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周二, 十一月 27th, 2012

反媒体垄断,要制衡财团

反媒体垄断,要制衡财团 [媒改社声明2012.11.27]

壹传媒集团易主一案,新旧资方预定于今日签约。由于包括旺中集团蔡衍明先生、台塑集团王文渊先生、以及中信金集团辜仲谅先生的新资方入主,将导致媒体所有权集中、伤害新闻工作权益与言论自由等问题,引发壹集团工会、学生、学术界、公民团体的抗议。此次壹传媒并购案政经黑手的再介入,均让社会心惊于台湾新闻媒体之脆弱与体质之不健全,而在媒体所有权递嬗过程中,台湾的民主也越来越风雨飘摇。

本社全力支持壹集团工会、传播学生斗阵、与青年反巨兽联盟等团体要求政府严审此一媒体并购案、确保新闻自主等诉求。历史经验显示,维护保障台湾的新闻民主自由无法依赖企业老板的个人良知,或纯粹诉诸新闻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与否。因此,我们主张,为了维护公民言论自由,必须反对财团垄断媒体,并透过以下两个方式来“制衡”商业力量对新闻自由的伤害:

 (一)外部制衡:

政府必须协助打造低营利、非营利以及专业新闻工作者的新闻系统,以制衡商营新闻媒介对意见市场之扭曲,维护新闻言论的多元民主。对于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商营媒体及内容营运商,包括有线电视系统业者、电信业者、网路业者(如入口网站等)以及市占率极高之少数媒体集团,政府应课征“特许费”,专款专用于传播内容的提升。具体作法例如设立“新闻多元化基金”与“影视基金”,以鼓励非主流新闻媒体的多元言论(包括地方性、多样性、非营利、及员工持有的媒体等)及投资优质的内容制作产业,配合扩大公共媒体的作法,制衡趋于一元化的商营媒体。

(二)内部制衡:
新闻自由并非为媒体资本家所垄断控制,而是赋予新闻工作者与全体公民的一项权利。因此国家必须维护新闻媒体工作者的独立自主,并协助公民团体监督媒体。具体作法例如要求资方与媒体工会签订团体协约、保障劳动权益与自主权,或者鼓励资方将所有权“公益信托”、确立专业经营,以及要求媒体设立公民参与的自律机制等,从媒体内部制衡商业力量、确保言论的自主与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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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
媒体改造学社(简称“媒改社”),于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学术圈、新闻界、社运团体等立志改善本地媒体环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创立。改造台湾媒体结构、提升全民媒体素养、保障传播从业人员工作权,以及健全本土传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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