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二十五期

┌────────《 2000/12/19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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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併購風?
——談傳訊電視收購案的資本邏輯

日前針對象山集團收購傳訊電視中天、大地頻道,並整合中視二台
併為「中衛」一事,各方多有議論,但看法大都不外兩種:第一種
看法著眼於個別企業的競爭,將之視為財團勢力間的彼消我長,認
為和信「賤賣」傳訊電視予象山集團的做法,意謂著和信傳播版圖
的衰退及象山傳播王國時代的來臨;第二種看法則從媒體產業的發
展切入,指出象山集團除擁有上述媒體外,旗下經營媒體尚包括平
面「勁報」、廣播「 Power989 」、衛視中文台、迪士尼卡通等十七
個頻道代理、網站等,其購併走向合乎現實與未來趨勢,即此傳播
業的整合現象,乃是傳播產業平台概念的具體展現,提供產業優勢
的保障、媒體競爭力的強化與利基化等諸多好處。

上述看法實為一體兩面,其病出在只從企業角度論事,彷彿媒體一
事只是商品,非關文化,亦無關閱聽人。然而先撇開此點不談,其
所呈現之觀點,本身便與事實十分不符。

首先,認為象山集團收購傳訊等媒體一事,乃是財團勢力間彼消我
長的反映,實是囿於表象的說法。以象山集團最早成立的木喬傳播
為例,由於斷訊風波下的有線電視市場生態使然,九八年起木喬與
和信結盟,和信投資木喬並取得25%股權,而後和信與東森和解,
達成「換場(系統)」協議,其中木喬亦為合作交易之部分,即東森
依和信模式取得木喬25%股權。此次和信雖僅以當年購價十分之一
的六億元,將傳訊電視轉售給象山集團,雙方亦進行股權互換,和
信獲得象山在木喬的50%股權,共計占木喬75%股權,成為最大股
東,取得台灣最大頻道代理商木喬傳播的經營權,象山則取得和信
的傳訊電視經營權,而擁有中天、大地兩頻道。

資本家在商言商,只要有利可圖,彼此關係又怎是競爭二字了得?
合作亦可也。然這樣所有權錯綜複雜的情形又何只限於象山與和信
兩財團間?東森集團旗下的東森媒體科技公司股份中,象山集團占
逾四千萬股,5.65%的股份;此外,象山則早與中視展開合作,除
九六年合資成立的中視二台外,亦與中視、中時報系合資成立雙中
傳播公司。

其次,視購併為傳播產業平台概念的具體展現,亦是諸多矛盾,充
其量,只是資本家意識形態馬前卒的說法。對內,其一方面強調競
爭與節目多元間的因果關係,另一方面又堅持水平、垂直整合後的
市場結構,乃是提供競爭優勢的環境,兩者間的衝突如何消解?對
外,其引以為購併之合理基礎的規模經濟,若以公共媒體制度做反

向思考,該制度所提供之規模經濟豈不更大,豈不更是值得考慮的
方向?

奇怪的是,有關媒體與公民間的論述,在台灣輿論中向來缺席。
九○年代以降,立基於「黨國資本主義」批判的黨政軍退出三台運
動便是一例。其雖然看出政治與經濟邏輯的對立,但卻未覺察到官
商利益兩者之間的共生共榮,故流於「市場乃是解構黨國廣電媒體
壟斷之不二法門」的空泛認知。結果便是攻黨國而不攻資本,渾然
不知在市場機能下,私人置換了公共,消費者取代了公民身份,其
為害與黨國壟斷相較,甚至猶有過之。

當面對「 Power989 」董事長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洪秀柱;隸屬國
民黨的中央投資公司擁有東森5.56%股權;國民黨仍掌握中視,並
投資中視二台、增資中視衛星等現況時,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市場與資本確已接手,黨國幽靈卻絕未遠走,黨國現已化為資本,
隱身在那要革它命者的理想國度中。

Our Questions

1. 近年國內外出現非常多的媒體併購案,例如日前轟動一時的雅虎
奇摩、之前震動國際的美國線上與時代華納併購案,在這些媒體併
購案的新聞報導中,記者採取的論述方式是什麼?將之視為一種進
步、或是「客觀地」觀察市場結構的轉變?閱讀編輯室報告後,你
覺得以上的說法各有什麼問題?

2. 媒體由於市場規模龐大,因此媒體的併購案通常會引起市場極
大矚目,焦點通常放在財團你消我長或是併購後的市場新生態,
你認為在合併案之中,所謂的財團需不需要擔負一定的社會責任?

3. 在美國線上和時代華納併購案中,另一項引人矚目的焦點是美
國聯邦政府傳播委員會FCC與歐盟執委會是否准許合併案,因為
合併可能造成市場壟斷等問題。由此我們可以判斷政府是有能力
介入這些併購案的嗎?

4. 那麼除了市場壟斷問題之外,政府應該在其他方面介入嗎?例
如編輯室報告中所提到的「媒體公民」問題,政府在這些併購案
中,是不是應該要有自己的媒體政策考量?

5. 但是觀察這幾宗併購案,特別是台灣部分,政府的角色是什麼
?缺席,或者歡迎?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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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這一期內容豐富,我們有很好看的編輯室報告、論壇,還有很
精采的投稿喔!請大家不要錯過鬥陣俱樂部,歡迎大家加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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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的媒體新聞:

1. 民視七點晚間新聞擊敗台視新聞,總經理陳剛信切二十吋蛋糕祝
賀,並承諾戰績維持一周以上即頒發獎金三百萬。收視率常常在變
,每台都不停切蛋糕,不知道有什麼好吃的,這種新聞也不知道有
什麼可報?

2. TVBS主播李晶玉傳出跳槽中天,李晶玉本人則否認。詹慶齡、
蘇逸洪都走光了還在撐嗎?這是學蕭薔嗎?撐到最後才脫。

3. 伊莉莎白赫莉在美國演員工會罷工期間為雅詩蘭黛化?品拍攝
廣告,工會處以10萬美元罰金。赫莉10月已對工會公開道歉,
並捐贈2萬5,000美元。嗯,還算聽話,但是大家還是不許去看
她和布蘭登費雪拍的那個片喔!

4.《沙河悲歌》、《小百無禁忌》、《運轉手之戀》在不少影展上出
盡鋒頭,中影12月23日在真善美戲院再度上映,票價120元。
要看就看這幾部,不許去看伊莉莎白演的那部!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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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文學?濫情?
——從<華夏哀歌>事件談報導文學的問題

劉郁青(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日前,時報文學獎報導文學首獎的作品〈華夏哀歌〉在網路上遭人
指出,文中有相當比例的內容是譯自美國時代週刊的報導,有抄襲
或引用不當的嫌疑。

這件事情經媒體披露後,時報文學報導文學獎項的評審委員召開緊
急會議,會中決議作者在處理、引用他人採訪的第一手資料時,產

生不少數據的出入和引用或轉述含混的現象,建議主辦單位在作者
未提出充分的澄清前,暫時擱置此獎項。隨後,〈華夏哀歌〉的作
者資深記者楊艾俐除了提出說明之外,也宣布放棄該獎項。

〈華夏哀歌〉所引發的爭議只是問題一角,事實上,報導文學這個
從七0年代開始興盛的文類,發展到今天,不管是在各大文學獎中
的評選標準,或者是作為一種出現在平面媒體的體裁,都有許多值
得討論與檢視的問題。

報導文學,可以說是以文學的形式表達報導的內容,由於報導文學
兼具報導和文學兩者的特質,而報導講究真實;文學容許虛構,這
兩個特質在同一文體內雖不至於完全互斥,但報導文學卻一直無法
畫出真實虛構之間的界線和程度,所以一直是一個妾身未明的模糊
文類。時報文學獎就曾經因為文類不清的考量一度中斷報導文學的
獎項,後來雖然恢復舉行,然而報導文學做為一種文體的建制化還
是沒有成功,每年評審們對於報導文學的界定還是有許多的爭議。

正因為報導文學是個有爭議的文體,七0年代也辦過好幾次報導文
學的討論會,邀請學者、作家或是報導文學的寫手試圖界定這個文
體,但是由於報導文學中文學和報導元素的分寸難以拿捏,偏重文
學性的說法往往忽略了報導中的真實性與新聞價值;而注重報導的
意見則十分執著新聞真實的價值,強調報導文學中的一切細節都必
須經得起查證,因此,時至今日,各大文學獎對於報導文學的評選
始終沒有一套固定的文體規範和評選標準。

報導文學的典範無法確立,首先在文學獎中引起的爭議是評審的口
味差異甚大引發評選是否公正的問題,每個評審對「報導」和「文
學」的比重和評選標準都十分分歧,所以在評審的決選會議中通常
必須事先表述各自的標準,而依據披露〈華夏哀歌〉事件的《明日
報》指出,考諸過去報導文學獎的評選記錄,不同的評審對同一作
品甚至做出兩極評價。

而事實上,在文學獎中,如果重文學的評審佔多數,個人式散文風
格的就有可能出線;若是重報導的評審成為多數,缺乏文學技巧與
美感的資料堆砌式報導就會掄元。雖然文學獎項的的評選本來就容
易受到不同取向評審主觀口味的影響,選出的作品也常常是各評審
意見的折衷之選,但是,像報導文學這樣缺乏典範的文體,評審自
由心證與主觀偏好的主導會更加明顯,以致每年各大文學獎評選出
來的報導文學作品水準參差不齊,也走不出這個文體的固定風格,
而想要投稿這個文類的作者每每迷失方向,每年的投稿作品中不乏
出現既沒有報導價值也缺乏文學性的四不像文體,近年來更常常因
為投稿品質普遍低落,出現首獎從缺的情形。

另外,撇開文學價值的討論,報導文學的未建制化導致其中的報導
部分也不像一般純淨新聞或是深度報導在新聞寫作的討論或是報社
編輯手冊的內規中自有一套針對採訪、消息來源,以及資料引用的
規範和標準。這次華夏哀歌事件引發的爭議,即是作者未註明清楚
引用資料的出處,以及引用資料和親身採訪該佔報導文學多少比例
才適當的問題。

針對這點的討論,雖然仍有作家和學者認為報導文學中走進現場和
親身採訪是作品之所以具有感情和渲染力的重要關鍵,但由於報導
文學的題材難免遇到國際化的議題,而寫作者若缺乏媒體的資助,
一般很難完成幅元較廣或耗資較巨的資料採集工作,因此,一般認
為無論親身採訪或文獻資料的引用都是可以接受的方式。但從這次
時報文學獎報導文學類評審的討論中可以發現,評審們即使認同資
料的引用,卻認為作者是否能夠在消化整理資料後提出自己的看法
,可以作為一種評定的原則。這個標準進一步引發的爭議在於評審
們要如何判斷作者的確消化了資料,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另
外,即使作者的確提出了自己對資料的詮釋和觀點,評審們又如何
斷定這樣的詮釋對於新聞事件是恰當且切中要點的。這裡的問題在
於,評審們既不一定是報導文學各種專業題材的專家,不一定瞭解
專業題材的背景脈絡,如何評斷作者針對這些題材提出的詮釋是否
適當。另外,由於觀點和詮釋是個人極為主觀的衍生,又如何替觀
點和詮釋找出一個良好的評判準則呢,這些似乎都使得報導文學的
評選更加難上加難。

報導文學缺乏典範與建制引發的另一個問題即是現在平面媒體對於
報導文學體裁的誤用或濫用。像報導文學這樣的體裁原本就是設計
作比較深入的報導,讓作者可以藉著這個文體的特質,增加對新聞
事件各個面向的分析、探討和議論,也藉著報導文學文學性的筆法
勾起讀者瞭解議題的閱讀欲望。而根據學者李瑞騰的分析,台灣的
報導文學在七0年代之所以盛行,除了報社的推廣外,當時台灣文
化界普遍存在著覺醒與理性的批判精神也功不可沒,所以當時報導
文學的發展多半和環保、文化資產保護、原住民生活困境或社會陰
暗面的挖掘等批判性較強的議題相關。

可惜的是,報導文學發展至今不但喪失了對社會議題的批判性,也
失去了該有的深、廣度層面的分析和討論,取而代之的是平面媒體
常常在人情新聞中,運用報導文學的文類特色,作一些太過煽情的
灑狗血報導,或者是在災難新聞中不見對地震、房屋倒塌等天災人
禍作深入的探討報告,反而是徒具報導文學文學性的修辭與筆法,
僅僅作一些災難現場的描述,企圖利用報導文學臨場的特質與電子
媒體的SNG競爭。這樣違背初衷的濫用也許是報導文學當初發展
時所始料未及的,因此,報導文學文體的建制化與充分的討論的確
是必須的,除了有助於文學獎項更公正的評判與品質的提升外,也
可以對媒體提供一套適切的報導文學應用標準,讓有志於增加媒體
深廣度報導且具批判性的寫作者,能有固定的寫作標準可以參考,
亦有助於樹立平面媒體較好的報導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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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學鬥電子報第二十四期
<兩種台灣電影出路的論述及其不足>
與最近相關電影論述:

國片市場極須政府介入保護在地影像文化的命脈

林洋(電影修法行動聯盟)

對於傳播產業管制、台視/華視公共化、文化免議、台灣電影困境等
議題,先後引發李天鐸、馮建三、張世倫、鄭志文等專家學者在中
國時報論廣場的討論,其中關於鄭志文先生的文章,由於該內容相
當雜陳複雜,筆者心中縱有萬言書想予以一一回應,但礙於篇幅只
能簡談幾點拙見。

1. WTO世貿組織下對於「貨品」的關稅與貿易規範是根據GATT的
條文來執行,當初GATT會員國肯定「電影」在國族文化認同上扮演
的重要性,它跟汽車/紡織品/牛肉等「貨品」在本質/影響力上很不
一樣,故特別制定排除條款,也就是GATT的第四條及第三條第十項
:容許各國政府制定「映演比率」來保障國產影片,這是白紙寫黑
字的條文,不容否認。因此許多電影復興的國家(例如法國、南韓
、墨西哥、西班牙…等),都因為引用這文化保護主義的條款,在好
萊塢的強勢侵略下,先得到喘息的餘地,再想辦法強化其在地影視
業的競爭力;否則就像台灣電影製片業一樣,兵敗如山倒。

2. 鄭文說:『環顧美國好萊塢建立的英語影視市場、墨西哥TELEVISA
建立的西班牙語市場、巴西TV Globo建立的葡萄牙語市場,這是文
化全球化的歷程,欲建立這樣的傳播文化產業規模…..』。筆者覺得
這種讚美「對外文化殖民」的意識型態甚為不妥;首先,好萊塢電
影的全球化單向傳播,所造成各國影像文化認同危機的現象,已經
被許多傳播學者及文化學者所強烈攻擊,在此不必冗述。至於墨西
哥的電視集團Televisa在西語系國家的影響,台灣的讀者或許有
所不知,Televisa是製作電視肥皂劇的大片廠,而其所拍製外銷的
視聽產品類似台灣的「太陽花」,其中大量引用歐系血統的白人演
員,大量不停搬演勾心鬥角的「家庭羅曼史」;因此,許多研究者
紛紛指責其以家庭主婦為閱聽人對象的行銷策略,傳播的盡是一些
性別歧視及種族歧視(少數白人演戲給多數「印非歐混血族群」觀
眾看,更加深化在經濟弱勢的印非人種,他們的自卑感與自我歧視
)。對傳播產業的研究如果只看資本/營餘的大小,就去評估該產業
的成功與否,卻忽略其「內容」及「閱聽人」的影響評估,恐怕失
之偏頗。

相對的,馮文中建議強化電視業中公共化面向,便是要以公民社會
的「閱聽人」權益、及提昇平衡視聽「內容」的品質為中心,要求
逆轉台灣無線/有線電視過度私營化後,一切皆以收視率為依歸的
畸形媒體惡質化。這樣的公共化要求,如果從台灣廣電媒體的分配
比例觀之,並不過份,相反的,那些要求台視/華視民營化的主張
,恐怕才是某些財團想從我們公民社會的手中僅有的那小碗都要搶
去的陰謀。歐洲的許多公共電視台,在國會的監督下承擔起電子媒
體應有的公共服務義務,並投資於電影/視聽文化產品的製作/行銷
,都有實際成功的範例可循,絕非鄭文所說的「過於保守與理想」。

至於建構大中國的華語視聽帝國之說,並不是新鮮的建議,在數年
前的「亞太媒體營運中心」就勾勒出一虛擬的幻境,結果呢?與其
再拿一根胡蘿蔔掛在我們這些驢子前面,不如好好檢討為什麼當初
的華語視聽帝國計劃會泡沫化,或者說到底真正肥了誰?瘦了誰?

3. 鄭文又說:『….但這是一種文化產品的全球化趨勢卻是無可置
否的事實…』。鄭先生對於美國視聽產品在全球(包括台灣)的宰
制現象,採取順服態度及現實主義看法,筆者毫不介意,但我想問
主管傳播及文化的行政/立法/監察機構,你們對於台灣在地電影製
片業(文化內容的製作部門),因「好萊塢全球化」(包括在垂直/
水平上完全滲透台灣),導致在地文化嚴重萎縮中空化的現象,是
否還要繼續前政府的完全市場經濟原則?或繼續那些沒有效率/裝
飾/頭痛醫腳的貼補政策?是否該進行全面結構性的改革?

4. 鄭先生另說:『….而中國大陸每年十五億人民幣的電影票房收
入,其中有近三分二竟端賴屬極少數的外國影片,甚至所有的業者
均認為,只有進口電影才是票房的良藥….』。試問這裡所謂的業者
是指誰?我想,當然不是製片業,而是反對「國片保護主義」最激
烈的映演商和發行商!因為對他們而言,票房的收入預感(如同收
視率)是唯一的選片規臬,與其冒險經營不確定的國片,還不如搭
乘好萊塢全球轟炸行銷的順風車,以逸代勞(請容我說一句主觀話
,他們是很少會有文化責任感的),換言之,這樣的服務業是沒有
國籍的差異性。相反的,影片的創作/製作部門往往擔負了地方文
化影像的生產、及主題內容的在地關懷面向,換言之,他們是本土
影音文化的根本腦部(所以非常須要那個號稱要以文化立國的政府
,給予有智慧性的協助);但是在企業經營上,製片業卻是所有視
聽垂直/水平部門中最吃力不討好的,他們非常經不起好萊塢高成
本/高科技/高行銷的競爭。故如果對外片不給予適當的管制,其唯
一的後果就是:資本家放棄高風險、高成本的製片業,轉移投資重
心於發行/映演部門,這推論在台灣已經得到應證(例如年代/龍祥
/學者/中影)。如果鄭先生建議中國政府採取像台灣的現行電影政
策:大量開放進口外片,好讓映演商和發行商大發利市,筆者我也
不在意,因為中國電影製片業的走下坡,或中國的閱聽人大量消費
好萊塢產品,這些畸形後果都不是我能置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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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

做個耳聰目明的閱聽人吧!

張念慈(淡江大學大傳系學生)

最近的台灣新聞非常好看。一下子是呂副總統的放話疑雲,現在則是
兩名所謂的「資深媒體工作者」互相指責對方所言不實,讓媒體版面
頓時熱鬧了不少。而閱聽眾非但無法從媒體的報導中得到任何的收獲
,反倒像收看了一場充滿老套招數,充滿性、權力與陰謀的荒謬連續劇
。既然仰仗媒體不可能,看來我們只能自求多福,做個耳聰目明的閱聽
人了。

對一名新聞工作者而言,要能被稱得上是「資深」,可是需要長時間累
積、付出極大的努力才能被他人所認可、贊同的。「資深」,代表了其
在新聞領域學有專精,不論是能力或素養都為各界所推崇;被人稱作是
「資深媒體工作者」,代表的是一種榮耀,更是無上的肯定,任何新聞人
都應善加珍惜此一殊榮才是。但此一「資深」的定義,並不代表你在新
聞領域混得久或職位升遷得快,就可被人稱作資深。倘若只是拿著資深
媒體工作者的招牌到處招謠撞騙,為自己的言行背書,那就太糟蹋了那
些真正在新聞界默默付出,不譁眾取寵的媒體人了。

我們實在不願將任何事扯上陰謀論,畢竟言必稱「陰謀」或「政治迫害
」是無法釐清事情真相的,只是讓焦點被模糊化了而已。但媒體在報導
胡忠信與周玉蔻兩位「媒體資深前輩」時,恍若也成為新書的行銷手法
之一。周玉蔻「唐飛–在關鍵年代裡」此書因總統府緋聞事件而大賣,
而今新書又要出版了,「恰巧」書中所指涉的胡主筆也要出書了,於是,
在新聞內我們看到兩位原本應是客觀記錄新聞的新聞工作者成了鎂光
燈競相追逐的對象,兩個人在各自表明自己的無辜外,還不忘為自己的
新書行銷一番,而媒體不知是為了詳實記錄,還是為了尊重媒體前輩,順
水推舟做人情,也如實報導了其新書的內容。

「製造假事件」是公關常用的手法之一,於是我們會在某歌星新歌要發
表時,突然傳出他與誰陷入熱戀或是大談他一些生活中的經歷等,其實
這也無可厚非,在商業邏輯的考量下,既能滿足媒體版面需要,亦可讓唱
片銷售量增加,閱聽眾也多了一些茶餘飯後可供討論的話題。但是媒體
工作者本身是否該跳進淌這筆混水,甚至作操盤者,則委實可議。

筆者無意論斷此一事件中誰是誰非,但用「周玉蔻感情不順利,所以喜
歡亂想。」的理由來做為自己辯駁的藉口,實在不高明,也貶低了女性
的自主思考與判斷力。不久前某國大用「呂副總統還沒結婚,所以陰
陽不協調,找個男朋友就沒事了。」的自以為幽默口吻來評論呂秀蓮,
引起了輿論界的一陣譁然。而今一名應該具有高學識的媒體主筆,竟
也用同樣的理由來指責女性,我們實在不知道以後媒體還拿什麼立場
來批評別人不尊重女性。

媒體本應是客觀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現在卻落入
了政爭當中,到底誰是觀看者、誰是被觀看者,界限已然模糊。作為閱
聽眾,除了拒看、拒聽外,實在無能也無力去改變些什麼。看來除非媒
體本身反省與覺醒外,只能期待每個閱聽人都耳聰目明,大家自求多福
了!

⊕∮⊙◇★☆針對本文,編輯室討論精華如下:

1. 拒看拒聽似乎不是好辦法喔!因為拒看拒聽真的就什麼都不能改變
了!請加入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及傳播學生鬥陣,或繼續支持傳學鬥
電子報,一起加入討論!

2. 「資深媒體人」似乎只是一種迷思?目前台灣有沒有一種「資深媒
體人」的討論論述?在媒體裡頭工作年資夠久就叫做資深媒體人嗎?
事實上我們從年資邏輯裡最常看見的,反而是一些耀武揚威不尊重工
作同伴、倚賴媒體資源隨便亂放話、甚至以媒體作為利益交換工具的
工作者。另一方面,一些長年擔負沉重工作又得不到福利的工作者,
特別是業務部門、藍領朋友們,他們又算不算是資深工作者?

年資長短真的可以作為評量工作者專業的標準嗎?我們需要新聞學上
常講的「資深工作者制度」嗎?

嗯,應該好好討論一番,歡迎繼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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