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改造學社聲明】華視過渡期高層改組應審慎節制 文化部應即推動公視董事改選
華視董事會28日以臨時會議選出新任董事長,媒改社反對公廣集團匆促行事,並強烈呼籲基於公華視相關法令與公廣集團運作原則,且考量公視基金會董事會屆滿即將改選之際,華視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高層人事與治理方向,應待第七屆公視董事會組成之後進行。值此過渡階段,華視董事長之推派,應由公視董事會先行討論議決,並以過渡時期選任代理總經理。主管機關文化部更應加速完成已延宕近三年之公視董事改選,以健全公視與華視之治理。以下三點說明:
1. 華視董事長人選,應由公廣集團之公視董事會先行周延討論再為決定,方符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3條及公共電視法以公視基金會作為公廣集團主體運作之精神。媒改社強烈呼籲公視董事會應立即召開臨時會議,考量當前華視問題及公視董監事屆任即將更換之際,推出適任之華視董事長,而非由華視自行以臨時董事會方式進行解任與選任董事長。
2. 第六屆公視董事已屆任而延任多時,文化部近日即將再次展開第七屆公視董監事之提名與審查作業。新任之華視董事長及現任董事會亦將面臨改組,於此過渡階段,繼任之董事長需謹守過渡角色,現階段透過董事會多數決於現任經營團隊中選任短期之代理總經理,並對經營方向不做超乎過渡階段之指示或措施。
3. 文化部做為主管機關,必須立即推動完成第七屆公視董監事會之組成,隨後並盡快改組華視董事會,而不應無限期延長華視此一過渡階段之停頓與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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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其宏秘書(formediarefor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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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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