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週三, 八月 8th, 2018

#MeToo運動@東南亞:女記者應該用專業來共同突圍/張春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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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Too運動在東南亞所創造的影響力,目前看來是顯得微小,且需要因地制宜。諸如在缺乏健全法治保障的社會結構中,要職場女性將自己的遭遇赤裸裸呈現在公眾,與狼人直球對決,恐怕更容易造成受害者的二度傷害,而正義也不見得能夠伸張。因此將運動方式轉而鼓吹社會更認知到女性平權的觀念,以及推動制度面的改革,或許遠比鼓勵女性站出來要來得重要。

2018年8月3日,《時代雜誌》於2017年底公布年度風雲人物,是曾經遭到性騷擾並願意打破沉默的他/她們(the silence breakers:the voices that launched a movement)。影片之中,MeToo最早的發起人Tarana Burke提到:

「我們不必羞恥,丟臉的是加害者,MeToo運動可以是溝通的起點或完整的討論,這是對傲慢、對霸權、對霸凌的直接回擊,我們不會再保持沉默。」

#MeToo這個緣起於網路社群媒體的反性侵害運動。從北美、南美、歐洲一路到亞洲各地都有人響應,承認自己遭受到性侵害,其中不乏許多知名並富有影響力的女性,包括女星、記者、政治和文化工作者。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犯行被長年掩蓋,歸納原因是一種職場上的「仗勢性侵」,也就利用職位權勢來進行欺壓和性犯罪。#MeToo運動所開啟的力量,也確實使得各個社會更難以漠視女性受騷擾的問題。在一些成功的例子裡,藉助公審力量,讓醜事被公諸於世的惡狼難以躲藏,不僅驅使惡狼下台、被開除或受審入監。串連起的聲量也會使得某些國家執法者更加注意,應該如何制訂政策來改變既有的惡質文化。

#MeToo這個緣起於網路社群媒體的反性侵害運動。從北美、南美、歐洲一路到亞洲各地都有人響應,承認自己遭受到性侵害,其中不乏許多知名並富有影響力的女性,包括女星、記者、政治和文化工作者。(REUTERS)

難逃政客狼爪:東南亞女記者挺身訴說職場遭遇

不獨歐美掀起#MeToo運動,東南亞如菲律賓婦女團體在今年國際婦女節走上街頭,首先抓著總統打,抗議杜特蒂身為總統卻口無遮攔,多次對女性說出性別歧視言論,並直指他是亞洲最不尊重女性的總統。

東南亞的政治「狼人」似乎到處有,一隻比一支大尾且行徑惡劣。相較於杜特蒂公開的性歧視,東南亞各國的政治人物惡行,則是較少受到公開挑戰。獨立新聞網站《亞洲通訊》(Asian correspondent),在今年(2018)一月以「女性記者、男性政治人物以及在東協的性騷擾傳染病」為題,採訪八位女記者。這八位分別來自菲律賓、印尼和馬來西亞的女記者,坦白揭露新聞職場種種不堪,有權有勢的政治人物對女記者「手來腳來」、性騷擾,簡直到了猖獗的地步。而這樣的狀況,更被視為是新聞職場文化,讓以揭露真相、打抱不平為業的女記者們,大多選擇隱忍,直到響應#MeToo精神才勇敢跳出來。

例如,一名印尼女記者在受訪時說出自己遭遇。兩年前她受命採訪一名印尼官員,採訪中男官員問她:做為一個34歲的女性記者怎麼還是單身?有沒有男朋友?當她回答自己有一個正在積極交往中的男朋友時,那名男官員居然追問:他的陰莖有多大?事隔一年,當這名女記者再度被指派採訪這官員時,該官員再一次關心起她的男友小弟弟。即便感到不舒服,這名具有九年資歷的女記者,持續接受公司指派,與這個男性官員保持採訪關係。女記者談起自己受辱的遭遇,無奈的說:她別無選擇。

在東南亞,有權有勢的政治人物對女記者「手來腳來」、性騷擾,簡直到了猖獗的地步。而這樣的狀況,更被視為是新聞職場文化。(BBC/DAVIES SURYA)

一名馬來西亞女記者則是遭受某位部長以各種方式性霸凌。初期只是言語騷擾,當她任職的媒體公司得知此事,反過頭是要她善用「它」來獲取有關政治醜聞的獨家新聞。這名女記者受訪時描述起自己的遭遇:「我有時會走進一個派對,他們會抓住並擁抱我,然後將舌頭伸進嘴裡來迎接我」。她說要拒絕這些「邀請」是不可能的,她認為這就是媒體的運作方式。但她也不期望未來有同業像她一樣遭受這樣的對待。

菲律賓女記者有同樣的受害經驗。從言語騷擾、傳淫穢的私訊,到肢體撫摸和強迫親吻都有。這八位女記者都用自己不堪的職場經驗,證明這幾個東協國家的民主殿堂之中,政客狼人是如何對於採訪他們的女性記者有不當舉動。即便受欺辱的事被公司知道,她們的受害仍然遭到漠視,顯示當中存在一種猖獗的職場性騷擾文化。

事實上,早在2015年國際記協(IFJ)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以及聯合國婦女權能署( UNWomen)就共同針對亞太地區的女性記者調查,發現亞太地區的媒體業面臨一些挑戰,這些地區的女性在媒體組織中缺乏決策權。有17.8%的受訪者經驗過性騷擾,有59%人則指出,這些犯行者就是他們的工作主管。

面對新聞圈的性騷擾文化,馬來西亞記協的回應態度,更是作出了最壞的示範。

近期兩名馬來西亞女記者出面控訴,工作時遭受政府首長性騷擾。第一時間馬來西亞記者協會主席Mohd Taufek Razak的對外回應,不但沒有挺身捍衛女記者,反而是談及馬來西亞對性侵犯的理解不足,並且呼籲女記者不要穿太暴露或者性感的衣服。更令人翻白眼的是,他認為如果記者與消息來源雙方具有「互惠關係」,那麼性騷擾是難免的。特別是在那些具有吸引力的女記者之中,更會發生這樣的事。這樣的不當發言,也說明了馬來西亞新聞圈嚴重缺乏女性權利保障的意識。

亞太地區的媒體業面臨一些挑戰,這些地區的女性在媒體組織中缺乏決策權。有17.8%的受訪者經驗過性騷擾,有59%人則指出,這些犯行者就是他們的工作主管。(Twitter)

#MeToo運動@東南亞:職業女性遭受更普遍的性欺凌

Ivy Josiah是一位維護婦女權益保障的推動者,她指出一項針對東南亞職業女性的近期調查中,有高達三分之一的職業女性經歷多種形式的性騷擾。而在印尼和菲律賓兩國的情況似乎更惡劣,調查顯示高達58%和60%女性遭受職場性騷擾。2017年的另一項線上調查顯示,有60%的馬來西亞工作者遭受職場的性騷擾。Josiah認為,性騷擾文化像流行病一樣,蔓延在東協國家的職場上。

在馬來西亞婦女援助組織任職的Tan Heang-Lee提到,性騷擾文化之所以猖獗,一部分跟受害者常反過頭來遭受責備有關。當受害者出面控訴時,可能反遭指責是「撒謊、誇大或過於敏感」。她點出了馬來西亞存在著一種迷思,也就是認為受害者必須要做對一切事情,那麼她們的受害才能夠得到支持。相反的,侵害者卻不會被用來這種高標準來受檢視。狼人們對於自己的犯行總是有一大堆藉口,而且還受到社會寬容。這樣的文化,自然阻礙了女性勇敢站出來的機會。

此外,馬來西亞法律幾乎不能保護性騷擾受害者。在缺乏專法的情況下,現行法條僅適用於某些形式的性騷擾,例如騷擾是否構成毆打、刑事恐嚇等。1999年馬來西亞人力資源部雖然製定了「預防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守則(a Code of Practice on the Prevention and Eradication of Sexual Harassment in the Workplace)」,但守則是自願原則,僅有少數公司註冊自願遵該守則。

女權運動者Ivy Josiah。(www.thestar.com.my/)

東南亞亟需反性騷擾專法來矯正歪風

#MeToo運動在東南亞所創造的影響力,目前看來是顯得微小,且需要因地制宜。諸如在缺乏健全法治保障的社會結構中,要職場女性將自己的遭遇赤裸裸呈現在公眾,與狼人直球對決,恐怕更容易造成受害者的二度傷害,而正義也不見得能夠伸張。因此將運動方式轉而鼓吹社會更認知到女性平權的觀念,以及推動制度面的改革,或許遠比鼓勵女性站出來要來得重要。

訂立反性騷擾專法,似乎是當務之急。Morais是Asmah的辯護律師,他於2016年成功協助她打贏了遭性騷擾的官司,這也是馬來西亞最高法院的判決首例。只是這個纏訟六年、得來不易的勝訴,恰恰說明了法律對於馬來西亞女性權益的保障,嚴重不足。Morais便認為,馬來西亞應該參考鄰近國家的專法,盡快制定反性騷擾的法律。 在東南亞,女記者及其他職業女性,正急需要獲得更多的制度保障。有新聞指出,在#MeToo運動風潮下,印尼和馬來西亞執政當局更正面回應社會呼聲,研議訂定反性騷擾專法。不同於其他職業,女記者應該更加擅用自身的新聞專業,用新聞來帶動更多改變。多進行兩性平權的報導,勇敢揭露狼人的故事,用力鼓吹法律、制度面的改善行動。用專業報導來跟惡質的社會結構直球對決,或許是早日擺脫惡質職場文化的辦法。

(原文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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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春炎

張 春炎

副教授 at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東南亞學系
學過文學、廣告公關、新聞傳播與社會學,目前最關心東南亞消費社群和傳播問題,誤打誤撞進入東南亞研究的領域,任職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兼任東南亞研究中心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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