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改造學社對公共電視法修法之聲明】
台灣公共電視建台以來已超過二十年,因應環境與組織之變化,二十多年前立法的《公共電視法》實有修改之必要。針對公視法,媒體改造學社呼籲立法院跨黨派支持,妥善審查與儘速完成修法,並有以下三點建議:
1. 經費要足夠並穩定。經費規模至少是現在公視、客台、台語台、Taiwan+的經費總和,並加入法定給予華視的附負擔捐贈。
2. 人事要精簡及合理。適當減少董監席次至11-15人,合理降低董監通過門檻,慎重考慮將董事長人選分流提名與審查。
3. 集團任務明確法制化。確立客台、台語台、Taiwan +、華視為公廣集團的各個頻道。
由於修法有急迫性,許多制度仍無法一步到位。媒體改造學社呼籲,上述三項重點是公視穩定經營,發揮影響力的最重要關鍵。後續社會各界也應持續關注華視的定位與資產活化等財務問題、集團各頻道妥善分工與扮演提升本國媒體環境之領頭羊角色、以及進一步改革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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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改社秘書處
媒體改造學社(簡稱「媒改社」),於2003年5月4日,正式由學術圈、新聞界、社運團體等立志改善本地媒體環境的各界人士共同創立。改造台灣媒體結構、提升全民媒體素養、保障傳播從業人員工作權,以及健全本土傳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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