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声明】捍卫公视独立性:严正反对董监事审查“政党协商化”,回归专业审议程序
针对近日公视第 8 届董监事审查委员会中,8 名委员连署要求文化部应先与国会各政党进行“前置协商”再提名之主张,媒体改造学社(以下简称本社)基于维护公共媒体独立性与法治精神,发表以下严正声明:
一、 审查权不应自我矮化,拒绝政治力凌驾专业审议
依据《公共电视法》第 13 条规定,董监事审查委员会之设立,旨在代表社会公正人士进行“专业审核”,而非代表政党进行“政治分赃”。审查委员由政党推荐,是为了确保来源的多样性,但委员一旦就任,即应超越党派立场。现 8 位委员要求文化部先与政党协商达成共识后再提名的主张,实质上是将审查职权“外包”给政党,不仅有损审查委员会的独立地位,更恐让公视董监事之产生沦为政党利益交换的筹码。
二、 法律未赋予“政党预商”地位,切莫误导程序正义
《公视法》明定董监事由行政院提名、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法律程序中并无“政党预先协商”之环节。8 位委员所称之“前置咨商”,若演变为政党对名单的预先过滤或否决,将严重侵犯行政院的提名权,亦扭曲了法律设计高门槛(四分之三同意,现法条为三分之二)是为了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而非“政党妥协”的原意。
三、 警惕“党政军退出媒体”精神之倒退
公共电视的灵魂在于独立性。若董监事候选人必须先取得各政党首肯才能进入审查程序,这无异于让政治手脚重新伸入公共媒体的决策核心。文化部所忧心之“威权时代复辟”并非危言耸听,一旦此例一开,未来公视的治理将难逃政党轮替与国会角力的阴影,损害全民对公共媒体的信任。
四、 本社呼吁:回归法治、启动实质审议
公广集团董监事改组延宕已久,严重影响公广媒体的稳定发展与转型。本社郑重呼吁:
1. 全体审查委员应回归职守: 应针对文化部提出之候选名单,在审查会议中进行公开、透明的专业辩论与表决,而非以程序理由推诿职责。
2. 文化部应坚持专业提名: 应持续广征社会各界(而非仅限政党)之优秀人才,并公开提名理由,接受社会公评。
3. 国会应尊重制度设计: 政党不应介入实质名单的角力,应让审查机制回归社会公正人士的专业判断。
公共电视属于全体国民,而非特定政党之禁脔。我们要求审查委员恪遵法律授权,捍卫公共电视不受政治干扰的独立空间。
媒改社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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