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二二四期

‧讀者媒來稿

1.媒體的地震症候群

溫典寰/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

「喂!兒子啊,新聞報導那個預測地震的耳鳴奇人說,28號還會有地震喔,你要小心一點……!」當同學掛完手機後,我不禁覺得新聞的效果實在放大不知多少倍。

從10月16日至29日,各家媒體就像在追蹤新聞般,尤其某些電視台,出現後續報導有關耳鳴者預言地震將屆的說法,好像一種調查式新聞學似的。但別忘了,媒體要如何查證奇人的說法真的如此嗎?因調查報導強調證據、事實等專業。雖然此次看似冠冕堂皇的有消息來源、有平衡報導等新聞專業隱約存在,但或許消息來源在玩弄媒體,媒體卻可能全然無知。

當報紙使用斗大標題、加上「?」與「!」,某電視台還出現「獨家」字幕,訪問到另位預測地震的奇人時,讓人看了不禁試問,新聞不是要報導事實嗎?──這是事實啊,5W1H存在啊!不過,仔細用新聞鼻嗅一下,卻恍然大悟──「預測」是新聞?美其名已達告知大眾的義務了,但閱聽人卻好像在聽媒體宣揚占卜、超能力,宣傳奇人如何預測地震,難道受眾聽奇人搭配手勢的解釋後,也就學到如何預測了嗎?

如果「預測」算是新聞的話,猶記得前年的颱風預報,各電視台推出有權威的氣象主播,預測颱風行徑或雨量。但是,最後轉來轉去各家新聞播報說法就是不一,甚至閱聽眾認為氣象局預報愈來愈不準,始出現怒罵雜音。誰知道,這完全是媒體自行強調的專業預報,但卻萬萬沒想到,預測對民眾生命安全有立即風險。還好氣象局打破沉默說──明明公佈最大雨量700公厘,有電視台還出現澎風灌水新聞,大膽! 預測雨量高達1000公厘…、颱風路徑也大膽預測等,使氣象局成了代罪羔羊,因此終促成修法,用以嚇阻無冕王再次灌水的預報。

然而,氣象法去年修改,始為了嚇阻媒體自行預報颱風之類的氣象新聞,帶給民眾恐慌。誰知,連難以預測的地震居然也有了預報──耳鳴、背痛、潛能、星象等預言家,出現在電視螢光幕,天啊!新聞看似被消息來源操縱。而新聞以可信度為神主牌的堅持,居然與氣象法第17條(氣象、地震或海象等預報或警報,由中央氣象局統一發布)、18條(經氣象局許可者,得發布氣象或海象之預報,但不得發布警報或災害性天氣之預報)、19條(對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氣象、地震或海象之預報或警! 報,均應適時據實廣為傳播)等抵觸,無視法規存在。

傻眼的是,還有電視台報導許多民眾恐慌預言成真的新聞,但卻又遺忘公眾心聲,傾向以利益為報導的導向,不斷報導預言地震。尤其報導還斬釘截鐵的預言28日有大地震說法、預言者把預言貼在自宅大樓布告欄,搞得人心惶惶,某家電視台還說,「這或許是個好消息,您覺得呢?」甚至28日媒體幾乎全到了氣象局,為了「事後求證」事實,可是,預言新聞早以播出去了,這樣把預言者捧在新聞價值利益上的作法,完整陸續報導,恐使閱聽人開始對新聞的真實性開始猶豫了起來。

媒體別忘了,妳是兼負社會教育的使命者,有了颱風預報誇大不實的經驗,難道民眾還要承受一次恐慌的經歷,當媒體報導預測新聞時,若接到家人的電話要您自己注意地震恐會來,一定要留心等之類的忠告時,試問您該是竊笑還是緊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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