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周二, 十月 21st, 2014

公民团体对中天新闻台换照之声明

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
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
妇女新知基金会

媒体改造学社

10月9日国家通讯委员会(NCC) 举行中天新闻台换照咨询会议,邀请中天新闻台主管以及公民团体参与。过去两年来中天新闻台曾有多起违反新闻专业的新闻报导,引起公民团体的抗议。但在此咨询会中,中天新闻主管仍未能深刻理解该台在新闻专业上的问题,无法做出改善的方法,也未能做出具体承诺,未来将可能重蹈覆辙,危害公众权益。因此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妇女新知基金会与媒体改造学社等公民团体呼吁通传会应严格审查本案,并要求该台在新闻专业上做更多承诺。
一、在涉己事务上,在2012年7月中天电视台在没有事实的基础上将黄国昌先生罗织入罪(做出“拿走路工 黄国昌避重就轻推责任”,“反旺中学者黄国昌抗议后直击乱丢菸蒂”等新闻)。当时媒体改造学社即曾向NCC检举。中天虽在当年8月通过渉己事务新闻制播规范。但是后来中天新闻报导黄国昌先生的新闻,仍是以负面的方式处理。 例如对中研院研究员能否参加社会运动的事件中,中天新闻多引用批评者的说法;经查,中天电视台从未访问黄国昌当事人的看法,仅片面地攻击当事人(注一)。显示中天电视台对于旺中集团的批评者,仍采取攻击与负面的态度。
二、2013年4月8日中天新闻昨晚八点的报导画面将刚逝去的前首相柴契尔夫人误植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对此问题,中天伦理委员会主席以及主管却把责任推给工读生,认为是工读生的学校教育有问题。但是,为何工读生使用的相片直接便可直接用,而不用再经过查证确认?究竟中天新闻台内部查证过程有何问题。
三、2014年3 月中天《新闻龙卷风》抹黄太阳花学运上中天新闻台的主管仅认为是“品味不足”的问题,而不是“扭曲学运”以及“物化女性”的问题。且该名主持人也仍到中文综合台主持其他节目。但是,公民团体认为,该节目中来宾彭华干与主持人戴立纲以轻蔑的口吻与夸张的语调针对一幅学运新闻照片中的女性品头论足,公然意淫,不尊重女性。之前妇女新知基金会即曾为此召开多次记者会,指出中天电视台已“践踏女性主体”“侵犯基本人权”(注二)。由此可知,公民团体认为,中天节目的表现并不是品味的问题,而是包括曲解运动者的诉求与形象,物化女性以及侵犯人权。但新闻台主管并未认知到这些问题,也未听到公民团体的呼吁,只认为是“品味的差距”。若中天新闻台主管仍然持如此心态,则类似报导可能还有类似报导。
四、对于中天新闻台播出香港占中画面标题为“占中入夜不退 守夜迎接陆十一国庆”之严重错误,中天新闻台主管未能检讨编辑流程。主管所提的理由包括:总监出国,“编辑一时辞穷”,以及再加上引号显示为嘲讽口气即可。新闻台对外的说法更是“符合新闻专业”(注三)。也就是说,经营团队显然未能充份认知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未来应如何解决。
五、中天并未提出换照在新闻专业上具体之承诺。基于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法第六条“主管机关应就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所提出之营运计画执行情形,每二年评鉴一次”,在营运计画书中中天应提出具体的承诺,作为主管机关、换照审查小组以及公众评估的依据。如2013年英国OFCOM在审议C4执照之换发,即就该国通传法上C4应有的承诺,公开徴询公众评估是否应给予C4执照,时间达三个月(注四)。
公民团体认为中天新闻台经营团队应确切认知到问题的所在,深刻检讨内部对新闻专业的认知,编辑流程,人力配置等,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提出具体的承诺。
注一
王炳忠接受中天记者访问,谈中研院副研究员黄国昌违法渎职的问题。王炳忠表示,中研院­在声明中自己也说了,黄国昌具备公务员身分,必须要遵守公务员相关规定,但却话锋一转­,说“黄国昌参加抗争都有请假”,拒绝人民所有的质疑。王炳忠强调,中研院一个年度的­请假天数只有21天上限,到底黄国昌是怎么?
注二,抗议中天新闻媒体操弄言论自由,行践踏女性主体之实!-妇女新知基金会声明稿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topics_dtl.asp?id=422&qtagword
 “性别歧视言行就是侵害基本人权!– 要求中天电视台、戴立纲及彭华干道歉赔偿”记者会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topics_dtl.asp?id=423&qtagword
“占中迎接国庆”中天标题挨轰
注四,
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法第六条,
申请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之经营,应填具申请书及营运计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发给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始得营运。
前项执照有效期限为六年,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应向主管机关申请换照。
申请经营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填具之申请书或营运计画资料不全得补正者,主管机关应通知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驳回其申请,申请换照时,亦同。
主管机关应就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所提出之营运计画执行情形,每二年评鉴一次。前项评鉴结果未达营运计画且得改正者,主管机关应通知限期改正;其无法改正,主管机关应撤销卫星广播电视许可,并注销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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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
媒体改造学社(简称“媒改社”),于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学术圈、新闻界、社运团体等立志改善本地媒体环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创立。改造台湾媒体结构、提升全民媒体素养、保障传播从业人员工作权,以及健全本土传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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