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视治理不及格 公民团体对旷湘霞投下否决票
第五届公共电视董事会将在今天下午由全体董事投票选出新任总经理,针对董事长邵玉铭昨天对外透露,现任总经理旷湘霞可能续任,“公民社会监督公视总经理遴选百人观察团”各团体代表今(22日)上午开会讨论后决定,基于旷湘霞过去在公视治理上的种种不适格表现,公民团体对旷投下否决票,也呼吁受公众托付的公视董事会,必须重视公民社会的意见。
根据公视内部员工反映,旷湘霞在过去担任总经理治理公视期间的种种不适格表现,兹将诸多反映列举如下:
1.上任之初不理会新闻部各制作人要求,迟迟不依公视法规定与新闻部签订“编辑室公约”,延宕数月之久,直到新闻部同仁在脸书上严厉批评之后,才进行签署。
2.曾试图从修改内部制播准则提高对新闻部的管控:要求公视记者“若基于公共利益,借由单一匿名消息来源,提出对个人或组织的指控;或在现场访问中播出片面指控,事先应征询法务意见并提报总经理同意。”后来因新闻部代表强烈反对而未果。
3.上任后将公视旗舰谈话性节目“有话好说”由每周五天减为每周三天,并史无前例的找制作人陈信聪开会检讨收视率。
4.对节目取材经常表示意见:曾要求“主题之夜”节目不要讨论废除死刑议题;反对“谁来晚餐”做士林王家,质疑为何议题都要如此具政治性;对流亡藏人人权议题,则透过其他主管在公文上批示不要碰触政治与居留问题。
5.根据香港“阳光实务”报导,公视于2012年3月22日在HD频道播出中国“福广集团”妈祖之光的晚会活动。违反公视法中规定不能为特定宗教宣传的原则。
6.对戏剧创作态度保守:例如对广受好评的描写女性情欲的连续剧“含苞欲坠的每一天”的情欲尺度很有意见,对“刺猬男孩”中的角色说脏话部分也要求消音处理,让节目部同仁相当困扰。
以上列举事实均一一经过向当事人求证无误,我们认为此举不但违反新闻专业,更对于公共媒体的核心理念:“自由、民主、公共、多元”,更是一大侵害,因此,我们认为旷湘霞不适任公视总经理已相当明确。“公民社会监督公视总经理遴选百人观察团”因此要求公视董事会审慎考虑下一任的总经理应该要能够符合社会期待,而不是率由旧章的因循过去的包袱。
“公民社会监督公视总经理遴选百人观察团”参与团体:
媒体改造学社、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文化元年、防暴联盟、励馨基金会、传播学生斗阵、全国社区大学促进会、公民监督国会联盟、妇援会、纪录片工会、北市教师会、台湾新闻记者协会、靖娟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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