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到底賣了什麼給google?
監督網絡使用自由的非營利機構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去年底向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申訴,指控Google的Google Apps for Education (GAFE,現改稱為G Suite for Education)等教育雲端服務,在沒有獲得家長的明確同意下,就蒐集學童個人資料及網絡搜尋紀錄,有侵犯隱私之虞。
這項被Google否認的指控,台北市民可能感到熟悉。因為甫創刊的《鏡週刊》日前就以〈貪谷歌免費帳號惹禍 柯文哲害35萬學童個資外洩〉的報導,引發軒然大波。教育局與Google隨後都發出聲明,否認市府外洩學童個資;許多科技達人更跳出來打臉記者,指出提供北市小學教育雲端服務的G Suite for Education早已在官網上說明,「不會基於廣告宣傳或建立廣告受眾資料等目的而收集或使用學生資料」。
市府與業者應不致於公然撒謊,邏輯強大的科技達人也已釐清一些疑點。不過對Google的教育雲端服務、及Facebook與Microsoft等科技業者所資助的數位教育平台或設備,EFF等美國輿論及家長們仍高度警戒。懷疑論的出發點很簡單,既然跨國企業並非慈善事業,所以「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話在數位時代有個更好的「翻譯」–「如果你沒有付費,那麼你不是消費者,而是被販售的產品」。
北市國小學童沒有付費就能使用超方便且空間超大的雲端服務,究竟他們成了什麼樣的「產品」,讓Google認為值得投資、甚至物超所值?這項「學童產品」有三個可能。第一是「定向廣告」,把使用者資料轉賣給廣告商;第二是「糖衣毒藥」、或者說是未來消費者「育成計畫」,透過免費服務培養下一代的消費習慣與品牌忠誠度;第三則是放長線釣大魚的「魚餌」,預約了未來的大型IT軟硬件設備標案。
免費教育雲端服務的第一種可能產品,是把學生的網絡使用資料賣給廣告商,以精準投放廣告。聲明不做此事且「Do no evil」的Google不太可能包藏禍心,這點已在前述許多專家文章中有所澄清。不過,EFF卻認為GAFE雖然不會在其範圍內蒐集個資,但學童登入帳號後再使用Google地圖或其他網站,就有可能被紀錄下來做為廣告之用。另一個麻煩是,EFF認為G Suite for Education的隱私權說明必須要交叉比對三份文件,所以學童與家長等使用者,都很難理解這些複雜規定。再像是Facebook資助的另一個數位學習計畫Summit Basecamp,則是在學童家長同意書中放進「放棄法律追訴」的不平等條約。
第二種可能的產品是經由中小學的免費教育雲端服務,讓學童們習慣與熟悉其產品及品牌,成為科技業者未來一代代的忠誠顧客。以美國歐巴馬政府推動縮小中小學生數位落差的ConnectED initiative為例,光是蘋果公司於2014年捐贈的平板電腦與無線上網設備等,就高達1億美元,整個計畫中的企業資助估計更達20億美元。慷慨解囊的業者所打的算盤之一,是為了綁定未來的潛在消費者。雖然跨國企業對北市35萬國小學童的投資比較起來不過九牛一毛,但無論在台灣還是美國,年輕消費族群的認同卻是「無價」。
最後,透過對公共事業與服務的資助,業者還率先取得了未來各種大型IT標案的「優先議約權」。傳播學者Vincent Mosco指出,雲端科技讓政府與企業把數位設備與維修「外包」給大型科技公司,短期內雖然降低成本,但長期來看,一方面導致原本內部的資工人員飯碗不保,另一方面則讓少數跨國公司掌握關鍵數位技術而逐步壟斷市場供給。舉例來說,就連具有龐大資源的美國中情局(CIA),都於2013年把內部敏感資料的雲端設備建置工程,以6億美元外包給Amazon Web Services。
對Google等跨國科技業者來說,北市國小教育雲端所能夠產生的定向廣告、潛在消費者、甚至是公私部門IT設備的利潤,不見得有致命吸引力。但如同主張「網絡中立性」的法律學者Tim Wu所指出,問題在於我們為了節省成本與貪圖方便所付出的代價,是被壟斷業者「控制了總開關」。對Google創建初期的開放性有極高評價的他,並沒忘記在書末提醒,「自從2010年以來,許多Google的搜尋結果會直接帶領你到Google擁有的財產上,這或許更為簡便,但也是以方便之名逼得用戶從競爭對手的網站轉向的作法」(中文版第414頁)。如果免費的往往最貴,北市府與我們是否仍要繼續毫無戒心地使用跨國業者送來的「免費」服務?
原文刊登在UDN鳴人堂: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468/206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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