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周五, 十二月 29th, 2017

谁来决定基本频道?NCC须贯彻平台中立/邱家宜

NCC于12月27日公布“有线电视多元选择付费机制规划”草案,为下一波的有线电视游戏规则定调,总算替台湾的有线电视规管一雪前耻。草案中要求平台服务费(须提供必载频道)上限200元,业者所提供的“基本频道”须包含新闻、儿少、电影、教育5类各至少2个频道。虽然提供单频单买已经入法,但可以想见未来这(至少)10个的基本频道组合将会是兵家必争,“草案”中的设计真的可以汰劣存优,鼓励优质频道?还是平台业者依然会独厚自家频道,形成另一波垂直垄断?如何监督数位化后已无频道数限制的各系统平台维持平台中立,并立法对保证获利的平台业者课以回馈内容产制的义务,应是接下来的规管重点。

台湾于1993年通过《有线电视法〉,将非法第四台纳管,经过剧烈并购成为几个寡占的系统集团。系统集团或兼营频道,或与频道集团结盟,运用“授权差别待遇”排挤新进系统业者,并提供“频道上架壁垒”保护与其联盟的频道不受其他频道竞争,将彼此利益极大化,形成垂直加水平垄断的超稳定结构。这整个过程中,规管单位总是以“尊重市场机制”的冠冕说词,回避台湾有线电视根本“市场失灵”的事实。结果是业者的利益极大化,系统躺着赚现金,再高价转卖,节目内容却越来越烂,阅听人权益无处伸张,台湾影视音产业发展连带遭殃。

平台不得兼营频道

率先打破此僵局的其实是业者。由于中华电信MOD的收视占比已超过15%,以及最大有线电视系统集团凯擘宣布不再经营频道代理业务,才让台湾长期由“频道家族与有线电视系统集团联盟”牢牢控制的有线电视市场秩序开始崩解。旧有集团联盟中的老大哥率先弃守过去固若金汤的联合阵线,应是已看出未来主要竞争对手会是MOD,因此决定放弃旧格局,以便抢得建立新规则的主导先机。

要求业者主动减少获利大概是缘木求鱼,因此NCC在提出“多元选择付费机制”草案后,针对哪些频道能进入“基本频道”?收益如何分配?仍须强力监督,确保具有寡占优势的业者保持平台中立,不会偏袒自家频道,也不会出现类似过去透过利益交换结盟的潜规则,让各个频道都能在各个平台上获得竞争机会,长久之计则应往平台业者不得兼营频道业务的方向规划。

除了有效规管,确保阅听人权益之外,由于平台业者几乎是保证获利,而其获利基础在于政府发给特许执照,以及内容供应者提供的影音内容。基于产业永续与振兴本国影视产业前提,发给执照的政府具有要求平台业者提拨一定收益进入影视发展相关基金的正当性,有关部门应尽速立法推动。面对变局,希望公权力的思考方向,不应止于终结过去有线电视恶质产业文化綑绑阅听人权益的噩梦,还要促发影视产业的正向循环。

原文刊登于《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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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家宜
卓越新闻奖基金会执行长、公共电视董事、华视董事、评论作者 从小立志要对社会有贡献,长大成为NGO执行长。 认为台湾社会还不够好,进步不够快,所以待努力事项清单永远一长串 虽然事情做不完,但还是喜欢教教书、与年轻学生互动 遇到感兴趣的题目便自己动手做做研究,写写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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