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販賣「知的權利」:重新界定採訪自由的對象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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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內容》
∮編輯室報告
從中心到邊陲的省思
-論「2001台灣傳播論壇」
∮本周媒大事
∮傳學鬥論壇
籲求政治力退出媒體 切莫走上釋股不歸路
程宗明(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反對販賣「知的權利」:
重新界定採訪自由的對象與範圍
劉昌德(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媒工作
台灣的氣象預報專業
Richard(新聞工作者,依作者要求方式署名)
∮活動轉載
「看見外勞」–台大外勞週系列活動
(台大勞工事務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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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16第七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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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心到邊陲的省思
-論「2001台灣傳播論壇」
日前在南台灣的高雄舉辦了一場「罕見」的傳播論壇「2001台灣傳
播論壇」,多位知名的傳播學者從產業面、文化面採取巨觀整體的
面向探討台灣傳播的未來,為南台灣的民眾提供了不少的啟發,而
這場討論會除了知識性的啟發這樣浮面的意義之外,其實還有更深
層的問題值得思考。
商業媒體為了和消息來源的互動方便以及資訊的容易取得,大都將
其總部設置在政經中心,同時台灣傳播教育長期以來重視實務的導
向,也使得許多的傳播科系為了讓學生有媒體實務的實習經驗以及
和媒體的線上人員有更多的互動,而集中設立於北部(主要是台北
)區域;在這樣的發展趨勢之下,傳播產業同業聚合於北部以求「
綜效」利益的情形日漸嚴重,尤其是媒體非常需要資訊的快速流通
,而在科技日新月異的影響下,未來的傳播媒體將漸漸走向數位化
,同時依賴資訊新科技的情形也將日漸加深,這也暗示了未來的資
訊基礎建設將可能大量的偏重目前較符合商業邏輯的北部,並且隨
著資訊科技的快速變遷而加深數位落差的發生,從此台灣南北的資
訊失衡將更形嚴重。
同時在重北輕南這樣的媒體結構中,北部媒體很容易的會對南部生
活型態的報導、介紹,產生刻版的詮釋,以北部的觀點再現南部民
眾聲音時往往會存在著許多的限制和框架,雖然未必全然是負面的
,但是畢竟無法完整多元的呈現。在此同時,由於長期缺乏傳播知
識的教育,因此台北之外的地區,民眾對於媒體的識讀以及批判能
力較為不足,也間接直接導致其對於媒體近用興趣的缺乏,或者對
媒體的刻版報導採取消極的態度面對。
McQuail這位傳播學者闡明媒體近用權的概念時有以下解釋,「個
人或少數民族團體,根據自己的需要,擁有接近使用媒介權(即傳
播權),以及被媒介服務的權利。」,這樣一段鏗鏘有力的文字放
在今日的台灣諷刺的是,在現實上商業媒體在自由發展風潮之下日
益中心化,而中心和邊陲的聲音被重視的程度往往有重大的落差,
這其實違背了自由平等的理念;但是實踐「近用」媒體的概念是民
主社會的公民必然擁有的權利,因為民主重視多元並存的價值,而
多元並存的前提是彼此必須經由媒體論壇來討論、溝通、了解並建
立共識,因此若要使媒體實踐「真自由、真平等」的功能,建立為
公共利益而運作且具備近用概念的媒體才是唯一的道路。
Our Question
1.媒體識讀教育是社區大學的課程之一,你覺得北部之外的社大是
否有可能擁有同樣的資源開這樣的課?
2.請舉出不在台北而有傳播科系的學校。
3.你覺得媒體大都在北部代表什麼意義?
4.你有媒體近用的概念嗎?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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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落差的問題在通往資訊社會的道路上必然會引起更多的關注,Cas
tells這位資訊社會理論的大師,用第四世界來形容由資訊落差所造成
的一個黑暗大陸,由於全球化本質上藉由資訊來進行一場統合式的資
本主義,而中心化與整合則是必然的結果,這樣的發展並無法將全球
化的利益交到落後的國家手中,反而使得不均等的發展將更形快速,
最後將造成另一個沒有資訊基本設施同時沒有資訊,然後與世隔絕最
後自生自滅的黑暗世界;但是,弔詭的是全球化的邏輯從來不存在關
起門來的自生自滅,它將如惡水般排山倒海向所有其他區域侵襲,這
值得大家加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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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媒大事:
1.香港李嘉誠集團旗下上市公司TOM.COM以近十六億五千萬台幣收購台灣
商周媒體集團,使得TOM.COM印刷媒體集團在台灣擁有的雜誌市場,居於
領導地位。─又是一次台灣媒體集團大規模的賤賣與出走。可預見正式
加入WTO後,我們見到的簡體字會比繁體字多!大家努力學「匪字」吧!
2.中央氣象局已修改氣象法,規定播報氣象的主播或記者必須取得證照,
否則罰款。某有線電視台知名氣象主播反映,氣象局拿不出令民眾信服的
氣象預報資料,卻用封別人的嘴來限制挑戰。─將氣象播報認證專業化是
必然,為何還要像政治議題一般,陷入維護既得利益者相互辨正的口水戰
呢?欸!「術業有專攻」,請你們不要拿我們老百姓的生命當實驗品,好
嗎?
3.接近年底,又到了有線電視換約高峰期。新聞局、消保會和公平會聯手
擬對策,保障收視戶的權益。─唉!每年都要來這麼一回,請問上列一局
二會每年擬的對策,有啥不同嗎?
4.《獨家報導》隨書副贈璩美鳳性愛光碟片,且大剌剌地聲明是為維護讀
者知的權利,全然無營利企圖—-請不要貶低台灣人的知識水準,我們還
知道什麼叫做「隱私權」。
(編輯室報告與本週媒大事也可以在立報看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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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求政治力退出媒體 切莫走上釋股不歸路
程宗明(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近來立院議堂上又開始積極討論「黨政軍勢力退出無線電視台」的問題,同
時部分關心此議題的委員更提案修法,要該勢力將股權釋出,以達成徹底退
出之目的,然而此一解決方案忽視一個核心的議題,那就是釋出的股份將釋
出給「誰」?
此研議才剛發聲,傾刻又有政黨召開相關研討會,並決議成立「彩虹聯盟」
來推動此修法,然而會中也有專家呼籲民視董事長應退出經營,辭去職位來
響應此行動,而且強調這是道德與倫理問題,非法律可解決。看這一來一往
之間,我們試問民視董事長豈不是在類似釋股的商業環境中(政府開放籌設
商業電視台),取得無線電視台的控制權;如果法律無法解決商業電視政治
控制的問題,那麼修法釋股的建議,豈不是要用法律為手段,來創造一個將
來法律也不易解決的困境:政治人物因商業經營而產生控制媒體公共財(無
線電視產業)的效果。立委諸公的建議,可真是大有盲點與矛盾!
今日台灣的社會,產業釋股必然放到一個自由買賣的前提下,使資本家靠著
蠶蝕鯨吞的方式取得主導權,以致財團化;這種結果等同於各民主先進的國
家商營電視的本貌,相信台灣媒體產業在邁向數位化、合理化、跨國化的浪
潮下,極難在此模式下偏離財團的控制。這項問題甚至也為某位提案修法的
立委承認,但卻指出國營事業民營化過程後也是如此,電視台又何妨?殊不
知電視台與其他國營事業相比,在本質上極其不同,況且前者發展曾經引發
極大爭議(如永豐餘與華紙的合併案)。
將水、電、瓦斯、通訊、農礦產事業等同於電視的文化服務,這是用物質經
濟的牢籠套在知識經濟的活生變貌外。當知,各種傳播研究皆發現,無論科
技如何演變,欣賞節目綜歸是看電視之最終目的,電視將永遠是文化產製為
本的高度知識密集產業。在民主分眾化的時代中,文化的型塑必須保有其內
在之多元性,其培養不易,因此更忌諱有強大黑手進行操控,獨佔的政治與
經濟勢力就為所指。而且文化的市場絕非單純的買賣勞務關係,消費者在接
受媒體訊息之同時,更形成了他們的世界觀、文化認同、與社會價值。電視
的財團化,象徵了國民文化素養將接受單一權勢觀點的薰陶,對於社會多元
之發展傷害極大。
也有論者指出,資本家將以專業經營理念,讓經營者取得自主地位,以去除
政治介入。這樣說法在政商關係密切的台灣社會,極其脆弱,而且與近年來
先進民主國家經驗不符。如英國Murdoch的新聞集團積極向唐寧街官邸、中
南海權力核心示好,以助其擴張;義大利現任總理Berlusconi,靠賴其掌握
的Fininvest–Mediaset商業電視集團之宣傳,一舉取得國家政權;美國財
經電視頻道Bloomberg之投資者,結合政商勢力選上紐約市長;這些都是先
進國家的民主警訊,台灣難道要以釋股方式來複製嗎?此外,專業經營之意
義在於利潤導向,從此電視製作以收視率為依歸,競逐大眾口味,節目市場
多元化將萎縮,一樣造成政治力控制下的一言堂效果。
對照於此,無線電視「公共化」應是一個抗拒文化向下沉淪的研議。公共化
希望透過國會與民意的監督機制,將電視產業之所有權與資金來源做合理的
調配,以產業競爭(公共電視對商業電視)非產業集中(全盤釋股)方式,
來去除政治力干預,並創造如BBC、NHK、CBC、Discovery等電視產業典範之
台灣品牌,而且這是在資金籌措合宜下一個絕對可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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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販賣「知的權利」:
重新界定採訪自由的對象與範圍
劉昌德(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們的「知的權利」, 已經成為主流商業媒體最重要
的一項商品。有線電視台的SNG車搶進災難現場、妨礙救災工作,是為了觀眾
的「知的權利」;報社罔顧肉票安全、搶先報導犯罪新聞,是為了讀者的「
知的權利」;八卦雜誌跟監偷拍、侵犯名人隱私,是為了大眾的「知的權利」
。如今,連針孔攝影流出的名人春宮光碟、隨著《獨家報導》雜誌贈送,他
們也說是為了我們的「知的權利」。
不管我們是否真的要知道或目睹這些事情,總之,商業媒體就打著「服務閱聽
人知的權利」的招牌、到處肆虐,然後還回過頭來把這項「權利」賣給社會大
眾、從中大撈油水。「知的權利」並不是我們的權利,而是一個我們得付錢購
買的商品。
是誰讓商業媒體這樣沿街兜售我們的「知的權利」?
所謂「知的權利」,原來是六○年代冷戰時期,美國媒體記者為了突破情治單
位無所不用其極的資訊誤導與防堵,而揚舉的一個概念。他們將這個權利與美
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新聞自由連結,成為「調查新聞學」時期媒體從業人
員採訪時的一項利器,以對抗政府不當的資訊控制。
這個概念在八○年代末期引進解嚴前的台灣,也成為當時異議媒體突破政治禁
忌的一項新聞學理論基礎。除此之外,包括反對派政治人物揭發國防弊案、以
及消費者保護運動等,都曾經引用「知的權利」,以對抗威權體制的箝制。這
項概念,曾經是推動台灣社會從蒙昧到民主的進步概念之一。
然而,隨著資本力量的滲透,媒體不再是對抗國家機器的戰場、而逐漸成為赤
裸裸的商業利益角逐之地。擁著公民「知的權利」的護身符,過去異議媒體使
用這個概念向強大的威權體制抗爭時,考慮的是人民的公共利益;但如今八卦
媒體轉而拿它來對付手無寸鐵的受訪對象時,卻僅僅是為了資本主的個人利得
。過去,「知的權利」是對抗國家機器「老大哥」的人民武器;如今,它卻是
八卦媒體販賣圖利的商品。
披著「知的權利」的外衣,八卦媒體成為新興的「老大哥」,控制監視著包括
政治人物與藝人等所有的人民。不管是婚外情、性行為、或是單純的姊弟戀等
個人隱私,只要八卦媒體認為可以賣錢,就被它們強制掛上「知的權利」的牌
子加工後,回過頭來賣給本來擁有這項權利的社會大眾。
社會大眾並不需要收看女性政治人物的春宮錄影帶,不需要知道莉莉與小鄭的
「心路歷程」、不需要監視總統女兒的蜜月之旅、也不需要強迫罹難者家屬在
第一時間回答記者「你現在感覺如何」的蠢問題。我們根本不需要這樣的「知
的權利」,更對商業媒體把這項權利轉手販賣給大眾感到反胃。
如果這是一項權利,那麼社會大眾就有權力從商業媒體手上收回這項權利。我
們有權力重新與專業媒體從業人員訂約,約定什麼是我們「授權」給媒體的「
知的權利」。
「知的權利」這項新聞學概念,必須重新定義。「知的權利」的運用對象,指
的是在公領域中、可能妨礙公民資訊取得、而損壞公共利益的機制組織,例如
政府單位、大型企業等等。媒體只有在面對例如政府或財團時,才能引用「知
的權利」進行採訪。「知的權利」的目的,不是要讓某些特定個人活在玻璃屋
當中、強迫他們把個人隱私攤在其他人面前,而是要把牽涉公共利益的事件與
單位透明化。
如同新聞局長蘇正平在這次的春宮光碟片風波中所說,《獨家報導》從事的是
「最醜陋的商業行為」;不過他可能說錯的一點是,這次事件也的確牽涉到「
新聞自由」與「採訪自由」的問題。我們期待在這次事件之後,媒體從業人員
專業組織能夠與閱\聽人監看團體、以及政府相關單位,共同重新檢討、界定
各種新聞類型的採訪自由對象與範圍,如此才能夠遏止惡質的八卦媒體資本主
,繼續濫用踐踏、並且販賣原本屬於大眾的「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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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工作
台灣的氣象預報專業
文/Richard
日前氣象局曾提議播報氣象的主播需要「考試認證」,此舉甚獲社會上普遍的好
評,因為氣象局素以「專業」著稱,並說如此便可減少有人「譁眾取寵」而誤報
氣象,實情真是如此嗎?
談到氣象專業,國內目前僅有台大、中央、文化等校有大氣相關科系培育人才,
畢業後的就業管道也只有眾所周知的中央氣象局,這也因此造成中央氣象局對於
「氣象專業」琅琅上口,殊不知有另一個單位具有同等級專業的人才。
「空軍航空技術學校」是空軍為培養飛機修護人才所成立的專門單位,其中的航
空氣象電子科更是全國獨一無二的科系,主要工作除了維修氣象儀具之外,還要
負責氣象預報,而因為其特殊的任務需求,所以對於天氣預測的準確度要求相當
嚴格,想想看,如果氣象局預報不準的話,可能只是被民眾罵,但是空軍氣象單
位若在天氣預測上有任何疏失,則可能是影響飛機起落的安全,其精準度自然超
過氣象局。
環顧目前各台的氣象專業主播,除了民視的李富城是空軍氣象出身之外,其餘都
是經由氣象局歷練出來,也因為李富城在天氣預報時常不按理出牌,老愛嘲笑氣
象局的準確度,所以才招致氣象局欲以「考試認證」作為反擊的手段。
氣象局所提出的「考試認證」的確可以要求氣象主播充實本身的專業,但如果「
專業」是被少數人壟斷,而且不允許任何討論的空間,動不動就把「專業」掛在
嘴邊,同時排除異己,這就不是好的方法。也許你會問,「如果有氣象主播亂說
話而害大家,那該怎麼辦?」我只是覺得,任何主播都需要在觀眾間建立起信賴
感,如果常常報不準,你還會相信他嗎?
如果氣象局真的夠專業,而且真有主播敢胡扯,那麼氣象局就不必擔心,因為氣
象預報的結果是一翻兩瞪眼,誰也賴不掉,但如果是自己預報不準卻怪別人「多
嘴」的話,最後只會砸了自己「專業」的這塊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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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轉載
「看見外勞」–台大外勞週系列活動
(台大勞工事務研究社)
◆ 純文字消息
截至2001年十月底止,在台居留的外勞人數已超過31萬人。「外勞」在台灣是雙重
的異己:他們是不受重視的勞動者–外籍勞工在台灣擔負勞力最密集的建築營造工
、工時 最長的家庭幫傭,填補了勞動力市場中勞動強度最大,但薪資回報最小的
勞務。同時,外籍勞工也是社會地位最低,最不受到保障的一群。台灣社會在享用
他們的勞動成果時,也經常將外勞「他者化」、「非人化」,將其視為可無限提供
勞力的機器。
勞工社舉辦這一系列認識外勞文化的活動,即在於促使台大學生對生活在周遭的外
籍勞工有所解,讓台大學生對於現今已隨處可見的不同膚色、不同語言、不同文化
的外籍 勞工,能夠有更多的認識。
我們十分期盼,藉由對外勞(異己)的了解,我們也可以對己身許帶有的偏見進行
反省。舉辦活動的目的不僅在於教育(讓大家認識外勞),也為了學習(反省我們
自身的成見),更為了實踐(與本勞、外勞合作,共同改變不合理的動與生活條件
)。
活動網頁: http://home.kimo.com.tw/ntulabor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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