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On: 週三, 十一月 22nd, 2017

【媒改聲明】研擬公平上下架機制 盡速通過「反媒體壟斷法」:我們對於凱擘放棄頻道代理之聲明

研擬公平上下架機制 盡速通過「反媒體壟斷法」:
我們對於凱擘放棄頻道代理之聲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聲明

日前(16日),國內有線電視系統龍頭,富邦集團旗下之凱擘宣布,自明年(2018)年起,放棄原有的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身分。此舉儼然對產業投下震撼彈。凱擘在聲明中主張,其主要目的在於促成公平的頻道上下架機制。對於促成產業良善發展的可能,我們樂觀其成。特別是,去年凱擘即因頻道上下架的差別待遇問題,遭公平會開罰。凱擘放棄頻道代理,對於產業而言具有指標性意義。

然必須強調,凱擘放棄頻道代理一事,實際上並未改變有線電視系統之於頻道的宰制地位。而繼凱擘之後,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掌握的有線電視系統商台灣寬頻(TBC)亦跟進放棄頻道代理。台灣大與鴻海在電信產業的策略聯盟關係若擴及到有線電視產業,據報載,其收視戶數將占整體之45%。對於產業生態,更是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力。因此,基於「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的核心目標,我們有以下幾點主張:

1. NCC應盡速提出頻道公平上下架之具體規範。

近日,民視疑因違反有線電視頻道不得到中華電信MOD上架的「潛規則」,旗下2個數位頻道遭到凱擘下架,顯見有線電視系統仍舊掌握頻道上下架的生殺大權。凱擘雖在聲明中承諾,將研擬一套公平的上下架機制。然其具體該如何實踐,仍是未定之天。在此呼籲NCC應因應產業變化,盡速提出規範頻道上下架之具體做法和措施;凱擘、台灣寬頻等系統業者亦應公開上下架機制的具體構想。如頻道與系統業者未能達成合理協商,NCC應站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及促進本國產業健全發展的立場,介入協調或管制。

2. 行政院與執政黨應盡速推動《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以促進影視產業健全發展。

我們必須強調,壟斷的問題並未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而被淹沒。富邦集團旗下除了擁有全台最大有線電視系統,收視平台也包含了台灣大myVideo以及台灣大寬頻之SuperMOD等OTT平台。在匯流的趨勢下,跨平台整合的發展,對於頻道內容授權的洽談也會有更大的宰制力,這也突顯壟斷防制之必要性。因此,我們再次要求盡速通過《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完善對於水平、垂直壟斷的防治,更進一步促進本地內容製作之投資,包括要求平台業者提撥所得作為影視基金,以振興影視產業,健全媒體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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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秘書處

媒改社秘書處

媒體改造學社(簡稱「媒改社」),於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學術圈、新聞界、社運團體等立志改善本地媒體環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改造台灣媒體結構、提升全民媒體素養、保障傳播從業人員工作權,以及健全本土傳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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