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二一一期

傳學鬥電子報第二一一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從林志玲走紅模式看台灣媒體
∮本週媒大事
∮隨唬撰 V.S. 正經講
1.隨唬撰
「台北二一」的戲裏戲外/李林
2.正經講
國片的烈日與寒冬/廖中
∮媒投稿
1.假新聞、真精采/陳語/海巡現役士官
2.中華電信MOD與有線電視之戰爭/國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 研一 朱怡蒂

∮編輯室報告:從林志玲走紅模式看台灣媒體

若讀者最近「隨意」收看/聽大眾媒體,那你一定很難不認識林志玲這號人物。說來也真奇怪,林志玲的走紅模式就像突然出現的颶風般,毫無預期地席捲所有媒體焦點。先是在今年4月1日的蘋果日報上的一篇報導,〈林志玲打敗蕭薔成為台灣位高價的名模〉。這篇報導的內文為:〈富商最愛的港台女星,順位大風吹!〉,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名模林志玲以高達港幣八十萬元(約三百四十萬元台幣)「陪吃飯」天價,打敗頭號美女蕭薔(約一百五十萬元台幣)、以及人氣甚佳的林熙蕾(約一百萬元台幣)。稍後,林志玲否認有吃飯此事,並回應:「以金錢作為認識的手段,對我來說impossible!(不可能)」。漂亮的新面孔、良好的家世背景、傳不完的緋聞,恰恰符合話題人物的基本要件。接下來三個月,如我們所見,性喜八卦的媒體開始吹起「林志玲颶風」。

然而有趣的是,引起話題風潮的林志玲本人,卻不是媒體聚焦所在;相反的,媒體所追逐的話題始終圍繞在「 陪吃飯」一事上。難道,媒體報導下的女明星,只能在「物化女性」的議題上打轉嗎?以林志玲的竄紅模式來看,情況可能真的是這樣、甚至更糟。我們可從星報影劇新聞的網路點選排名來觀察,週點選率最高的新聞排行榜中,能衝上前三名寶座的新聞,不外是以女性最私人的話題為標題的新聞,例如:〈破功懷孕? 寇乃馨力守最後處女封號〉(6月26日至7月2日)、〈寇乃馨 肉體處女 精神妓女〉(5月8日至5月14日)、〈張震嶽頻讚她吹喇叭 路嘉怡無語〉(6月19日至6月25日)、〈閨房直擊! 素顏楊丞琳 睡衣髮散見人〉(6月12日至6月18日)等等。由此可見,我們的媒體正經事不做,老愛獐頭鼠目地鑽進別人褲襠裡亂衝亂撞。新聞的取捨也是以能炒作話題的為優先。

除了女明星之外,媒體在拍攝一般女性身體時,從身著清涼服裝的泡沫紅茶少女到援交妹、檳榔西施、AV女優、鋼管辣妹等等,媒體多半利用運鏡手法來強調台灣少女的夠嗆夠辣,以滿足觀看民眾好奇的偷窺慾望,提高收視率。但事實上,這並不是台灣少女的全體印象呈現,然而這些普羅女性跟女明星比起來更難以擁有媒體的更正權,而錯誤的刻板印象就如此地不斷加強。

或許有人會以市場邏輯說道:「媒體做成這樣還不是因為有人愛看」。但,坐在電視機前面的觀眾難道都是男性嗎?或是女性也喜歡看這類報導?這個問題或許應該換個方式問:「如果媒體當中呈現了我們不滿意的內容,我們可以要求改進嗎?」答案是肯定的,如之前閱聽人監督聯盟運用抵制的力量就是一個例子;國外的例子更是可以參考:1988年10月法國社會學巨擘Bourdieu和數以百計的藝文界人士聯合發起一項活動,要求電視戲劇在播放當中不能插播廣告,要求公共頻道完全不能播廣告,經費應全部取自執照費與徵收自私營頻道的廣告收入,結果得到20萬人簽名連署。所以對於電視與媒體內容不滿的民眾,別忘了喔,自己其實是擁有可以改變這個現況力量的一分子。

∮本週媒大事

1.警方於上禮拜一圍捕張錫明失敗之後,進行了大規模山區搜索行動,但是因為很多新聞記者並沒有拍到新聞畫面,進而要求警察「演出攻堅」畫面,要求假攻堅新聞記者認為,他們會要求警方演出假攻堅,是因為要拍到「攻堅畫面」實在是太困難了,還有因為他們公司上層一再要求他們隨時提供畫面,並讓他們感覺到真大壓力有關係。

小編:許多記者在此時頗有大導演氣勢,一聲令下,許多警察開始配合演出,表情相當緊張與生動,由此看來,看來我們國片有救了,應該大家一起把這個新聞拍完之後,直接報名金馬獎應該也有奪冠的實力,疑?最佳男演員會不會給張錫明拿走阿。

2.中視周日偶像劇「我的秘密花園」最近播出時出現飲料品牌被貼上馬賽克的畫面,讓觀眾大感突兀,議論紛紛。該劇製作人馬競達表示:「由於風聲很緊,新聞局連連口頭警告,能避就避吧。」

小編:哎呀,求婚事務所裡面,還有冰箱一打開全部都是蕃茄汁,是怎樣?不過新聞局在刮別人鬍子之前自己也要先刮乾淨,為何你可以置入,卻不准我們置入呢?

3.5566目前手上有三個大型綜藝節目,占據周五周六周日的黃金時段,還與大哥級的主持人對打,顯見幾個大男生的「火度」。不過最近網路上卻有網友表示「每一個節目都一模一樣,越來越看不下去」。

小編:幫忙翻譯這位網友的意思是,5566主持的節目總不脫水上活動、競賽遊戲與泳裝美女。而不論是5566,吳宗憲所主持的綜藝節目也是如同此類,這兩個「綜藝企劃」班底該不會其實是同一組人吧?什麼?!其實是同一個人(很冷)。

4.七月最後三天在兒童育樂中心舉辦了野台開唱,而不論是野台開唱或是之前音樂祭以及春天吶喊,台灣大型音樂會越來越盛行,這些音樂會的主角,都是一些不見容於商業媒體當中的一些樂團,而這些樂團在週末的野台開唱當中,更是直接表達了反對商業媒體的訴求。

小編:近來一群不甘於「音樂只是音樂」的地下樂團發起「鼓勵音樂文化多元發展,強烈支持媒體公共化」的連署運動,包括小白兔橘子唱片、大大樹音樂圖像鍾適芳、閃靈、濁水溪公社、薄荷葉、廢唱片、壞女兒、TizzyBac等樂團都加入連署。有網站喔,趕快去瞧瞧http://www.bigsound.org/publicmedia

∮隨唬撰 V.S. 正經講

《隨唬傳/李林》

「台北二一」的戲裏戲外

「台北二一」是部清新的國片,為何叫他清新,除了拍攝手法清新脫俗,類似文學中的小品文,更讓我看到真實生活中,導演楊順清的執著真情。

接受友人的邀請,與高采烈的到西門町真善美戲院參加首映會,找尋友人的友人的導演朋友,準備向導演索票。正引頸尋找那位是導演時,突然一聲「導演」,讓我把目光,轉向一位背著記者包,一手吃著螺旋奶油麵包,一手拿電影票,看起來不顯眼的中年男子。他的不修邊幅,讓人很難將導演的尊榮與風光想像在一起。

戲裏,「台北二一」以輕快的鋼琴樂聲作開頭,伴著藍天、白雲,和捷運的快速腳步,引著觀眾進入劇情。男女主角交往多年,女生在東區服飾店當銷售員,男生是不得志的房屋仲介員。

女生想以買房子訂下來,男生卻以沒有支付能力拒絕。一切的開端由此開始,夾雜著許許多多現實生活台北男女都會面臨的十字路口。導演楊順清說,人的一生當中有許多選擇,但到最終時刻,總是二選一,這也是這部片名為什麼叫台北二一的緣故。

散戲後,跟導演閒聊了幾句。台北藝大畢業的他,是舞台劇「大宅門都沒有」的導演,本想拍部偶像劇,卻因緣際會地拍了這部電影。楊導演先前拍過一部作品叫「扣板機」,在台灣恐鮮少人知道。

曲終人散,拿著導演印有扣板機名片的我,回想一邊吃著奶油麵包,一邊發免費票的楊順清。我看見努力為作品推銷、全程等在戲院外頭的認真導演。疲倦的臉龐,帶著一點緬靦笑容,卻有堅忍執著的氣息。但台灣的電影環境,給了這些有才氣的導演多大的發展空間?

戲院外頭,導演的真情著實令人窩心。但戲院裏頭,國片的低迷如同冷氣的低溫,讓人寒心。

《正經講/廖中》

國片的烈日與寒冬

夏日炎炎,但今年的國片景況依然寒冷,根據新聞局的資料,今年一到七月間,在台上映的各類影片總計有一百七十七部,其中僅有二十一部屬國產影片,僅佔總發行量的4%左右,外國片甚至高達一百二十六部,國片;若以票房來論,國產片的產值甚至只有1.03%。

不過,政府的電影政策卻和今年的夏天一樣炙熱。除了年初新聞局電影處配合政府「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完成架設「電影產業環境塑造工程」;行政院並依據「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擬具「媒體文化產業發展方案」六項子計畫,其中包括「振興電影產業計畫」中的「3D電影旗艦計畫」和「一億元獎勵國際大獎電影」兩項,希望締造創造台灣電影榮景。今年年中,新聞局更信誓旦旦,計畫在十年內,分成三階段大力振興電影產值。

在這些討論中所隱含了二個問題,首先,政府的電影政策大多從經濟視野出發,首重電影的製片與行銷、著眼於電影產業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但卻忽略了,從前製、製作、發行到映演紐帶的層層商業利益之下,觀眾的偏好鮮少能影響什麼樣的電影得到製作與上映的機會。換言之,我們並沒有看到政府對電影政策更後設、本質的問題的思考,那就是「國片振興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這一個基本的問題。

在台灣堅困的電影環境中,除了極少數擁有資金或與國外合製的國片,幾乎都可算做獨立製片,「國片振興的目的是為了什麼?」正可以從許多獨立製片的導演的創作精神中體現出來,其中不外乎是為了反映在地文化、或自我實踐、實驗精神等電影藝術的追求。

另一個問題在於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積極角色。眾所週知,韓國政府支持和保護韓國電影的成效斐然,但我們看不到,我國政府在保護國片上的有力作為。1998年保護韓國國片的「光頭運動」,促成了「電影螢幕配額制度」(Screen Quota),促使韓國戲院每年至少要約一百四十八天(約40%)映演韓片、每年提撥約七百億韓幣預算給電影振興委員會等;而即使是經濟蕭條時期,政府也堅持每年要有五千億韓幣的電影事務預算,這項措施成功地使韓國電影發展振翅起飛。另外,中國也於今年限制引進外片美國片不能超過七成,亦即規定美國影片不能超過十四部,藉以保障國人能夠欣賞到更多國家地區的優秀影片。

韓國與中國政府的措施,在在顯示出政府在保護國片的魄力與強力手腕,而台灣的電影政策,我們希望不會是短線的文化政策操作而壯士斷腕。

∮媒投稿(1):假新聞、真精采 ( 陳語/海巡現役士官)

「記者現在正跟著維安特勤小組,進入嫌犯張錫銘可能藏匿的空屋進行搜尋」、「記者身後,警方專案小組正針對山區空屋工寮展開地毯式的搜尋」、「你可以看到霹靂小組手拿衝鋒槍、盾牌,隨時準備攻堅」……

一打開新聞頻道還以為轉到了HBO正在播「終極警探」,一幕幕警方荷槍實彈,以相互掩護的方式對山區道路、空屋進行嚴密的搜尋,完全跟電影劇情中警方出動大批人力圍捕歹徒沒兩樣;而前一刻歹徒張錫銘及黨羽與警方發生激烈槍戰的現場,雖已經拉起封鎖線,然而卻抵不過好奇民眾,紛紛走告斷垣殘壁中有彈殼、甚至歹徒遺留下來的金錢,趨之若鶩的到已成廢墟的現場拍照看戲,連媒體也準備好,駕著攝影機等著做新聞。

原以為傳說中媒體要求警方在鏡頭前,做出拿槍持盾、低伏前進的攻堅畫面,是個無稽飯後之談。沒想到,自己竟也有幸成為鏡頭下的一位〝演員〞,參與這次「獵龍專案」影集的演出。前日,臨時被要求著防彈衣、領65K2步槍、取實彈,到某漁港戒備。衝至現場,不見緊張肅殺的氣氛,也不見大批海巡、警方集結的態勢,反倒是拿著攝影機、相機的記者先生,笑著與上級單位商談等下如何帶出、鏡頭如何take。

上級一聲令下,一艘漁船正好入港為這場戲打了板,安檢、岸巡人員全都按照彩排的方式,到達定位,攝影機開始走位,相機不斷變換位置取景。安檢跳船的跳船、查艙的查艙,而持槍警戒的我與其他三員弟兄,則盯著船深怕有一個鏡頭沒對好,露了餡。一位攝影記者從後稍稍移動了我,叫我站側一點,以便他取全景。不知怎地,此時的我竟也有些成為〝演員〞的虛榮與快感,期待著看到片子拍好之後的成果。

這部戲的重點來了,近岸巡防艇的船緩緩駛進港區,前後各佔四位隊員警戒,配上迎風搖曳的國旗,晴天白雲照映海面,真的很威風。不過,巡防艇也NG,就因為攝影取景需要,來回繞了四五趟;另一頭,只剩觀賞用的軍犬也由軍犬士牽著,繞著港邊巡邏,攝影機在軍犬前面拍,軍犬似乎被嚇到似的,連矮牆也不敢跳,真是可憐牠了。

整部戲到此算是告一段落,遲到的記者只能徒呼負負的要求補拍一下,安檢的鏡頭,可想而知,我們這群警戒的〝臨演〞又要再擺一次姿勢,供其拍照。

充其量,早知道新聞不過就是一場秀嘛,我們就別太認真,看看就好。只是這場「show time」大家都愛看,就有人要去做,老實說,還真有點刺激誘人,不是嗎?所以,只要現今媒體生態不變,沒有制衡,沒有公共,就保證還有好戲可看!

∮媒投稿(2)中華電信MOD與有線電視之戰爭 (朱怡蒂/國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

自從2001年底中華電信提出MOD計畫之後,引起有線電視業者的關切和爭議,媒體主管機關新聞局對於此一問題,要求中華電信欲經營此類似有線電視的服務,必須申請有線電視執照使得經營,這也造成了中華電信在推動MOD服務上的延遲。雖然從技術上來看,MOD是利用寬頻IP網路由家中的室內電話線路及ADSL寬頻擷取,連接多媒體服務系統後,即可透過業者提供的機上盒連接到電視機,馬上就可以享受隨選隨看的服務,但從該服務所呈現型態來看,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目前所提出的數位電視服務(包括付費頻道與計次付費節目)並無二致,這也是為何有線電視業者氣急敗壞的原因了。

中華電信MOD引發爭議的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新聞局所核發的營運執照在法源依據上並不明確,依照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有分區限制,並受到第21條水平壟斷之約束,但新聞局公告中卻容許固網業者得以不分區方式經營,如此明顯地與現行規定不符,這也使得新聞局必須著手進行廣電三法合一之修正,將這種電信事業經營廣播電視業務規類為「他類廣播電視營運平台服務業」,並特別將經營區域與市場佔有率限制另作規範,以避免目前無法源依據的尷尬情形。

第二個爭議就是公平競爭的問題。目前MOD與系統業者推出的付費頻道均備有機上盒才可以收視,但是業者在購入STB的價格成本遠遠超乎於中華電信的機上盒,因為中華電信挾其雄厚資本的優勢,在推出服務時盡量壓低STB的租用價格,或根本採取免費措施以搶攻市佔率的話,民間系統業者就會備受威脅。且民間系統業者會面臨到兩項致命傷:一是業者受制於新聞局所頒佈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其中對於機上盒採取租用方式有許多不盡合理的規定;另一是地方政府對於機上盒的價格也具有審議權限,2003年台北市政府將機上盒價格上限訂於每台3500元的超低價格,讓業者直呼不可思議,甚至業者已向新聞局提起訴願,這也是導致目前業者對於付費頻道的推動遲至不前之原因。

另者,收費標準當中將付費頻道的審議範圍擴張到系統業者無法經營之地步,例如硬性規定業者僅得對付費頻道個別收費,並不得採以組合方式收取的「單頻單賣」政策,這種避免業者採取搭受策略以保護消費者手段,卻反而導致個別頻道單價可能過高,影響消費者選購意願之結果。

反過來說,中華電信原本以為透過就有龐大的ADSL用戶基礎,以「加值」、「資訊服務」方式可以順利提供MOD服務,卻沒料到新聞局與有線電視從中跳出來介入,將MOD規類為有線電視服務,並且須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申請有線電視營運執照使得營運,這樣一延就是兩年多,這在在顯示目前我國對於這種產業匯流業務的管制根本無法即時跟隨,直接阻礙了通訊產業的實質發展。

由此觀之,任何一個科技的匯流其管制的法律總是很難及時的跟上腳步,但是要思考如何修改現有的規定甚至制訂新的管制制度依然是重要的,雖然現實的情況是在過程中有許多政商角力的糾結,在在阻撓了進度,但我們期許自己能有身為公民的自知與自主,並且也冀望孕育中的通訊傳播委員會能幫助我們在科技迅速發展聚合的時代,能合理運用媒體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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