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電視台 逍遙遊與巴別塔/馮建三
「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是個新的組織,也是維基百科最新增加的條目之一,這從六月三十日查閱時,它所引述的材料,最早是十九日,最近是二十九日,當可知悉。
何以是台語公視台,而不是私人商業台?主要應該是新的電視台不容易賺錢,新的台語台,可能更難,亦即這是孔方兄在作祟。
因此,近年來這個意見的提出,不在商業情境中,較早的是龍應台在2008年1月以文化人身份,向四位總統候選人提問,她認為應當「成立『台語公共電視台』,培植一流的閩南語創作」。2012年5月以後的龍,不再只是文化人,是文化部長,遂有論者再提四年前往事,提醒「龍部長的台語電視台承諾」,以及「龍部長說過的台語電視台還算數嗎?」,得到的反應是「設台語電視台? 龍應台:當然要!」再一個四年,仍然是在總統大選、新文化部長就任後的去年七月,便有人撰文,呼籲「公視南部台/台語台:龍應台的遺憾 鄭麗君應予彌補」。今年3月,文化部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時,《聯合報》頭版顯赫標題說「台語瀕危 30年後滅亡?」、「多數台北市孩子 只會粗淺台語」。
到了6月16日,「客委會經營講客廣播電台」 的新聞傳出,且一週後該台開播。這應該是臨門一腳,台語族群的相對剝奪感似乎再見激發,新聞的報導是這樣說的,「原住民語使用人口佔總數一.四%,但有原住民語言發展法、原民會及原住民族電視台,客語使用人口六.六%,有客家基本法、客委會和客家電視台;台語使用人口佔了八十一.九%,卻無相關國家語言法源、主管機關及電視台,希望大家一起爭取屬於台灣人的電視台。」
於是,應該是已經醞釀一些時間的「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開了記者會、拜會了政治人物。政治系統的反應是,「49立委響應支持」、鄭麗君在臉書說『文化部支持公視善用旗下頻道設置台語台;另一方面,也將透過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及修正「公視法」,讓未來的公視台語台能有充足的法源及預算依據。』。傳媒方面,若干網路傳媒及民視、TVBS都有報導,《蘋果》沒有,《中時》僅在電子報,《聯合》在地方版,《自由》在六版。相形之下,公部門的反應較多,中央社與央廣之外,公視的談話節目討論了一小時,它在二十九日舉辦的兩場修法討論會,也都邀請聯盟宣達意見。
看來,輿論的反應不算熱烈,特別是《自由時報》也只是小幅度指陳。政治人物比較熱絡,但政治人物似乎輕然諾的時候,遠多於重然諾的紀錄;或說,能夠重視的然諾,都是容易完成,或者不需要支出太多銀兩的承諾,如2004年施行並在2016年修訂的《通訊傳播基本法》。
這一次,關於台語公共電視台的創設提案,政治系統會是輕然諾?是打折後的尚可接受的水平之然諾,或是七折八扣之後,致使承諾根本就等於是沒有遵守;還是,政治系統會有一次重然諾的佳話?政治系統創建了原民台與客家台,固然是彌補歷史的過失,但不能說沒有總統大選勢均力敵之際的選票考量,台語台呢?
這些都是必須注意與追蹤的題目。這裡不再繼續分析與蠡測,而是先要表明,「聯盟」的倡議無法反對,但其潛台詞、下意識、意識形態或說對「國家機器」與「民族文化」的刻意或不經意的誤解,理當要再討論。
討論這個認知與修辭問題之後,至少還有五個項目,在真正創設之前,最好要謀定而後動。聯盟若能先作分析與辯論,從中尋求更進一步的共識與具體方案,那就更好。
一是既有「台語公共電視台」,要不要「台語公共廣播收音機台」,以及要不要順應與善用技術條件而升級為「台語公共媒體系統」。其次,這個系統是不是以併入現在的公廣/公共媒體服務系統(public service media, 以下簡稱PSM),以及,客語台及原民台是不是也要併入,各台併入或不併入的考慮,又是什麼?以及,為什麼?主體性與公共性不能協調嗎?不合併就是本位主義在作祟嗎?合併會讓組織太大而失去彈性,或者合併才能收取規模經濟的效益,對於各自語言的能見與提倡,反而更有幫助?
至此就得再有第三個提問:這些目前不是所有台人都能使用的語言,有了各自語言的傳媒,自然多或少都能對各自的語言留存與流通,從而對活化該語言,會有幫助,但有多少的幫助,幫助大或小到多少程度,會對我們所投入資源的多寡,產生牽制與決斷的影響嗎?除了通過傳媒,還要有哪些社會過程的配合,才能對振興母語,才能讓這些傳媒的創設,發揮比較可觀的作用?家庭生活與各種公開場合,從教育至各種商場與議會等各種場合的語言使用,需不需要另有高低層度不等的培養或要求?
與此有關的第四個問題是,這些始自語言關懷的傳媒,所有內容都要用該語言製作嗎?或者,是50%對50%,是黃金與其他時段各自有不同比例的安排;以及,是否要繼續用原民台、客家台與目前倡議中的台語台?這樣的命名是凸顯該身份認同所必要,還是同時會另有副作用,變成一種標籤,致使不解該語言或對該身份認同敏感的人才會收看或不收看,反而成為一種語言除認同外,竟然可能變成促進溝通與欣賞的阻力?這個課題與前述第二個提問,也有關係。
假設不凸顯這些語言,而是用PSM 1、2、3、4….台,但各自有不同比重的語言,久而久之,遂能讓國人也都知道,比如,PSM 1台的80%內容,以所有人都能懂的口語播出,PSM 2、3、4…則各自是原、客與台語節目為主。相同的是,所有頻道及上網的節目都有字幕外,另有各自母語之外的通用語言,予以配音;假使這樣安排,是不是更可能讓國人使用時,另有因為多了選擇而增加使用的機會與意願,這樣一來,這些語言台強化認同之外,更可以收到溝通與欣賞之效?
客家、原民與台語電視頻道的打造,效果不會產生巴別塔的隱喻;不但不會,更正面的願景,並且更能號召努力的目標,是要國人在輕鬆當中,得到較多的機會,接觸因陌生而增添趣味乃至於益智的經驗,如同BBC每年夏天,都在室內與公園,舉辦長期的「逍遙音樂會」(Proms)並另轉播,對於日常生疏於該類音樂及不善靜坐聆聽的民眾,他們也能因為路過而順帶體驗,或打開頻道或上網收聽,英國人的影音生活為此豐富。
BBC每年夏天都會在室內外舉辦「逍遙音樂會」(Proms)。
第五個,也是這裡所要說的相當重要的決定,在於規模。這個新的電視台(頻道)要有多少經費的挹注才能成事,成就語言與文化振興的目標。如果「通靈少女」這類節目是我們現階段的想像,我們理當希望通過這類優質電視劇或其他類型的內容,吸引觀眾(通過電視/電腦或手機)收看,進而有助於語言的活絡;節目少人看或沒人看,語言無法興復之外,會讓人先是失望,然後就是對這類語言的內容產生不良的反應,輕則冷感、重則因有刻板印象而排斥。
假使我們天天要有這個成績的節目,需要多少製作經費,一年下來,總計若干?這些經費要從哪裡來,台灣的稅太低,有能力貢獻的國人沒有合適的機會,或說公權力也沒有給予合理的強制,致使有能力的人對於語言豐富化等在內的重要價值,並沒有不間斷的、相應其能力的當有之貢獻。不必比照歐美等福利國家,就看近鄰日人韓人,甚至新加坡人對其各自政府的預算貢獻,若予比照,我們的政府一年少則會多個一千五百億,多則八千多億的經費可以支用。對,就是幾個月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前瞻」一年或八年的預算!
「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所催生的連動議題,不是只有這五個,但拋磚引玉,不易之理。現在,轉而扼要說明「聯盟」的正確,及「認知與修辭」之失。
資本主義現代化與現代性的重要特徵,是經濟不斷通過強制與選擇、威脅與利誘而逐漸整編,一般將此稱作是全球化。在這個全球化的過程,許多種語言及其文化不斷的流失與變化;對於台灣在內的許多國家來說,這個過程完全不是「自然而然」,而是其語言的減少與流失,另有政治力當中的不恰當成分,對於「台語」施加非份的壓制所造成。
假使對比香港,台灣的這個政治差異或說特色,顯現為兩個語言的結果。一是部分香港的統治菁英與高教階層使用的語言相同,(特別是在1997以前,)是外來的英語以及大多數人的母語(廣東話),台灣則是脫胎於北京地區的語言,而現在台灣稱之為國語,對岸稱之為普通話的這種華語;就香港來說,菁英與市井的語言差距明顯,台灣則因為市井民眾也都能說「國語」,遂能將上下的語言差距縮小。二則香港市井階層也就是流行文化的通用語言仍然是作為華語一種的廣東話,台灣則無論是源出閩南的、客家的或原(先)住民族的語言,普及的程度隨年齡階層遞減而減少。
因此,台灣從原住民族與客家語電視台的創制與運作,再至最近「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所提出的訴求,是對於這個結果的反應,這不但是對歷史過程的政治錯誤之糾正,更是一種豪邁,至少是在抗議資本文明及走入現代性所帶來的便利之同時,我們付出了太多的代價。在最動人心的條件下,我們也不能說起自語言的要求,就會停止在語言的追求而沒有另生潛能的契機,敦促社會更進一步,要求聯盟發為更大運動,促使它成為要求較多(即便不是完全)的語言平權之外,也能成就其他價值,特別是經濟收入平等的增加、居住環境的改善,以及生態保育價值的彰顯。
無論是作為糾正歷史錯誤,或是作為豪邁的壯舉,我們必須願意在相當長的時間付出努力,以及,用俗氣的話來說,就是要投入大量孔方兄。並且,這些金錢的投入,不能是對任何其他社會需要的資源之襲奪,避免以我之得,造成他人之失;具體地說,不但不能從政府現在已經編列給客家電視或原住民電視的年度預算移撥,也不能減少政府編列給公共電視的預算,同樣不宜襲奪文化部已經相當稀缺的資源。滿足創設這個新電視台所需的經費,若能開徵新的稅捐以作因應,是最上策,檢討、也就是從行政院非文化與非教育、非社會福利與非環境保育部門預算之外的部門,移轉若干至這個用途,僅是不得已之舉。
最後,「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的修辭與認知,是需要有些檢視的。箇中無法完全由聯盟負責的部分是,聯盟將「台灣化的閩南語」膨脹為「台語」。至於聯盟必需負責的修辭缺失是,不應該說「華語」,而是理當還原「北京話」(或「國語」、「普通話」)的稱謂。
顧名思義,「台語」是住在台灣的人之母語,是有很多種,不是只有一種。
一種是我們、包括筆者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的語言,也就是「聯盟」指涉的「台語」。一種是客家人使用的客語,還有我們二十多前開始說的「原住民語」,雖然「這個語言」分明差異不小,另有十多種組合而成。最後,假使我們計入,而確實我們也應該計入從一九四五年末而特別是一九四九年末以後,才由對岸來台的人,而尤其是使用北方語系省份的人及其後代所用的方言,但如今在對岸稱作是「普通話」,我們說是「國語」而比較準確地說,也許「北京話」更為合適一些的語言。
「聯盟」所說的「台語已經住進加護病房」的「台語」,其實只是很多、但不是所有國人的母語。發起聯盟的人自然不會不知道這層道理,但假使用「台灣化的閩南語」,雖然可能準確,但聯盟可能覺得聱牙繞口,或覺得可能為此而減少某些訴求,因此逕自選用「台語」,畢竟,這個說法雖然不無僭越的成分,卻因台灣社會多少已經有了默認,遂爾也就為了發起運動,遂就逕自躍上台面。
但「華語」一定讓人混淆不解,聯盟所說的「台語」既然與現今在對岸樟泉廈門等地,乃至於東南亞及不少中國海外僑民的語言相同,至少可以溝通無礙,即便會有這樣那樣的差異。這個語言的源頭,不也是最多華人所居住的中國嗎?這樣一來,以「台語」對立於「華語」,而不是成為其中一種,道理不通。有什麼必要因為主張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就把「台語」對立於,而不是坦蕩蕩地認知其就是「華語」的一種?假使語言與文化的不同,可以影響(遑論決定)「國家主權」的有無,如果「國家主權」之內的文化與語言都要相同,這與歷史事實及理論,以及與當前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構成不符合之外,有此認定的話,將使天下從此就要為此主張而大亂,永無寧日。
馮 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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