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週三, 一月 28th, 2026

【媒改社新聞稿】藍白推動廣電三法修法恐掏空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 ,弱化新聞頻道公共問責機制,破壞民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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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媒體改革團體「媒改社」今(2026/1/28)日出席記者會,針對近期立法院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立委聯手推動廣電三法修正案,表達嚴正關切。本次修法,表面上標榜鬆綁管制、保障新聞自由,卻可能破壞整個廣電監理制度,將對台灣新聞自由與民主監督制度造成嚴重制度性風險。

媒改社指出,根據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公報、議事錄可清楚看出,本次修法並非單一條文調整,而是同時朝兩個關鍵方向進行削弱:第一,鬆動並去實質化「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核心原則;第二,大幅弱化新聞頻道執照的審照、評鑑與退出機制。

媒改社強調,新聞自由並非毫無條件的「免責自由」,而是必須建立在專業、自律、公共責任與制度問責之上。若缺乏必要的制度設計,新聞自由反而可能成為權力與資本不受監督的工具,侵蝕民主社會的公共利益。

一、修法恐將「黨政軍退出媒體」由結構禁止降格為形式規範

媒改社指出,現行制度要求黨政軍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其精神在於「結構性排除」可能影響新聞編輯自主的政治權力。然而,本次修法方向卻試圖將禁止投資的原則,改為僅禁止「介入或控制經營」,並放寬政府基金、國營事業或具政治關係之資金持股可能性,同時削弱或刪除相關罰則。

媒改社指出,這種修法邏輯等同將「事前禁止」轉為「事後認定控制」,但實務上,媒體的實質控制往往最難舉證,一旦政治力量可合法透過資本影響媒體經營,新聞自主與公共利益將面臨難以回復的風險。

二、新聞頻道換照制度遭程序化掏空,公共問責形同虛設

媒改社進一步指出,本次修法在新聞頻道換照與監理制度上,出現嚴重的公共問責倒退現象。多項修正內容同時出現,包括延長評鑑週期、放寬評鑑門檻、增加層層輔導程序,以及在爭訟期間仍可持續播出的規定,使原本作為公共資源管理核心的執照制度,逐步被轉化為近似「準私人財產權」。

媒改社警告,若修法通過,將實質造成「不可淘汰」的制度結果:即使新聞品質長期劣化、違規紀錄累積,新聞頻道仍可持續占用公共頻道、影響公共輿論,民主社會將失去最基本的制度糾錯能力。

此外,部分條文更涉及溯及既往與特定媒體適用的疑慮,恐嚴重偏離公共利益原則。

三、程序封閉、缺乏社會討論,修法方向嚴重失衡

媒改社也指出,本次廣電三法修法過程未召開公聽會,缺乏充分的社會討論與專業審議,形同在封閉議程下推動高度爭議的制度變動,無助於建立社會共識。

媒改社呼籲,若立法院認為現行廣電法制老舊,應啟動通盤性、以公共利益為核心的整體修法,而非片段式調整、甚至為特定業者量身訂做。

媒改社主張:新聞自由的正當性來自可問責的制度設計

媒改社強調,新聞作為民主社會的第四權,其正當性來自於專業自治、公共責任、制度問責與可被撤回的授權。任何將政商資本合法化滲透、讓執照難以回收、讓違規無法淘汰的修法方向,都不是在捍衛新聞自由,而是在破壞民主制度。

媒改社最後呼籲立法院,應回到憲法精神與公共利益的核心,審慎檢討本次廣電三法修法方向,避免將新聞自由錯誤等同於「免於制度監督」,否則台灣社會最終失去的,將是全民共享的新聞自由,而非少數權力者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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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秘書處

媒改社秘書處

媒體改造學社(簡稱「媒改社」),於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學術圈、新聞界、社運團體等立志改善本地媒體環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改造台灣媒體結構、提升全民媒體素養、保障傳播從業人員工作權,以及健全本土傳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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