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遠必自邇:公共媒體集團化的可行之路—先建立公共媒體平台/林麗雲
今(2018)年初文化部提出重大的政策方向,也就是研修「公共媒體法」。文化部將提案修法,把台灣主要的三家公共媒體(公視基金會、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臺),以因應數位匯流並擴大公共媒體。這是歷年來公共媒體的主管機關(包括前新聞局以及2012年以來的文化部)所提出的最大幅度改革,各方期待。本文建議,在推動集團化的大型工程時,可先從小型且重要的合作專案 More...
今(2018)年初文化部提出重大的政策方向,也就是研修「公共媒體法」。文化部將提案修法,把台灣主要的三家公共媒體(公視基金會、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臺),以因應數位匯流並擴大公共媒體。這是歷年來公共媒體的主管機關(包括前新聞局以及2012年以來的文化部)所提出的最大幅度改革,各方期待。本文建議,在推動集團化的大型工程時,可先從小型且重要的合作專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