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棄守海外宣傳影音媒體?/陳炳宏
成立於2000年,主責海外宣傳與僑胞服務的台灣宏觀電視,在諸多主客觀因素影響下,2017年3月由僑委會吳新興委員長在立法院宣布功成身退,2018年起僑委會不再編列預算,其業務及預算移轉給公視。
說好預算給公視,但兩年過去了,這筆錢並不在公視手上,而是由文化部及國發會在統籌運用。錢在哪裡的重點問題是,政府是否已放棄由公廣集團規劃海外宣傳媒體,或是另有更好的計畫?目前尚不得而知。除非這事屬於國安層次的機密,不然應該讓民眾了解,台灣宏觀電視結束後,我國下一步透過影音媒體進行國際宣傳的策略及行動為何?
目前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海外宣傳及文化輸出,因為背後代表國家實力與經濟利益,像美國的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全球廣播系統,還有鄰近國家如日本的日本放送協會(NHK)電視台、韓國的阿里郎電視台(Arirang TV)等都早已在台播出。除NHK外,2016年日本半官方宣傳頻道「WAKUWAKU JAPAN」衛星電視亦已在台落地;此外,近兩年韓國公共電視台MBC甚至與台灣兩家在地媒體企業合作,共推出兩個衛星電視頻道,因此包括已在台播出的頻道,目前日韓兩國總共有5個有政府資助的海外電視台在台播出。
日韓兩國來勢洶洶
日韓兩國可謂來勢洶洶,這些台都是滿滿的該國偶像劇,還有綜藝、旅遊,及文化性節目,兩國政府心裡盤算為何,應該路人皆知(只有台灣政府不知?)。面對鄰近國家如此積極的透過媒體及節目進行文化輸出與宣傳攻勢,台灣豈能輕忽?可惜的是,這次「公共媒體法」修法似乎把2017年收攤的宏觀電視台給忘了,僅第6條第9項載明公媒基金會應執行「國際傳播服務與交流」,不過這點應是針對中央廣播電台納入公廣而寫的,至於未來台灣如何建置海外宣傳的衛星媒體,則仍語意不明。
其次,「公媒法」第11條明定公媒基金會「應積極辦理國際傳播,促進國際合作與交流,並提供本國文化內容之輸出」,但還是沒有明確指出未來海外宣傳或服務僑胞的電視影音媒體該如何設計?會不會變成國際參展、銷售節目海外版權都算符合法規?
比較各國海外媒體宣傳機制,負責海外宣傳的媒體,究竟應該是政府的,還是公共的?各國有不同的制度設計。例如英國負責海外宣傳的英國廣播公司國際頻道(BBC World Service),屬於公共媒體組織;但是負責美國海外宣傳的美國之音(VOA),雖說是隸屬於美國聯邦政府下轄獨立機構廣播理事會(Broadcasting Board of Governors)所管轄,但其執行長由總統指派,普遍還是認定它為政府組織。
不缺席文化輸出戰
宏觀電視消失了,下一個宏觀在哪裡?面對世界各國強勢的透過各式媒體進行文化輸出,台灣不能在這場文化輸出戰爭上缺席,特別在我國外交征戰碰到嚴峻挑戰的今日。因此建議此次修法能將我國海外宣傳(說文化輸出、僑胞服務皆可)的機制一併考量。
海外宣傳頻道未必須由公共媒體負責,如英國由BBC負責,而美國則由政府出力,但不管採取英國或美國的營運機制,行政院都應盡速利用跨部會研議「公媒法」時,審慎思考這個重要問題。
原刊載於《蘋果日報》,經作者同意轉載。
陳 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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