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學鬥電子報第一五一期

傳學鬥電子報第一五一期
《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幾點思考
∮本周媒大事
∮傳學鬥論壇
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台灣觀點何在?    
阿布拉〈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媒聲明
媒體改造學社聲明
∮媒回應
〈回應文—市場、消費者與管制(上)〉回應文
小女子
∮活動轉載
穆斯林報導文學暨口述歷史寫作計畫尋找合作夥伴

┌──────《2003/06/09第一百五十一期》───────┐
▉▊▋▌ 編 ▍ 輯 ▍ 室 ▍ 報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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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幾點思考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和資訊傳播科技的發展,21世紀的全球經濟型態,已經轉變成以創新為主的知識經濟時代,世界各國文化發展受到全球化的影響﹐同時也出現「全球本土化」的政策浪潮。

許多國家莫不思考如何藉由藝術創作和商業機制,彰顯發揚各地的文化特色,進一步增加人民的地方認同、產業附加價值和經濟發展。何謂文化創意產業?簡單來講﹐文化就是內涵﹐創意是一種表現形式﹐產業則是提高產值的方式或消費型態,在這種架構中文化藝術依照其內涵的特質可區分為3種產業型態。

位於核心的是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和民間藝術﹐他們是文化的基底﹐也是創意的開端從這個核心往外擴散,便出現了流行音樂、服裝、廣告平面、影像傳播、遊戲軟體等與日常生活極為貼近的設計產業這個產業會衍生出展覽設施和經營、經紀、活動規劃、有聲工業、出版行銷﹑廣告企劃等外圍產業,都是廣大的文化產業環節。

行政院在「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中,提出政府十大發展方針,首次將文化創意產業列為重點項目,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做了一個出步的界定:一、文化藝術核心產業﹕精緻藝術之創作與發表,如表演藝術(音樂、戲劇、舞蹈),視覺藝術(繪畫、雕塑、裝置)等

二、設計產業:建立在文化藝術核心基礎上的應用藝術類型,如流行音樂、服裝設計、廣告與平面設計、影像與廣播製作、遊戲軟體設計等

三、創意支援與周邊創意產業(支援上述產業之相關部門,如展覽設施經營、策展專業、展演經濟、活動規劃、出版行銷、廣告企劃、流行文化包裝等)

而文建會亦將今年設定為「文化創意產業年」,認為應該納入政策推動的文化創意產業包括十大類,這十大類的範疇包括: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產業、出版、電視與廣播、廣告、文化展演設施和休閒軟體。

由此看來,我國文化政策幾乎無所不包,欲將所有文化形式納入其中,形成一個龐大的文化產業,但其中應注意的是,文化政策應注重文化面先於產業面。

資深文化記者潘罡即指出,文建會一向拿英國的創意產業作為範例,但根據新出爐的「英國2001年創意產業總覽」報告,前年英國十多項創意產業,一共衍生了1,125億英鎊產值,但絕大多數均來自「電腦服務與軟體」、「設計」、「電視與廣播」、「電影與影帶」和「音樂(流行音樂佔絕大多數)」,表演藝術等精緻藝文領域所佔比例微乎其微,很多現象都足以說明,真正能出現經濟效益的都是泛文化通俗娛樂工業和資訊業,但這些並不是文建會的業務重心和設立宗旨。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劉大和亦指出,政府施政要能分辨重點與非重點,同時針對不同地區,找出自我特色;以文化產業為例,不同國家有相異做法,須針對各自人文條件來制定,因此,必須注意的是,這些文化外圍產業既然是文化核心產業(如精緻藝術)的延伸,所以核心產業的成長與擴張應受到政府的保護,這些核心產業的具體型態就是分散,多樣和小眾的文學以及藝術創作,它們提供了文化內涵並強調個人創造力與創意,不適合商業化。

再者﹐從法蘭克福學派宗師阿多諾的觀點看來﹐判斷文化產物是否為文化工業的產品判準﹐在於個體性的自律性與作品的真摯性﹐而作品的真摯性指的是文化的表現型態及其潛在的生活實踐之間的一致性的關係﹐此種一致性正是必須經由文化藝術核心產業來達成,文化核心產業一旦具有商業元素﹐就會被外圍產業所擷取﹐例如大眾喜愛的韋伯音樂劇﹐當年就是在小眾劇場中養成的。

另外﹐以文化強國法國為例,法國之所以能創下亮麗的文化產值在於它們其有穩固的文化根基,並能有效地復興和再生並創新文化,除了一定程度的消費者基礎外並透過高度共識公共政策的介入,重視文化空間的開創文化創作平台的設置、賦稅優惠辦法提供以及鼓勵文化事務對話的可能等等;經由這樣的努力,本地對於各種「文化」想像的交流才能夠以一種具有「主體」的方式來進行。

總的來說,政府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時政府應先注重上游的藝術創作,下游的產業則屬次之,同時政府必須要照顧好文化藝術核心產業以及精緻文化也必須顧及文化所必須具備的常民性質,才能談如何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如果政府的文化政策的施行偏重行銷與產業面,或者太過重視文化面及藝術創意的培養和扶植將使我們文化的根底愈來愈薄,以致失去發展文化產業的利基與磐石。

Our Question

1.就你所知,何謂文化創意產業?

2.我國對文化創意產業之範疇界定為何?

3.你認為文化創意產業之文化政策應注重文化面抑或產業面?

4.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過程中,文化核心產業(如精緻藝術),是否應受政府的重視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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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在批判理論的陣營中,從1970年代之後所受到的重視就水漲船高,各家理論也紛紛出籠,齊墨爾、法蘭克福學派、布迪厄、英國位於伯明翰的文化研究等也漸漸被當代視為文化理論,或者說是在文化社會學的部分掌握關鍵地位的知識基地。

而諸多的討論中自然會牽涉到文化產業的想像,唯必須注意的是,諸多的文化產業想像中,往往試圖以一種「商品」的方式來異化各地遠本擁有的文化素材,「文化」能否輸出賣錢的重要性往往比與當地居民日常生活的構連更為重要,而這使得各地莫不極力創造此地與他方的「秀異」以爭取較高的價碼;但是正如後現代的馬克思地理學者D.Harvey所強調的,這樣強調「秀異」的過程同時也是一種壟斷的過程,而各地的風土民情、歷史元素在經過這樣的壟斷與商品化之後,往往也意味著這些資源的活力的終結,時間與空間對生活在其中的人們的意義也隨即終結。我們要再重伸一次:文化產業不只是產業,更是文化,唯有去除商品的型式,文化才能得到萌發的契機。

▉▊▋▌ 本 ▍ 週 ▍ 媒 ▍ 大 ▍ 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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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的媒體新聞:

1.民視的營運執照將於6月10日期滿,民視依例提出換照申請,評審委員會依多項標準,包括財務狀況會計、閱聽者反應、工程計術、員工滿意度等,一一評審公決。

新聞局說,評審分數必須要在70分以上才給證照,未達70分給臨時證照,評審委員會最近評審結果,民視已確定可以取得執照,依新修正的廣電三法,第二次發照是6年後。

至於為何新聞局未能在民視這次換照,要求民視董事長退出民視?新聞局說,廣電三法尚未完成立法,新聞局沒有立場這樣做。新聞局說,除非蔡同榮本人自願下台,否則行政院沒理由要他下台,公務員一切依法行事。

小編媒批﹕
民視新聞與蔡董之間的關係,連阿扁出面高呼黨政軍三退都不見得搞得定,何況是有名無實的新聞局呢!還有,蔡董其實也別太緊張,廣電三法雖然沒啥實際遏阻力道,不過還是擋了許多既得利益者的路,恐怕要過也並非如此容易吧!

2.受到SARS疫情影響,台視今日起開闢「民生消費新聞」,強調提供最新最時尚的生活流行資訊,其他電視台也決定強化生活新聞比重,此舉顯示「民生新聞」已躍登全民最關心的話題。

在總經理鄭優、新聞部經理王智應支持下,台視每週一至週五下午4時55分到5時25分,開闢「民生消費新聞」,並由3位新生代主播宋菁玲、林謙如、陳瑤琦主持

小編媒批﹕
SARS對台灣的產業經濟還是有貢獻的吧!您看看﹐那感染人數一減少,話鋒一轉﹐馬上就跟時尚生活流行資訊結合囉!從這邊我們發現了﹕民生新聞的預設是就算SARS來了,如果人民沒錢,那麼應該是沒什麼資格「生活」地!

3.SARS疫情讓開機率大增!根據AC尼爾森針對今年1月到5月做的收視調查發現,美伊戰爭和SARS疫情的蔓延,影響了國人的收視行為,不僅整體收視率逐月攀升,每人每日收視時數也從1月的2小時26分鐘,增加至目前的2小時43分鐘。

小編媒批﹕
升高又怎麼樣!電視台總不能老是拜瘟神吧?能不能長進點,讓大家沒有天災人禍的時候,從媒體中就能得到面對天災人禍的信心和知識,不然增加的觀看時數也只是更加讓人覺得電視品質低落而已。

4.互動電視商業化首播由和信中嘉網路旗下的吉隆有線電視拔得頭籌,正式開啟數位電視商業化經營的戰國時代,可望帶動有線電視系統、家電業者、數位內容等週邊產業商機,每年至少1,500億元。

小編媒批﹕
我們還是要問,這些數位化電視是要數位化什麼?TV三賤客嗎?霹靂火嗎?還有,這些龐大的週邊商機所創造的利益跟台灣人民的關係是什麼?是付了錢就沒事的阿呆?還是我們在電視數位化後也能夠有更多的機會透過媒體發聲?

以上是本週媒大事。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 傳 ▍ 學 ▍ 鬥 ▍論▍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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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台灣觀點何在?    
阿布拉〈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戰爭雖已告落幕,但各界對國內電視台所報導的戰爭新聞之檢討,才正要開始。

傳學鬥是在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後的第3天,也就是3月22日,開始針對國內幾家無線和有線電視台晚上7點到8點的新聞進行監看。我們必須很遺憾的說,在新聞監看這段期間,刊登在報紙影藝版的各電視台前線記者的新聞,比各台在處理戰爭新聞的表現還要精采、豐富的多。不信的話,讀者朋友可以回去翻翻那一陣子的報紙影劇新聞。

為什麼我們會這麼說?因為在我們進行一個星期的新聞監看後,我們發現各電視台處理戰爭新聞的觀點之單一、視野之薄弱,令人驚訝不已。根據我們的監看紀錄,各台處理戰爭新聞的立場極為親美、親英,這不只是新聞畫面的取得已有所偏頗,例如,大量倚重CNN、美聯社、路透社,還包括詮釋新聞的角度、編排流程、甚至細至主播的口氣、新聞標題,幾乎都站在美英這一邊。例如,東森就用「直搗巴格達」、聯軍在伊南遭遇抵抗時「聯軍最後的苦戰」這種字眼下標。電視台這樣的表現幾乎形同於美英政府或媒體的傳聲筒,別人餵什麼,你就吃什麼。美國政府在這次戰爭中對媒體的操控極為明顯,美國電視台表現出來的狂熱愛國主義,使他們的新聞詮釋早已有所偏頗,國內各電視台怎可對此不加反省?

當然,各電視台還是很努力開發其他的新聞來源,例如,中天使用半島電視台的畫面,東森用法國電視台的畫面,各電視台派遣記者至前線等,但與CNN、美聯社、路透社的畫面相比,這些只是小巫而已。但我們認為,電視台缺乏的不是畫面,而是缺乏對戰爭的脈絡的理解,例如,美國究竟為何要發動這場戰爭,海珊政權為何會崛起,美國對海珊的三項指控成不成立、反國為何要反戰等等。因此,除了觀點偏頗,各電視台處理戰爭新聞的另一項缺失就是視野不足,缺乏對歷史脈絡的了解;這種去脈絡化的處理方式,很可能幫美英政府發動戰爭的行為合理化,而不是挑戰它。

這項缺失,我們認為與電視台不用功有關,也與台灣政府、學界過去以來過於親美,忽視中東、伊斯蘭世界有關。試問哪家電視台成立研究團隊,處理分析類似伊拉克戰爭這麼重大的事件?哪個記者去戰地前對伊拉克問題、中東局勢做過功課?另外,印象中,各電視台唯一呈現稍微對立的觀點,就是請有中東經驗的政大阿語系系主任利傳田,來分析中東局勢及伊拉克。可是全台灣好像就只有那麼一個比較站在伊拉克那邊的利傳田,電視台邀請的其他學者、戰略專家幾乎一面倒向美英,就連政府也宣誓與美英站在同一邊。

各家電視台或許會為自己脫罪說:「因為政府親美,學界又找不到可以提供不同觀點的人,所以我們的觀點當然就會親美,而有所偏頗哦!」這樣的說法只是一種懶惰的藉口。事實上,自開戰以來,世界各地的反戰團體就設立非常多的地下網站,提供美國主流媒體上看不到的新聞;歐洲一些比較具反省力的媒體,如英國的BBC和衛報,也大舉分析戰爭的歷史脈絡,及公平的報導反戰團體的訴求,揭發戰爭的不義和可能帶來的死傷。

利用地下媒體或網路呈現出不同的觀點,其成本遠低於電視台派遣記者赴前線。因此,國內各電視台不是沒有能力做這麼深度具反省的分析和報導,而是整個新聞部門已被商業思維滲透,因此將新聞當作商品來販賣,所以各電視台才會這麼的重視聳動、刺激和血腥的戰爭聲光畫面。

綜上所述,我們發現國內電視台在報導美國所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基本上有兩大缺失──過度親美,不知反省;對戰爭之所以發生的歷史脈絡,缺乏分析和理解。由這兩項缺失所衍生的問題就是國內電視台,只會聞「美」起舞,自己沒有對戰爭的觀點。

要如何呈現戰爭的基本事實?呈現台灣的觀點?所謂事實,其實是經過選擇的;加上如果新聞來源掌控在別人手中,要呈現事實就很困難。在事實難得的情況下,我們認為不如讓各種觀點百花齊放,也就是說要對各種觀點一視同仁,例如,有了美國,就要有伊拉克;有了主戰之聲,就要有反戰的聲音。但要做到這一點很難,因為這牽涉到資源及權力,特別是當今的媒體已開始集團化,並成為現有社會體制的既得利益者,異議、弱勢、無商業利益的聲音常常就被消音。

很多的社運團體注意到這種現象,因此發展出媒體游擊戰的策略,例如,利用網路來傳遞有別於主流媒體的戰爭消息。在戰爭期間,台灣也有社運團體到美國在台協會抗議,而且持續發動靜坐達數個星期,不過,電視台幾乎沒有報導這則反戰新聞;也有很多社運團體架設網站,傳遞反戰的消息,當然電視台也對此視而未見。其實這就是台灣觀點的一部分,而且是民間版的台灣觀點。因此,電視台可以呈現的另種台灣觀點就是,深刻的反省在全球傳播結構下,台灣所處的邊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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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媒體改造學社」針對廣電法三法在立院被立委諸公封殺之後的聲明,廣電三法雖然並不能夠讓台灣的媒體環境全面改善,但終究是一個起點,各位可以看看我們的立委諸公們,連給台灣媒體環境最基本的的承諾都不願意,小編認為就連其心可誅都無法明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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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聲 ▍明 ▌ ▋▊▉

媒體改造學社聲明

針對廣電三法修正案已在三大黨協商簽署同意的情況下,因為台聯黨與無黨籍聯盟的杯葛拒簽而無法通過一事,關心台灣媒體改革的民間團體「媒體改造學社」深表遺憾,並對台聯黨、無黨籍聯盟以及運作反對該修正案最力的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我們認為,廣電法修正案有關黨政軍勢力退出電視的主張,以及後續將台視與華視進行公共化改造,早已成為台灣民間高度的共識,更是執政的民進黨最重要的政見之一。台灣媒體亂象叢生,民眾無不引頸期盼媒體改革之際,國、民、親三大黨已順應民意簽署協商同意書,但向來聲稱代表台灣人聲音的台聯黨、無黨籍聯盟以及立委蔡同榮,竟然已拒絕簽署的方式,公然和主流民意相違背,成為台灣國會裡最保守的力量。台聯黨和無黨籍聯盟未在進步與民主的法案方面發揮關鍵的少數推動者,反而成為阻撓進步和民主改革的最大絆腳石,我們除了強烈要求台聯黨與無黨籍聯盟對於為何不支持廣電法修正案與媒體改革提出合理的說明,我們也希望這兩個政治團體以及蔡同榮立委了解,他們將在未來接受民間社會最嚴厲的回應。

媒改社對於民、親、國三大黨能夠捐棄黨派成見,共同簽署該項修正案表示欣慰,特別對參與協商的三黨代表立委,包括民進黨委員羅文嘉、國民黨委員洪秀柱、親民黨李永萍等人表示肯定。但我們認為,民進黨雖然以執政黨的身分支持媒體改革,但內部少數立委卻是阻礙改革的最重要促成者,與公然反對修正案的台聯黨和無黨籍同樣要對媒體改革延滯的後果負起最大責任。因此,我們在此也要呼籲,民進黨應就黨內阻撓改革的保守勢力進行整頓,新聞局也必須不以立法方面的遲滯為藉口,立即就行政層面提出改革方案並積極推動,特別是有關台、華視公共化的執行方案,以展現民進黨真正的改革誠意;媒改社亦將持續進行嚴格的監督。

媒改社是前「無線電視民主聯盟」轉型改組成立,由四十餘位民間關心媒體改革的學界、運動界和媒體界人士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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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女子針對傳學鬥成員張時健對其文章的回應所做的「再回應」,各位可以參照前幾週的電子報,有助於各位釐清諸多媒體批判的觀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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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 ▍回 ▍應 ▌ ▋▊▉

〈回應文—市場、消費者與管制(上)〉回應文
小女子

感謝傳學鬥相關文章的指正與討論,針對〈回應文—市場、消費者與管制(上)〉,小女子有幾點看法,本文中該文以〈回〉文代稱。

鑑於〈回〉文乃上集,恐因部份行文結構乃見櫫於〈回〉文下集,所以本文僅就〈回〉文上集的觀點進行討論;此文中乃針對消費者/閱聽眾進行討論,是故,小女子於本文中亦將以閱聽大眾為思考中心。

回歸〈回〉文,有一貫的基調為其論述陳舖,那是濃烈現代性色彩的主張。全文貫以道德倡議(小女子不在為道德進行價值評斷),輔以箭茅相對的閱聽眾實證;面對著絕對的價值觀卻輔以未見一統的諸例恐有不妥。〈回〉文中羅列當前的社會媒體亂象-新聞局執鞭不利、媒體內容充斥低俗品味、閱聽人認為台灣媒體為社會亂源……,透過經濟思維的辯證,舉出政經結構面對於媒體內容產製的囿限為何。於是,作了這麼一個小結-台灣廣電生態垢病百出、閱聽人只能挑個比較不爛的蘋果(「選爛蘋果」論),但僅供擺飾,絕不食用(因為只拿來殺時間,訓練姆指神功)。所以,請允許筆者大膽推定-〈回〉文對閱聽眾的自主性強烈質疑;但在它判了閱聽人對媒體內容不聞不問的刑責之刻,卻同時端出閱聽人對媒體內容強烈不滿之說為佐證,實屬悖論。若真如〈回〉文所提及的,閱聽大眾對媒體內容抱持強烈不滿的態度,只能選個爛柿子充飢,何來似是後文欲引導的沈睡的閱聽人之說?

筆者以為可分幾個面相加以試讀:

一、反抗解讀的閱聽人缺席了嗎?「九0年代研究指出,有線電視訂戶受訪者對其內容滿意者不及半數……」 揭露了什麼事實?台灣電影產業之於好萊塢與外片充斥電視頻道之例除了提醒本國影視內容生產力不足外,還暗示了什麼現象?

二、何以閱聽人成為「Mass」?應該用傳統大眾傳播式的思維延展或是採取布希亞的誇張觀點?又這些想法與台灣當前的閱聽大眾能如何地構連?

三、所有的媒體原罪都應該讓資本主義環節去背負嗎?閱聽人需不需要為自己的遭遇負責?免責權會不會過度推諉?結構決定論應當不被疑議嗎?

四、經濟理論與時俱遷,理性的消費大眾的確為古典經濟學派推崇,但請思考各個理論推出的社會脈絡與背景,任一論述絕非具備絕對適用性,只能據其所處時點予以思脈一最佳方案與可能解釋。筆者於前文的說法自應予以浧清。

五、數位電視內容品質的討論應該等同於本土節目製播能力嗎?這應是兩個相關聯但具不同關注點的範疇。

六、消費者與閱聽眾的分論對筆者而言,雖相干但是乃為不同層次的問題,絕非閱聽大眾人格分裂,而是一種對雙重人格的探析。是以,筆者為文論述上對閱聽大眾的分類是基於說明必要,而非刻意區別。

七、既是後現代對文化背書,就不應以現性性思維加以攻筏。

反抗解讀的閱聽人缺席了嗎?

「九0年代研究指出,有線電視訂戶受訪者對其內容滿意者不及半數……」 揭露了什麼事實?台灣電影產業之於好萊塢與外片充斥電視頻道之例除了提醒本國影視內容生產力不足外,還暗示了什麼現象?筆者以為,這在在顯示消費閱聽眾具備主動選擇性,以小女子為例,若非研究所死黨極力引薦,恐至今也對本土國片興趣缺缺,所為無他,只因好萊塢電影對筆者而言,確是具有較強烈的影像消費慾望,若要討論國片輔導金制度以至於當下數位內容文化產業輔助的方案,那又是另一個範疇,惟恐失焦,在此,筆者置焦於消費閱聽眾的影像符號/文化內容主動選擇性。至此,筆者不在論斷消費閱聽眾絕對地反抗當前台灣電視頻道之文化內容,而在點出一個事實,消費閱聽眾的的確確在被宰制或被動勞動的狀態外,存續著反抗主體性。若要討論政經結構決定了消費閱聽眾的選擇範圍,它造就當下消費閱聽眾的悲劇,筆者以為,這某種程度上乃為消費閱聽眾進行脫罪,將於下文討論。

何以閱聽人成為「Mass」?

此觀點應該用傳統大眾傳播式的思維延展或是採取布希亞的誇張觀點?又這些想法與台灣當前的閱聽大眾能如何地構連?以前者而論,消費閱聽眾是基於社會學脈絡而進行思索,意指因應工業革命之果而來的都市化現象,閱聽大眾是由一群彼此不熟識的人所組成,「Mass」於此下易受大眾媒體操弄乃是基於資訊來源受限,溝通傳播管道變遷所致,但筆者以為,當下應當一併將新傳播科技帶入考量,多元與日新月異的傳播新科技確是當下正是熱騰也不當被忽略的面相,它造就多元接觸管道(非指內容),它允許小眾化、分眾化(筆者指“允許”,但並非“承諾”),何以一味地將消費閱聽大眾貼上標懺,大聲疾呼-閱聽眾無辜地成為麻思。就布希亞的誇張觀點而論,筆者與<回>文的討論將全盤被否定,因為它告訴你這麼一個現象,後資本主義社會是個全然影像生產/符號消費的世界,所有人在觀賞影視內容的同時,全然是空白的主體,不加思索,冷若冰霜,採取沒有反思與絕對態度位置,為何至此?因為後現代的特徵之一即是“冷漠”,<回>文中亦論及此觀點,所
以有“姆指神功”之調。以此而視,若筆者將調點推至極端,採用最最誇張的說法,筆者將會思考影視節目內容的重要性何在。

所有的媒體原罪都應該讓資本主義環節去背負嗎?

閱聽人需不需要為自己的遭遇負責?免責權會不會過度推諉?結構決定論應當不被疑議嗎?筆者拒絕任何過度推斷的思維,不可否認的是,政治與經濟力量對於媒體內容產製必具有一定影響力,不可謂不小,坊間諸多論述、學術研究也都在在肯定此一說法。筆者以為,在肯定之外,也不該將之奉為至高圭臬,排除其他可能解釋與面相。植此,筆者以為,應當將消費閱聽眾於此面相下的保護傘拿除,請消費閱聽眾面對自己的責任(如果是以現代性思維下,有一定最高宗旨與理想去思考)。

收視調查是可被質疑的,從調查方法到操弄設計都有人批評,但筆者於前文的論點不在於它的可信度與否,而是它作為一個機制的來由。它如何會成為一個批評者口中的販賣營利工具?何以廣告主會因為這些符號數字就趨之若鶩?這背後沈潛著一個基本原則,一個資本主義下利益極大化的原則,這也是<回>文討論的範疇之一,若不是廣告商需依傍著消費閱聽眾對於文化產業的使用,進而冀求瞭解、吸引特定市場區隔的消費閱聽群點閱,何來此一機制?這是消費閱聽眾的力量所在。你也許會質疑,當下的收視調查全然被人為操作,但筆者以為,不妨端出Lyotard的知識批評來思索;一切知識的創造都是人為,都是特定結構下的產物,當你一味地攻詰民調數字不可信之時,試想,你也可能已被特定結構下的知識所規訓。再返回來看原點,收視調查就如同其他研究方法一般,必然有其限制之處,如果一切都只要求文化內容生產者及民調數字創造者必達所謂的“客觀”,是否為難?

順著<回>文的論述而為,不見任何生產面的思考,只見消費面的批判。筆者同意外部成本必須介入,而一人利益也不代表達到社會福利、資源效用最大化(不會在均衡點),但試問,一個混亂而紛雜的媒體符號社會,如何判定何種狀態乃至全體效用最大?標準何在?而前文中筆者未以文化鬥爭性格不符經濟論述為討論基底,而旨在說明思考生產面的可能。整體而論,筆者較認同媒介生態的觀點。

經濟理論與時俱遷,理性的消費大眾的確為古典經濟學派推崇,但請思考各個理論推出的社會脈絡與背景,任一論述絕非具備絕對適用性,只能據其所處時點予以思脈一最佳方案與可能解釋。筆者於前文的說法自應予以浧清。古典經濟學的社會脈絡時值工業革命(抱歉,小女子不用功,恐有錯誤),在資本主義剛起飛,一切都是等待耕耘之時才發展而來,爾後的經濟論述發展乃各是因應當時社會發生的問題而來,不應混為一談。前文筆者的理性人假設是對應於消費閱聽眾的主動性而言,而非如黑板經濟學所批,至於實證,<回>文已舉例在在,筆者不再贅述。

數位電視內容品質的討論應該等同於本土節目製播能力嗎?

這應是兩個相關聯但具不同關注點的範疇。本土節目產製內容的問題(外片大量占據頻道畫面、節目抄襲、國片電影政策-輔導金、數位計劃補助、好萊塢電影工業帝國主義、文化後殖民認同......)不勝枚舉,但筆者以為,在討論數位電視內容品質之上,不應執著於本土製作何以漏洞百出的癥節上,而應改以另一種方式發問-什麼樣的數位電視內容才具品質?這就不只是本土節目的問題,因為數位頻道的內容可以包羅萬象,它是全球化的產物。本文討論重點不在檢討本土節目製播能力,而應是,頻道供應商願意且能夠提供給消費閱聽眾偏好且滿足其所需但又具品質的內容如何達成。

消費者與閱聽眾的分論對筆者而言,雖相干但是乃為不同層次的問題,絕非閱聽大眾人格分裂,而是一種對雙重人格的探析。是以,筆者為文論述上對閱聽大眾的分類是基於說明必要,而非刻意區別。因之,在文化閱聽眾對頻道節目內容心有所屬或採取無關緊要心態的同時,應將另一層次經濟消費者的考量帶入,跟著,生產者-頻道供應商自也是其中一環;所以,討論的方式就將放眼在互為基底的層面上,而不是“單一主體”的問題。

筆者以為,既是拿後現代對文化背書,就不應以現性性思維加以攻筏。若如<回>文中所言,有後現代為文化簽名蓋章了,所以,消費者不應以一貫的理性標準為衡量方向,這自是與筆者本文的說法並無二致,所以,在檢視當下文化產業的同時,是否應將視角往上拉,廣角放大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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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各位朋友:

美英侵略伊拉克的戰火,仍然攏罩在你我的心中;赤裸裸的屠殺、圍剿,一方面揭穿了超級強國的野蠻行徑,另一方面也讓我們重新思考一般台灣人民對文化和民族的想像,號稱多元民主社會的台灣,對於「中東」、「阿拉伯」、「伊斯蘭教」、「穆斯林」、「有色人種」……….這些既刻板又陌生的名詞,一直以來抱持什麼樣的想像?

雖然這些名詞彼此之間並不完全相等,譬如,穆斯林不一定是阿拉伯人、所謂的有色人種當然不一定都是穆斯林………;但是在台灣,長期的美式文化專制,讓我們對於「多元文化」只有很表面的理解,以上這些名詞在美式文化長期的影響之下,構成了台灣人/台灣文化的盲點,像是鐵板一 塊,整個被漠視、整個被誤解、甚至污名。

既然戰爭和反戰的力量給了我們反思的機會,為何不一起來,細細的了解穆斯林朋友的生命──不管是他們的信仰、工作、學業、情感、人際關係、成就或挫折呢?讓「他們」不再是「他們」,也讓台灣的文化更寬廣、讓台灣的社會真正多元化。

朋友,又多了一些。

就在這個暑假,我們想要對目前在台灣生活的穆斯林朋友展開寫作計畫──透過口述歷史,讓穆斯林朋友成為台灣歷史的主體;透過報導文學,讓你我都變成自己想要成為的「作家」,踏上不一樣的創作之路,寫下穆斯林與台灣社會點點滴滴的交織、難以一言道盡的人生境遇。不管是從中東地區來的穆斯林、從東南亞﹝又是一個很刻板的名詞﹞來的穆斯林、台灣籍的穆斯林……….認識的第一步,應該由我們開始。

但是!!

必須聲明的是,這項寫作計畫沒有大規模的「行前訓練」,沒有聲勢浩大的「培訓計畫」,也沒有光鮮亮麗的「營隊課程」、「學術研討」「理論養成」……….之類的東西;我們需要的,是真正想要一起摸索學習的合作夥伴──和我們一起土法煉鋼,閱讀、觀察、相互扶持,完成這項計畫。

如果你也願意一起工作,請在六月二十二日之前跟我們聯絡。我們將在截止日期之後,和大家約時間討論相關的細節。期待你的參與!(C)

【主辦團體】台大大學論壇社

【報名資格】任何暑假有空的人,能以中文寫作

【截止日期】6月22日﹝星期日﹞,請以電話或E-mail報名

【集合討論期間】6月最後一週﹝23─28日﹞下午

【活動進行期間】由參與成員自行安排時間

【聯絡人】
派脆嗑33431718
栗子0919237485
林佩瑩0910212969
徐沛然0926390737

【聯絡信箱】
collegeforum@yahoo.com.tw 或
patric770402@yahoo.com.tw

【看見穆斯林──從阿拉伯到台灣在地多元文化】

穆斯林報導文學暨口述歷史寫作計畫

尋找合作夥伴

一切從反戰開始 一切從反戰開始 一切從反戰開始 一切

報導文學寫作題目﹝草案﹞

一不一樣的知識行動──政大阿拉伯語文學系的突破與侷限

二售賣異國美食與飾品的阿拉伯販子們

三台灣求學記──阿拉伯在台學生的人際互動

四阿拉伯民族‧反戰‧在台灣

五我是台灣人,我是穆斯林──台籍穆斯林的選擇

六我們都是這樣長大──史地課本、童話、寓言故事及其它媒介中的異國風情

七穆斯林的聚會空間

八我們都在想像彼此!阿拉伯人眼中的台灣

九從外交使節到底層勞工──穆斯林,有很多種

十印尼移駐勞工的信仰、工作、情感初探

十一從豬肉談起──飲食文化、飲食政治

簡單說明

◎報導文學:以「主題」為單位進行寫作,但以上的題目只是初步的設想,在參與成員實際的訪問、查證、書寫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的狀況加以修改。

◎口述歷史:以「人」為單位進行寫作,沒有預設的題目,只要能夠以第一人稱做詳實的紀錄、以受訪者為主體來書寫歷史。

【主辦團體】台大大學論壇社

【報名資格】任何暑假有空的人,能以中文寫作

【截止日期】6月22日﹝星期日﹞,請以電話或E-mail報名

【集合討論期間】6月最後一週﹝23─28日﹞下午

【活動進行期間】由參與成員自行安排時間

【聯絡人】
派脆嗑33431718
栗子0919237485
林佩瑩091021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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