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周三, 十一月 22nd, 2017

【媒改声明】研拟公平上下架机制 尽速通过“反媒体垄断法”:我们对于凯擘放弃频道代理之声明

研拟公平上下架机制 尽速通过“反媒体垄断法”:
我们对于凯擘放弃频道代理之声明

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媒体改造学社 声明

日前(16日),国内有线电视系统龙头,富邦集团旗下之凯擘宣布,自明年(2018)年起,放弃原有的有线电视频道代理商身分。此举俨然对产业投下震撼弹。凯擘在声明中主张,其主要目的在于促成公平的频道上下架机制。对于促成产业良善发展的可能,我们乐观其成。特别是,去年凯擘即因频道上下架的差别待遇问题,遭公平会开罚。凯擘放弃频道代理,对于产业而言具有指标性意义。

然必须强调,凯擘放弃频道代理一事,实际上并未改变有线电视系统之于频道的宰制地位。而继凯擘之后,鸿海董事长郭台铭掌握的有线电视系统商台湾宽频(TBC)亦跟进放弃频道代理。台湾大与鸿海在电信产业的策略联盟关系若扩及到有线电视产业,据报载,其收视户数将占整体之45%。对于产业生态,更是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因此,基于“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的核心目标,我们有以下几点主张:

1. NCC应尽速提出频道公平上下架之具体规范。

近日,民视疑因违反有线电视频道不得到中华电信MOD上架的“潜规则”,旗下2个数位频道遭到凯擘下架,显见有线电视系统仍旧掌握频道上下架的生杀大权。凯擘虽在声明中承诺,将研拟一套公平的上下架机制。然其具体该如何实践,仍是未定之天。在此呼吁NCC应因应产业变化,尽速提出规范频道上下架之具体做法和措施;凯擘、台湾宽频等系统业者亦应公开上下架机制的具体构想。如频道与系统业者未能达成合理协商,NCC应站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及促进本国产业健全发展的立场,介入协调或管制。

2. 行政院与执政党应尽速推动《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以促进影视产业健全发展。

我们必须强调,垄断的问题并未随着数位时代的来临而被淹没。富邦集团旗下除了拥有全台最大有线电视系统,收视平台也包含了台湾大myVideo以及台湾大宽频之SuperMOD等OTT平台。在汇流的趋势下,跨平台整合的发展,对于频道内容授权的洽谈也会有更大的宰制力,这也突显垄断防制之必要性。因此,我们再次要求尽速通过《媒体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完善对于水平、垂直垄断的防治,更进一步促进本地内容制作之投资,包括要求平台业者提拨所得作为影视基金,以振兴影视产业,健全媒体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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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秘书处

媒改社秘书处

媒体改造学社(简称“媒改社”),于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学术圈、新闻界、社运团体等立志改善本地媒体环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创立。改造台湾媒体结构、提升全民媒体素养、保障传播从业人员工作权,以及健全本土传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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