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投稿]自由贸易 文化免议
文/林丽云
对于服贸协议涉及文化事业(包括广告代理业、印刷业)的部分,文化部龙应台部长认为完全不会有影响。但这引起文化界与学界的广泛疑虑。本文主张:文化部应运用“文化免议”(Cultural Exception)的原则,全面检讨过去自由贸易对台湾文化产业之影响,并提出文化产业政策。质言之,固本为先,再谈开放。
从国际传播的角度,文化产品的自由贸易,并不自由。因为强势国家以各种优势,将文化商品或资本输出;在不对等的竞争下,在地国家的文化产业无法招架,无力存活。长期下来不只在地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减少,还形成对强势国家的文化依附。
应先固本再谈开放
有鉴于此,许多国家为了维护本国文化的多样性,已发展出各种因应策略。第一是“自由贸易,文化免议”。即应将文化产业排除在自由贸易开放项目之列,因为文化产品具有特殊性,攸关本国的文化自主与多样性,不宜轻言开放。这些国家(包括欧盟各国、加拿大、韩国以及中国等)对此早已认知并实施。第二是“固本为先,开放在后”。即先巩固本国文化产业后再对外开放。例如韩国长期重视本国文化产业,虽然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架构下不得不开放外资进入广电与广告代理业,但在开放前,韩国毅然巩固国有广电的地位,并卯足全力振兴本国文化产业(包括本土广告业)。体质健全后韩国才打开门户,让文化产业如舰队般负载着韩国的故事、戏剧与人才,向三大洋五大洲,推进一波波的韩流。
反观台湾,由于政府无能失责,台湾的文化事业可谓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台湾不缺文化素材与人才。但过去政府未能提出文化产业政策,在自由化的潮流下又采取放任作法,任由外资进出自如,以致于台湾的文化产业(包括传媒以及广告代理业等)规模小。在本次服贸协议中,中国却以集中,大型,党国资本为主;两者实力悬殊。而且中国对台政策又以政治目的挂帅。我国政府却在没有完善评估(包括产业、文化多样性与言论自由等面向)下大幅开放印刷业、广告业以及含书籍刊物等通路的零售批发。论者才会担心:当中资挟著巨大优势与政治目的,排山倒海,长驱直入,届时已不是“交流”,台湾的文化产业、民主价值与多元文化等,将逐渐淹没在以权贵资本为主的洪流中。
厚植人才改善环节
衡诸各国的作法以及台湾的现况,本文认为文化权责机关应真切理解台湾文化产业的困境。如前所述,主要国家(包括中国本身)已发展“文化免议”以及“固本为先”等策略。因此,权责机关除应全面评估过去自由贸易的影响,以他国为鉴,思考运用“文化免议”原则于未来的自由贸易(包括服贸协议)。同时也要提出振兴本国文化产业政策,厚植人才以生产出根植于本地文化经验的作品,改善文化生产的各环节(包括多元的发行管道等)。而固本绝非锁国。在体格强大,质地稳固之后,我国的文化产业可以敞开心胸,迎向世界,将台湾的文化价值传达到世界,也让多样的世界观(包括中国的草根及公民社会观点)进入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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