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一六七期

傳學鬥電子報第一六七期
《本期內容》
∮媒宣傳
1.秋天不是讀書天–傳學鬥對外讀書會即將舉行
2.狡兔多窟–傳學鬥部落格(blog)招賢聚義
∮編輯室報告
IFPI的咆哮無用論
∮傳學鬥讀書會
商品化程歷分析 政經文構造連繫
∮本週媒大事
∮傳學鬥論壇
當前收視率與節目品質不佳的關係(中)
∮媒轉載
公平正義(泛紫)聯盟給朝野政黨的公開信

┌──────《2003/10/03第一百六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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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天不是讀書天–傳學鬥對外讀書會即將舉行

傳學鬥外部讀書會積極籌備中,
我們將以傳播的政治經濟學為內容規劃主軸,
如果您有興趣,歡迎您和我們鬥陣在一起,
您可以先透過讀書會網站與我們連絡,
這裏是一個傳遞理念,相互交流的地方:
http://twmedia.org/benla/bb/viewforum.php?f=17

2. 狡兔多窟–傳學鬥部落格(blog)招賢聚義

為響應廣大讀者需求,我們建立了「傳學鬥部落格」,
我們未來將以部落格為主要根據地,對外進行種種構造連繫,
您除了可以在這裡閱讀傳學鬥電子報,
也可以和我們討論大小事,
總是科技來自於人性,行動起始於關心,歡迎關心傳播
問題的各方豪傑,到部落格的世界來,與我們鬥陣在一起。
http://twmedia.org/sc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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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PI的咆哮無用論

要如何「徹底解放聽音樂的習慣」?答案是上網用kuro、Ezpeer、Kazza下載歌曲,然後傳輸進打火機大小的MP3隨身聽,就可以讓人聽到「停不住」。事實上,若不拘不甚佳的音質、不在乎異化的聆聽經驗,人類有音樂以來的所有沉重的、輕盈的、嚴肅的、嬉鬧的、冷調的、熱情的、古典的、新世紀的及種種不一而足的音樂型式,都被毫不在乎地轉換成零一格式,流通於地球村裡的網民的個人電腦之間,任何人只消彈指便能將之壓縮進牛仔褲口袋中。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非常不樂見這停不住的風潮蔓延,在正式法源不能有效阻止Kuro提供共享軟體的情況下,八月初先是起訴了線上音樂共享軟體Kuro及Ezpeer的兩名用戶,既之對Kuro在各大媒體上大作廣告發表嚴正抗議,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盜版最終扼殺了創作者的生命。同理,前不久好萊塢八大片商痛心於猖狂的盜版致使損失慘重(盜版的消費量真能全數當成好萊塢應得而未得的收入?真是天曉得),請出攝影師、燈光師、劇作家等電影幕後工作者拍攝一支反盜版廣告強力放送,也是意圖喚起盜版消費者對創作者權益的同情心。

資本家這些欺人的套套邏輯,應該是沒有人不清楚的:跨國唱片公司、好萊塢八大影業等娛樂事業帝國,向來最會以獲利與否的市場標準來糟踏非主流的創作者,縮限創作的多元性與進步性,進而在壟斷娛樂的供給後壟斷了消費的選擇空間,最終綁架作者與消費者為自身的不義辯解。而作品進入了這一資本循環體系後,為確定投資的回流也就卸除了共享的本質與可能,方法是自詡為古典自由主義下不可侵犯的財產權,藉由法令保障創作的獲利與保障創作的動機。這種例子最荒謬的代表就是確立身歿後的著作利益以鼓勵在世者創作,也就是惡名招彰的迪士尼條款(延長著作權的保固期限至著作人死後七十年為止),無理的程度連最主流的經濟學家都覺得不可思議。在這層層疊疊的交易網絡中的作者,成為體系的共犯而為剝削的事實搖旗吶喊;體系外的,則奄奄一息少人聞問。

這欺人的體系畢竟成為宰制結構,荒謬已成為信仰,反對體系的說法馬上被編派成對依賴體系維生的工作者的惡裂攻擊,而且是對「大眾文化」的無理批評和漠視。當反對運動聲稱要維繫創作者權利,其實是在強逼聽眾想像一種小眾的邊緣的甚至曲高喝寡的或原始的作品形式,而藉這個想像要扳倒可惡的巨人是很困難的,因為大眾的確正在享受且浸淫在主流之中。況且,以主流唱片為例,消費作品這一回事原本就不像運動者聲稱的純粹。被消費的是一整個泡泡糖氛圍,而不只是冷硬的CD光盤和歌曲而已。

靠反對運動論述扳到巨人雖不容易,但解放仍不無可能,因為娛樂工業體系的的確確遭遇了大麻煩。Mp3及網路、複製的技術應用普及,讓巨人保護智慧財產的手段左支右絀,同時也就將流行音樂商品化過程的脆弱之處給暴露了出來。試作以下有趣的推理:流行唱片業者為維繫泡泡糖風格,必要投資大筆宣傳以打造不切實際的奢華形象,用以對比於工業社會中忙錄機械的現實,並召喚蒼白無聊的人藉消費而進入。但是異世界的氛圍不能被消費,只能凝練於黑膠唱片、錄音帶或CD中,讓消費者購買後聆聽和分享,從而幻想參與。意即一切的營造都有待消費者購買實體唱片後,交換才算大功告成。也就是說,琳瑯滿目的MV、藝人花絮,其實都是巨大無倫的廣告宣傳。真正的商品,就是這一張小小的CD,要價三百二十八(當然聽眾消費的不只是CD,但是能被交換的,確實只有CD而已)。試想,若CD不被消費,則此一生產體系豈不立即崩毀?事實上,CD的消費量是在減少,據稱主流唱片行如玫瑰與大眾已經無法單靠CD販售維持營運;而mp3的流通量卻在增加,可約略從Kuro近期大作廣告推知(這一粗糙推測,有待精確且直接數據佐證)。若將這些現象與前述推理相互參照,則體系果真有分崩離析的可能?若被禁錮於有形商品中的無形氛圍,果真可以不經由三百二十八的支出而得到,轉而在網際空間中唾手可得,那麼意思就是前置一切的宣傳廣告都成了白搭,砸了大錢營造的氛圍已無法被交換。

智慧財產的公共財質性於是就這樣被網路與廉價複製釋放了。有意思的是,娛樂體系並不善罷干休,除了想盡辦法在產品上安裝防拷貝機制,策動國家機器防堵盜版,還忙不迭地將所謂的「作者」送上台前,控訴盜版影響了生計。前兩種方法是直接醜陋的權力施展,不必我們再批評。倒是後者,乍聽之下還有點說服力,可是細看就會發現其中的諷刺之處:走上街頭的藝人,彼時習以華服名車驕人(這是體系刻意維持的形象),此時卻要聲稱盜版害他們活不下去。這也就給受眾留下一種印象,盜版固然有損他們的收入,但其害輕微。結果這樣的反盜版效果,就因為體系必要的奢華風格而大打折扣。張惠妹、陳小春走上街頭,好萊塢工人血淚的控訴,都引起觀者反向的議論,而這議論,其實激發了消費者批判體系的資源誤用(瘋狂的奢侈)與不公平分配(大明星、老闆得的多,工人得的少)的可能。

這裡來個最後一擊!身為消費者,我們有必要自我規訓,為體系的利益著想而自我審判嗎?沒有必要!當體系理所當然地操弄、愚弄消費者,因為自身結構的惰性而忽視消費者其它面向的需要,而且還可以自我合理成私營企業的常態、屏除公共責任時,消費者為什麼不能以同樣的態度為自己著想?我們不過是承襲了體系無所不用其極的鑽營心態罷了。想像一種情況:當網路空間變成流動的民主與反對力量集結的場域時,當愈來愈多人習於流通mp3音樂時,也就愈能還原音樂的公共財特性,量變也就引發質變,奢靡的剝削的壟斷的唱片體系搞不好真要改弦易轍,新的音樂形式或許就從中萌發出來。這是進步,而不義的壟斷體系是反動保守的。一旦使用者真正自覺,IFPI對Kuro的咆哮將只是白費力氣,因為網際網路的原始目的就是提供流動空間,我們的每一部電腦都是對抗體系的戰地!

Our questions:

1.為什麼唱片業者可以大量地抄襲翻唱別人的舊作,一邊又說要保護創作動機?保護創作動機鼓勵的是這種創作嗎?

2.當唱片業者花一千萬幫蔡依琳宣傳,用兩百萬製作唱片。我們花錢買到的是什麼呢?我們消費的是大量
的廣告還是唱片呢?想想流行唱片產業裡,唱片和廣告間是什麼關係。

3.mp3的流通,真的會使創作無以為繼嗎?有沒有別種可能?

4.想想看WWW的由來,它的技術型式如何被應用於分享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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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多窟──傳學鬥內部讀書會

商品化程歷分析 政經文構造連繫

沒有人會否認商品的無所不在,我們週遭的文化產品、勞動形式、教育制度、身體意象,無一不可商品化,它如此地自然而然地存在,或是說我們處於商品化而不知覺,我們用一個浪漫的比喻,如果商品拜物如同馬克思所說的成為一種宗教,那我們在這商品的祭壇上,我們是否只是祭品,等者被獻祭給未知的力量,無所遁逃於天地之間?

將商品崇拜比喻為宗教,背後有二種意涵,其一,商品成為神祈,有自主生命。此時商品就不只是商品了,它以某種神祕力量召喚著我們。其二,商品產製過程的勞資關係變得自然天成。關於後者,筆者曾在公視看過一部影片,詳細描述美國的兒童在聖誕節賣的玩具,是大陸工人在極惡劣的工作條件之下所產製出來的。玩具代表的的是一種幸福與歡樂,弔詭的是,此種幸福感卻是建立在壓榨他人的勞力與血汗而來,商品形式掩飾了一切勞資關係,在商品符號背後,我們看不到對勞力的剝削與工人的苦痛。

如果商品是一個看不見的宗教、一種神話,我們如何破迷信、解神話?傳播政治經濟學告訴我們,商品化歷程的分析是一個起點,其理論面向有下列數端:首先,是「內容商品化」分析。傳播政治經濟學認為,傳播內容的分析很重要,但傳播研究不能只強調媒體內容生產的意義或意識形態,因前者只將生產過程視為意識型態之工具,並將意識型態視為獨立自主,成為一種過於化約的本質論論述。

再者,「閱聽人商品化」的分析認為,媒體生產閱聽人,將他們販售給廣告商。許多人認為看(無線)電視不用錢?閱聽人商品化的分析告訴我們,閱聽人在看電視時在是做工,因為我們被媒體賣給了廣告商,節目則是我們的工資。此種分析將人變成了沒有自主沒有思考的機器,而對於台灣量多質劣的電視節目,許多人或許感嘆:我們都是廉價勞工。

「模控的商品」則點出商品化日趨「模控的」性質。它是說業者利用閱聽人調查,了解大眾的各種選擇與偏好,然後再生產出可供行銷的產品,它密集化了商品化的過程。在這樣的分析當中,人被數據化以提供廠商創造最大利潤,我們不能天真的以為商品為我們量身訂作的,當我們自認商品為獨一無二時,我們已落入被模控的圈套。另外,「延伸的商品化」則探討商品化過程以哪些方式延伸進入制度領域,如教育、政府資訊、媒體、文化與電信。此一分析,讓政經學與文化研究的研究邊界能夠接合,這讓我們想到,百貨公司的商品擺設、Starbucks的用餐環境、麥當勞的遊樂設施,它結合了產製面與銷售面及文本內容,是傳播研究值得分析的題材。

最後,傳播中的「勞動商品化」研究可分兩面向:傳播科技擴張勞動過程的商品化,以及勞動在生產過程中被商品化。前者因應新科技加深勞動商品化過程,後者關注媒體產品類型、企業控制結構及勞動過程之性質,三者相關。勞動商品化分析也能使政經學中的制度分析和文本分析之間,構成重要連繫。

面對商品化的無所不在,如何自處?傳播政治經濟學提醒我們,文本內容分析很重要,但傳播政治經濟學強調將文本內容的分析,放在徹底的政治經濟學構中,忽略其中生產面向以及商品化的歷程,對們將對商品的造物主,俯首稱臣。

Our Questions:

1.有沒有無法商品化的東西?面對商品化的無所不在,如何自處?

2.創作藝人的勞動創作,在自我與迎合大眾間掙扎。但有時所謂的「創作」本身是否也成為商品化的一部分。

3.閱聽人是否是商品、否是勞動的辯論,在吵些什麼?

4.請問Ya教授的「心海羅盤」演講、比市售礦泉水高好幾倍價格的「靈泉」,是否是一種商品化的具體表現,如果是,如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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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鐘獎入圍名單揭曉,商業電視台參賽作品,包括戲劇與綜藝節目,絕大多數榜上無名。電視台業主、製作人大表不滿,認為評審標準與市場需求漸行漸遠。但今年入圍十三個獎項的「孽子」導演曹瑞原說,戲劇也可以優雅與市場兼具,不必然一定要耍低級,搞羶色腥。

小編眉批:霹靂火收視率高是高,可是連編劇鄭文華都說它是垃圾,是沒有營養的速食麵,評審當然不方便讓它入圍了。小編建議明年金鐘獎可以增設「最垃圾戲劇類節目獎」,一來評審不必左右為難,二來習於偷斤減兩、愚弄觀眾的製作人也有獎可拿。可說是皆大歡喜、共創雙贏。

2.藝人比莉參加台視「心跳一百」節目,在節目中被設計與吳宗憲(由工作人員喬裝)商談經紀合約糾紛的問題。比莉事後表示並未同意播出該節目內容,認為被製作單位惡整,聲明將提告訴。製作人沈玉琳回應是,所有發言內容都是比莉自己說出,並沒有造假,不知道她要告什麼。

小編眉批:沈玉琳整人的興趣,始終如一。從早年的台灣紅不讓整無辜路人開始,被新聞局禁播節目;到現在整藝人朋友,可能吃上官司。他這樣數十年如一日,至今仍能在綜藝界橫行無阻,活得理直氣壯,真是台灣電視圈奇蹟。小朋友,千萬不要亂學哦,人家沈叔叔有練過鐵布衫和厚臉皮的。

3.微軟準備在十月中關閉它的無管制的線上聊天室功能,理由是要阻止色情與垃圾郵件的泛濫,但同時將推出新的、受到規範的收費服務功能。有人認為管制下的網路訊息交換能避免不當訊息流傳,特別是可以保護兒童。但也有人直言這是微軟嫌錢賺得不夠,另闢財源的招式。

小編眉批:網路上的自由空間,好像愈來愈窄了?從AOL與yahoo管制社群的言論與內容,到微軟等大企業收編使用者「自由」意志,轉成商品而能交換。在在象徵著掌握網際空間入口的大企業正努力編排網民的自由成為有條件的自由。廣告宣傳公關中解放自由的聲稱,其實是綁架自由的匪徒的空洞修辭罷了。

4.MP3交換軟體供應者Kuro在電視台、各入口網站上大作廣告,惹得IFPI說出重話。祕書長李瑞斌指出,Kuro與Ezpeer不能滿足IFPI要求要合法授權、有效管理和透明資訊等三個要求,讓百萬名網友交換歌曲MP3,是扼殺唱片業者生命的行為。

小編眉批:MP3的壓縮音質和CD比起來,是有落差的。如果百萬網友認為這些歌的製作水準只配用MP3的音質播放格來聽,當然不會去買CD。IFPI為什麼不想想,他們賣的根本不是好音樂,只是用明星氣氛包裝起來的泡泡糖而已。吃泡泡糖,有必要用銀製刀叉和骨瓷餐盤嗎?正所謂科技源於人性,哈哈。

5.時下多項電視綜藝節目偷拍、扭打、言語粗暴等訴求方式,受到許多觀眾指責,昨天新聞局節目與廣告諮詢會議評鑑台視「愛的郵差」等10項節目,認為違反了節目分級管理辦法,將依法核處;與會學者專家還進一步指出,廣電法可以規範的部分仍屬有限,包括價值觀的混淆等問題,則有待民間及廣告主發揮力量加以制衡,10月11日將登場的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預期應可發揮這方面的功能。

小編眉批:台灣的許多綜藝節目為求收視率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編織的內容荒謬至極,幸好,閱聽眾並非麻絲(mass),擁有部分自覺的意識,但除了意識之外還需進一步行動,以防被羅織進入這張設計好的大網。

6.高雄市長謝長廷自訴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等四人誹謗案,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法官劉傑民認為,聯合報兩篇社論是以善意發表言論,而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評論,判決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社長王文杉、總編輯黃素娟及總主筆黃年等四名被告全部無罪。

小編眉批: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最堅強的堡壘,在這樣的保障下,民主進程才有可能推動,但過與不及,皆非益事,新聞自由不意味者可以無限上綱,如果媒體以新聞自由做為不負責任言論的藉口,這反映社會普偏理性的缺乏,也反映媒體濫用自身輿論工具權力的惡習。

7.國劇、歌仔戲等傳統戲曲節目,在台灣電視史上曾有輝煌紀錄,曾幾何時,這類節目被打入冷宮,雖然收看觀眾死忠,但隨著長一輩凋零、年輕觀眾斷層,收視節節敗退,如今各台戲曲節目正逐步縮減,固定播出的僅剩公視與老三台等無線電視台。

小編眉批:面對傳統文化日漸式微,媒體需有責任加以傳承,但在商業邏輯下,傳統文化節目總難生存,所幸,有公共電視盡了綿薄之力,讓有心人士得以接近傳統文化,而讓學校教育配合公視電視對文化的傳承,相信也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8.第四十屆金馬獎報名截止,台灣僅有8部電影,說明了景氣絲毫沒有回昇,而香港18部,則說明了大陸對金馬獎下禁令的影響力。在全球影視界一片大陸熱風潮,馮小剛新片「手機」光VCD版權就在大陸叫價800萬人民幣,台灣電影界沒導演、沒明星、沒市場、只有輔導金的情況下,每年花至少四千萬台幣風風光光舉辦的盛典,充其量只是表面文化。很多人在問明年金馬獎還要不要辦?更多人好奇的是,台灣電影還有沒有明天?

小編眉批:台灣的電影文化產品,總是吉光片羽,曇花一現,究其主因,應為外來影視文化的衝擊與國人對國片的認識不足,以及對於自身文化的不確定感,獎項的表面文化無法累積與刺激,關鍵在於國人對自身的文化認同缺乏,只把電影當做純屬娛樂的態度,於此,如何集結少數對電影文化仍有關懷的有心人士,是電影產業政策所要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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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收視率與節目品質不佳的關係(中)
張十七(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二.CPRP的使用與批評

所謂CPRP,是指每單位收視點成本的縮寫(Cost per Rating Point),用以表示購買作業成本的效率,等於是頻道經營者提供給廣告主的「價碼」。而在激烈競爭的頻道市場中,為爭取廣告主/媒體購買公司的青睞,這個價碼也就愈殺愈低。後來衍生成為保證CPRP的買賣方式出現,也就是電視台保證在一定的預算內,觸達協議好的收視點(GRP–Gross Rating Point-累計收視率)給廣告主。自從實行保証CPRP後,由於媒體購買公司的競爭,立刻廣泛地被台灣的廣告公司、或媒體購買公司運用,開始造成電視媒體、媒體購買公司的惡性競爭。逼得各媒體購買人員都只用CPRP來作為爭取客戶的利器,各媒體購買公司開始爭相殺價,抹殺了媒體運用、節目頻道的選擇等其它的影響因素,完全一頭栽進了殺價和收視率數字裡(《動腦》,no. 287, 2000.3: 138)。電視台因此深受CPRP的使用所苦。因為媒體購買公司會對各頻道的CPRP進行比價及殺價,而廣告收入是電視台生存的命脈。結果就是CPRP愈殺愈低,使得電視台無法投資更多錢在節目上,造成節目品質無法獲得提昇。再加上要保證達到目標,在節目的選擇又要用很多檔次來彌補,很往造成許多頻道可使用的廣告秒數不足,進而產生「廣告超秒,業績卻做不起來」的怪現象(ibid: 140)。

CPRP的值,卻是媒體購買時最粗糙的參考標準,因為它只呈現了觸達一個樣貌模糊的群眾得花多少錢的資訊。但透過ACNielsen所提供的資料與電腦軟體,幾乎將CPRP賣法發揮到淋漓盡致,將昔日主觀的媒體購買,轉為理性評估的數字導向(張依雯,2000: 46)。但廣告主對此便會有疑慮,因為不同的產品所訴求的對象不同。台灣廣告量最大的廣告主P&G的總經理李彥曾表示:「收視率並不是唯一的參考值,我們還會看GRP(Gross Rating Point)、播出頻率(Frequency)等數據,畢竟如何準確接觸到目標族群,才是P&G注重的地方。」(《動腦》,No. 305, 2001.9 : 55)。廣告代理商貝立德的執行副總何明道也認為:「同一齣連續劇在不同時段有不同的收視率,且收視族群還有所區隔,但單看收視率根本反應不出來,僅能概略說明閱聽人的性別、年齡、地區。對廣告主而言,這樣的調查數字充滿了不確定性,應該再加入職業、收入等變項。」(ibid: 56)。也有頻道業者指出,ACNeilsen的數據根本不適合作媒體購買的參考,原因也在廣告的訴求對象本來就不可一視同仁。

而對收視率調查的不滿,還有對ACNeilsen的統計方法的質疑。包括樣本數太少,不足以代表母體;或說樣本設置有偏誤,反應出來的收視率有問題。STAR總經理李光輝就認為:「收視率的問題其實出在樣本結構上…ACNielsen應該要把社經地位列入影響的變項之中,因為一般社經地位高的家庭,比較不願意裝個人收視記錄器(People Meter)在自已家中,以致於沒有辦法測量到這些人的收視行為…用收視率來決定購買哪個廣告時段,對頻道商很不公平…取得社經地位較高的收視行為,才能減少收視率的偏差。」
綜上所述,電視台與廣告主對收視率的抱怨。可分為收視率內在因素與電視生態結構外在因素。前者主要是質疑收視率的代表性不足,原因包括設置的樣本數太少、抽樣有問題,統計方法上存在盲點(誤差值無法解決,收視率比較總是落在可能誤差中…)。而生態結構的轉型,激化了前述的內在問題,使廣告主與電視台間的衝突浮上檯面,可由賣方市場轉型為買方市場來理解。下文試著結合產業生態結構與收視率的內在因素,進行討論。討論層次有二,各以不同前提為基礎,一是由目前的統計精確度著手,二則是假設統計無誤的情況下進行推論。

三.現行的調查方式可能衍生的問題-收視率調查公司與電視台的共謀

廣告主需要電視台節目間的廣告時段,藉以放送廣告以推銷產品、塑造形象;商營電視台則依賴廣告主資金而能營運不墜。但廣告時段的價碼有不同,原因出在不同的節目內容所得不同的收視率。高收視率的時段能賣得高價,低收視率時段則乏人問津,於是商營電視台和廣告主之間便存有矛盾的情節。依照Meehan的說法,只有廣告主與電視台都能對評量(節目)產量與品質的基本測量方法能取得共識,真正的市場行為才得以發生,才能依照理性化的價格結構進行交易,這是Meehan所謂的存在於廣電與廣告產業共同興趣中的連續性(continuities),也就是要求一套對閱聽人標準而權威的描述(official description of the audience)。但在該描述與價格之間,則存在有不連續性的問題,(Meehan, 1984: 222)。因為描述產品品質舉數量都不能交由交易雙方的任何一方執行,賣方易將品質灌水抬高售價、在買方則相反之 。

為了解決不連續性的問題,獨立的收視率調查公司便應運而生,以提供公正的數據給雙方作為交易的基準。由於電視台與廣告主必須有一套,且是唯一一套的理性化的數字作為交易基礎,因此長期而言,市場上只允許一家獨大的收視率調查公司存在。但這家公司仍受利潤極大及成本最小化驅力的限制,反應在後者上的以抽樣及統計方法上的偷斤減兩最為普遍。現行號稱最為精準的調查方法,是使用人員計錄器,但設置成本極為昂貴 ,因此調查公司的樣本多在1070左右,因為再增加的精確效果不符成本效率考量(《廣告雜誌》,Oct. 1999: 55)。於是在樣本戶的設置上便以達到「最低要求」為準,且樣本戶的汰換更新慢。也就是說,這些公司生產的商品(收視率與收視行為分析),受約制於科學步驟的少,受約制於種種不同的利益需要則多,而生產這樣的商品加以販賣,然後求取可觀的利潤,更是收視率調查的無上律令(Jhally, 1992)。於是,相對少而汰換慢的樣本戶,便容易被節目製播者猜出其樣貌,進而生產投其所好的節目類型。電視台不對固定的、幾乎猜得到的樣本戶去做節目,而是對(非特定的)任何一位觀眾做節目的話,根本是白痴的行為了。為了達成可操作化的目的,固定的樣本也就透過這一機制轉換成為閱聽人商品(Meehan, 1984: 223)。在這種自然驅力的推動下,電視台在與怠惰的收視率調查公司從而沆瀣一氣,多元化與異質的節目因此被犧牲掉了。

回到本土的經驗上,我們不也時常看到電視節目類型一窩蜂出現的現象?從戲劇節目一陣一陣的流行(比如去年新興的偶像劇、晚近的鄉土劇,和更早的日劇、韓劇的流行),到綜藝節目的互相抄襲,以及新聞內容大同小異,或可證諸Meehan的觀點,不無道理。電視節目的製作,原本並無特定且清楚的目標對象,可供參考的收視行為分析是「後見之明」,因此節目製播是一種不斷依著回饋(收視調查)修正的過程。社會的組成既複雜且流動,其間的觀眾的口味原本多元且多變,但收視率既是由一群特定且少數的樣本戶所代表,電視台在節目多次「試誤」後,終於能抓到不變的(樣本戶)觀眾口味,因此便針對此種口味訂作節目內容。所以若樣本太少且不汰換,則同質節目也就一再出現,不能反應社會多元樣態也就不足為奇了。電視台生產特定類型節目取得高收視率後,也就是電視台與收視率調查公司取得共謀的起點。這一收視族群的喜好將被接連出現的同型節目不斷剝削,結果是收視群被瓜分,觀眾新鮮感被消耗待盡。結果有二,一是再開發新類型,進行下一個輪迴;二是新無可新,只好繼續沉淪,向觀眾的生物性原慾探底。前者可以以戲劇與綜藝節目的跟風為例,後者則是以新聞頻道數年如一日的羶色腥報導為代表。相反的說,若是收視率公司的汲汲於改善樣本代表性,使其能充份地反應社會大眾變動不?的收視行為,電視台欲猜出特定樣本的收視習性,也就困難,一窩蜂的效果或許就不明顯。所以說,要解決Meehan所謂內在於收視率調查的結構問題,方法之一可以透過成立第二家公正調查機構,加入市場競爭(魏宏展,2002:)。大體而言,收視率調查公司依照市場邏輯運作,面對競爭的環境中,須要不斷精進產品品質和降低產品售價,或製造差異化服務。因此廣電人市調公司與ACNielsen爭相表示將建置更多的樣本戶,增加樣本汰換的速度,強化抽樣的準確性,提供更新更完善的分析軟體等等。對於過去ACNielsen因為占有壟斷地位而隱匿操作方法所衍生業者對統計上產生偏誤的疑慮,及市場價格操縱在其手上等種種批評,應有改善。

前段的結論建立在低度競爭的市場環境中,才能成立。事實上,部份研究報告從經濟原理的觀點或實證研究指出,過多的頻道引發的激烈競爭,會戕害節目多元生產的可能性(Steiner, 1952; 李秀珠&江靜之, 1998; 張時健, 2002)。原因在於,廠商受限於資源分散而不足的事實,必須針對主流口味生產節目,以求生存。而收視率使用上的盲點,是其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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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泛紫)聯盟給朝野政黨的公開信

立院本會期開議已近一個月,檢視朝野政黨本會期的運作及優先法案,所有受薪階級和弱勢族群都不禁要失望了,公平正義不在朝野首腦的關心範圍裡。台灣當前的局面是:即使連百姓微利、政黨大吉大利都不肯;也就是即使陪葬了人民也不讓對方得分,只有提前捉對廝殺,這種趨近於焦土戰略的思考,使我們更為憂心。

五十天前,泛紫聯盟跟社會大眾見面,已清楚的提出訴求,並獲得各界的好評和鼓勵,甚至藍綠陣營也對其中訴求多表認同。許多人開始醒悟到:這些國家的根本問題、這些切身的問題竟然可以被刻意冷落,每天讓朝野不斷在國族問題上翻擾,互吐口水;人們已經明白:如果不給人民社會安全網,就算改了國號,也對不起人民;人民更意識到沒有足夠的財源,任何一黨接續執政都會是張羅無米之炊。因此更多人選擇對於總統大選不願表態,人民正深深注視著立法院,到底有誰能在沉悶至極的政局中真正為人民加分

我們要正告在野黨--這不是一場勝負已決的球賽,請不要用拖延戰術來拖住對方、敷衍群眾。

我們要警示執政黨--這不是一場專靠賭運決定成敗的戰役,請不要用走極端、炒統獨的方式遠離人民。

我們再次鄭重呼籲:財政為庶政之母,而稅制則是一切公平正義的起點,社會安全網建構更是當務之急,各政黨不能迴避、不能敷衍,貴政黨在立院本會期必須就下列當前急迫的法案立刻處理:

壹、稅制公平方面:
一. 停止任何擴大租稅減免的修(立)法
二. 立即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股東投資抵減條款,以免在兩稅合一優惠下,個別股
東不必繳稅外,還可以依此條款要求「退稅」的不合理現象。
三. 個人境外所得不得免稅,應符合世界各國採用的「屬人主義的寰宇所得」課稅,以
防堵高所得者逃稅的大漏洞。
四. 立即制定最低稅賦制度,所得達到一定的標準,必須負擔「最低稅賦」,不應獎勵
到零稅賦,或低得可恥的零頭稅。

貳、國民年金方面:
一. 應符合普及性原則,並整合現行零碎而又分立的各類保險,以玆發揮社會
互助精神。
二. 最低年金給付原則,以保障國民最低生活標準。
三. 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政府應於國民年金制度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並提高政府的保
費負擔比例。
四. 弱勢優先原則:應包含納保前,後天或先天致殘者的給付,並提高納保後發生極重
度和重度身心障礙者的年金給付,發給全額年金之100%及80%,以
保障其經濟安全。

參、照顧體系方面
一. 釐清並界定政府的責任及角色、開放營利單位提供服務的準則及項目,以防
止照顧服務營利化,嚴重影響服務使用者權益。
二. 協調內政部、衛生署、勞委會、退輔會及原民會等各部會,有關照顧體系服
務的銜接與資源的整合。
三. 依家庭經濟狀況、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之照顧需求,提供照顧服務經費補助。

肆、移民政策方面
一. 外籍新娘與大陸新娘應正名為新移民女性。
二. 儘速成立行政院移民署,區隔大陸配偶與大陸人士來台目的之不同,保障大
陸配偶與其他移民配偶同樣完整之公民權。
三. 修改移民法,將婚姻移民業務納入法規辦理。
四. 取消大陸配偶在台申請工作許可規定,凡婚姻移民之大陸配偶即享工作權。
五. 將新移民女性納入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促進弱勢族群就業對象。
六. 教育部應出版[多元文化教材]之部編版,提供各級學校及成人教育機構使用。

如果貴政黨不嚴肅的來面對這些訴求並努力的去完成修(立)法,貴黨的表現將影響明
年總統大選;本聯盟不排除在明年立法委員選舉時發動『落選運動』,以制裁背離公平
正義的政黨及個人。

當施捨恩賜變成選戰的關係企業,教人如何活的有尊嚴?
當選舉成為政治人物的唯一娛樂時,人民還會接受嘲弄嗎?
給百姓一點生機吧,也給自己最後一個機會吧,不想對選民負責的政黨,
只有被資源回收!

公平正義(泛紫)聯盟
新聞聯絡人:林承正0953-396584
通訊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鎮江街七號七樓之一
聯絡電話:02-3393-3757 傳真:02-3393-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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