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堅決支持「反反盜版」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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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要知識的共享與流動 堅決支持「反反盜版」特刊

∮ 本期內容

傳播學生鬥陣新聞稿–
政府應保障知識流通 拒當美國的「兒皇帝」!

要談「道德」,先給我「自由」
–傳學鬥電子報第九十五期編輯室報告

別讓法律限制知識的分享與流動
管中祥(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讀者投書
反盜版的背後
鄭嘉陞(銘傳大學大傳系學生)

∮新社會學生鬥陣的聲明稿
我們拒絕做美帝國主義的「類殖民地」!
——新社會學生鬥陣對政府「反盜版大執法」的聲明

關於智慧財產權與特別301條款
文\新社會學生鬥陣

∮活動訊息
1.「反對公訴、取消刑罰」大集結

2.Tools業者應主動聲明放棄在教育訓練機構之智慧財產權–
教育訓練機構師生使用Tools是屬於智慧財產權之「合理使用範圍」
記者會

3.反「反盜版」巡迴系列講座–第一場–世新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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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學生鬥陣新聞稿–
政府應保障知識流通 拒當美國的「兒皇帝」!

在五月一日當天法務部長陳定年宣布「五一大執法」,說是要打擊
非法的及盜版的軟體,殊不知台灣政府會這樣做原因其來有自,一
方面近來政府全力爭取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因此,選擇五
月一日作為掃蕩非法軟體的衝鋒發起線,理由當然是政府為趕在美
國政府官員抵台考察前,針對之前美國對台灣貿易障礙的不滿狀況
,藉由取締方式使其改善。換言之,法務部近日發動強力掃蕩非法
軟體的工作乃是為了讓美國感受到台灣改善貿易障礙的「誠意」表
現。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美方三○一條款報復,然而就在法
務部積極掃蕩的同時,相當諷刺的,5月1日美方依然將台灣列入「
優先觀察名單」,而這或許也使政府更加積極掃蕩。

然而,政府的掃蕩方式是非常有問題的,例如,將盜版行為原為民
事責任改列為公訴罪,這樣的做法在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是非常少
見的,另一方面,政府也規定公司行號、學校必須使用正版軟體,
若查到使用盜版品決不寬待。但是,政府的責任應該在於保障民眾
自由獲取知識,並且促使知識流通,法務部的取締不但未替民眾對
抗壟斷資本對於知識的壟斷,反而為其充當打手,因此這樣的取締
無異是為了壟斷的跨國資本服務,而作賤了自己人民。

我們可以預見的是政府這樣的取締,除了阻礙了知識的創作、流通
,另一方面更會對台灣的產業、教育造成影響。以產業而言,台灣
經濟結構以中小企業為主,若要完全使用正版軟體,會使一些小型
企業負擔不起,並使其在資金的運作出問題而難以生存;對教育而
言,由於學校被迫使用正版軟體,學校必定要付出昂貴的正版軟體
使用費,而此一費用勢必轉嫁到學生身上,使學生學費負擔加重,
也就是說學生在使用電腦時會加付一筆錢給那些跨國的軟體供應商

我們可以說政府這一次查緝盜版的行動,不但沒有盡到一個國家應
該保障其人民知識、智慧流通的責任,反而在幫助那一些跨國公司
壓迫自己的人民。因此,面對政府不合理的做法,傳播學生鬥陣堅
持「反反盜版」–我們反的是不合理的遊戲規則,不是反對對智慧
與知識的保障;反的是智慧成了私人的財產,要的是知識的共享與
流動;我們對創作者絕對的尊重,但我們對剝削的經濟體系極度反
對,所以,我們鄭重呼籲政府應像中國大陸或部分第三世界國家更
有骨氣去對抗美國及其跨國資本,台灣政府不應再做美國及其跨國
資本的兒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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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談「道德」,先給我「自由」
–傳學鬥電子報第九十五期編輯室報告

美國聯邦貿易代表署於四月二日公布的《二○○二年各國貿易障礙
報告書》中,批評台灣的政府部門和大企業使用非法軟體的情形氾
濫。並指由於台灣保護不力,美商去年一年在台灣「可能」損失了
三億三千三百萬美元(逾新台幣一百一十六億元)。因此政府為了
有效打擊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避免美方三○一條款報復,法務部將
從五月一日起發動大規模的掃蕩非法軟體行動,查緝目標則鎖定非
法盜用電腦軟體的企業界公司行號及學術網路。

這幾乎是年年都會重演的戲碼。主流觀點老是將其定位為單純的經
濟貿易問題,但稍有見識的人皆知事情並沒那麼簡單。歷來有關智
慧財產權在本地的發展,一直是將美國霸權與台灣之依附性格展露
無遺的舞台,此次當然也不例外。以發動的時機來看,法務部會挑
在五月動手,其來有自。

報載政府部門近來全力爭取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區協定。這項工作
目前除在行政院下設「參與國際經貿事務策略小組」,總統府更透
過國安會方面進行統合,制訂推動策略。而隸屬於美國政府的國際
貿易委員會(ITC)訂五月派員來台,將實際考察洽簽自由貿易區的
可行性,供其高層決策參考。因此,選擇五月一日作為掃蕩非法軟
體的衝鋒發起線,理由當然是政府為趕在美國際貿易委員會人員抵
台之前,針對美國對台灣貿易障礙的不滿,提出令其滿意之完整回
應的時間壓力考量。換言之,法務部近日發動強力掃蕩非法軟體的
工作乃是為了讓美國感受到台灣改善貿易障礙的「誠意」表現。

然而有趣的是,即便我們不站在世界體系的角度,而由主流觀點論
事,事情仍不會那麼簡單。主流觀點向來從兩個角度切入智慧財產
權議題:一是供需關係;一是道德訴求。二者互為表裡,前者主張
自由市場調節的功能,後者則強調對私人財產的不尊重乃是一剽竊
、犯罪的行為。其結論便是:嫌貴就不要買,要使用就請付費。過
去成大MP3事件如此,唱片業反盜版如此,今日掃蕩非法軟體亦如
此。

但電腦軟體的發展從一開始就不是如此。早期視窗軟體在推廣中便
出現過所謂一元軟體的促銷手段,其理安在?資本家在商言商,自
不可能做虧本生意,其目的當然放眼於軟體使用人口的養成。去年
G8會議中,先進國家意欲貸款給第三世界國家以協助其建立電子網
路、通訊系統,其背後顯現的亦是相同邏輯:藉由使用人口的培養
,以建立長期的依賴關係,日後市場之利益自然源源不絕。然先不
論此條通往市場之大道明為各方之力所建,其利潤何由廠商獨攬之
因,更重要的是,除此大道外,我們有無其他選擇?在軟體帝國的
壟斷下,答案顯而易見。

今日軟體帝國已經開始向幫它造路的人們收取過路費了。當僅是法
務部一個部會,若嚴格要求全部使用合法授權的電腦軟體,便需約
十億元的預算時,未來學校單位為此所需要付出的費用亦不難想像
。鑑於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將此成本轉嫁至學費,進而由學生
承擔,亦是想當然耳的結果。醉心於主流經濟學之論者,當你們接
櫫道德大旗時,請睜大眼睛注意市場中別無選擇的壟斷情況。要談
道德之前,我們至少要有不繳學費給微軟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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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法律限制知識的分享與流動
管中祥(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傳播科技總是為人帶來驚奇,除了背後龐大複雜的政經力量促成新
技術的產生外,所帶來的科技效益也令人讚嘆。

除了不斷強化速度快、範圍廣、互動密切的特質外,傳播科技所提
供的複製技術,更為人類社會帶來莫大的衝擊,這種特質在某些科
技樂觀主義者的眼中,往往成了社會變遷的主要力量。

生產力之所以能夠增加,是因為科技的創新改變了工作型態,透過
工業化與標準化的生產,使得同一原型得以大量複製,生產量也因
而大增。生產方式的改變雖然能為資本家獲取更高的利潤,但也可
能為權力優勢者帶來災害。

就如同活版印刷的出現,以販賣複製圖書為生的出版印刷業漸漸興
起,並讓出版者與閱讀者間逐漸走向商品關係,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活版印刷也讓更多的人有獲取知識的機會,知識不再是王公貴族
的專利,慢慢走向平民。

不過,這種複製的技能卻也侵犯資本家獲利的空間,一但印刷機不
受資本家的控制,那麼獨佔的利潤就會大受威脅,如何給予特定資
本具有排他性的複製權,就顯得格外重要。著作權法制就是在這樣
的背景下出現的,特別是1710年英國安妮法案通過後,更讓出資者
可以替代創作者擁有獲取利潤法律保障。

有趣的是法律的出現反倒阻礙了複製技術得以發揮的普及功能,使
得資本成為獲取知識的新障礙,顯然的,這樣的法律並未為知識流
動帶來更大的便利,也未讓知識勞動者享有應有的尊榮,重製的權
利落入資本家的手中。

電腦技術的出現,也曾如同活版印刷一樣讓人充滿想像,電腦的複
製能力以及網路免費的幻覺,讓人一度以為公共領域與知識共享的
時代再度來臨。

然而,這裡並不是法律的化外之地,保護資本利益的著作權與智財
權又扛著正義大旗註紮此地,MP3與網際網路不是資訊共享的通道
,而成了犯罪的工具。

如果複製技術在法律的監管下,只作為資本家提高生產力的工具,
那就大大玷污了傳播技術該有的普羅特質,畢竟任何的重製技術對
人類智識的傳佈都能起重要作用,都應該讓知識藉此得以流動與分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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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反盜版的背後
鄭嘉陞(銘傳大學大傳系學生)

從404反盜版大遊行,到501反盜版大執法,整個台灣似乎又將陷入
另一波的狂熱之中。

縱觀整個台灣,大至政府機關使用的軟體,小到個人電腦上的MP3、
遊戲檔案,能不使用盜版軟體的人是少之又少。盜版已經根深柢固
的成為台灣民眾生活的一部份。

為什麼要使用盜版?最常聽到的理由是”俗又大碗”;而燒錄機的普遍
,似乎成為盜版在台灣猖獗的幫兇。以視窗作業系統來說,一套正
版軟體動不動就要上萬元,而燒錄在光碟上的作業系統的價格,卻
比正版軟體便宜太多了。難怪有那麼多人,甚至政府機關為了節省
開支而選擇使用盜版軟體。

而在政府的大力宣傳,及娛樂工業的反盜版遊行的加溫之下,台灣
民眾對於盜版侵犯智產權有了一定程度的認識。而前一陣子警察機
關屢破獲幾個大型盜版工廠,更宣示了政府打擊盜版的決心。但是
做了這麼多,霸權美國似乎還不太滿意。

日前,美國在台協會才宣佈台灣又將列入年度特別301優先觀察名單
中,將我國反盜版的決心與努力全盤否定。美國以經濟報復的手段,
逼使台灣在立場上、實際行動中向美國低頭。這種做法與九一一事
件發生時,美國以非友即敵的二分法逼各國表態的手段是一樣的。
這都顯示出了以世界警察自居的美國,其實包藏著美帝霸權意識型
態的本質。

台灣對美國的經濟、軍事上的依附愈深,美國對台灣各層面的剝削與
宰制就愈深。這種新殖民地式的依賴,隨著對岸在經濟、軍事上威脅
的增加,只會像吸毒劑量一樣的有增無減。這種情形果真如列寧所說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後階段」。在看似單純的反盜版的背後
,竟然潛藏著巨大的陰謀。身為台灣一份子的你和我,在身體力行”
反盜版”的同時,真是不可不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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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新社會學生鬥陣的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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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拒絕做美帝國主義的「類殖民地」!
——新社會學生鬥陣對政府「反盜版大執法」的聲明

新政府自掌政以來,向來以「全民政府」標榜,並念茲在茲於捍衛台
灣的獨立主權。然而,如今面對國外少數壟斷財團所組成「台灣商業
團體聯盟」(BSA)借「反盜版」之名,汲汲於掠取本土商業利益、打
壓本土知識及文化產業的經濟侵略行徑,我新政府非但不以全體國民
的公共利益以及本土產業的生存空間為念,對跨國壟斷資本的強橫要
求多所制衡約束,反倒與這些對我長期榨取,從台灣人民身上賺取鉅
額暴利的跨國財團及其背後所代表的美帝國主義利益集團握手言歡、
私相授受(連微軟提供給法務部的“優惠價”也不敢公諸於世)、同
聲一氣,聲言要為「他們」保護智財權並且嚴厲取締國人使用盜版的
行為。試問,新政府這種奴顏媚態豈有絲毫「主權國家」的國格可言
?又哪一點符合了台灣人民對其「全民政府」的期待?

早在去年五月十七日,立法院一讀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時,即有立法委
員認為「一般有形物之竊盜行為,既採非告訴乃論罪,竊取他人之智
慧財產權,自然應採非告訴乃論罪」。截至目前,全世界也只有德國
等及其少數的國家將侵害著作權之行為,規定為非告訴乃論罪,但這
些國家的規定僅對「常業犯」才採非告訴乃論罪。且在實務上,因著
作權與其它智慧財產權一樣,存在著高度的爭議性,因此,這些國家
幾乎未嘗出現偵查權主動介入之案例。換句話說,除了台灣政府以外
,幾乎沒有一個國家的司法部門,會主動介入侵犯智財權這類屬於民
事範疇的私權爭議,更沒有一個國家的司法單位會如此「大方地」充
當國外壟斷財團的「討債公司」,除非我們是人家的殖民地或「類殖
民地」!

尤其,眾所周知,凡是以刑法入罪者,不是嚴重侵害個人生命財產安
全或公共利益的行為,就是其他社會普遍道德規範難以寬恕的惡舉,
連資方惡意關廠拒給勞方資遺費等這般令人義憤填膺的行徑,也不過
是屬於民法仲裁的範圍而已,而台灣的《著作權法》只是為了保障跨
國壟斷財團不合理的私利,就要科以五年以下的重刑,這簡直是對司
法正義的踐踏!以九二一大地震中,因偷工減料而導致數十條無辜人
命喪生、數億財產化為烏有的建商為例,檢方大多以刑法第一九三條
之「公共危險罪」起訴,即使法官秉持社會正義而判罪,其刑度也才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然而,若違犯《著作權
法》第九十一條,譬如影印一本約一千元的原文書,或是拷貝一片約
三百元的光碟,其刑度卻高達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兩相比較之下,台灣的《著作權法》根本就
是暴政!

如此暴政,竟然出現在21世紀的台灣,不啻是國際性的笑話,也是台
灣人民的悲哀!尤其在此暴政施行之下,可以想見將有台灣多少個勞
工(及失業勞工)家庭的子弟親近知識,使用資訊的權利遭到剝奪!

職是之故,在五一國際勞動節的今天,對於政府站在國外大型壟斷財
團的立場上,推動所謂「反盜版大執法」行動,嚴重漠視廣大台灣勞
工子弟知識使用權、並且傷害本土產業發展空間的作法,要提出最嚴
正的抗議!我們並且呼籲全國同學以及所有的民眾,共同來反對為國
外壟斷財團量身訂做的《著作權法》暴政,反對《著作權法》改公訴
,要求《著作權法》取消刑責!讓我們告訴軟骨的政府:我們拒絕做
美帝國主義的「類殖民地」!

新社會學生鬥陣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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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智慧財產權與特別301條款
新社會學生鬥陣

301條款,是美國帝國主義壓迫第三世界國家的「貿易核武」!1988年
,美國國會通過「綜合貿易法」修正案,規定對美國“智慧財產權”
保護不力的國家,美國國務院貿易代表署必須在六個月內與該國家諮
商解決,否則,美國將依照「綜合貿易法」的「第301條款」施以貿易
報復!報復手段包含禁止該國產品進口、縮減該國進口產品數額、對
該國進口產品課以重稅、禁止對該國輸出工業生產所必須的關鍵零組件
、禁止對該國提供科技技術的移轉等,除此之外,美國帝國主義還能透
過軍事外交途徑來對“不聽話”的國家展開制裁!

由於美國是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也是壟斷最多產業科技的國家,長期
以來,美國帝國主義只要祭出「301條款」就所向披縻,被列入可能報
復名單的國家,無不向美國俯首稱臣!除了少數的社會主義國家如古巴
、北韓能“直起腰”地不甩美國帝國主義的強權壓霸外,其餘的第三世
界國家,尤其是台灣,一直是在美國帝國主義的淫威下,謀求著對外毫
無“主權尊嚴”,對內壓迫自己人民的生存發展空間!

「301條款」分為“一般301條款”、“超級301條款”與“特別301條款
”等三種規範,而“特別301條款”,即是專門針對美國智慧財產權的
保護與貿易報復之規範!

美國國務院貿易代表署每年三月底,必須向美國國會提交「各國貿易障
礙報告」以作為實施貿易報復的依據,然後,在一個月內,要列出“特
別301條款”所要報復的各種等級名單,這包括;優先指定國家名單、
優先觀察國家名單、一般觀察國家名單,以及,特別陳述國家名單等。

在301條款威脅下,台灣已淪為美國殖民地?美國之所以要分等級和公佈
名單,其目的就是先威脅和恫嚇“不聽話”國家,然後,美國再與這些
國家個別進行談判勒索!這有如黑道老大要欺壓無辜的善良百姓,也要
先放風聲撂狠話,以迫使順服一樣,否則,動輒就直接掄刀開槍,成本
大風險高,黑道老大也吃不消!

回顧歷年來,台灣為了免除美國「特別三○一」的貿易報復,台灣當局
所接受美國開出的「喪權辱國」條件太多了,例如,1992年,經濟部在
無法源依據下,擅自動支政府預算,公告執行全球唯一的「電腦軟體出
口檢驗暫行規範」!這就是把所謂“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調查地理邊界
,從美國海關“推進”到台灣國土境內,亦即,中華民國經濟部“自願
”降格為美國海關在台灣的分部!

又如,行政院法務部更搶先函令各檢察官,於偵辦智慧財產權案件時,
不宜採取「不起訴」處分,並應“妥適”處理得易科罰金之執行,以服
從美國帝國主義對中華民國政府“從重求刑”的「命令」!亦即,中華
民國法務部“甘心”自貶為美國政府在台灣的「地檢署」!

再如,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也創造了一項“台灣奇蹟”!那就是立法
成立舉世最嚴苛之「禁止著作物真品輸入」條款,該條款規定,除非經
著作權人授權,否則,只能購買國外著作一份自用。此條款連美國本身
也已廢除,而中華民國立法院卻於民國82年,竟然照抄美國所擬法條,
直接翻譯表決通過!原來,中華民國立法院其實只是美國在台灣的「州
議會」!

從上述種種「喪權辱國」的事實看來,台灣早已是美國帝國主義壓迫下
的「殖民地」!即使中華民國能加入聯合國,在實質的國際地位上,也
不過是山姆大叔統治下的一個「龜兒子」!儘管,中華民國已表現得夠
「太監」了,去年美國仍將台灣升級為「優先觀察國家名單」內!

同學們,從去年檢察官侵入成功大學的MP3事件,到今年三月12日
中部大學附近影印店遭到檢察官查緝事件,以及行政院要將“非營業用
途”的罪行從「告訴乃論罪」改成「公訴罪」等,表面上,只是智慧財
產權的問題,但是背後的真相卻是,台灣人已淪為美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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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1.「反對公訴、取消刑罰」大集結

「反對公訴、取消刑罰」大集結,第一波行動將於5月4日中午11:30,
於台灣大學校門口舉行。在美國跨國財團步步進逼、壟斷知識,台灣政
府一味退讓、倒行逆施之際,讓我們發起新五四運動,勇敢地站出來「
say no to US imperialism!」

時間:5月4日中午11:30

地點:台灣大學校門口

2.Tools業者應主動聲明放棄在教育訓練機構之智慧財產權–
教育訓練機構師生使用Tools是屬於智慧財產權之「合理使用範圍」
記者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邀請出席人士或單位:立法委員

業者:台灣微軟公司、台灣商業團體聯盟

政府機關:法務部、教育部代表

學生代表:新社會學生鬥陣、傳播學生鬥陣

時間:91年5月6日(星期一) 上午 9:30 ~ 10: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3C(濟南路)

議程:一、宣讀本會「Tools業者應主動聲明放棄在教育訓練機構之智慧
財產權;教育訓練機構師生使用Tools是屬於智慧財產權之『合
理使用範圍』」之聲明。

二、學生代表發言

三、立法委員回應

四、業者回應

五、政府機關回應

連絡人:全國教師會 政策部 卓鈴宜 電話:02-3393-1061#21

3.反「反盜版」巡迴系列講座

反「反盜版」巡迴系列講座即將在世新大學、政治大學、輔仁大學、等
等全國各大專院校開跑!!第一場預定在5月14日中午12:00~14:00,於
世新大學舉辦,熱切期待妳/你的參與!

第一場時間:5月14日中午12:00

地點:世新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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