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原住民唱國歌再現,再現媒體分裂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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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原住民唱國歌再現,再現媒體分裂人格  

∮本周媒大事

∮傳學鬥論壇
「公共化」污名化的幾點澄清
王冠棋(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來稿
做愛又怎樣?
李家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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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6第七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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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唱國歌再現,再現媒體分裂人格        

繼張惠妹受邀在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總統就職典禮上獻唱國歌後
,原住民新科立高金素梅亦獲總統府邀請,在2002年元旦總統府升
旗典禮上領唱國歌。這兩個重要儀式經過電視全程轉播,成為凝聚
國家認同、民族意識的象徵。

對許多原住民而言,族人可以在如此盛大的場合,以原住民特有的
唱腔,秀出別具風格的國歌,似乎彰顯了原住民的主體性,令他們
倍感榮耀;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唱國歌這個儀式,只是再次凸
顯他們弔詭的認同,甚至更強化台灣社會對他們既有的刻板印象。

事實上,對原住民而言,從荷蘭以降的所有統治者都是侵略他們土
地、破壞他們固有文化、及消弭他們族群認同的外來政權;那麼,
原住民獲邀至權力中樞唱國歌,他們到底唱的是誰的國歌?這其中
的弔詭性不言可喻。國家認同或民族意識的危險之處因此在於,它
將所謂差異的認同或意識統一化、同質化了,所以原住民唱國歌是
一種愛國的行為,是個至高無尚的榮耀,因為原住民和島上的漢人
族群(事實上漢族還可以細分為閩南、客家、外省…)一樣,都是
中華民國的一份子。而媒體在這個統一化、同質化的過程中,扮演
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諷刺的是,當媒體一再強調原住民和其他族群都是一家人時,它們
卻也不斷地劃分原住民和漢人族群的差異,並且有將這些差異本質
化、固定化的傾向。例如,一般人的「印象」中,原住民天生就有
一副好歌喉(這也是他們受邀至總統府唱歌的原因),然而這個好
歌喉的「印象」是如何被塑造出來的?

另外,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媒體報導原住民的方式不外乎是社會新
聞(如原住民懶惰、酗酒)、儀式新聞(某某部落舉行豐年祭)或
影藝新聞(某某原住民歌手出新唱片);這種化約、充滿偏見的再
現方式,不僅完全無視於原住民10族多元的文化、人文、歷史、地
理景觀,也強化漢人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協助現有政權對原住民
的再殖民;更可怕的是,原住民很可能會符應這套化約觀點,而陷
入難以翻身的地步。

媒體對原住民的再現方式,充分顯現了它們的分裂人格,這是原住
民的不幸,也是台灣社會文化生活日益膚淺、單調的原因。

Our Questions:

1.你覺得張惠妹或高金素梅該不該去總統府唱國歌?

2.政府認定的原住民有10族,你知道是哪10族嗎?

3.你是否看過公視的「原住民新聞雜誌」節目?你覺得它是怎麼樣
報導原住民的?

4.如果你是一個記者,你會怎麼報導原住民新聞?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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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理論中的主軸往往著重於對弱勢階級的關懷,以及致力於全人
類的解放,特別是在文化研究的後殖民論述中,許多批判學派的學
者努力致力於「除魅」的研究,針對許多既定的「刻版印象」,以
及強勢階級對弱勢階級所施予的「他者再現」的論述進行解碼,並
且藉著爬梳其中的權力矛盾的動作,希望能夠重新建立或找到弱勢
階級的主體,而原住民在台灣媒體的再現,往往呈現「山花式」的
報導法,呈現的方式刻版的限制在「社會新聞」、「娛樂新聞」中
,雖然台灣社會已經朝向民主鞏固之路,但是在媒體上這樣的似乎
仍然可見許多陳腐的觀念在其中,值得大家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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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媒大事:

1.大台北地區四十家獨立書店在日前與部分出版社完成策略聯盟,
合作共同推出優惠折扣促銷活動,試圖開闢書市通路的第三勢力對
抗誠品、金石堂等大型連鎖書店年終書籍促銷活動。─又一個小蝦
米對抗大鯨魚的活動,小蝦米,加油!加油!加油!

2.28日,在野黨立委、學者、媒體工作者成立「媒體發展彩虹聯盟
」,民進黨立院黨團決定成立「陽光媒體專研討論小組」,兩者皆
強調致力研究媒體公共化、自由化及專業化的議題。─雨後,陽光
與彩虹才會共存天際。但願這波的媒體改革不會只聽見轟轟轟的雷
聲以及滴答滴答的辯論口水雨喔!

3.挾強力港資、台資、及大陸資金的東風衛視東風衛視,從2002年
1月1日起定頻五十五頻道。東風表示,由於頻道屬性鎖定在知識份
子,因此在與系統業者協調後,順利定頻在55頻道,與同樣深受歡
迎HBO劃分於同一區塊的黃金頻道。─那…那…那…觀看國家地
理頻道、發現頻道、大愛頻道的人就不是知識分子囉!請問東風與
系統業者定頻審核標準是規模經濟還是知識經濟呀?

4.行政院新聞局長蘇正平日前主持更換局徽的儀式,新聞局正式卸
下使用長達十三年、包含中國大陸及國旗的局徽,改為象徵溝通及
全球觀的銀灰色弧線造型之「GIO」(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
ice縮寫)新局徽。─從數位在野立委對撤換中國大陸及台灣國旗的
行為表達強烈不滿的言論中,反應出新聞局「溝通」的能力確實有
待加強。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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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化」污名化的幾點澄清
王冠棋(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這次關於政治力退出媒體的爭議延燒至今,有幾個重要的迴響值得我
們注意;首先是國民黨決定退出中視、中廣、中天的經營權,並且高
聲疾呼扁政府將台視、華視的官股也同步釋出給市場,以成就媒體私
有化便是媒體民主化的想像,並建議成立類似FCC的監督機構來輔佐
之;再者則是主流的媒體紛紛定調,將公共化污名為綠化、政府化,
認為完全的將媒體私有化才是民主之道,並且往往舉出美國公視的發
展為反證,認為公共化不可行,而就以上兩點筆者有些看法想要提出

在私有化方面,全面的將媒體放任私有所產生的問題主要在於缺乏制
度性的規劃,事實上無法真正達到媒體近用的民主實踐,而例子便是
台灣有線電視的發展;有線電視93年全面開放之初就忽視了廣電媒體
的稀有性以及準公共財的特質,而採取完全放任的自由經營方式,將
近十年的時間過去,如今眼見有線電視市場中只剩和信、力霸、外資
三個大頭,而過程不斷的斷訊並且內容上也顯得參差不齊;另外沒有
制度的自由放任以及競爭過度所帶來的另一個問題就是,購併過程的
成本補償,因為競爭的過程必須用高於市場的價錢購併其他同業,因
此在得到寡占之後媒體必然無所不用其極的壓低成本以賺取利潤補償
併購成本,因此購買外國過時影片和外製節目高達7成,以及廣告浮
濫以賺取廣告利益的情形也屢見不鮮,但是閱聽人的抗議之聲他們幾
乎可以充耳不聞,因為他們實際上在市場上寡占了。

而國民黨對於這樣的趨勢提出了FCC機制的構想,認為該機構在本質
上具有公共干預的性質在其中,可以矯正商業化的缺失,這構想表面
上看似進步,但是卻是一個更大的謬誤;主要問題在於此機制相較於
整個政商環境的力量仍屬於絕對弱勢,同時也缺乏人民所賦予的代表
性於其中,使得近年來美國FCC的發展趨勢無法獨立於商業力和政治
力而成為附庸的角色;另外美國公視的發展則被主流媒體認定是台灣
公視制度不可行的例子,但是可笑的是美國的公視並非目前「公共化
」論述的理型,反而是一個值得警惕、甚至試圖避免的公視模式,原
因在於美國的公視是以「頻道」為單位,連個台都稱不上,可見其力
量單薄,同時美國的公視頻道沒有獨立的財源以供支撐,完全依靠捐
款往往使其獨立性受到質疑,而這當然和美國政府在公視頻道建立之
初過於倉促而使其公視政策缺乏制度化的結果。

從這樣的分析理路看來,有線電視的發展讓我們了解到全面的私有化
無法達到真正的媒體解放,有線電視的開放雖然讓政治力無法獨霸於
其中,但是若完全讓商業主宰媒體市場,觀眾依然無法得到好的品質
和服務,而事實上財團的商業背景也很難沒有政治色彩在其中,因此
公共化的概念是希望能設立一個超然於政治和完全商業私有的機制,
讓這個機制能夠扮演一個媒體「憲法」的角色,保護民眾的基本收視
權益和廣電媒體準公共財的特質,但是這個機制由FCC來扮演,其本
質太弱無法真正扮演監督平衡的角色,而美國的公視太小而且缺乏完
整的規劃也使其「公共」的成效不彰,也同樣彷彿名存實亡;由此觀
之,當有心人士思考台灣未來電視媒體的發展時,恐怕得多考慮成立
公視集團作為平衡商業勢力的必要,並同時考慮其制度完整的重要性
,完全的放任競爭而缺乏「公共化」概念的廣電媒體政策已經讓我們
的有線電視和美國FCC集美國公視沉淪,但或許另一個希望就在這次
的媒體公共化行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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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
做愛又怎樣?
李家騏

不幸的是,錄影帶事件再度標誌了咱們文化中,性別意識的倒退,以及
父權體制、沙豬文化的再鞏固。

「龜笑鱉沒尾」,還記得今年年中《壹週刊》甫登台時,《獨家報導》
老闆沈影是如何毫不保留地「痛心疾首」,清高得不得了。然而,我們
從這次的事件馬上就可以看出來,他當時的批判,充其量只是商業競爭
下的幌子,「煽、色、腥」,可才是他的「金字招牌」呢!

更令人覺得好笑的在後面,在使用附贈影像作為商業促銷手法的同時,
還義正辭嚴地扛著「新聞自由」的招牌,說它們其實在「捍衛讀者的知
權」。這就像他跑到你家浴室看你洗澡,當你要打電話叫警察時,他還
對你說「人民有知的權利」,當警察要銬他手銬時,他聲嘶力竭「你妨
礙我的新聞自由」。

當然,台灣社會充斥著荒謬,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如果你還記得「老
少配」或者前幾天的「少林棒球」。悲哀在於,這種荒謬的程度,已經
逾越了社會要邁向理性、民主的腳步。民主根植於理性,不只是制度上
的理性,同時也應包括文化上的理性、俗民思辯上的理性。

「新聞自由」的觀念其實是一種代議政治的延伸。人民監督政府本屬天
經地義,但由於民眾擁有資源不一、監督政府不易,故將其部分監督權
讓渡給媒體,媒體必須自許為獨立、中立、自立於三權之外的監督者,
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第四權」。所以,很清楚的,爭取「新聞自由
」的目的,在於捍衛一般人民「知的權利」,《獨家報導》一干人的思
考大概就到這裡了。但當然還沒完,「新聞自由」、「知的權利」云云
,所針對的,是那些「關乎公眾利益」的人事物,我們普通民眾的性表
現,對不起,還輪不到你新聞界去關心。

他們或許還會辯解:「當事人是公眾人物呀!公眾人物的所有作為都可
受公評,不是嗎?」

不是的,否則你沈影幹嘛不去拍阿扁每天的拉屎情況,待「觀察」數月
後,再向大眾提出一個「專題報導」,表示你沒有辜負民眾,有盡到「
監督政府」的責任。

搞清楚,就算是公眾人物,也擁有他們個別的城堡(雖然必然不大),
是不容許任何人侵犯的,「隱私權」的英文很貼切(the right to be
let alone),不受打擾的權利。

他還會說:「當事人犯罪,她勾引有婦之夫。」一句話,干你屁事。有
形(但常常落後時代)的規範稱作法律,無形(卻更有道德制裁力)的
規範則是刻板印象。我們不要健忘,「老少配」中的莉莉女士也沒有犯
法,但卻也被父權的媒體一再打壓、污名化。反觀這件事,也是一樣,
雜誌企圖透過這樣的報導及散佈,再次鞏固沙豬國度,建立它們所謂「
好女人」的標準,同時,壓抑女性在建立主體性上對於自我身體的自主
權。

再說,就這個來路不明的錄影帶,我們無法證明劇中人就是當事人,只
能證明偷拍的確犯法,《獨家報導》分明覺得父權體制比女性尊嚴來得
重要。

他或許又使出最後一招:「不管是不是沙豬,觀眾就是愛看,有人看,
我就賣。」

這也就是當前媒體不但無法成為一股監督的力量,反而成為迫害人權、
降低文化格調的原因了。

並不是泛道德,也不是說我們的媒體都得要像《紐約時報》、《時代雜
誌》或《BBC》,而是反對徹底的資本化,當每個媒體都陷在競爭的邏
輯中,而沒有一個典範可供比較時,他們就會朝低劣的方向掉落,整體
的文化也就隨之膚淺,而一個膚淺文化的國家,大概別想要有什麼穩定
的政治社會了,因為人的「權利」都沒有了,只剩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
的「權力」遊戲,一如馬庫塞(HerbertMarcuse)的預言,「極權社會
將再起」。

要商業媒體維護媒體的「公共性」似乎緣木求魚,於是當前比較可能的
媒體改造方向,即在於重新建立一個「公共媒體的集團」,與現在的內
湖公視結盟,先做個好榜樣。

(《台灣日報》也是其中一隻烏龜/或鱉,今天他們的第三版,格調水
準直追英美知名小報,將裸體照片大剌剌掛在中央……,不想再說什麼
,僅提供一個鑲在頭版的類似宣傳口號給大家作為參考:「關心台灣前
途,就看台灣日報」。夠荒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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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再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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