播出的廣告與節目有多少,NCC哪有充足人力可以監看每一則廣告或每一個節目?這點不能苛責NCC。那到底誰適合來監看這些內容呢?可能就是關心兒少身心健康或社會善良風俗的家長及民眾啊!可是如吳慷仁臉書下方留言所表達的意見,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觀眾是可以檢舉廣電節目及廣告內容的,也不知道該如何提出檢舉。這點讓筆者很驚訝,原來有那麼多人還不知道觀眾有此權力去監督媒體播出的內容啊!但這是自1976年訂定廣播電視法以來,觀眾就具備的權力,怎會還是沒有多少人知道啊?

事出必有因!不管是1976年制訂的廣電法、或1999年的衛星廣播電視法,兩法都有明文規定,觀眾有權力對廣電媒體播送的不當節目及廣告內容提出申訴或檢舉,這都已經有幾十年了,為何觀眾還是不知道啊?重點來了!如果觀眾都知道可以及如何檢舉廣電媒體內容,那一來NCC大概會忙壞,二來如果公開鼓勵觀眾檢舉,那媒體肯定會怕被罰慘,因此如果NCC不想太忙,當然就不會去公開鼓勵民眾檢舉,如果媒體不想被罰,那除減少違規內容外,還是可以「建議」立法委員給NCC壓力,盡量不要罰或輕罰,或乾脆刪除檢舉相關規定。

不要懷疑,這不只是猜測,事實是在2006年NCC成立以前,民眾只要檢舉廣電媒體違規內容,就可以領取罰金的4%當檢舉獎金。以「幫你6一波」廣告為例,如果該罰200萬,那吳慷仁應該可以領到8萬元,這筆獎金即便對知名明星來說,應該也是比不錯的收入,更不用說是一般民眾。但不知何故(原因實不可考或不可告人),2007年2月這項行之有年的檢舉獎金4%比例的規定,硬被調降為1%;接著2011年立法院決議「以現今國家財政困難,且檢舉不法的傳播內容亦為國民應盡義務,責成NCC重新檢討獎勵要點,應將檢舉獎金發放之額度降為罰鍰金額之千分之一,以撙節國庫支出」,因此NCC為尊重立院決議,2012年再將檢舉獎金從1%再調降為千分之一,亦即吳慷仁原來可領的8萬,經過幾翻修法,僅剩下2000元。最後也許是一不做二不休,2015年5月NCC再以「案件少、獎金少、行政作業成本高」為理由,將檢舉獎金完全取消,也就是0元,完全沒有檢舉獎金啦!

根據官方說法,吳慷仁近日所為實屬於「國民應盡之義務」,因此沒有檢舉獎金可拿!只是比較奇怪的是,難道檢舉民意代表候選人賄選不屬於國民應盡的義務,甚至檢舉總統候選人賄選的獎金高達1000萬獎金,是因為這些都不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所以法務部要編列鉅額檢舉獎金以鼓勵民眾檢舉?還有,檢舉亂丟垃圾與煙蒂也不屬於國民應盡的義務,所以各縣市政府環保單位才會規定用罰款的30-50%作為檢舉獎金?難道檢舉廣電媒體違規傷害兒少身心健康的內容比不上亂丟煙蒂還來得嚴重嗎?這樣的檢舉廣電違規0獎金的規定合理嗎?

如果大家都同意不當媒體內容影響甚鉅,那為何從2007年到2015年,檢舉廣電違規獎金會從4%不斷刪減到變成0,這實在令人不解。可惜此事迄今幾乎無人聞問或關心,但其實民眾應該關心及質疑的啊!因為這事關觀眾權益,也涉及廣電內容優劣問題,但卻在政商共謀及民眾無視下被忽略了!這事怎講?前面提過,廣電媒體怕被NCC罰,所以就找掌控NCC預算的立法委員下手,因為民意代表需要透過媒體去曝光,所以很樂意代表媒體給NCC壓力,因此在觀眾沒有聲音或無知覺的狀況下,立院就迅速通過決議要NCC取消獎金,而NCC應該也很願意接受,因為這樣就不用處理太多檢舉違規事務,何樂不為?不過當有事情發生時,立委又轉身變成正義使者,要求NCC處理這、處理那,其實都是在演戲啊!因為不管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在互利的前提下,都不喜歡檢舉廣電媒體有獎金,反正沒有獎金民眾也不會給民代壓力,只有媒體懂得會給立委壓力啊!因此民眾真的要學著耳聰目明些!為何不一起給立委及NCC壓力,要回原本屬於自己應得的檢舉獎金呢?

總之檢舉廣電媒體違規獎金為0元的決策邏輯在於,媒體給立委壓力,立委再給NCC壓力,因此在政商彼此掩護下,民眾無從瞭解可檢舉及有獎金等規範,因此檢舉獎金就悄悄地變成0啦!可惜我不是吳慷仁,也沒有粉絲,不然真的想po個文,高喊「I WANT MY MONEY BACK」!真的很期待有像吳慷仁這樣熱血的知名人士,能發個臉書文,號召粉絲來質疑一下,檢舉廣電內容違規的獎金為0這個荒謬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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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炳宏
自認批判媒體是恨鐵不成鋼,希望推動媒體素養教育以鼓勵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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