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二九二期

    本期內容

  • 編輯室報告:媒改路上福雙至?文化日下禍單行
  • 本週媒大事
  • 媒來稿:日德蘭郵報、新京報與冰點(上)/黃國瑋 東吳大學政治系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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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媒邀稿

編輯室報告

媒改路上福雙至?文化日下禍單行

近日,台灣媒體改革的兩顆明珠—公共廣電集團以及NCC的成立,攪動媒體界一池春水。

公廣集團即將加入華視這樣的生力軍,一方面希望華視能夠為公廣集團創造財源,但另一方面卻也擔憂歷史不可承受之重,即華視之政商意識,是否具備公共視野。「集團」意識之呈現,非僅為組織形式上之整併,還需回歸基本面,真正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針砭時弊,提供精緻影視文化。幾日前推舉小野擔起華視領導重責,期望台灣電影新浪潮的代表人物小野,得以將台灣深層的文化內涵發揚光大。

執掌監理業務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先天失調」的劣勢下,雖然領導者皆為法學專業,但依舊面對可能違憲的窘境。縱使媒體改革者等抨擊政黨勢力入侵獨立機關,然似也無力回天。不過有線電視業者跨足電信業之野心,與電信業者跨足廣電內容經營之企圖已浮上台面,媒體集團之明爭暗鬥愈演愈烈,修法之迫切已不容許國家機制空轉;而台灣媒體改革之路仍舊必須對抗長久積累的黨國政治原罪。

不過,傳播本身背負之重要文化使命,實為國家發展之核心。行政院將「創意臺灣」(Creative Taiwan)規劃為未來施政的目標與願景,並於「挑戰二00八國發計畫」下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數位台灣計畫」,希冀透過專案管理、專責的精神,提供完整的系統服務平臺,著重於培養藝術、設計及創意人才,打造創意產業發展的環境;同時完成六百萬戶寬頻到家、打造e化政府,及推動「數位娛樂計畫」等等。

然而這些計畫之實施,是否真正落實?生活當中之藝術文化資源及影視娛樂,真有提升、普及、數位化,或者精緻化嗎?倘若傳播政策之終極目標是為使文化及公民力量之活躍,則國家文化政策與傳播政策可一分為二,分門規劃嗎?倘使提撥大筆經費提供本土藝術或創作團體申請,卻無視於規劃演藝展場及影視資源或其它提供近用、行銷推廣的方式,則屬於台灣之文化創意產能得以源源不絕地燃燒嗎?

當我們賦予公共廣電集團文化提升的期待,當我們賦予獨立管制機關產業監管機制,然而屬於文化、產業之輔導獎勵在哪裡呢?是屬於新聞局下附屬的一個小單位嗎?還是由統合之機關協調規劃呢?是否有必要成立如英國之「媒體文化運動部」,又或者稱為「媒體文化觀光部」,是否應納入政府再造的思維當中呢?

如果真的要拍台灣版「大長今」,則眾人皆以台灣故事文本獲取國際欽賴而沾沾自喜,卻不思此實為台灣之悲哀;但看「大長今」替韓國爭取多少文化認同,而台灣之創意種子,似也只能在政黨惡鬥與執政者缺乏遠見之虛耗下,徒然斷送而不自知!

Our Questions:
1.你喜歡什麼台灣文化嗎?你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知道這些文化嗎?為什麼?
2.你喜歡創作嗎?你會以創作當作職業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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