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四期
┌────────《 2000/07/24◎ 第四期 》───────┐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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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狂人時代,舊媒體病徵——誰可以檢證吳宗憲?
政論雜誌的專訪、封面上斗大的封號,成就了這一週來影視媒體的焦點素
材,結果是當事人氣得跳腳(表面上?!),各娛樂新聞樂得追蹤報導;
至於吳宗憲主持的節目,大家還是照看,台灣綜藝節目的品質,還是照樣
向下沈淪。
台灣綜藝節目的亂象早就成為老掉牙的議題,電視臺、製作人、主持人、
專家學者永遠圍繞著「市場需求」各說各話,彷彿一切錯不在己,完全是
環境所致。這也就罷了,所以政論雜誌跳出來參一腳,想從單一個人來反
省整體環境文化的問題;結果下了一個「新狂人」的標,讓眾家媒體的鎂
光燈,還是落在單一個人上。
然而,各影視媒體難道當真看不到台灣綜藝節目的亂象?娛樂界的「大」
事居然要等政論雜誌來個專題報導後才紛紛開講?非也,「共生關係」當
是。電子媒體身居罪魁禍首,當然不敢率先起義;平面的報紙與八卦雜誌
,礙於影劇新聞的報導主題,就是消息來源,當然也不好輕易得罪;於是
等到較遠離共生結構的政論雜誌一開跑,眾家媒體才事不干己的東問問吳
宗憲對「新狂人」封號有何感想,西探探其他藝人對於該封號的意見;最
後再加上這陣子的「綜藝家族」間競爭話題,總算又填補了各影藝新聞的
版面。只是焦點還是不能觸及敏感問題,對於綜藝節目的羶色腥,也少討
論為妙,以免矛頭最後一指,連新聞本身的羶色腥都被檢討進去。
這其間值得關注的媒體生態、電視文化影響,也就在「娛樂新聞」的新聞
娛樂化中,失去了發聲的位置。於是,「新狂人」事件一過,「一個憤怒的
母親」大概也沒什麼人關心了;暑假中大家的消遣,還是無奈的打開電視
機,看著差不多的綜藝節目,罵罵低級的主持人,然後跟著新聞報導,繼
續消化娛樂新聞。
但我們是可以有其他思考空間的:電視臺壟斷頻道卻無視節目品質的經營
心態,誠屬可議;商業利益在媒體公器特性下是否還是最高經營目的,亦
尚待討論;甚至是娛樂新聞的存在意義,或收視率調查良窳所導致的節目
製作醜態,都可以是大家共同關注的焦點。冀望我們的影劇新聞,可以少
一點對新狂人的追蹤,多一點對舊媒體病徵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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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執委會決定今年要請薇諾娜瑞德等數位國際大牌來台頒獎,希望金
馬獎能風風光光;台南市政府並且一度爭取舉辦典禮。金馬獎執委會年年
說希望由金馬獎來振興國片電影工業,在小巫論壇裡,吳幸樺從在地的觀
察角度告訴你金馬獎執委會真正重視的是什麼?
上一期刊出程宗明的<數位化與公共化之抉擇>談到數位科技並不能解決
資源分配問題,本期的下篇則提及什麼樣的資源挹注與政策措施,才能使
數位科技有益於公共媒體與弱勢收視族群。相信本文已為許多準備研究所
考試之考生所收藏。
正當大家忙著檢證吳宗憲,也有人檢證起傳學鬥喔!詳情請見「本週有大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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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的媒體新聞:
1.BBS票選「你最想看的裸體女主播」,汪用和、蘇宗怡、李艷秋人氣領先。啊,難道台灣的女主播只能脫光光和嫁小開?
2.大甲媽祖湄洲進香,SETN主播呂惠敏得顏清標欽賜:「有媽祖的地方
就會看到妳,不愧是媽祖主播!」那為了媽祖,求你不要脫。
3.限制級出版品審查大突破,屬於民間評議團體的圖評會,讓三點全露的女體寫真集可以限制級膠裝發售,但不准販售給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拜託,十八歲以下青少年現在都上網看好不好!
4.上週以來,英國郵局在倫敦發起罷工行動,抗議英國郵政單位因為電子郵件的普及而「削減」郵差的工作量,以降低郵務預算。無獨有偶,台灣台南新營郵局也表示郵務隨電子郵件普及,處於逐年虧損狀態。同胞們!快把這個消息「轉寄」出去,搶救郵差大作戰!
5.網路掏金夢崩盤!國內三萬多家網路公司中的八成都將在年底面臨存亡關卡,下半年網路廣告量也預期萎縮五成。難怪政府要挽救傳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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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南市政府爭取舉辦金馬獎談起
吳幸樺(傳學鬥成員、自由時報台南小組記者)
台南市政府爭取舉辦金馬獎頒獎典禮的構想,在各界反彈聲中夭折,
此事件在台南市引起一陣新聞熱潮。決策過程自始至終十分草率,討論層
次竟停留在明星們有沒有像樣的飯店住、此舉是否會促進台南觀光事業?
長期以來府城缺乏文化政策的問題卻始終未獲得重視。
南市文化局甫成立不久,在今年二月間民間單位舉辦的一場小型影展
中,文化局長蕭瓊瑞與金馬獎執委會主委李行談到了將金馬獎頒獎典禮移
到府城舉辦的可能性,此消息一傳出,許多人的反應是-怎麼可能?除了
對市府行政能力存疑,更令人不解的是,花費這麼多財力、人力,將大明
星請來這裡亮亮相,也許台南市的知名度會提高,但對於此地居民,究竟
能留下什麼?
雖然市府一再強調,台南市絕對有舉辦大型活動的能力,此舉必將提
昇行銷大台南的效果,但經過多方評估,最後仍以「既要出資,大明星們
卻不住在台南,況且市長也不能上台致詞」等理由,在雙方簽訂草約之後
,又決定取消此議。
台南市民一直以來都無法享受與台北市、高雄市等大都會同等的文化
活動參與機會,每年影迷、影癡的大盛事-金馬獎國際觀摩影展,台北市、
台中市、高雄市市民都得以欣賞高水準的電影文化,台南市民卻無緣參與
。長期以來,政府忽視文化的深耕工作,只靠民間少數如「華燈藝術中心
」的團體苦撐,持續舉辦精緻的小型影展,培養台南市民的文化品味。
南市好不容易成立文化局,關心府城文化環境的市民期盼能看到屬於
府城的文化政策,希望就此能享受到與大都會同等的文化資源,市府卻期
望辦幾場大型活動,甚至以為將最盛大的電影大拜拜饗宴帶來台南,就可
以提昇文化地位,此種利字當頭卻缺乏細緻思考的政策,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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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化與公共化之抉擇
淺談近來有關傳播政策走向的建議(下)
程宗明
數位化公共媒體的現實
另一項在台灣嚴重的問題,是公共媒體的數位化。公共媒體並沒有得
到國家相關政策的優先規畫,因此現實的作法,必須透過與民間其他傳播
科技業者合作,或者與同行的商業電台合資成立新事業集團進行開發。以
致,原本數位化可以藉此更新公共媒體的本質,因資助不足,反而喪失了
自我學習的優勢。
不過,至少數位化仍可以改變整體公共媒體產製的的過程,進而使組
織運作有效率,提昇競爭力;更可鼓舞公共媒體研發之能力,研析提供「
公共電訊服務」,豐富化現有的公共視聽服務之功能;同時也可以借電訊額
外的頻寬,進行商業性經營,創造新的財源,以減輕國家財政人、民稅賦
之負擔,學習自付營虧之精神,擺脫公家機關鐵飯碗的心態,而且所得盈
餘可以創造出更好的公共服務。
這次新聞局提出的研議,似乎沒有一併考量現實公共媒體的處境。除
了畫餅充飢來回應社會輿論,對於現有業者而言更是一種壓力。如果國家
不事資助,卻要求公共媒體要將多餘的頻道全部投入非營利的公共廣播服
務,那麼真是一種投資成本雙面夾殺的要求,公共媒體反而會因經費不足
成為一灘數位的死水,而且也阻斷了公共媒體多元學習的可能,抑制公共
媒體產業競爭力之開發。
政府提議徵收部份商業電視台的頻道來推動公共化的服務,也是一個
窒礙難行的作法。目前,依據過去既定的政策,勢將數位頻道優先提供給
現有業者 (incumbent broadcasters) 加以開發,如果現業者進行了策略聯盟
,投資數位化製播與發射技術建置,並將多餘頻道出租給第三者的電信傳
輸業,政府在如此情況下向民間徵收的可能將微乎其微。而且,業者對未
來營運之經濟規模之不確定性,勢必會影響先前投資之意願,而躊躇不前
,屆時國家則必須投入更多資金來帶動數位化工程。
總之,政府未來應該要明確化數位化的策略與推廣政策。究竟要完全
支助公共媒體進行數位化轉型,或者積極創造有利條件讓公共媒體與民間
業者攜手進行良性的數位化競爭,或者給予商營媒體一定公共責任豁免權
(所謂汙染者付費觀念),以交換釋出的數位頻道,讓政府特許分配給公
共服務之業者,這些都是可以選擇的政策模式;而非放手不付規劃責任,
讓現有無線電視業者,盡可能地利用各種策略開發「有限」的數位頻寬,
將導致未來的公共服務停滯不前。
數位化加高公共近用之門檻
傳播科技數位化的發展,從1970年自電信設備的革命開始,其本質
就在於開發更多的附加價值服務,主要受惠的對象是企業通訊的使用者
,而不是基本電話的家庭用戶。而且隨著數位化的器材更新,更多的資本
投入是相對的要求,所以數位化絕對是一種價值昂貴的享受,對於一般民
眾與弱勢團體而言,數位化的傳播服務,是一種遙不可及的想像。未來數
位化電視,所強調的定址鎖碼、分級付費(conditional access)、智慧卡、
互動購物服務、高畫質解析度,這些周邊的配套設施,只有加高跨入數位
服務的門檻,而不會使公共服務更與一般民眾親近。
在這樣的氣氛下,如果要寄望數位化的公共電視服務,可以解決目前
公共媒體社會功能不彰的現況,無非緣木求魚;如果真要貫徹目標,只有
增加更多國家經費來推廣,而非減輕國庫的負擔,否則任由市場決定可以
接受的客戶,將來勢必排除更多人在數位電視服務之外。舉例而言,爭議
多年的原住民收視公共電視器材補助的問題,最後由行政院出面購買四百
台直播衛星電視設備,贈送給八十四個原住民部落為解決方案。按此理推
估,未來極可能需要贈送整套的數位電視配備來推廣,但這樣的政策開銷
值得嗎?
其實,採用現有的特高頻(VHF)進行公共電視服務,然後利用簡單
的網際網路回傳系統,就可以達到擬似的數位電視服務給弱勢住民使用,
這是一項現在就可行的方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國際非政府組織
(NGO)在1999年贊助舉辦的研討會
“Converging Responsibility–Broadcasting and the interne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中,就提出此項觀念。
此外,多元社會所強調之價值即在選擇的可能性,尤其是公共的服
務,切莫將所有雞蛋放入同一個籃子裡,以致遭到不當的壟斷與操控。
如提議完全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託播公共電視服務,國家只需設置公共
電視製播中心;完全由超高頻(UHF)無線發射,沒有特高頻道之分工
合作播出;完全由數位播出,放棄原來類比系統;這些決策之結果,只
有排除真正急需要公共電視服務,又沒有資本購買昂貴數位接收設備的
國民;而且更使得國家在社會急難時,無法發揮警急通告或公共訊息提
供之功能。舉例來說,在921大地震時,只有簡單輕便之媒體最能發揮
公共資訊的功效,如有線播送系統的復原情況就低於無線電視,因此之
後某些系統業者已經為住戶加裝切換開關,在有線電視斷訊後,可直接
由VTR推至ANT來收看無線電視之新聞資訊。凡此道理,皆顯示一個
健全之公共電視服務,必須仰賴多元的近用管道(access)才能達成。
數位化之公共服務之前景
然而,這些分析並非要公共電視服務拒斥數位化的發展,而是要將
「數位化」視為健全公共服務之手段,而非目的。也就是,數位化應為
提供公共電視服務之替代管道(alternative way),而非唯一的管道。英國
公共媒體產業分析師Rex Winsbury在1998年5月號的Intermedia專業期
刊中,發表了一篇探討公共廣電服務的電訊化原則的專文,提供了原則
之思考,總共有三項:
一、超越平台限制原則(Platform Independence)
公共電視服務如果是為全民利益而託播的服務,就必須
在各種數位通道平台上取得優勢近用之位置,如有線電
視之前端頻道區塊、衛星電視之免費頻道區、入門網站
之首頁位置、地面波電視之有利接收設置、無線通訊之
入門首頁;也就是說,國家應盡一切可能性,讓公共電
視服務便捷地在各種管道中,接觸到最廣大之民眾;
二、普及服務原則(Universal Service Obligation)
國家應定義出未來數位服務中核心的項目,列此為全民
之共同需求;或者使用排除法,找出未來競爭市場上無
法提供之廉價服務項目,將其訂為公共服務之優先提供
要項。這些項目可能是:新聞與評論、政治事件專題、
外國語廣播電視服務、文化新聞、紀錄片、音樂與戲劇;
三、開放網路互連原則(Open Network Provision)
未來數位公共電視服務所需的設備,必然要有共通的技
術標準,與廣大的家電產品互通,因銷售的經濟規模達
成,導致設備之成本與售價的降低,讓公眾可以輕易採
購。如未來的地面波數位機上盒(set-top-boxes),必須
與現實的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網際網路的通道相容,
才能使以上的兩項原則具體落實。
據此,建議未來新聞局的「無線電視台總體政策及結構改造之數位
電視製播政策組」,應該將這些務實的原則列入討論,才有助於建構一個
全民共享的數位電視文化;而不是以不確定之「政治承諾」,期待現有公
共電視台獨力提供更多的公共數位頻道,夢幻地回應社會輿論對「矯正
無線電視台產業結構」之要求。
參考資料:
Terrestrial digital broadcasting: convergence and its regulatory
implications
R. Tadayoni, K.E. Skouby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Volume (issue): 23 (2) 1999, 175 — 199
(政策地圖導引)
Hart, Jeffrey A. (1994). The politics of HDTV in the United States.
Policy Studies Journal, 22(2): 213-228. (數位電視產業國際政經利益)
Spy TV–Just who is the digital TV revolution overthrowing?
David Burke,2000.
UK: Slab-O-Concrete Publicaitons (反互動電視教戰手則)
Television Under the Tories: Broadcasting Policy 1979-1997.
by Peter Goodwin, 1999,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BBC,保守黨,公共性與資本化之爭辯)
Changing Channels: The Prospects for Television in a Digital World.
Edited by Jeanette Steemers, 1998, University of Luton Press.
(數位化之電視其公共性的研討)
Multimedia: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Ed. By Richard Wise and Jeanette
Steemers, 1999, New York: Routledge. (數位化媒體之批判與本質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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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清大亞太╱文化研究室陳光興教授文
1. 發生了什麼事?
傳學鬥電子報由於初上軌道,所以編輯室的工作稍微凌亂,大家只初步
往「促進媒體相關議題討論」的方向行進,編輯室成員仍在培養默契中。
7月11日,求好心切的編委私下向陳光興教授邀來曾在Benedict Anderson
來台研討會上宣讀過的<台獨運動的終結?>一文,希望刊登。
此時多位編輯室成員同感有疑,因為之前就討論過電子報初步應以「媒
體相關議題」(當然,這是陳教授所質疑的一部份)為主,雖然我們也
關心其他批判議題,但是未免讀者混淆,還是先將「媒體」這塊批判領
域穩定下來;尤其陳教授大文又是長達七頁的doc檔,登在抗拒微軟的
純文字檔電子報中,有份量過重問題,及改變字體以致文意變動的危險。
最後我們決定不登,但是因為很感謝陳教授的支持,所以由邀稿人與總
編輯去文說明並道謝;編輯室內部經由溝通之後也決定,今後所有邀稿
動作必須經過編輯室討論。
詎料此舉遭來陳教授言詞激烈的回應,並言明「有擔當的話,請把這個
回應貼到你們的電子報上」。由於陳教授言之實在過重,以致我們決定
鄭重回應並刊出,同時附上與陳教授的信件往返。
附帶說明一點,將回應貼到電子報上,根本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有擔當,
而是希望慎重。
再附帶說明一點,以上詮釋是傳學鬥的詮釋,聰明有判斷力的主動閱聽
人們,還是必須拿出自己的判斷看事情。
傳學鬥編輯室致所有讀者2000/7/24
2. 傳學鬥→陳教授(信件全文)
7.11,邀稿。
總編
這是向陳光興大人邀的稿子, 不容易唷! 煩請儘速刊登之.
Regards
7.14,邀稿人寄陳老師信件。
教授
經《傳學鬥電子報》編委開會反覆討論,雖然邀稿大作「
台獨運動的終結」廣受好評,但基於電子報屬性、篇幅與內容安排等
諸多因素,編委多數意見決定割愛。而您精湛的作品成遺珠之憾,晚
輩深表歉意。
教授長期致力於各項社運與知識生產,成績斐然。傳學鬥
仍屬生嫩,需要您的支持,並且懇切分享您最新的成果。
若有任何問題,請不吝給予批評指教。
7.18,總編輯寄陳教授信件
dear陳老師:
你好,我是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的總編輯(你有沒有每一期都收到電
子報哇?),首先要很謝謝你把<台獨運動的終結?>一文交與世鼎
讓電子報使用,但是因為一些原因(主要是1.我們自己的邀稿程序出
了點問題,2.文章內容和媒體比較無關,編輯們還是希望初期能把內
容控制在媒體問題上),討論了很久,我們最後決定還是不登在電子
報上。
真的很抱歉做這個決定,我們並對自己的疏失做了一些檢討;
但是我們還是很高興你願意信任我們,把文章交給我們,
因為你是一個在知識上帶給我們許多重要啟發的人。
啊,真沒想到我第一篇退的稿子會是你的!(哈,這只是玩笑話!)
真的很謝謝你,也希望你繼續支持我們!
3. 陳教授→傳學鬥(7.19,信件全文)
各位,
我人在馬來西亞,收到各位的資訊。
坦白說,我的東西你們要不要實在不重要,給你們是表示支持你們在做
的事,何況又是你們主動來要的。
我不解的是你們用些不成理由的理由來塘塞,媒體不是社會構造的一個
環扣?可以只談媒體不談政治?批判傳播研究是這樣教你們的?你們這
期報導了Hall在Birmingham的演講,由直接與臺灣媒體有關?我不是
沒有處事經驗,我了解做事的邏輯,你們可以應為政治原因censor掉
文章?不同意可以辯論,不是搞國民黨的老招,或是民進黨的新招。請
坦白說;本來以為年輕一代的你們會給臺灣帶來些希望,沒想到你們掌
握了媒體,繼續搞電撿的遊戲,複製舊時代的做法。諷刺的是你們還想
改革媒體,就變成要被改革的對象!
你們知道我的政治立場,我不是統派,也不是獨派,這個時代要有不同
的觀點,冷靜誠實地面對真實狀況。如果你們還在搞西瓜靠大邊的遊戲
,不敢誠實看待區域性的國際狀態,要誠實的讓我知道,以後不會在對
各位抱有任何幻想。臺灣的可悲之處就在這,連年輕人都被國族主義搞
的丟掉基本的批判原則,顯現出批判厚度的薄弱。
有擔當的話,請把這個回應貼到你們的電子報上,如果沒有,請不要再
來騷擾我,也請停止把資訊送給我。如果你們不能誠實處理,我會把這
件事當事件處理,在批判圈中流通。
我知道我有些氣憤,理由是不能讓你們輕易過關,以後繼續欺負好欺負
的人。
陳光興 , 2000, 7, 19
4. 傳學鬥的回應
陳教授您好:
謝謝您在信中對我們的批評與指教。由於我們作業的疏失與
內部連繫的問題,使得發生向在您邀《台獨運動的終結》一文後,卻
未刊登的不當事件,造成您的不滿與不悅,我們深感抱歉。您對此的
批評與指教,是我們無須迴避的錯誤,也是必要承受的責任。
由於您在信中提出諸多的批評與質疑,除了之前曾作的解
釋外,我們也認為有向您進一步說明與澄清的必要。
一、 除了因為「傳學鬥編委會」作業疏失而未能刊登的理由外,我們
作此決定的最大原因是在於,《台》文與本陣電子報目前的走向與關懷
焦點相去甚遠,並為避免在發行初期造成讀者對「傳學鬥電子報」定
位與方向的混淆,經反覆討論後,決定暫不刊登。
二、 您在信中提到我們也刊登了「Hall在Birmingham演講」,懷疑
我們因「政治」理由而未刊登《台》文。然而,在我們的觀點中,
英國文化研究不僅在理論或現實上,都對台灣的傳播現象具有一定解
釋與批判力,與本電子報目前的定位與走向相符,所以才會有相關的
報導。
以上,是再次向您說明的理由,希望您能諒解我們的作法
與決定。至於您在信中其它的批判、指責與指控,基於我們的立場與
責任也必須有所回應。
一、 您在信中使用了許多諸如:「批判傳播研究是這樣教你們的?」
、「不同意可以辯論,不是搞國民黨的老招,或是民進黨的新招」、
「如果你們還在搞西瓜靠大邊的遊戲,不敢誠實看待區域性的國際狀
態」等等的修辭對我們進行批判。但我們實在無法理解,這些具強烈
批判性,甚至隱含道德與價值判斷的字眼,是根據什麼基礎所作的推
論?!因為,不論是給您的回應(7月14日、7月18日)或在本陣內
部的討論過程中,都只是很單純的因為您大作的主題與目前傳學鬥電
子報的定位與方向有所不同,並沒有如您所推論與想像的複雜,所以
我們無法接受您在此處的批評,以及對傳學鬥造成的傷害。
二、 您在信中也提到了:我們「censor」您的文章,「沒想到你們掌
握了媒體,繼續搞電檢的遊戲,複製舊時代的做法」。關於此點,我
們必須強調的是,「傳學鬥電子報」是「傳播學生鬥陣」對外表達意見
、發表評論的社團刊物。因此,我們在刊物中自然會有自己的立場與
關切焦點,也有自己的標準與程序來決定如何處理刊物內容,就好比
一份學術性或評論性的刊物,會有自己的關懷取向與立場。所以,我
們不是在搞電檢,也不是排斥多元的聲音;做成不刊登的決定,我們
承認程序上有錯誤,但這純粹是文章主題焦點的考量,絕非您口中的
「被國族主義搞的丟掉基本的批判原則」、而進行政治審查。
這是「傳學鬥」對您來信的回應,不曉得是否能夠稍解您的
不悅與不滿,但無論如何,我們是絕對「誠實處理」您對傳學鬥的指
教。同時,我們也將應您所期望的「把這個回應貼到你們的電子報上
」,我們之所以這麼作,不是您所謂的「有擔當」與否的問題,而是我
們必須為稿件的不當處理,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同時,也必須對於
您在信中部分的錯誤觀察與推論有所回應及澄清。
我們絕對沒有「欺負好欺負的人」,也絕對不會有意圖欺負
任何人,更不認為包括您在內的任何人是「好欺負的人」;但對於邀
稿流程的不當之處,傳學鬥再次向您深致歉意,並已深刻檢討我們
處理程序的瑕疵。至於您要將此事「在批判圈流通」,我們無權置喙
,同時也認為這件事必須、應該受到公正的評論。我們願意面對您
與任何人的所有批判,因為我們期待,身為台灣年輕的一代,能帶
給台灣希望。
祝 平安、心怡
傳播學生鬥陣
2000.7.23
└────────《 byebye,byebye,感冒不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